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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反腐倡廉建设历程回顾

时间:2019-05-28 14:08:34 网站:公文素材库

军队反腐倡廉建设历程回顾

军队反腐倡廉建设历程回顾

自30多年前,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军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党的建设全面推进而推进,从无到有、从单一到整体、从零散到系统,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方面,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经过30多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了具有军队特点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便于操作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一、军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渐形成

1978年,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团以上各级党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通知》,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委会选举产生,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随后军队团以上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相继重建。1980年底,中央军委发出《关于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的通知》,并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任务和职权范围的暂行规定》。军委纪委组建后,紧紧围绕维护党规党法、端正党风这个中心,卓有成效地开展了诸如平反历史冤假错案等重大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纪律检查工作和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党纪条规建设,从党和军队建设的实际出发,认真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条规的调查研究、制定和实施等方面的工作,使整个纪检系统有章可循、关系协调、运转自如,从而使军队反腐倡廉建设从军队各级纪委恢复重建之初,就开始迈进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军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用制度加以规范,军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繁重艰巨任务。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军注重坚持依靠制度反腐,依靠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依靠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不断加大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力度,形成了以党章为核心的各项制度彼此衔接、互为补充的军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军委、总部和各大

单位先后制定出台近200项廉政法规制度,使军队人、财、物管理等诸多方面都能够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守。特别是201*年年初,军委颁发《建立健全军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需要建立健全具体法规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力度,根据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部署,201*年中央军委颁布《建立健全军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01*年工作规划》,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出全面了系统部署。军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统筹中起步,在起步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具有我军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渐形成并不断得到完善。

二、军队党员领导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不断健全

腐败的实质是以权谋私。从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的深层原因剖析,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的问题。监督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成为军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

如何加强对军队党员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止以权谋私,保证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成为新时期加强军队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紧迫课题。基于对我们党“用发展民主来防治腐败”优良传统的理解和把握,结合军队实际,军队各级不断完善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建立党内通报、情况反映等制度,探索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对疏通和拓宽军队党内民主渠道,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先后制定了《关于团级以上党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关于军队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军队旅团级单位加强民主监督有关事务办事公开的规定(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权力制约,出台了《关于加强军队党内纪律监督的暂行规定》、《关于军队高级干部管住管好配偶子女的意见》、《关于加强军队高中级干部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对军队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尤其是经过近10年的调研、酝酿、反复论证而即将出台的《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设置了决策监督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请求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和函询制度、信访处理制

度等七项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制度,使军队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和军队党员领导干部权力制约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与此同时,中央军委抓紧制定了《军队巡视工作规定》,目前军队巡视工作正在先行试点。

三、军队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不断完善

廉洁从政、清廉为官、干净做人是对军队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为使军队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始终做到廉洁从政,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和军委纪委等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廉洁从政方面的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军委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在军内外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宴请和有关工作餐的规定》以及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随后又颁布了《军队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军队领导干部车辆配备管理规定》、《全军领导干部和军职以上干部秘书、公勤人员、车辆编制标准》、《关于军队领导机关工作人员插手干预基层敏感事务的处理规定(试行)》、《关于军队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军队内部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高中级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等等。201*年军委颁发的《建立健全军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又进一步提出了“完善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制度规定”和“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制度建设任务。这对防范职务违纪或职务犯罪问题,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些廉洁自律行为规范,主要体现三个方面:一是对权力运行进行约束,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二是对职务消费进行规范,防止相互攀比、奢侈浪费。三是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身边工作人员某些方面的行为加以限制,防止其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军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和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不断充实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军队先后制定颁发了《军队党委纪委批准党纪处分权限的规定》,《军队贯彻执行的补充规定》,《违犯现役军官职务任免纪律的处理规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

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等,使对军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有法可依。与此同时,不断加强军队纪律检查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中国共产党军队纪律检查委员会条例》并列入政治工作条例,中央军委纪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补充规定,总政治部、军委纪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军委纪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军队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随着军队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推进,总政治部颁发了《关于办理军队干部政纪案件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察工作规定》、《军队政纪案件审理暂行办法》等,逐步完备了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提高了依法开展监察工作的质量,促进了军队行政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列宁曾指出,历史经验证明,政治思想上有修养的人是不会贪污的。而政治思想上的修养主要来自教育。“扬汤止沸,弗如灭火去薪”。军队反腐倡廉建设在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的同时,非常注重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依据军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的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化四个方面的改革,即“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士官选取和征接兵等制度改革”、“深化财经管理和审计制度改革”、“深化物资装备采购、工程建设和有偿服务等制度改革”、“深化军队司法制度改革”。这些任务涉及部队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工作各个方面,既是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创新发展的重点难点,也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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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90年来反腐倡廉建设历程的回顾及主要经验

中共广昌县委党校刘小红

【摘要】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

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高度注重自身建设,从严治党,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巩固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在建党90年之际,回顾党反腐倡廉建设历程,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宝贵经验进行总结,为今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提出自己浅薄的见解。

【关键词】建党90年反腐倡廉回顾经验

纵观我们党的历史,它是一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史,又是一部反腐倡廉、不断纯洁队伍、提高战斗力的革命史。90年来,我们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值此建党90年之际,回顾党反腐倡廉建设历程和主要经验,对于推进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党90年来反腐倡廉建设历程的回顾

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同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作为自己的重要奋斗目标,始终如一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自觉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国共产党90年来反腐倡廉建设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中国共产党成立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

中国共产党成立在于革命战争年代,面对复杂残酷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我们党把防止消极腐败现象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早在井冈山时期,

毛泽东同志就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红军必须遵守的铁的纪律。在全国革命胜利前夕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1]针对夺取全国政权后党内在作风方面出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毛泽东同志严肃地指出,“一切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贪污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2]“必须毫不迟疑地开除一批贪污蜕化分子,撤销一批严重的官僚主义分子和居功自傲、不求进取、消极疲沓、毫不称职分子的领导职务”;[3]“一定要警惕官僚主义作风,不能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4]“无论任何人,都要接受党的监督,接受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的监督”。[5]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反腐倡廉方面的重要论述,成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后,党先后设立国家检察机关、政府监察机关和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法律法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为保持新生人民政权的纯洁性,我们党及时开展了“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坚决清除贪污腐败现象,严厉惩处刘青山、张子善等一批腐化堕落分子,严肃了党纪国法。通过这些措施,坚决打击贪污腐败行为,惩处一批腐败分子,形成风清正气蓬勃向上的良好局面。20世纪60年代,毛泽东同志针对党内腐败现象日益增多的现状,在城市开展“五反”(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在农村开展“四清”(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清经济)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由于指导思想方面打上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烙印,从而导致了十年“文化大革命”,使反腐倡廉建设陷入误区。同时,在反腐倡建设方面也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教训和启示。

第二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前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纪律松弛,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思想泛滥,一些党内干部滋生了腐败现象。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恢复重建了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重新设立了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重要文件,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证。审查了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件,平反了大量冤假错案。

十一届三中全全后全国涌现改革开放浪潮,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党又面临了新的挑战和考验,一些意志薄弱的党政干部被腐蚀,党内不正之风滋生,消极腐败现象急剧增多,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清醒地认识到改革开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的严峻形势,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6]重要论断,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惩治腐败,把反腐败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的符合党心民意的举措,特别是认真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开展以打击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在实行价格“双轨制”的过程中,又出现重复建设,经济发展过热,“官倒”现象突出,一些国家公职人员腐败现象不断滋生和蔓延,分配不公等问题日益暴露,人民群众不满情绪激烈,从而导致了1989年的政治风波。

第三阶段:十三届四中全会到现在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和国内严重的政治风波的影响,面对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滋生的形势,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稳定全局的突出位置。1989年,党作出了《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包括坚决制止高干子女经商,取消对领导人员某些食品的“特供”,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严肃认真地查处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

案件,特别是要抓紧查处大案要案等内容。同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期限内自首坦白的通告》,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专项斗争。这些措施成功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党中央提出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7]的论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在全国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普遍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党性党风教育,在全国农村集中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党的纪委检查机关与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合署办公,派驻纪检机构陆续恢复建立,党政监督整体合力进一步形成。确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为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作出了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重大决策,推进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等体制机制改革等一系列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又影响深远的反腐败倡廉举措。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加快。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探索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建中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201*年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强调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签署关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探索与有关国家建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等工作机制。

二、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经验

90年来,我们党对腐败斗争的认识十分清醒,惩治腐败的态度非常坚决,反腐倡廉的成效非常显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积

累了丰富经验。

(一)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

谁是反腐倡廉建设领导者是一个关键问题。在我国,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任必须由中国共产党来承担。从党的性质看,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先进政党,决定了党与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从法律规定看,我们党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唯一执政党,这就确定了我们党领导反腐倡廉的法律地位。从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求看,它是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艰苦、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取得胜利。从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我们党对执政条件下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十分清醒、态度十分坚决、成效十分显著。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是全面的,主要体现在组织领导、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等各个方面。在组织领导方面,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思想领导方面,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判断形势,深刻总结经验,准确把握规律,制定正确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政治领导方面,正确处理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中心工作、全局工作的关系,始终按照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路线来制定和实施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

(二)必须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和专门机关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纵观全党反腐败取得巨大成效,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充分依靠了人民群众,广泛的发动了人民群众。党员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他们的一言一行,清正廉洁,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人民群众分布在各行各业,对社会中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看得最清楚,反腐败的最大力量是蕴含在人民群众之中,人民群众的监督就是最大的监督。人民群众是战胜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力量源泉。依靠人民群众反腐倡廉,核心是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主要形式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人大代表的监督、

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权力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一,防止权力滥用。同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作用。党内监督在反腐倡廉中具有特殊地位。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领导下,各级纪委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从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到监督党内组织生活,从查办各种违纪案件到保护党员权利,从纠正党内不良风气到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从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到制定党内法规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必须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我们党在成立之初,由于经验不丰富,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存在不足之处。新中国成立之以来,我们党积极探索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方法和途径。进入新世纪后,在充分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我们党提出了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解决腐败问题,惩治是必要手段,预防是治本之策。坚持把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全过程,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坚持惩处腐败分子,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二是坚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惩治腐败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坚决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坚决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打击和震慑腐败分子。三是加强干部的廉政教育。坚持教育在先、关口前移,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坚持把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

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五是坚持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功能,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六是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腐败行为产生的领域是多方面的,防治调任工作也必须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努力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空间。

(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也是指导反腐倡廉的强大思想武器。90年来,我们党坚持从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出发,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的创新。反腐倡廉经历从整党整风、“五反四清”、拨乱反正、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到解决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问题,从着力治标、侧重遏制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注重开展专项整治到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这样一个认识上不断深化、实践上不断发展的过程。实践证明,只有不断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创新,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因此,我们必须认真总结90年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一)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我国既处于发展的战略期,也处于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期。要继续抓好用好我国发展的重点战略机遇期,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目标任务,必须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我们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和党员干部队伍不断新老交替,群众工作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当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党抽出了大力弘扬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革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对党和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推动党群干群关系取得新进步。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对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鼓励党员干部敢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作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二)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部署,抓紧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01*年工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相关文件,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性、作表率。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健全防范腐败分子外逃机制。三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

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四是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稳步推行差额选拔干部等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规范,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三)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党中央多次强调,对于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感觉最深,也最有发言权。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是纪检监察机关以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是我们以重点带全面、积小胜为大胜、扎扎实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步骤,也是我们积极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一是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努力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导易发多发的势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快工作进度、巩固和深化成果,确保完成中央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二是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制度。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三是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整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行贿受贿行为,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

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四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及其他办事公开制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着重进行部署和推进,力争通过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切实让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回首过去,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成绩显著;展望未来,反腐倡廉建设使命光荣、任重而道远。新形势下,我们要在深刻分析世情、国情、党情新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注释:

[1]、[2]、[3]、[4]、[5]《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陈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7]《江泽民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2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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