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半年度总结(环保局)
长沙县环境保护局二00六年半年度工作总结
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下,在省、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紧密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了各项工作,呈现加快发展、争创一流的好势头。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前段工作小结
(一)明确思路,规划全年工作任务和重点
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精神和201*年“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目标任务,提出了201*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12369”总体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指导全年工作,即紧扣一个主题、瞄准两个目标、突出三个重点、推进六个创新、把住九个抓手。紧扣“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主题;瞄准“保两河清水、建生态长沙县”的两个奋斗目标;突出改善县城空气质量、加大企业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生态建设三个重点;推进树立新的观念、转换新的思维、建立新的机制、制定新的制度、强化新的管理和寻求新的突破六个创新;从抓准入许可、抓征收使用、抓综合整治、抓监督执法、抓创先争优、抓宣教普法、抓监测服务、抓协调配合、抓队伍建设九个方面入手,团结干事,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飞跃。
(二)创新管理,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1.1、积极推行部门目标考核和干部111危机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整体工作水平,强化工作目标管理,局党组研究制定了《长沙县环境保护局201*年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规定了各科室、站、队主要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目标考核与年终奖金挂钩,个人考核与晋职晋级挂钩,实行奖罚制度,以奖罚结合来推动各部门全年任务的完成,大大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危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工作主动性。
2、实行部门部分经费包干。对各科室办公经费按人头进行了包干,超支不补,节余进行奖励。专项经费实行预算,申报使用。
3、对中层干部任职实行岗位交流,锻炼全能型干部,激发年轻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干劲。
(三)真抓实干,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以《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把好准入关。加强县域内建设项目立项审批,从源头上预防新污染源的产生,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5家,报告表41家,登记表47家;发放排污许可证69本,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本。
二是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对9个乡镇进行新建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对32家单位进行现场监督,重点督查了金井制革厂、北山平安铬盐厂等单位。共办理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9家,请专家对3家单位污染
2.治理方案进行招标评审。
三是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发挥排污费以征促治的作用。召开25次排污申报会议,办理排污申报登记385家,共计开征排污单位260家,征收排污费25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44.7%。
四是加强执法检查,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对全县范围内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进行了彻底排查,共检查企事业单位126家,下达环境监察文书59份,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41家企事业单位下达了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制作了长沙县重点污染源分布地图。二是与城管局、卫生局、工商局等单位展开了一次清理整顿饮食娱乐行业联合行动。
五是加强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及处罚力度。行政处罚立案7件,处罚到位2件,罚款金额31000元。现场监察353家,下达监察文书170份,抽查治理设施52台,运转率88%。
六是加强城市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县城大气污染。开展了三环线内在用燃煤锅炉底数的调查工作,根据《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采取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的通告》(长县政发[201*]42号)文件要求,下达了第一批燃煤锅炉限期整改通知要求12家单位的16台锅炉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积极与长沙新奥燃气公司和长沙市旭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联系县城城区煤改气和油烟净化工作。
七是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议案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今年我局承办了3份人大建议、1份政协提案,正在与代表委员们进
3.行交流,认真答复。对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案件,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取证进行处理。接受并处理“110”投诉电话160件,其中省市转来36家,处理150家,处理率93.75,结案141件,结案率88.13%。
八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监测水平和服务质量。对监测实验室重新进行了维修、维护、整理,与省、市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补充添置监测仪器及分析用品,保证正常开展工作。按质按量完成了两河流域常规监测,监测排污企业160家,取得水质有效数据1240个;锅(窑)炉数据26个,噪声数据293个,大气数据108个;污染纠纷监测13家;环境影响调查监测11家。监测收入26万元。机动车尾气检测共检汽车12786台,取得收入25万元。
九是以绿色创建工作为载体,加强环境宣教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对2家社区进行了市级绿色社区的验收,对4所县级绿色学校进行了授牌。召开了20个乡镇的主管环保副镇长和环保专干的环保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环境保护决定》,布置了乡镇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和任务,提高了乡镇领导环保意识,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局各科室共向省市县报送环保政务信息4篇,县电视台播出专题1次。
十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开展标准化建设,提高办公自动化能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文明岗位的活动。廉政建设不放松,认真落实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成员和二级机构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做到警钟常鸣。完善机关管理,认真落实局里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局机关基本形成了用制度管人和事的良好风气。
二、后段工作举措
下半年,我们在分析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要继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克服困难、挖掘潜力,确保今年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一是深入学习,提高素质。坚持学习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二是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三是以环境执法“劲风”行动为重点,全面展开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密切关注、迅速处理突出信访污染问题,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切实把好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关,作好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五是加强科学监测能力,提高监测服务水平。六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搞好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环保管理新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对照全年工作重点,我们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环保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体现在对全县企业单位调查摸底不全面,有监管遗漏的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上,严格审批后,缺乏对治理措施竣工的验收和运转的监督,“三同时”监管停留在口号上。对企业的治污设备是否运行,偷排现象和没有突击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实际上没有到位。二是环保宣传
5.教育工作仍欠深度,宣传教育多采用发放资料,出动宣传车辆,活动时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内容缺乏系统性、针对性,领导、企业和群众对关注环境保护意识有了一定提高,但如何保护环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和要求、正确维护环境权益没有鲜明的意识,环保宣传教育的深度还需加强。乡镇缺乏分管环保工作领导,农村环保工作还需延伸和推广。三是环保队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创新意识不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6.扩展阅读:环保局06-08年创卫总结
环保局201*-201*年创卫工作总结
自201*年创卫工作开展以来,东区环境保护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等中心工作,以为经济发展和基层服好务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加强环境保护力度,优化监管服务水平,严把产业准入关口,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人居环境得以持续改善,我区环保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201*年,我区辖区内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7.6%,较04年上升了39.7个百分点。201*年大气环境优良率达93.9%,与201*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8.1个百分点;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降到52.5分贝,比201*年同期下降了2分贝。201*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9.8%,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已降低到51.9分贝。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力度201*年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了“东区环境保护局”,进一步加强了环境保护力度,把环保工作纳入了全区重点考核内容。
201*年3月7日,区编委批准成立东区环境监察大队,编制了年内环境监察机构达国家二级标准实施方案,成立了环境监察机构建设达标领导小组,全力推进达标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起草了达标专题报告。监察队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启动了东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和“12369”网站互动平台建设。编制并报送了环境监察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的执法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全市环境应急处准军事化训练。
201*年,一是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和环境监察现状编制了《攀枝花市东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从东区区情、环境监察机构基本情况、现有环境监察水平与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和需求之间的差距、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编制报告的依据、建设项目及建设方案、人员培训、投资预算及资金筹集、项目建设取得的效果等九个放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并详实地编制,报送市局后得到市局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将该报告做为全市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的范本。二是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队伍建设,依据攀东编委[201*]1号《关于成立攀枝花市东区环境监察大队的批复》和攀东人[201*]14号《关于同意周晓君等四人职务任免的批复》,任命夏非同志为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监察队伍建设;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事效率。我局安排了两名监察队员参加了省环保局组办的全省环境监察队员业务培训,系统地学习了与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排污收费、企业监管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有效提高了监察队员的业务能力。
二、强化宣传,全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
从201*年起,大力宣传环保科学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居民散发环保宣传单,现场解答环保问题,听取居民对环保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并采用板报、墙报、宣传车和设点宣传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力度,使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201*年注重对学校学生进行环保宣传。开展了“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其中华山小学和东方红社区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五十四小学、人民街小学被评区级绿色学校、二街坊幼儿园被评为区级绿色幼儿园。此外,还加强了对排污业主的环保意识宣传力度,特别是在关闭银江工业园区小冶炼炉的过程中,和业主进行了面对面的讲解和说服,使业主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增强了主动调整产业结构的自觉性,为顺利关闭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01*年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百万环保挂图送下乡”、知识讲座和播放影像资料等环保公益宣传活动,在辖区内掀起了环保创模宣传高潮,进一步培养了农村朋友和城市居民的城市荣誉感和归属感。从6月初开始至19日结束,在辖区内9个街办1个镇所辖的双江社区、竹湖园社区、金福社区等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环保创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16台(次)、工作人员70余人,参加活动群众3万余人;下发挂图201*余张、创模宣传单3万张、创模宣传围裙2300条、环保图书400余本。三、具体开展工作情况
(一)加大环境监督管理,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201*年,东区环保局根据国务院、省、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依法加强了对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治理卫生死角275处,清理边坡15640平方米,清理污水沟3220余米,清运垃圾20800余吨。同时,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实施了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了城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计划,会同城建、规划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大了扬尘污染整治力度。
201*年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落实中心城区产业发展规划。在招商引资中实行了“环保一票否决制”,有效拒绝了污染大、环保要求未达标的投资项目,去年已有12个项目近1.1亿元的投资因不符合审批条件而被拒之门外。严把选址关、项目审批关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关,对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新上建设项目全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率为100%。特别是对近期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环保设施建设进行了强力督促和监管。
201*年我局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合理有效地控制各种污染源,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环境现场监督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一是根据环保局、市发改局、市经济局、工商局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攀枝花市20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编制了《攀枝花市东区20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二是结合市环保局关于开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对辖区所有企业进行了排查,掌握了每个企业的排污情况,同时积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组织拉网式检查,从源头上杜绝了污染源的蔓延,共出动车辆80余车次,执法人员360余人次,检查企业140家/次,立案3件,结案3件;督办限期治理项目12个,依法对攀枝花村塑胶管厂和渡口桥下一钢门钢窗制造厂等4家企业实施了取缔和关闭,行政处罚7家,累计罚款18.2万元;三是严格企业监管,我局开创了环境监察人员入住企业的先河,从5月初开始,从有限的人力中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入住高粱坪工业园区,加强了对企业的适时监管,同时也及时为企业提供环保咨询与服务,有效地对企业实施了监管,避免企业偷排、漏排现象的出现。
(二)严把环保“准入关”,从源头控制污染
我局一直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实施各类建设项目的“总闸门”,认真执行环评和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坚持依法审批、严格把关,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在关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招商引资中,依法认真执行“环保前审批”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把环境容量、投资密度和工业布局规划作为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提前介入项目引进,为科学、合理地选择项目提供环保咨询,避免在项目引进中产生因达不到环保要求而造成经济损失,全区招商项目均通过环保影响评价,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工业布局规划和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实行部门联动,切实提高环评和“三同时”的执行率。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责令其停建或停产,补办环评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扩大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我局环保审批人员的送出培训和内部培训,落实监管责任、保证审批质量,对不依法审批的,坚决撤销审批,追究审批人员的责任。201*年审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54个,全部进行了“三同时”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
(三)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污染企业限期治理
今年,我局重点开展了区属企业和市局下达限期治理企业的监管。一是将马家田的钛亨工贸公司、明举工贸公司、胜吉商贸有限公司和魁善工贸公司等9家企业纳入了限期治理范围,给予了适时检查和督促,并于6月12日组织环境监察大队、污控开发科联合对限期治理企业进行了检查验收,从验收的情况看仅有钛亨工贸公司、明举工贸公司、胜吉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达到了整改要求,还有5家还在治理中;二是按照市下达201*年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名单,我们对辖区范围内的攀枝花市中汇特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铸恒冶金材料公司和攀枝花市鑫帝矿业有限公司面源整治和厂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办,要求三企业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目前,这些企业(项目业主)已经停止生产,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均能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四)加大排污收费的征收力度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排污费征收和解缴政策,按照征收范围、权限、时限和程序,认真抓好排污费的征收和解缴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确定征收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加大征收力度。二是严格按照“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制度,按照征收标准,加大征收执法力度,杜绝了协商收费、人情收费的现象。三是落实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在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在银行开设“排污费专户”进行管理,所收排污费均按规定全面足额上缴市财政,在排污费的使用和管理上没有出现坐支、截留和挪用现象。截止7月15日,我局已经依法征收排污费772343元。
(五)强化投诉处理力度,打造“12369”环保品牌从201*年起坚持投诉受理24小时值班以来,我局全面承担起“12369”环保热线的值班任务和日常管理工作。今年,局长孙国英同志多次召开环境监察工作会议,以“群众无小事”为标准,必须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工作要求开展环境污染投诉的处理工作,努力将我区“12369”建成全市叫得响的环保品牌,半年来,我局认真查处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12369”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受理“12369”环保热线投诉105起,涉及噪声投诉67起,废气投诉32起,污水投诉6起,结案率为100%。同时,共处理市长热线投诉、来人、来信投诉16件,按时完成了2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或提案的办理工作。
四、综合治理,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各项创卫指标达标(一)201*年集中整治工作:
1、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按照省市的规定开展了工业污染源调查,全面掌握了我区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状况和污染物处现状。以弄弄坪片区、城市人口集中区、高梁坪工业园区、流沙坡高新技术园区和沿江两岸区域为重点,强力推进老工业污染源治理。对攀枝花市金江冶金化工厂外排废水、攀枝花市红杉钒制品有限公司外排废水等14家污染企业分三批下发通知,要求企业限期治理。(第一批共4家,1家已停产关闭,其余3家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已通过验收;第二批共3家,其中东园锌业因停产厂内无人管理,其余2家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第三批共7家,银祥矿业、攀密金属综合厂、正元商贸、马坎砂厂、海燕工贸已完成治理任务,丰钛工贸、攀钢纳米材料已达标)。
2、加大沿江综合整治。对境内金沙江沿岸共10处工业污染物排放口进行了调查,现已全部查清这些污染物排放涉及19家工业企业,其中7家超标排污,已责令整改并在今年10月底前实现了达标排放。在04年对金沙江、雅砻江、仁和沟(东区)沿岸30余家企业的固体废物和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了详实的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规范了污水排放口,有效加强了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治理。
3、开展面源污染防治。下发了《关于对沿江两岸各堆场、混煤场等面源污染整治情况进行督办的通知》,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督促业主按期搬迁或关闭非法堆场,彻底消除点面源污染。共对我区范围内25家“堆、混煤场、原料场”等面源污染源进行了集中整治,强制关停13家违法堆场,要求其余12家修筑围墙加盖蓬布,有效防止了粉尘扬散。
4、治理道路运输洒落。对道路运输中易洒落的煤炭、石灰、渣土、矿粉等运输物资按车主、运输单位分类监管,要求他们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洒落,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道路巡查,共查处62起,全部给予了行政处罚和说服教育。
5、整治矿山开采污染。配合全市矿业秩序整顿,对区内矿山采点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要求8家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矿山企业实行了限期整改。
6、强化餐饮污染治理。督促业主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油烟污染,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06年辖区内已有100余家餐饮企业安装了油烟净化处理装。
7、开展“禁烟区”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东区实际,从06年1月开始,在大渡口片区、瓜子坪片区开展“禁烟区”创建工作,要求在“禁烟区”内全部使用清洁能源。06年东区辖区内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覆盖率达到62.5%,高于>52%的“省模”指标。
8、继续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超标车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促进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对新车销售、旧车报废以及旧车交易等的尾气管理力度,对超标车辆要求限期达标。
9、强化其他污染治理。对城乡结合部、建筑施噪声、粉尘,各类娱乐噪声以及机动车修理噪声等进行了综合整治,对重点地区、重点工程实施重点监控,对混凝土要求实行了集中搅拌,采用清扫和湿法手段控制粉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人文化宫和星光灿烂娱乐噪声、少年宫滑冰场噪声、倮果烂园子机动车修理噪声以及五十四公里建筑施工噪声等,进行了重点查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对教育不改的依法进行了处罚,收到较好的效果。
通过近几年的环境整治,05年东区辖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7.6%,较04年上升了39.7个百分点,06年优良率达到96.55%,空气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达到52.5dB,低于省模≤60dB的指标要求。
(二)、201*年集中整治工作:
交通干线噪音等指标超标和进一步巩固已达标指标,我局以“三个整治”、“两个创建”为抓手,全力推进“双创”环保项目的深入开展。
1、饮用水源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今年,我局进一步强化了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一是认真搞好摸排。与当地居委会或社区联合开展调查,对大渡口水厂、炳草岗水厂、密地水厂、高粱坪水厂和攀钢(集团)公司荷花池水厂5家水厂的取水点周边企、事业单位生产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居民人口等基础数据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未发现在一级保护区内有区属企业超标排放,但是,在饮用水源地发现灰老桥、攀钢文体楼、长途汽车站采石厂、荷花池水厂下游120米处、攀钢实验小学下50米等六个生活污水排污口。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东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区属工业企业进行巡查,对重点污染企业做到每周检查两次,一般污染企业每半月检查一次,对发现的超标排污企业和存在隐患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出现超标排污行为。2、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集中整治工作
严格执法,加大了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东区环保局污控开发和监察大队集中力量对工业园区企业进行了不定期巡查和抽查,采取宣传教育和处罚并重的原则,发现一家就查处一家,经过集中整治,园区已没有环境违法现象出现。
3、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集中整治工作
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新、改、扩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对未办理环保手续和未执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依法查处。
4、畜禽养殖业整治
今年,我局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所开展了多项工作,一是对场所排污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业依法下达限期整改,提出了在畜禽规模养殖场所选取12处试点建立沼气利用设施,促进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的开展;二是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以及《畜禽类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了《东区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
5、认真开展中高考禁噪整治工作
今年,按照惯例,我局工作人员一是在中、高考前半个月就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对辖区进行了细致的摸底调查,对可能产生噪声的建筑工地、文化娱乐场所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仔细的登记,并提出具体整治方案;二是在5月初召开了全区建筑行业中、高考禁噪工作会,并下发了做好中、高考期间禁止施工的相关通知;三是为确保万无一失,在高考前两天,环保局全体工作人员就在所属管辖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开展认真地检查,对各考点周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商业网点、餐饮娱乐点提出严格要求;在高考期间,环保局工作人员提前1小时赶赴各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确保各考场的安静;四是对不听劝阻,在中高考期间私自开工建设的企业实施高限罚款,目前正在对龙箐大桥建筑工地、弄弄坪公共厕所改建工地进行立案调查。
6、点面源污染及沿江综合整治。一是根据整治实施方案,以沿江两岸和马家田片区为重点。对7家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9家企业下发了限期治理通知,目前这16家企业已经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的有4家、有5家已经停产整改;沿江两岸的点面源粉尘污染基本得以有效控制,马家田园区内各堆场业已完成治理工作,环保部门制定了督查制度,定期对整改企业进行督查。二是全面调查辖区饮用水源排污情况,向市环保局上报一类水源保护区生活污水排放口21个;新查出二类水源保护区污水排放口六个,按照水源保护区生活污水排放要求,也将新查6个生活排污口详细资料上报市环保局备案,便于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三是重点取缔无证经营的白灰膏厂,目前已经取缔了沙坝2家,还有度密线上的4家在整治过程中。
7、建筑施工及其他噪音污染整治。一是拟定下发了《攀枝花市东区露天洗车场、汽车修理厂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经各街办摸底调查,上报辖区共有洗车厂41家、汽车修理厂63家,会同东区环保局、东区工商局、东区城建局对所有104家洗车厂、汽车修理厂进行检查整改;二是针对建筑施工行业噪声和扬尘的污染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建筑行业环境监管的通知》,5月11日召开了全区建筑施工行业大会,会议加强规范了辖区内建筑行业环境监管制度,启动了一年一度的中高考禁噪工作,禁噪工作从5月15日开始至6月14日结束,在此期间,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环境噪声标准,杜绝产生各类环境噪声污染。三是规范建筑施工管理和严格夜间施工审批,从201*年初开始,我局函请相关部门在审核夜间施工审批时必须现场查看,落实施工是否属于工艺需要,半年来共依法审批夜间手续63个。四是加强五小行业整治,重点对瓜子坪游泳场旁11家小歌厅进行了规范管理,并完善了相关手续。
8、餐饮油烟整治。一是继续由开展《城市餐饮功能区和生活功能区的合理配》调研工作;二是下发了辖区餐饮油烟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部门分工和职责。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保留一批”的思路分类分措施地对现有餐饮业油烟进行综合整治,已函请区商务局、区城建局上报此次整治范围内“上规模、上档次、有特色”的应予以保留和政策扶持的餐饮店铺名单和设立在违章建(构)物内的餐饮店铺名单,经实地调查后,近期将联同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9、“禁燃区”创建工作。根据“禁燃区”创建实施方案,对炳草岗片区桃源街、花城中街、榕树街435户餐饮行业煤改气进行规范;各街办完成了833户整改检查工作。瓜子坪片区“禁燃区”创建工作已经完成,通过了市环保局的检查验收。
10、“烟控区”创建工作。辖区新增4.801平方公里创建工作已经完成,三个街办和银江镇枣子坪农贸市场建立了烟尘控制区要求提供的燃烧设备台帐、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含检测结果)档案,目前,已通过市环保局的检查验收,市政府已经发文正式命名。
五、为民办事,使群众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积极参与污染事件调查,配合上级部门处理环境污染事件,没有出现连续举报由于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大气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和危险废物污染等问题。
创卫方案制定以来,我们始终把握了“三个关系”,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致力于从源头上防控污染,正确处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的关系,致力于从实效上保护环境,正确处理加强执法与优化服务的关系,致力于从手段上打击非法,努力为辖区居民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20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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