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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1*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时间:2019-05-28 17:40:45 网站:公文素材库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1*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1*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年,我厅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年201*年)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1*年度依法行政计划及任务分解》,明确了全年依法行政目标和进度安排,并认真抓好落实,圆满地完成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立法质量,夯实制度基础

一是《安徽省测绘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对《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修改报送省政府。三是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开展了《安徽省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实施效果测评,形成《安徽省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实施效果测评报告》,为完善置换政策,制订地方性法规打下了基础。四是开展《安徽省征地拆迁管理办法》立法论证调研工作。五是对《基础测绘条例(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修改稿)》等60余件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六是对《合肥市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等相关市政府制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保证了法制的统一。

二、开展政策研究,提升宏观调控能力

一是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重大课题研究。为加强宏观调控,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根据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实际,研究部署了29项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活动,使我厅调研工作走上规范管理的轨道。

二是认真开展安徽省农垦和监狱系统土地资源及管理情况的调研。通过调研摸清了我省农垦监狱系统土地资源的现状和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潜力,并针对省农垦土地管理机构、地籍管理、土地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提交了《安徽省农垦和监狱系统土地资源及管理情况调研报告》,为加强和改进省农垦和监狱系统土地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开展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土地政策调研工作。撰写《关于主体功能区差别化土地政策的意见》并报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是做好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三中全会决议,探索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对农村土地管理进行了调研,形成题为《关于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的调研报告。起草《关于开展新农村建设土地综合利用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初稿,为开展试点做前期准备。

三、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继续推进

一是制定计划,落实任务,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为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年201*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我们结合厅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1*年依法行政计划及任务分解》,明确今年27项任务,落实到各处室。

二是清理行政执法职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切实做好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厅机关行政执法职权梳理工作,印发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执法职权梳理工作方案》,就行政职权梳理的内容、梳理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已梳理出我厅行政执法职权项目157项(新增14项职权),其中行政许可18项、非许可的审批10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3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裁决4项,其它具体行政行为6项,行政处罚94项,为职权分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建立制度,推进行政审批网上运行。为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实现行政许可办理的公正、高效、便捷,制定了《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网上审批办法》,变行政许可项目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缩短了办理时限,职权范围、责任分担更为明确。

四是有效开展依法行政规划中期检查。今年是《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201*年)》实施的第三年,也是关键年,为检验规划实施效果并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规划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我们组织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就近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并在各市国土资源局自查基础上对6市3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的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通过自查、抽查,总结先进经验,改进问题与不足,收到良好成效。

五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认证。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会同省政府法制办于今年联合举办了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工作,效果良好。同时证件发放工作有序进行,全年发证近千个。

六是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自查工作,形成自查工作总结,并报送10宗许可卷宗参加评查。

四、创新形式,大力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目标,制定《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201*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今年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在做好自查同时,组织实施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中期检查工作。

二是认真组织“6.25”土地日、“12.4”法制日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第18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充分利用国土资源管理所,把宣传的重心向农村倾斜,开展统一协调的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厅机关土地日宣传活动,通过报社、短信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组织开展全省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编印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补充读本;成立宣讲团,对市、县长进行培训的同时,组织宣讲团成员到芜湖、马鞍山等8个市对乡镇书记和镇长进行培训,前后共开展培训活动12期,2500余人接受培训。

四是针对农村基层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薄弱的情况,研究制定了《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在基层活动方案》,部署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在基层活动”,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口号征集、刷标语口号、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一系列以农村为重点的国土资源国情、省情和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其中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口号征集活动一经开展即引起广泛关注,共收到来自包括台湾省在内的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共2400余条征集口号,邀请专家组从中评选出优秀口号100条并择优粉刷上墙,在全社会掀起国土资源法制宣传高潮。

五是组织编印《国土资源法制参考》、《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汇编》06、07年册等学习参考资料。

五、依法办理涉法案件,强化行政监督一是认真办理征地补偿争议裁决案件。201*年共收到征地补偿争议裁决申请5件,依法受理2件,转送地方政府协调2件,不予受理1件。受理案件涉及土地面积1000余亩,涉及征地补偿费用3000余万,目前受理案件已全部办结。由于我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工作开展早、效果好,目前走在全国前列,201*年3月在国土资源部组织的中美土地征收和土地纠纷解决机制研讨会上我厅被指定就我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工作的主要情况在大会作交流发言。

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年我厅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5件,依法受理18件,所受理案件全部办结,其中维持10件,经协调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案件终止审理的2件,撤销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件,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3件。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建议整改的做法,今年以来共下发行政复议建议书2份,既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加大了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又切实人民维护群众权益,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是积极办理省政府受理需要我厅答辩的矿产资源和土地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8件,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提交答辩状并出庭参加庭审,法院判决驳回当事人起诉。

四是依法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价值损害鉴定案件(以下简称“鉴定案件”)。截至日前共收到鉴定案件申请7件,已办结6件,向申请人出具了鉴定意见,为刑事判决提供依据,有力地打击了犯罪行为。

一年来,我厅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受各种因素影响仍有部分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优点、弥补不足,通过不断的努力使我厅的依法行政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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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土资源厅201*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03-13|作者:|来源: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大中小】【打印】【关闭】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通知》(国

土资发〔201*〕248号文)的要求,现将我厅20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01*年度,我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能,通过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开展执行力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等活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保障和促进国土资源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积极开展国土资源立法工作,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

1、制定立法规划。为保证我省国土资源立法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按照省人大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向省人大上报了我厅201*-201*五年立法规划。

2、配合省人大做好立法调研活动。省人大领导对我省土地整理工作十分重视,我们多次陪同省人大、省司法厅领导深入基层调研,并就我省土地整理工作向省人大领导作了专题汇报,今年年底,为了加强我省土地整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将《湖北省土地整理条例》作为201*年的立法计划向省人大申报。省人大已将《湖北省土地整理条例》纳入明年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计划。

3、梳理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照省审改办的要求,完成了省厅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梳理了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依据、程序,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4、根据省人大的要求,开展对本部门承担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完成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修改章节的意见征求及汇总上报工作。

(二)大力开展学习培训,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根据中央六部委的统一部署,我厅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广电局等的领导和协同配合下,省、市、县、乡四级党委联动,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强大的社会声势,掀起基层领导干部和群众努力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的热潮,着力增强基层干部的节约资源的国策观念和保护耕地的红线意识。全省共培训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293人,乡(镇)干部2446人,村干部51000余人,省厅全体机关干部及新招录公务员也利用这次机会分批次参加了培训。二是坚持“课下自学”,组织编印了《湖北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201*-201*)》,方便干部自学,通过学习与履行行政职能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进一步提高了正确履行职责、促进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完成普法依法行政规划阶段性目标,进一步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1、分片检查,抓好普法依法行政规划的实施。201*年5月至10月,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93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201*年)〉实施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9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五五”普法依法行政中期检查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我们采取分片交叉互检的方式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要求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按照要求进行进一步自查和评分。顺利完成了国土资源部部署的“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中期检查的各项工作,并及时上报了我省中期检查工作总结。

2、依托试点,全面促进我省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建设。根据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经厅领导批准,确定武汉市、荆州市等19个单位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依法行政试点和政策法规联系点。于201*年8月-10月,分别在仙桃、大冶、远安召开了试点单位工作会,通过工作经验交流、疑难问题研讨等形式,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了下步工作重点和建议,为促进我省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完成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推荐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经层层筛选推荐,我们向国土资源部推荐大冶市的保安国土资源所,代表国土资源系统参加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的评选,我厅吴丹同志也被湖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推荐,代表湖北省参加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的评选。我厅申报的枝江市国土资源局被省政府法制办、省文明办、省纠风办联合评为全省“十佳行政执法先进单位”,还被省效能办选进“行政执法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作巡回宣讲。谷城县局被评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我厅作为省直抽查的两个部门之一,接受了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检查,并得到了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4、召开了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普法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201*年是“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第三年,也是全面贯彻实施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为了全面推进我省普法依法行政工作,于201*年12月5日召开了全省国土资源普法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前三年的普法和依法行政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进行了部署,还邀请省依法治省办、省法制办领导,参加会议讲话及讲课。

(四)立足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开展调研,进一步加强了国土资源法制研究1、开展临时用地的调研。联合武汉科技大学开展对我省临时用地的情况进行调研,为下一步规范临时用地行为提供依据。到宜昌、黄石等地进行了矿山临时用地情况的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目前已经形成《湖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初稿)。

2、开展闲置土地的调研。为了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加强对闲置土地的管理,我们联合武汉科技大学开展对我省闲置土地情况的调研,目前,该调研活动正在进行中。

3、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我们配合相关处室开展对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农村宅基地情况调研活动,并形成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4、建立完善征地补偿安置裁决机制。为保护被征地农民权益,开展了征地补偿安置裁决制度的调研活动,201*年11月,邀请省法制办相关领导,分别到安徽、浙江两地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湖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为下步我省裁决机制的建立打好了基础。

(五)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监督渠道

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起,受理3起,目前已经审结3起;参与行政诉讼2起,1起胜诉,1起正在审理之中。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下发本系统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统一了全省国土资源复议文书格式。落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通报制度,对201*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在专项试点会议中,将行政复议案件疑难问题研讨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加强了办案能力,提高了行政复议及应诉的工作实效。

(六)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

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做好维稳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办信、接访、包案和下访”等四项工作制度,深化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201*年,厅领导和处室领导包案处理重要信访案件62件,按期办结率100%,息访率98%。围绕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扎实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宜昌、孝感、鄂州、襄樊、黄石和仙桃等地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以信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完善超前排查、化解矛盾、复查复核、领导接访、应急处置、教育疏导等工作机制。

(七)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简政放权、行政提速、提高保障能力为目标,以“革思想的命、削手中的权、去部门的利”为指导思想,以改进建设用地审批为重点,深入查摆问题。围绕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关于创建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的若干意见》,制订下发了《关于简化建设用地预审审批程序提高预审效率的通知》、《关于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的意见》,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具体措施,对重大项目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以目前运转的情况来看,平均审批时间在15天左右,审批效率提高了50%。

2、推行窗口办文,实现“阳光行政”。按照公开、效率、便民的要求,省厅积极实行“开放式”办公。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责任以及具体业务办理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还将上述内容印制成宣传折页,置放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宜昌市局在行政服务中心推行首席代表制度,十堰市局对新征建设用地实行“一张表一票制”,对新征建设用地项目的现场查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竣工验收,实行统一受理,杜绝分散查勘和分散验收。荆州、荆门、枝江、谷城等市县还被当地政府的行政中心连续多次评为“红旗窗口”。

3、初步构建了政务公开查询的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公文流转和综合管理四个办公自动化系统。日常办公、文件的起草和签批等全部在网上进行。为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服务质量,从201*年11月1日起,17个市(州)、直管市的建设用地报件已经全部具备远程报批功能。及时更新省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网栏目,构建了与社会交流共享信息资源的窗口和服务的平台。

二、201*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安排

201*年全省国土资源普法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国土资源法制工作,以加快《湖北省土地整理条例》的立法进程,开展五五普法依法行政规划的预检,建立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机制,完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相关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加快政策研究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保障促进我省国土资源管理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重点做好以下11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普法依法行政规划阶段性目标的落实

201*年是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五五"普法规划、依法行政规划进入总结检查验收阶段的关键一年。将按照两个规划的要求,着手准备相关资料的汇总编辑,并制定下发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进行自查和总结。201*年下半年将针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落实规划的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次预检,并根据检查情况,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及主要领导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在省内国土资源系统通报。依法行政考核情况与奖惩挂钩。(二)根据省人大和省政府的立法计划,做好立法工作

省人大、省政府已同意将《湖北省土地整理条例》纳入201*年立法计划。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公会、厅专题会议的要求,组成起草专班,认真开展调研,7月底前完成起草工作,力争201*年提交省人大进行审议。

(三)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机制

推行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土地管理法规、完善征地程序的客观需要,是有效化解征地实施中矛盾和纠纷的有效途径。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征地补偿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湖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争取在201*年上半年出台,并做好实施工作。

(四)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相关制度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继续抓好行政应诉备案通报制度的落实,法规处将于年初对上报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建立行政复议人员培训和奖励制度,采取理论研讨会、案例评析会、邀请高校老师授课、会议培训、考察调研等形式继续开展对市(州)、(县)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对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复议听证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制度。

(五)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配合厅机关有关处室,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协助编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流程图,明确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和责任人,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六)配合国土资源部做好《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的调研修改工作

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做好《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的修改论证,结合我省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情况,向国土资源部提出有建设性的修改建议。同时积极开展对我省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工作,切实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衔接问题,为“两法”修改后我省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修改完善奠定基础。

(七)针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重点、热点问题开展调研活动

开展研究,完善政策,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系统完善相关政策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开辟了政策空间。一方面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明法纪,坚持有法必依,在法律法规没有修改前,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另一方面,要加强研究,深入总结近年来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新情况、新变化,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能够促进发展有行之有效的做法,要使其规范化,通过调整体制机制上升为制度;对已经不适应新情况、新形势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要抓紧调查研究,并提出积极的建议。省厅政策法规处201*年重点完成好承办的关于建议征地补偿争议协调裁决机制和创新矿业用地的获得方式的调研课题,提出行之有效的想法和意见,为下一步立法提供参考依据,并配合有关处室完成其他调研课题。

(八)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快推进法律制度立、改、废坚持法制建设与法律实施并重,建立国土资源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201*年,将重点开展《湖北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和《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

(九)加强普法、依法行政试点,政策法规联系点的工作

制定201*年全省各个普法、依法行政试点,政策法规联系点工作重点和研究课题,落实联系点定期沟通制度,对试点单位反馈的工作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和分析,指导试点单位做好试点工作,切实发挥试点单位在推进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的主力军作用。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行为透明度

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行政复议申请,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抓紧清理本机关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

(十一)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日活动

认真组织“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参与“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的宣传,利用专栏标语宣传、上街咨询、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结合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学习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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