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信访工作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和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利益冲突加剧,由各种矛盾和现实问题引发的信访问题比较突出,信访形势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问题,一是信访总量持续上升,上升趋势明显。一段时期以来,群众到市上邕进京访、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增势明显。据调查,20**年1至7月,全市信访总量为4568件人次,与20**年同期的3411件人次上升33.9%;群众越级到自治区上访580人次,重复访467人次,与20**年同期的439人次和382人次,分别上升32.1%和22.3%,群众集体访123批次1743人次,与20**年同期的96批次1527人次,分别上升28.1%和14.1%;上邕进京和异常访也时有发生。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政策性、群体性问题突出,群众就同一问题不断反映上访,处理难度大。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军队退役人员和工商分流人员等方面。这些问题大多数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相关,涉及群体性利益,处理难度大,有些问题久拖不决,形成相当数量的重复访。20**年1至7月,全市接待反映上述方面问题的上访同比增加54%,其中,重复访占46%。三是信访诉求形式激烈。近年来,群众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的明显增多,走访的增长要明显大于信访。集体访尤其是大规模集体访增多,越级集体访增幅较大。20**年1至7月,市本级接待群众集体访批次和人次分别上升28%和14.1%,越级集体访、重复访分别上升32.1%和22.3%。选择重大政治活动或节庆期间到市进邕上京上访,到重要政治活动场所聚集的非正常上访增多,聚集滞留党政机关的过激行为时有发生,跨地区、跨部门的串联聚集上访增多。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认真剖析其中的原因,不可忽视的是由于一些信访群众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正确的认识,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一些误区。为此,引导信访群众走出认识误区,是当前信访工作应该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信访群众信访误区综述
误区一,信访群众普遍认为以上压下而进行信访,可以促使信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一些信访群众认为无论什么问题找的机关级别越高,找的主要领导职务越高,由他们给下级责任部门或主管领导施加压力,信访问题就越容易得到解决。市本级20**年1至7月共受理群众来信924件,其中上级转办的来信就达867件,占信件总数93.8%,有写给中央、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的,也有直接寄送中央、自治区主要领导同志的;一信多投的现象较为普遍,而真正向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本级行政机关反映问题的却不多。群众来访也如此,信访干部在接访过程中,常常听到有上访群众说,我不找信访局的同志,我要找党委、政府一把手。
误区二,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通过扩大社会影响可以给基层施压。平时,信访干部在接访中常有信访群众说,你说没有政策,等我到重大活动和节日来上访就有政策了。有些信访群众认为在国家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是各级领导要求维护稳定的重要时期,这时上访会引起领导和责任部门的重视,就会及时给予解决他们的诉求,就算达不到预期目的,也多少会得到一些好处。少数上访群众尤其是极个别上访老户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专门选择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上访。
误区三,信访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信访群众认为信访部门就是代表党委政府解决一切问题的责任机构,不区分什么类别的问题,都找信访部门,问题反映到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就应该立即给予解决,否则就是信访部门工作失责失职。因此,对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条例》要求依法依程序处理信访事项很不理解,因而采取反复纠缠的方式来反映个人的诉求。
误区四,不少信访群众认为变换上访对象,可以使信访问题获得更好的解决。错误地认为这个领导或部门已回复按政策不能解决的问题,找到其他领导或部门就可能有希望得到解决;上一届领导说不行不等于下一届领导说不行。常常有信访群众存在有一种侥幸的心理,找了这个领导又找那个领导,找了个部门又找那个部门,甚至有的是上一届领导已按政策处理了的,到换届之后他又旧事重访。
误区五,信访群众认为人多就是政策,人多信访问题就能解决,更有甚者有少数信访人策划、组织大规模上访,抱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想法。认为政策也是人制定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上访的人数次数越多,就会引起领导的重视,就会重新调整政策;少数信访人甚至有时常伴有过激和违法行为。信访干部在接访中,常发现有些集体访组织严密、准备工作充分、分工明确,更有甚者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开用手机组织群众集体闹访、缠访。
二、信访群众信访误区产生的根源
第一,信访群众的文化素质、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参差不齐,对信访工作的理解存在
差异,少数信访群众以个人主观感觉和习惯进行信访活动,更有甚者是道听途说或是受人唆使,缺乏主见,致使其行为超出了正常的信访轨道,有的甚至违法,但自己全然不知。第二,有的信访群众在利益驱动下不择手段信访,罔顾公序良俗。一些信访群众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和办法,进行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或聚集群众向政府施压;还有一些信访群众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专打擦边球,认为只要是上访怎么干也不犯法,政府也不会把他们怎么样。
第三,一些特殊群体认为其身份特殊,上访也应享受特权,认为自己反映的信访问题应与一般群众的信访问题区别对待,有关部门和领导应特事特办,甚至认为自己有过激的信访行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第四,少数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存在本位主义,部门利益为重,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甚至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三、破解信访群众信访误区的途径如何引导信访群众消除对信访的误解,走出认识误区,是信访工作面临要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据调查,目前大部分信访群众是相信党委政府的,都能理性依法信访,并不想越级信访、集体访、重复访,更不想把问题复杂化。为此,只有掌握主动权,善于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总结经验,纠正认识偏差,带着问题探索解决的办法,才能引导群众走出信访的误区。
第一,要讲清楚一个道理,即依法信访的硬道理。在实践中,更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民主法制教育,向他们讲清楚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依据《信访条例》告知信访群众有关信访事项:①信访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畅通信访渠道是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并迅速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每个公民都依法享有提出建议和申诉的权利。②信访工作的受理、办理和督办的程序以及时限,告知其信访应通过何种途径,如何提出,有关部门应按何种程序,如何办理,让信访群众知晓重复访或越级访既花时间又费钱财,避免产生“有病乱投医”的现象。③信访诉求提出的范围。即哪些属信访处理的问题,哪些属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哪些问题应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信访工作不是“万金油”,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受理。④信访群众应依法维权,违反《信访条例》规定,采取“六种禁止行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信访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信访群众明白信访是合法权利,但必须依法信访。第二,要表明一个态度,即依法限期办理信访问题。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一定要依据《信访条例》规定程序进行受理,按政策的规定进行调处。据调查,信访对于大多数群众来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他们是出于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向党委政府反映问题,请求帮助和解决困难,希望信访部门能给一个肯定而明确的答复。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少数部门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往往以“请示领导”或“调查研究”之类的话应付,使信访群众误认为这事可能比较复杂,在这里可能解决不了,只有找主要领导或找上级部门要求解决,无形中导致了越级访或闹访现象的发生。因此,要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信访工作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神,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对一般问题应直截了当地告诉信访群众是否受理,何机关受理,谁负责调处,什么时间有结果。这样可以打消信访群众不必要的担心,做到心中有数。即使信访群众对答复不满意,也应明确告诉信访群众“你有权要求复查和复核”,让信访群众吃个“定心丸”。
第三,要有一个调处法则,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置信访事项。在调处信访事项时,执行政策不公、处理事情欠妥,是导致越级访、重复访和闹缠访的重要原因。信访群众误认为在你这里不能依法依政策办事和处理问题,就会失去应有的信任,另辟蹊径。因此,信访部门在处理信访事项或信访事件过程中,要换位思考,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对待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信访问题的成因,深入调查研究,严格依法依政策办事。不能依靠想当然、更不能漠然置之。应带着深厚的感情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调处各类信访问题(事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和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这样既可以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又可以在源头上避免问题的升级或矛盾上交.
扩展阅读:信访信息工作调研报告
右玉县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工作调研报告
右玉县纪委信访室负责人元枝
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工作统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渠道反映的信息资料和在信访举报工作中获得的信息进行筛选、加工、传递的工作,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信访信息工作作为县纪委了解掌握基层信访工作情况和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为领导科学决策发挥着积极作用。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综合、传递信访信息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领导及时了解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和部署全县各项工作。为了找出工作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做好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工作。201*年5月至6月,县纪委信访室就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工作基本情况
201*年以来县纪委信访室共接受群众举报41件,其中群众来信10件,群众来访20件,群众来电11件,网络举报0件。乡镇接受信访举报5件,部门接受信访举报3件。立案21件,查处21件,责成乡镇落实11件,立案率51%,落实率100%,全县共有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11名,上报信访信息72条,向市信访室报送信访信息108条,有效地掌握了苗头性、倾向性上访事件,
几年来未发生赴京赴省上访事件。落实上级转发案件9起,制定等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工作制度13条,我县于今年建立了信访接待大厅,方便了群众反映问题,建设了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信访信息工作条理更清晰。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工作基本形成了反映有渠道、制度有保障、问题有调查、结果有反馈的工作格局。
二、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信访信息网络不健全,信访信息交流不及时。当前我县信访信息工作仅仅是县纪委信访室一枝独秀,其它部门信访信息工作仍然非常薄弱,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网络体系。各部门之间联系松散,甚至无联系,乡、村两级信访信息工作极其薄弱,导致部门信访信息不能很好的互通、资源不能很好的共享、工作不能很好的互动。
信息网络的不健全导致信访信息交流不畅。信访信息交流是整个信访信息工作的关键环节,有利于地区、部门和单位之间信访信息互通和借鉴,如果信访信息不交流,那么信访信息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也就失去了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的意义。
(二)信访信息处理工作水平不够高。准确及时处理信访信息,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但是当前我县信访信息处理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由于信访信息工作人员频繁更换导致业务熟练程度不高,对信访信息中所包含的信息无法全部提取。由于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不够,
任务不明确、分工不具体,存在责任缺失的问题。
(三)信访信息反馈机制不健全。当前我县信访信息反馈工作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仍然存在着没有明确反馈责任、反馈时机把握不准、反馈形式单一等问题。
(四)信访信息制度不健全。当前我县信访信处工作仅建立了《信访信息报告制度》、《信访信息转办制度》、《信访信息保密制度》、《信访信息归档制度》、《信访信息统计制度》等五项制度,无法保证信访信息工作的正常运转,仍未构建信访信息工作长效机制。
三、加强和改进信访信息工作的思路对策
(一)完善信访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互通互动。以县纪委信访室为中轴,建立和完善纵向和横向两个信访信息网络体系。纵向体系是:县、乡、村三级信访信息工作系统。横向体系是:县直各单位、各部门信访信息工作系统。每一级信访信息系统都要定人员、定目标、定职责,在全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的信访信息工作网络。各个信访信息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及时捕捉和上报有价值的信息,并对已掌握的信息进行疏理归类,个性问题个别解决,共性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从而形成部门之间信访信息互通、责任互补、资源互享、工作互动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信访信息直报点,保证信息直报直达。要大力推进信访信息直报点工作,做到信息交流及时快捷。要依托现有的信访信息网络,把直报点建在信息网上,以“网”建“点”,这样
直报点建设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建立直报点要突出三个方面,一是突出关键部位。要把信息直报点建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部位上,要在执纪执法部门建立直报点,要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建立直报点,要在乡村及社区建立直报点。二是突出重点内容。各直报点要根据各自的实际,确定直报内容。执纪执法部门要侧重上报执纪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门要侧重上报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乡镇侧重上报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村侧重上报土地承包、资源发包、林木产权等方面的问题。三是突出信息时效。一般性的信访信息要直报到乡镇纪委,重要的信访信息或容易出现越级上访的问题,要在直报乡镇纪委的同时上报县纪委。
(三)聘请信访信息情报员,做到信息真实可查。要推行聘请信息情报员工作机制,保证重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及时预防。在这项工作上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注重层面。在聘请信访信息情报员上,要注意从不同行业、不同层面、不同职级上去聘请,使信息情报员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二是加强管理。县纪委要对情报员进行管理和培训,明确情报员的权力和责任。要定期对情报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培训,提高情报员的政治觉悟和快速反应能力,领导情报员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要对情报员上报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筛选和反馈。三是及时预警。信息情报员在准确捕捉信访信息后,要给信访信息确定预警等级,根据矛盾纠纷的程度和解决问题的难度可将信访信息确定为村级、乡级、县和三个预警等级,村级、乡级的预警信息
要报到乡镇纪委信访室,县级预警信息要在上报乡镇纪委信访室的同时,上报县纪委信访室。
(四)准确处理信访信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准确的处理信访信息,是提高信访举报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在强化信访信息网络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在及时准确处理信访信息上下功夫,求实效。一是要细排查,细化解。对通过信访网络、直报点、情报员搜索的信访信息要认真筛选,做定量和定性分析,捕捉问题,细心排查。在排查中做到“四个不放过”,即:苗头性隐患不放过、紧急事件不放过、热点难点不放过、重大案件线索不放过。做到三查:一是定人主查。对问题重大,线索具体的信访信息,要确定包案领导,包案领导要带队排查,并对案件全程负责。能化解则化解,能立案则立案。并要做到查准问题、找准原因、排除隐患、保证稳定。二是定向联查。对信访信息量大、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的基层部门,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强有力的联合调查组深入下去,做到任务明确、分工具体、责任到人。努力做到排查一起、化解一起。
(五)要构建大信访、大调解格局。有些信访信息所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仅靠纪检监察机关是很难解决的,必须部门之间协调起来,大联合、大动作、大调解,才能快速有效的解决问题。一是融入大信访。要把解决疑难信访问题纳入到全县信访工作大格局之中,推行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县纪委组织协调的全县信访工作大格局工作机制,形成主办、转办、交办、联办等上下左右相互衔接的工作运行态势。二是进行大联合。县纪检
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在纪检监察大信访工作格局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对信访信息所反映出来的热点问题、疑难问题,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联合处理。
(六)要加强对信访信息处理和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反馈机制建设。一是落实反馈责任。坚持“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属自办的信访件,由责任室负责反馈;转基层纪委办理的信访件,由基层纪委负责反馈。同时,要将调查报告、反馈记录反馈意见一同上报。二是把握反馈时机。在受理、办理、办结三个阶段,每个时段至少反馈一次,让信访直报点和情报员随时了解案件调查情况。三是拓展反馈形式。对反映的问题比较单一、线索清楚的信访案件,采用面谈、信函、电话等方式直接向直报点和情报员反馈;对直报点和情报员反响强烈、影响面较大的问题,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进行反馈;对涉及多个部门、当事人争议较大的信访案件,召开听证会的形式进行反馈。
(七)要加强信访信息工作机制。在现在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更多、更完善的工作制度,以制度规范信访信息工作,构建信访信息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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