兴边富民行动范围
附件1:
兴边富民行动范围
九省区135个陆地边境县及兵团58个边境团场名单
黑龙江省(18):绥芬河市(辖区)、东宁县、穆棱县、鸡东县、密
山市、虎林县、饶河县、抚远县、同江市、绥滨县、萝北县、嘉荫县、黑河市(辖区)、逊克县、孙吴县、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吉林省(10):珲春市、图们市、龙井市、和龙市、安图县、白山市(辖区)、抚松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临江市、集安市辽宁省(4):丹东市(辖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东港市、宽甸县
内蒙古自治区(18):额济纳旗、阿拉善右旗、阿拉善左旗、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四子王旗、二连浩特市、苏尼特右旗、苏尼特左旗、阿巴嗄旗、东乌珠穆沁旗、科尔沁右翼前旗、新巴尔虎右旗、满洲里市、新巴尔虎左旗、陈巴尔虎旗、额尔古纳市
甘肃省(1):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7):那坡县、靖西县、大新县、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东兴经济开发区
云南省(26):贡山县、福贡县、泸水县、腾冲县、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畹町市、潞西县、龙陵县、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澜沧县、西盟县、孟连县、勐海县、景洪市、勐腊县、江城县、绿春县、金平县、河口县、马关县、麻栗坡县、富宁县
西藏自治区(18):日土县、噶尔县、札达县、普兰县、仲巴县、萨嗄县、吉隆县、聂拉木县、定日县、定结县、岗巴县、亚东县、康马县、浪卡子县、洛扎县、错那县、墨脱县、察隅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3):和田县、皮山县、叶城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阿克陶县、乌恰县、阿图什市、阿合奇县、乌什县、温宿县、昭苏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霍城县、伊宁市、温泉县、博乐市、托里县、裕民县、塔城市、额敏县、和布克赛尔县、吉木乃县、哈巴河县、布尔津县、阿勒泰市、福海县、富蕴县、青海县、奇台县、木垒县、巴里坤县、伊吾县、哈密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8个边境团场
附件2:
省(市、区)兴边富民行动水利10年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一、10年来边境县水利工作及成效
(从规划前期、投资、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优惠政策、科技
人才等方面展开,重点指出截至201*年8月底“十一五”期间的发展情况)
二、兴边富民水利发展经验和存在的困难三、下一步水利工作安排
(“十二五“期间水利发展目标、重点项目、投资安排等)四、意见与建议附件3:
表1兴边富民行动计划水利计划投资安排统计表
防洪工程大江大河治理小计201*年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小计201*年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小计201*年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小计201*年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小计201*年中央投资地方投资控制性枢纽工程病险水库加固城市防洪堤国际界河治理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其他重点治理生态修复节水灌溉工程水资源工程人畜饮水大型灌重点水专项工程小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工程其他区建设源工程防洪工程大江大河治理小计201*年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小计201*年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小计201*年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小计201*年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小计201*年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小计201*年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小计合计中央投资地方投资控制性枢纽工程病险水库加固城市防洪堤国际界河治理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其他重点治理生态修复节水灌溉工程水资源工程人畜饮水大型灌重点水专项工程小水电及农村电气化工程其他区建设源工程附件4:
表2兴边富民行动计划水利投资效益统计表
项目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万人)新建及加固堤防长度(公里)新增河道清淤疏浚和岸线整治长度(公里)新增、恢复或改善水库库容(万立方米)新增排涝泵站装机容量(万千瓦)数量项目数量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平方公里)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万亩)新增除涝面积(万亩)新增发电装机容量(万千瓦)新增粮食产量(万公斤)小水电代燃料解决无电人口人数(万人)各省(区)农村电气化县个数新增供水能力(万吨/年)新增渠道整治和防渗长度(公里)
扩展阅读:兴边富民行动存在的问题分析
兴边富民行动存在的问题分析
兴边富民行动实施10年来,不仅增强了中国边疆各省区边境县市的综合实力,促进了边境地区民族经济的发展,也加快了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脱贫步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受地理、自然和历史因素影响,边境地区特别是一些偏远乡村,在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了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的实施与工作开展的进度和效率。受未来一定时期内国内外环境的影响,兴边富民行动的地位和影响将愈发凸显。“十二五”期间,兴边富民行动应进一步明确和处理好5个方面的关系,着重解决政策扶持、资金投入、边贸支持、规划完善与绩效考评这5个方面的问题,促进中国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更大的突破。
进一步明确和处理好5个方面的关系中央与地方之间行政职能转换的关系。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国家民委于1999年倡议发起兴边富民行动。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和重视兴边富民行动的开展,制定并实施了《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推动了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十二五”期间,应进一步贯彻“统一领导,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指导方针,进一步明确国家、地方相关部门的权利和职责。国家应对各省明确提出具体要求,使地方政府各级部门的责权明晰。同时,要充分发挥国家民委的综合协调职能,加强与各级部门和直属系统的分工合作,以更大程度地发挥兴边富民行动的作用。
边疆政治稳定与民族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兴边富民行动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促进中国边境地区民族经济的发展,更在于为民族经济发展和繁荣提供安定、团结、和睦、持久的政治保障。按照地缘政治重要性和边境地区民族经济发展程度,可将兴边富民行动扶持的省区分为3类,并以此确定扶持的力度。处于边境稳定层面的是第一类,包括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西藏;处于边疆发展层面的是第二类,包括云南、甘肃和广西;处于边境繁荣层面的是第三类,包括内蒙古、黑龙江、辽宁和吉林。
“兴边”区域扩大与“富民”项目推进的关系。
“十二五”期间,在将中国边境地区一线边境县市全部纳入兴边富民行动的基础上,要力争将兴边富民行动的范围逐步扩大到边境二线地区和边境县市;在提高边境地区“戍边边民”工资和待遇的基础上,通过“富民”项目鼓励和扶持“垦边边民”的经济发展;推广我国各省区边境地区典型模式和优秀项目,如黑龙江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兼顾”模式,吉林的“茅草房改造、人畜饮水、农民增收致富三大工程”,辽宁集农业龙头企业培育、特色产业发展、产业基地建设、新兴产业开拓、民生项目建设为一体的兴边富民综合项目,内蒙古的“社会事业为重,发展口岸经济带动”模式,新疆的“规划健全,项目齐全”模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屯垦戍边,典型示范”模式,西藏的“重点解决边民七大难工程”,云南的“三轮推进、教育三免、六大工程、三十件实事”,广西的“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通过上述方式,将“富民”工程的实施与“兴边”区域的扩大相互协调,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兴边富民行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边境地区民生与劳动者素质技能的关系。
中国边境地区民族经济的发展,需要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十二五”期间,要尽快制定适合边境地区实际的人才发展政策,提高人才待遇和补助标准,使民族干部、本地人才培养与外地人才吸引相结合,加速提高边境地区劳动者素质技能。要以边境地区民族产业和民族企业为支柱,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带动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要继续将边境地区的扶贫攻坚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待,尽快出台边境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提高边境地区社会保障能力。民族文化传承、创新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关系。
边境地区是中国内陆及沿海地区的生态屏障。自国家实施一系列资源开发、生态保护工程,鼓励民族地区转产发展以来,少数民族传统的生产技术便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与之相伴的是优秀传统民族文化也逐渐衰落、消亡。“十二五”期间,兴边富民行动要在倡导民族文化变革的基础上,一方面传承、创新和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充实民族文化内涵,另一方面加大对边境地区的资源开发补偿力度,保护边境地区民族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环境。着力解决5个方面的问题
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优先考虑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
国家应结合边境地区的特点和优势,制定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如土地、资源、运输、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一是支持各省级部门制定政策性文件,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比照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规范和细化对边境少数民族自治县的扶持政策。二是各省级部门在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专项资金,提供政策性银行贷款时,应提高边境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分配比例。三是在安排边境县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面,应全额核拨,不留资金缺口。特别是一些需要地方配套的重大项目,国家应给予各省级政府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取消配套资金的优惠。四是针对各省区边境地区的自然条件、地理区位、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做好各部门协调统筹工作,加速资金划拨与项目审批,使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作用。
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广泛吸纳社会与企业投入。
首先,进一步加大对边境地区的资金投入力度,在原有专项补助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对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市在经济发展、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其次,加大对边境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计算一般性转移支付及测算标准收支差转移支付系数时,适当提高比例。专项转移支付和边境优惠政策转移支付也要对边境地区给予特殊照顾,所使用的系数应高于其他地方,以充分发挥财政杠杆的调节作用。第三,进一步拓宽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使其可以投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推进边境地区全面发展。第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地方做好招商引资保障工作,广泛吸纳社会、企业与个人投资,用好、用活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带动其他社会资源投入,共同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快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继续大力扶持和发展边境贸易,促进边境地区的对外开放。
国家应继续大力扶持边境地区的发展,进一步扩大边境地区对外开放的领域和层次,提高开放水平。一是根据区位优势,充分发挥边境口岸城市的作用,重点抓好边境地区毗邻国家的市场开拓。扶持边贸企业,特别是大型边贸企业发展,促进边境贸易发展。二是继续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实行优惠政策,采取更加灵活的对外开放政策。特别是在出口退税、进出口专营权和进出口商品配额、出口商品报关、过境人员签证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手续,放宽限制。三是根据各省区边境地区情况,将一定数量的边贸企业纳入民族贸易经营领域,使之享受民族贸易优惠政策,支持边民互市贸易,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编制兴边富民行动配套规划,完善民族地区发展规划体系。
首先,做好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与专项规划,使之相配套。在国家兴边富民行动规划的指导下,边境地区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本地区兴边富民行动配套规划、实施办法及指导意见,使之具体化,易于操作。其次,做到短期规划与长远规划相结合,专业规划与典型、示范项目并行。兴边富民行动的资金投入不仅要使短期规划投入达到“见效快、收益高”的目标,还要有长期收益与回报的预期,同时要发挥兴边富民行动专业项目规划的典型效应和示范作用,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第三,要使兴边富民行动规划体系与少数民族发展事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公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边境口岸建设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第四,边境地区各级政府要按照“面向贫困人口,避免重复建设,向贫困乡村延伸”的思路,把建设重点放到边境贫困地区直接受益的项目上。做到坚持国家政策导向和地方实际相结合,统筹考虑,突出重点,提高地方规划的可操作性。第五,建立和完善兴边富民行动规划项目储备库。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从项目储备库中选择,做到按规划立项、按项目安排计划、按项目组织建设,同时要根据项目储备资料,针对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紧迫性等方面规划投入。
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与审计机制,按期进行项目和绩效考评。
首先,国家民委、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加强协调,积极稳妥地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要加强对兴边富民行动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兴边富民行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做到措施细化、责任明确,保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其次,需要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与审计机制,以达到“成本收益”的最佳目标。此外,要按期考核项目资金的拨发、实施进度、绩效,做好项目评估工作,充分实现项目资金的科学、合理、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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