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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201*年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量化考核自查自评情况总结

时间:2019-05-28 15:54:07 网站:公文素材库

福贡县201*年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量化考核自查自评情况总结

福贡县201*年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量

化考核自查自评情况总结

根据云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年度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云老办明电201*1号)文件精神,我县老龄办高度重视,精神组织,对201*年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作了全面自查自评,自评得分97分。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政主导(20分,自查得分20分)

(一)我局把老龄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并着重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完善老龄工作的有关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好局面。(分值10分,自查得分10分)

为加强对老龄工作目标管理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老龄工作目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年初,县民政局把老龄工作列入到局领导班子议事日程,纳入我县老年事业发展规划,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老龄办主任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老龄工作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为我局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在县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春节、敬老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县委、政府以及我局领导走访慰问贫困老年人和百岁老人。严格按

照省、州老龄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对各乡(镇)做了相关老龄工作的部署,并签订了《年度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和老年人的支持和认可,发挥了老龄工作的作用。

(二)老龄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的组织保障坚强有力。(分值7分,自查得7分)

随着老年事业和社会形势的发展,各级民政老龄工作机构健全,业务范围比较完整,工作对象相对稳定,工作程序不断规范,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县老龄事业已经步入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201*年,福贡老龄机构编制得到落实,现有老龄办专职副主任1名,六乡一(镇)各有1名兼职老龄工作人员。

(三)完善对老龄事业的投入机制,不断推动基层老龄事业发展。(分值3分,自查得分3分)

我老龄办积极向协调财政部门,加大经费投入,工作经费比上年度略有提高。

二、老龄宣传(5分,自查得分5分)

(四)加大对老龄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分值5分,自查得分5分)

为了使我县的老年工作得到老年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我局在宣传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老龄工作在我县范围内分步骤组织实施。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督促工作,

悬挂标语46副,粘贴宣传标语198条。开展了五老解两“住房难”工作,201*年共投入五老解二难“住房难”资金4万元,受资助老年人2户(目前该工程已峻工并投入使用);在敬老节期间,我局在民族体育广场举办了老年人文艺晚会,投入资金2万元。我县四个老年协会组织了形式各异、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体现了老有所乐。(我局共入活动经费2万元)

三、老年优待(分值15分,自查得分15分)(五)认真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的优待条款。(分值15分,自查得分15分)

我局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和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发放标准分别不能低于人月均30元和人月均400元的要求,落实了县级配套资金。并按规定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工作,201*年共办理优待证7本并落实好《老年人优待证》规定的各项条款。

四、老龄事业发展(分值50分,自查得分47分)(六)科学编制下发并全面启动《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分值8分。自查得分8分)

我县积极开展好《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自查自评工作,并按要求向上级上报“十一五”规划执法情况。积极配合省老龄办搞好“十二五”调研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科学编制切合我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按年度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规划的落实。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分值4分,自查得分4分)

我县认真总结了上一轮开展创建活动经验,建立健全创建机制,完善创建的标准程序,扎实地推进创建活动。

(八)加强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分值5分,自查得分3分)

继续加大了对“百村建设”的投入,加强配套建设资金,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级配套资金真正地落到实处,我县辖六乡一(镇),现已有乡(镇)村老年人协会4个,达到了70%以上。我县将“百村建设”纳入到和谐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当中,扎实地抓好老年人协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老年人协会的规范管理水平。

(九)加强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建设,扎实开展助老活动。(分值4分,自查得分3分)

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建立完善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但由于县级财政比较困难,对老龄事业的发展投入资金比较少,工作成效不是那么突出。201*年共发放高龄老人补贴和百岁老人补贴474240元,发放人数为1194人(高龄老人1184人,百岁老人10人),其中:发放省级高龄老人补贴1184人,每人每年180元,共21.312万元;发放州级高龄老人补贴1184人,每人每年120元,共14.208万元;发放县级高龄老人补贴1184人,每人每年60元,共7.104万元;发放省级百岁老人补贴10人,每人每年2400元,共2.4万元;发放州级百岁老人补贴10人,每人每年1200元,共1.2万元;发放县级高龄老人补贴10人,每人每年1200元,共1.2万元。

(十)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

养老服务体系。(分值19分,自查分19分)加强老年人的服务体制建设,认真探索我县各乡(镇)社区的养老服务模式。加强调查协调,整合资源,扎实抓好我县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我局在上级老龄部门的支持关心下,子里甲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现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共有48张床位,目前已入住36张床位)。石月亮中心敬老院于201*年4月峻工并投入使用。目前共投入资金283.4711万元,入住老人35人。

(十一)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分值10分,自查得分10分)

201*年计划建设福贡县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面积800平方米,总投资120万元,该项目已批复。拟计划新建福贡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规模1600平方米,总投资240万元,该项目已批复。

五、老龄办自身建设(分值10分,自查得分10分)(十二)充分发挥老龄办“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的职能作用。(分值10分,自查得分10分)

在上级老龄部门以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办一年来充分发挥好老龄办“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好了老龄工作职责。我办对全县6乡1(镇)老龄工作进行了督促和指导,切实解决好基层老龄工作困难问题。同时,我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老龄问题调研,为做好我县老龄工作方面提供了正确的决策依据。根据工作实

际,每年对老龄办工作人员对外培训1次。

我办按上级老龄部门的要求订阅了《中国老年报》、《中国老龄》和《云南老年报》,认真宣传学习好老龄工作方面的有关文件,传达上级各部门老龄事业发展的经验及意见、建议。我办年初的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及时收集了一些老年方面信息和数据,及时地向局领导班子提交参考,同时我办向州局提供了关于老龄工作方面信息。积极把基层老龄工作向上级部门汇报。

二0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扩展阅读:关于201*年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自查自评报告

施甸县老龄办

关于201*年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的自查自评报告

考核组的各位领导:

根据省老龄办年度工作安排和《关于试行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县委、政府和县老龄办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认真对照《考核责任书》的各项内容及标准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得分为99分。现将县老龄办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导、社会参与

(一)、县委、政府始终把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1、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并把老龄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精神,把老龄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落实。分管理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老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老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县老龄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施甸县老龄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进行终期评估和研究制定了《施甸县201*年老龄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老龄工作的目标任务,并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3、201*年4月8-9日,召开了全县民政暨老龄工作会,安排部署了10年民政暨老龄工作目标任务,并与各乡(镇)签订《年度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年12月,将召开施甸县201*年民政暨老龄工作总结表彰会,根据《年度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情况,对在民政暨老龄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二)加强老龄机构建设,为老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4、按照《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民政局和施甸县老龄委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121号),核定县老龄委办公室人员编制3名,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设立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老龄工作机构健全,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老龄工作。

5、为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全县的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我县于201*年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主任的施甸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为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6、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老龄委成员单位、涉老部门老龄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根据施甸县老龄委《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组织机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施老办法201*2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成立了老龄工作协调议事机构,设立办公室并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完善对老龄事业的投入机制,不断推动基层老龄事业发展

7、为切实加强基层老龄工作,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按照《中共施甸县委、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施发201*13号),不断加大老龄事业投入,按现有老年人口人均2元的比例将老年福利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了老龄工作顺利开展。

8、切实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创建活动的开展,有效的激励了老年组织为开展老年活动的信心,努力争创先进集体和模范村(居)奠定了基础。

二、宣传工作

(四)加大对老龄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9、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年初将《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涉老法律、法规和政策纳入当地宣传工作范围,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做到报刊杂志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

10、以“敬老节”、“两节”慰问活动为契机,切实开展为老服务活动。“老年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为了营造起全社会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在“敬老节”和“两节”期间,积极开展各种为老服务活动。一是走访慰问特困老人。“敬老节”、“两节”期间,县委、政府把关心和爱护老年人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走访慰问特困老年人活动。全年共安排慰问款17.31万元。走访慰问老年人577人。其中:特困、残疾老人140人次,五保老人323人,敬老院老人42人次,百岁老人21人次,老干部51人,人均慰问金200元,慰问物资100元;另外,还协助组织部、团县委、县妇联、老干局、总工会等单位对特困老党员、老职工、老干部、特困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二是举办文体活动,丰富节日内容。“敬老节”、“两节”期间,全县共组织召开文艺联欢会、座谈会46场(次);10月16日晚上,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县老协精心组织,在县文化广场成功举办了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的专题文艺晚会,让老年朋友度过了一个愉快祥和的重阳节。

11、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敬老宣传月及“三万三讲”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促进代际和谐和家庭和睦,使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蔚然成风。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有力的促进了全县老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好(五)完善维权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执法职能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发)[1996]146号),经施甸县法制局审核,施甸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13、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站,有效遏制了涉老侵权案件的发生。全年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402次,法律援助81起,调解涉老纠纷332起,调解成功率为100%,基本做到件件有记录、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4、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切实抓好《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全县涉老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证领取率达85%以上。(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协调、督促和推动各项优待政策规定的落实。

17、老龄工作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改善老年人的生产生活。201*年,施甸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省政府、市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80周岁以上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给予保健补助;80-8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元,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对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长寿补助,每人每月200元;并每年为其免费体检一次。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心和关爱。

18、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规定,使老年人充分享受优待政策。从07年9月1日开始,县老龄办共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1548本。并认真宣传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或《离休证》免购门票进入向公众开放的公园、园林、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纪念馆,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持证老人在省、市、县范围内基本享受到了相关的优惠待遇,使老年人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老年人的关爱,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19、严格按照《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和《百岁寿星荣誉证》办理和发放工作。

四、老龄事业发展

(七)充分调动各级参与发展老龄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建立健全了创建机制,完善标准和程序,总结经验,积极开展评选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活动,敬老先进村达20%以上,敬老先进社区达50%。

(八)加强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其规范化管理水平

21、继续将“百村建设”纳入和谐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抓好农村老年服务“七一一”工程示范建设,按计划实施“百村建设”。

22、各村(居)民委员会在乡(镇)、老龄委的支持和指导下也成立了由总支(支部)书记任组长的老龄工作领导小组。80%的村居成立了老年人协会,实现“七个一”规范管理和实施“1144工程”。

(九)加强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建设,扎实开展助老活动。

23、由于我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暂时还无法筹集资金成立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

24、为有效解决老年协会硬件设施不足和老年人“看病难、住房难”的问题,我办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有计划、分步骤的开展和实施农村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为“五老”解“两难”工作。

(十)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科学编制本级“十二五”规划。

25、全面完成《施甸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并按时上报“十一五”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积极配合市老龄办搞好“十二五”规划调研编制工作,认真编制《施甸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五、职能作用(十一)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的职能作用

26、为进一步扎实、有效地做好老龄信息服务工作,充分认识老龄信息员、联络员工作对提高老龄工作水平,发挥老龄工作影响力的重要性。制定了施甸县老龄工作信息员、联络员制度;按时召开信息员、联络员会议;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27、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老龄问题调研,认真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为党政决策老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十二)做好下情上达工作

28、为确保总体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将总体目标分解到每个年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29、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一直以来,为了寻求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参与,我们始终把宣传工作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将宣传工作纳入了《施甸县201*年民政暨老龄事业目标任务管理考核办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收效极为明显。一年来,《云南老年报》、《保山日报》、施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共宣传报道老龄工作稿件8篇,施甸电视台播放老龄工作专题3次,工作简报36期,老龄信息12期。使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全面系统地了解了老龄工作,形成了“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良好工作格局。

(十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30、为圆满完成老龄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完善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18项规章制度,做到了规范管理,树立了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31、针对乡镇基层老龄工作的薄弱环节,一是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协调,配强配齐了老龄干部队伍;二是积极举办培训班4期,累计培训82人次,使全县老龄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政策业务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工作方法和措施、服务技能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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