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证年检年审
采矿许可证年检年审
项目名称采矿许可证年检年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理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64号文办理条件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1、采矿权人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年检实施机关报送年检材料;2、年检实施机关进行实地检查结束后,签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的,在采矿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返还采矿许可证副本;办理流程3、年检实施机关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年检工作。年检实施机关将年人通报、向原发证管理机关备案,并对年检结果予以公告;4、年检实施机关每年向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年检工作总结报告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报告书;2、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基础报表;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影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提交材料5、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生产台帐、资源储量资料6、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结缴票据(复印件)以及件;7、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矿山,应提交矿产品的生产、销售原始台账或有8、年检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收费标准无办理时限每年3月30日前办理地点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
扩展阅读:五证一照及采矿证年审
项目名称采矿许可证年检年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理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64号文办理条件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1、采矿权人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年检实施机关报送年检材料;2、年检实施机关进行实地检查结束后,签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见。对年检合格的,在采矿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返还采矿许可证副本;办理流程3、年检实施机关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年检工作。年检实施机关将年检结果向采矿权人通报、向原发证管理机关备案,并对年检结果予以公告;4、年检实施机关每年向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年检工作总结报告。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报告书;2、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基础报表;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4、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影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提交材料5、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生产台帐、资源储量资料;6、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结缴票据(复印件)以及缴费减免证明文件;7、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矿山,应提交矿产品的生产、销售原始台账或有关证明材料;8、年检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收费标准无办理时限每年3月30日前办理地点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联系方式7227581表格下载
采矿许可证年检
一、办理范围及条件
年检范围:指在我县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
二、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包含申请人自身耽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三、必备报件材料(一式二份)
1、首先,采矿权人申领、填报《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及检查表》,并提交采矿许可证副本,以及上一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交款票据复印件和缴费减免证明;2、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审查年度报告材料,审查其真实性,决定是否受理;
3、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可在采矿许可证副本上签署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4、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年检结论书面告知采矿权人,对年检合格的,可以在采矿许可证副本上签署合格意见,办理注册手续,加盖专用章。对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合格的仍可视为通过年检,办理注册手续。采矿权人对年检结论不服的可以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年检。四、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
办理采矿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流程图
一、办理范围及条件
依法取得采矿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属市级以上发证的,转报市局,属县级发证的20个工作日(不包括申请人材料报送市局审批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三、必备报件材料:(一式三份)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及报盘;2、以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拐点坐标)(原件);3、营业执照或企业预留名称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4、资金证明文件(原件);
5、矿产资源预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准文件(原件);6、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原件);
7、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原件);
8、安全生产方案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9、环境保护方案及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10、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1、矿山用地的证明文件;
12、勘查许可证复印件(由探矿权转为采矿权的);
13、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文件及价款缴纳证明文件(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采矿权的)(验原件,交复印件);
14、中标、竞拍或竞买通知书、合同书及缴款证明(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的)(验原件,交复印件);
15、采矿登记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
办理采矿权预申请流程图
一、办理范围及条件
申请人已有探矿权转采矿权的,通过市场方式取得采矿权的,不需要办理预申请。二、承诺时限:
属市级以上审批的,20个工作日转报,属县级审批的,20个工作日(不包含申请人自身耽误时间及法宝休息日)。三、必备报件材料
1、预申请报告一式三份,预申请报告的内容:(1)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矿种、位置、占有的矿产资源储量和开采规模;(2)申请的矿产资源储量范围为整体矿床中的部分
时,应说明其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和影响;(3)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经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并办理了评审结果备案手续折地质勘查报告(一式一份);3、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及其备案的文件(一式一份);4、地质勘查资料汇交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5、探矿权人申请开采其勘查区内矿产资源储量的,应当提交际花该区域有效的勘查许可证;探矿权经转让的,还应提交转让的批准文件(各一式二份);
6、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具的拟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无矿权重置问题以及符合当地产业经济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的书面意见(一式二份);7、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的以地形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一式三份(比例尺为1:1001:5000均可)。
四、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此项申请不收费。
采矿权延续登记流程图
一、办理范围及条件:
全县所有持证矿山,有效期满30日内来我局办理。二、承诺时限:
属市局以上发的,20个工作日内转报,属县级发的20个工作日(不包含申请人材料报送市局审批时间及法定节假日)
三、必备报件材料:(一式三份)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原件);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4、资金证明文件(原件);
5、延续采矿登记申请报告(内容含:申请延续生产的理由、矿山生产和储量利用情况,保
有储量和现有生产能力,申请延续生产年限和依据及其需要说明的情况)(原件);6、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结果及汇交资料的证明文件(储量变动较大的)(验原件,交复印件);
7、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申请登记表表(原件);
8、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文件(原件);
9、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缴纳的证明文件(原件);
10、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文件及价款缴纳证明文件(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产地采矿权的)(验原件,交复印件);
11、采矿权的矿产地为是申请人自己出资勘查形成的证明文件,如发票、合同、委托书、勘查报告、勘查许可证、地勘单位证明文件(申请自己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验原件,交复印件);
12、采矿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四、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采矿权批准转让流程图(审批权限在省厅)
一、办理范围及条件:
采矿权的转让形式由出售、作价出让、合作开采、重组改制、股票上市等。
凡属上述采矿权转让的,都要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采矿权出售转让可以采用协议、招标、拍卖方式进行。严禁将采矿权作为其他资产的依附物进行招标、拍卖、转让。1、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2、采矿权属无争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4、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采矿权申请人的资质条件。二、承诺时限:
20人工作日(不包含申请人自身所耽误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三、必备报件上材料:(一式三份)(一)转让申请人提交的资料:1、采矿权转让申请书(原件);2、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4、转让申请报告(内容含:申请转让的理由、矿山生产和储量利用情况,保有储量和现有生产能力等)(原件);
5、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缴纳的证明文件(原件);
6、矿产资源储量复核报告、评审结果及汇交资料的证明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7、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申请登记表(原件);
8、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文件(原件);
9、矿山企业投入和生产满一年及采矿权属无争议的证明文件(原件);
10、采矿权评估、确认、处置文件及价款缴纳证明文件(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采矿权的)(验原件,交复印件);
11、采矿权的矿产地为申请人自己出资勘查形成的证明文件,如发票、合同、委托书、勘查报告、勘查许可证、地勘单位证明文件(申请自己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验原件,交复印件);
12、转让人与受让人的签定的转让合同(原件);13、国有矿山企业申请转让采矿权时,还应当提交其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批准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14、采矿登记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二)受让申请人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企业预留名称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2、资金证明文件(原件);
3、受让采矿权申请报告(原件);4、采矿登记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四、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此项申报不收费。
采矿权变更流程图
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一)
1.办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范围: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矿山批准采矿权转让后变更采矿权函数人的。
1.承诺时限:
属市级发证的20个工作日转报,属县级发证的20个工作日(不包含申请人材料报送市局审批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三、必备报件材料:(一式三份)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原件);2、以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拐点坐标)(原件);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营业执照或企业预留名称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5、资金证明文件(原件);6、申请人的资金证明文件;
7、采矿权转让批准文件(原件);
8、矿产资源储量复核报告、评审结果及汇交资料的证明文件(验原年,交复印件);9、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申请登记表(原件);
10、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或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文件(原件);
11、采矿权的矿产地为申请人自己出资勘查形成的证明文件,如发票、合同、委托书、勘查报告、勘查许可证、地勘单位证明文件(申请自己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验原件,交复印件);
12、采矿登记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四、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采矿权价款、换领采矿许可证费。
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二)
1.办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范围: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矿山变更矿区范围的。二、承诺时限:
属市级发证的20个工作日转报,属县级发证的20个工作日(不包含申请人材料报送市局审批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三、必备报件材料:(一式三份)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原件);2、以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拐点坐标)(原件);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5、资金证明文件(原件);6、申请人的资金证明文件;
7、矿产资源储量复核报告、评审结果及汇交资料的证明文件(验原年,交复印件);8、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申请登记表(原件);
9、矿产资源开发发方案及其审查意见(储量及开发方案变动较大的)(原件);10、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方案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原件);11、修改后的环保方案及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12、采矿登记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四、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采矿权价款、换领采矿许可证费。
变更采矿权申请(三)
1.办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范围: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矿山仅改变矿山企业名称、地址、不改变采矿权人的。二、承诺时限:
属市级发证的20个工作日转报,属县级发证的20个工作日(不包含申请人材料报送市局审批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三、必备报件材料:(一式三份)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原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3、工商部门关于企业投资主体不变的证明文件(原件);
4、采矿权人关于不改变投资主体、仅改变矿山企业名称、地址的说明文件(原件);5、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6、采矿登记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四、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采矿权价款、换领采矿许可证费。
变更采矿权申请(四)
1.办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范围: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矿山采矿许可证原件丢失后、需要补证的。二、承诺时限:
属市级发证的20个工作日转报,属县级发证的20个工作日(不包含申请人材料报送市局审批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三、必备报件材料:(一式三份)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原件);2、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3、采矿权许可证复印件;
4、采矿权人关于补办采矿权许可证的申请报告(原件);5、已登报声明原采矿许可证作废的报纸(原件);6、市、县国土资源局的证明文件(原件);7、采矿登记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四、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采矿权价款、换领采矿许可证费。
变更采矿权申请(五)
1.办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范围: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矿山变更开采矿种的。二、承诺时限:
属市级发证的20个工作日转报,属县级发证的20个工作日(不包含申请人材料报送市局审批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三、必备报件材料:(一式三份)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原件);2、以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拐点坐标)(原件);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5、资金证明文件(原件);
6、矿产资源储量复核报告、评审结果及汇交资料的证明文件(验原年,交复印件);7、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申请登记表(原件);
8、矿产资源开发发方案及其审查意见(原件);
9、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方案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原件);10、修改后的环保方案及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11、采矿登记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
四、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采矿权价款、换领采矿许可证费。变更采矿权申请(六)
1.办理范围及条件:
办理范围: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矿山变更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的。二、承诺时限:
属市级发证的20个工作日转报,属县级发证的20个工作日(不包含申请人材料报送市局审批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三、必备报件材料:(一式三份)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原件);2、以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拐点坐标)(原件);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4、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5、资金证明文件(原件);
6、矿产资源储量复核报告、评审结果及汇交资料的证明文件(验原年,交复印件);7、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申请登记表(原件);
8、矿产资源开发发方案及其审查意见(原件);
9、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方案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原件);10、修改后的环保方案及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11、采矿登记机关要求的其它资料。四、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采矿权价款、换领采矿许可证费。
煤矿“五证一照”是指哪些证照
煤矿“五证一照”是指采矿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管理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矿长安全生产许可资格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
矿长资格证(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核发)和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对于基建矿井来说,只有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生产许可资格证、矿长资格证等三证,而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证照是在基建结束、矿井进行联合试运转并经过验收合格之后才能到相关部门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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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年检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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