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农医所工作总结
201*年农医所工作总结
今年,我办在上级各部门以及镇党委政府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区新农合政策,新农合工作得到扎实有效开展,农民参合率、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大幅提高。下面就我办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运行情况
1、参合率情况:去年底,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我镇共有49337名农民参合,参合率达93.1%。其中农村特困优抚对象、低保对象1661人,五保户445人,献血6人,交移动话费参合卡1158人。
2、补偿情况:截至12月初,我镇累计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农民达10565人次,共补偿1231984.56元。其中:门诊补偿10434人次,实际补偿806355.56元;住院补偿115人次,实际补偿414432元;门诊大病补偿16人次,实际补偿11197元。
二、主要工作
1、在201*年12月18日,全面完成了201*年新农合筹资工作;201*年3月底将新农合证全部发放到户;
2、加强了对定点卫生室以及乡镇卫生院的新农合报销监督监察工作,确保了新农合资金安全正常运转;3、做好了对住院参合户的外伤调查监督审核工作;4、做好了门诊和住院的日常报销工作;
5、完成了我镇门诊六种大病的资料收集和报销工作;6、做好本办驻村工作以及镇里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计划生育、防洪抗洪、防火救灾等工作)。
天台镇农医所201*-1-
扩展阅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年工作总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政府推动、农民参与,部门主管、乡镇负责,医院服务、群众监督的总体原则,狠抓政策措施的落实,积极探索新农合管理的有效途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运行情况
201*年我县共有215343人参合,参合率为99.8%,参合水平在全市11个县(区)中位居第一。1-11月份,累计补偿参合农民344825人次、万元。其中:门诊补偿50166人次、169.1139万元;门诊统筹273.169人次、223.3482万元;住院补偿21.49人次、2190.707万元。预计全年统筹基金使用率在85%左右,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二、主要做法
1、加强宣传动员,促进农民参合。一是会议推动。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新农合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动员。各乡(镇)、村委会及时召开干部或群众会,广泛进行宣传发动。二是干部说动。农医中心印制了新农合宣传资料6万余份,由各乡镇和村、组干部逐户上门散发进行宣传,每户一份。三是典型带动。对获得3000元以上补偿的参合农民进行张榜,张贴到每个村小组,增强宣传的直观性。同时,县政府对参合率前三名的乡镇实施奖励,促进参合工作的开展。
2、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受益水平。201*年住院补偿封顶线由3.6万元提高到5万元,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病人的封顶线特设为6万元。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分别由40%和30%提高到45%和35%,尿毒症透析费用由支付部分诊疗项目列为全部支付诊疗项目,被动物咬伤(Ⅲ级暴露以上)的参合农民,在门诊治疗使用人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门诊大病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使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
3、推行门诊统筹,提高基金效益。201*年我县门诊不再设立家庭账户,全县开展门诊统筹工作。农民在乡、村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看小病也可按30%的比例报销,一方面提高了农民门诊看病的积极性,减少门诊基金沉降率,另一方面降低了虚高的住院受益面,提高统筹基金使用效率。
4、实施便民措施,方便百姓报销。一是简化农民到县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大力推行参合农民在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补”工作。二是积极推行贫困参合农民就医后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或经办机构当场结算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一站式服务,简化手续,使贫困参合农民方便、快捷地获得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5、实施总量控制,确保基金安全。在医疗费用不断上升及全县基金总量相对固定的情况下,依据本县新农合基金可使用量,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向辖区内的各定点医疗机构配发新农合资金使用额度和各项控制指标,促使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提供价廉质美的服务,让参合农民享受更多实惠,保障基金安全,发挥基金最大效益。
6、夯实信息平台,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较其他县(区)提前两年完成住院费用的网上即时结报工作,201*年率先实现200多个村级医疗点的网上结算,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定点医疗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新农合信息管理网络,提高了新农合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存在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运行的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机制和体制等方面问题。1、存在“小病大养”和过度医疗行为。由于门诊补偿与住院补偿差距大,许多原本可以门诊治疗的病人转为住院,住院率从201*年的5%提高现在的12%;并因补偿比例不断提高,住院费用急剧上升,全县新农合住院总费用从201*年的180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5000万元。新农合补偿一方面减轻了农民患者的就医负担,另一方面极大地刺激了农民患者的医疗消费需求,产生了大量过度医疗行为。
2、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仍需加强。一是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县农医局的工作经费标准还停留在201*年的每个农业人口0.5元的标准,即每年约11万元,连医疗证及宣传品的印制、会议培训、下乡督查等基本工作费用都不够支出。而且县农医局既没有参照到公务员享受阳光工资待遇,又没有得到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基本待遇也无保障,每年都需举债。二是缺乏有效监管的交通工具。县农医局经常需要下乡督查和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用车都是借或租,影响了新农合工作的正常运转。
3、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引发系列问题。一是刺激了医疗消费。我县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补偿比例原本是80%,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基本药物补偿比例提高到95%,参合农民住院看病只需支付极低的医疗费用,导致一些慢性病患者长期挂床住院。二是新农合基金增加了额外支出项目。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用新农合基金直接补偿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后的收入缺口,即支付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15%的药事服务费。本属公共财政支付范畴,却要由新农合基金支付,最后负担还是大多数参合农民。
四、下步工作安排:
1、做好201*年新农合启动工作。一是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对新农合的认知度,增加农民参合积极性。二是集中时间收缴参合资金。按照省、市下达的“民生工程”指标,各乡镇根据全省统计年鉴的人口数完成参合目标。三是重新设计并印制201*年合作医疗证,对201*年参合的农户全部予以换发新的合作医疗证。
2、做好“光明〃微笑”等惠民工程的补偿工作。“光明〃微笑”工程、“爱心医疗救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是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惠民举措,我们将积极主动配合,按有关政策做好资金的回补工作,确保这些惠民举措顺利实施。
3、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一是借鉴东乡、黎川等其他县(区)做法,把县农医局纳入公共卫生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管理,让农医局工作人员得到同等卫生人员的绩效工资财政补助,减小工作经费缺口;二是建议配工作用车一辆,用于开展业务工作。
4、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加强日常督查。坚持常规检查与突然检查相结合,重点针对用药、检查、收费和假病历、假处方、假发票等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金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修订)》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罚细则(试行)》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5、加强基金运行管理。继续坚持实行基金“封闭式”运行制度及资金回拔的“双印鉴”制度。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新农合基金情况的发生。继续采取“总额控制”和制发“控费指标”等方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金溪县农医中心20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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