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月水政水资源处重点工作汇报(完成情况)
9月份水政水资源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立法工作
继续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对《河南省实施细则(送审稿)》进行了研究修改。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对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有关水利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提出了清理意见。对我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正在清理当中。
2、行政执法证换证培训考试。对郑州、安阳、济源、三门峡、信阳等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考试,由省厅统一出题、监考、进行了闭卷考试。
三、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工作
201*年9月6-9月8日,配合淮委在开封召开201*年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联络小组工作会议。会议中,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水利厅及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与会代表就贯彻落实《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工作规约》、《201*年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联络小组工作会议纪要》精神情况和近年来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纠纷预防与调处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分析探讨存在问题和调解途径,并对今后省际边界水事协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形成了《201*年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联络小组工作会议纪要》,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四、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费征收及黄河水量调度工作
组织开展了201*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乙资质延续的审核与上报工作;
组织专家对全省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方案编制大纲进行了咨询;
向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下达了201*年7-8月水资源费缴费通知书,征收水资源费分别为512.59万元和94.95万元。
黄河水量调度工作正常进行,上报黄委201*年黄河支流沁河、伊洛河水量调度8月份实际用水量和10月份用水计划。
五、节水工作
1、继续开展201*-201*年河南省节水用水节水普查统计工作
2、总结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工作,部署平顶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3、对河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工作方案及技术工作大纲进行了审查。4、9月16日-9月22日筹办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经验交流会。201*年9月21日,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经验交流会在郑州召开。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河南省副省长刘满仓、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廖义伟、郑州市市长赵建才分别致辞,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孙雪涛主持会议,省水利厅厅长王仕尧、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巡视员陈明、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处长杨尚宝在主席台前就座。
郑州市是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着力构建城乡循环型生态水系,积极推进工矿企业等的综合节水,通过实践探索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上取得一系列经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会上,胡四一副部长强调,根据“十二五”时期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各地要把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工作,重点建立健全考核体系,严格实行问责;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着力点,调整用水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把体制机制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法规,理顺体制,健全机制;把试点建设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抓手,全面发挥试点示范作用;把水资源费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最强有力的保障,加大节水投入,保障各行各业节水全面发展。
会上,省水利厅副厅长于合群,郑州市副市长王哲分别代表河南省、郑州市作典型发言。与会代表还实地考察了黄委会、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宇通公司、郑州大学、十八里河分水口、中牟大孟节水灌区、郑东新区人工湿地等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点。
5、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水利部资源管便[201*]89号《关于上报201*年中央分成水资源费地方承担项目资金申请的通知》的要求,撰写申请201*年中央分成水资源费项目资金250万元的申请文件。
6、9月3日,南水北调受水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会议在江苏徐州召开。郑州市作为6个试点之一,通过了专家的验收,邵厅长参加了会议。
六、水资源保护工作
1、9月17日,淮河流域省界断面缓冲区水质检查现场会在河南、安徽召开。
2、9月9日,全国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工作会议在河北承德召开。邵厅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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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科201*年工作总结
201*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科人员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明确年度目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水资源管理、水行政执法、节水型社会建设、规费征收和河道采砂管理等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市局先后被水利部和省厅授予全国水利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全省水政监察暨水利规费工作优秀单位,市支队也被省厅授予全省水政监察队伍‘四项建设’合格单位。
一、强化水资源保护,构建人水和谐社会
(一)完成201*年度取水许可年审。今年全市共审验取水许可证1615套,年审水量26.79亿m(不包括水力发电),其中工业315套年审水量2.365亿m,生活466套年审水量3.343亿m;全市52家水、火力发电单位年审水量77.52亿m;201*年吊销许可证8套削减水量0.1118亿m,其中工业节水0.03亿m,生活节水0.07亿m,农业节水0.04亿m。
(二)积极抓好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5月23日,水利部对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进行了批复,同意了规划内容。同时规划实施方案也通过了省厅的审查。今年是试点第一年,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一是抓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选择襄阳二中、二汽动力厂、湖北化纤厂等
1333333一批生活、工业节水示范典型在社会上加以宣传,强化市民节水观念,营造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节水型专题研究。完成了襄樊市行业用水定额调查,在全市建立起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和定额管理制度。三是完成《襄阳市水功能区划》和《襄阳市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等规划的编制,为保护水资源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四是启动了一批节水型重点建设项目。襄州区翟湾村安全饮水工程建成通水,3000多村民告别了长期饮用污染水的困扰,项目得到了世界银行中国发展市场项目的3万美元无偿资助;三道河、引丹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进展顺利,末级渠系改造力度加大,促进了农业节水;大李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基本完工,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
(三)积极做好水资源费代征移交。一是抓好宣传贯彻。10月21日传达省政府会议精神,要求各地努力做到水资源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主体不变、监督权利不变、水资源费使用权不变、处罚权不变。二是做好水资源费交接工作。9月22日,市政府主持召开了水利、地税及有关新闻媒体参加的全市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交接仪式,同时就交接的各种资料进行了审查签字。三是开展水资源费测算工作。两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水资源费费源调查测算统计表》,对各取用水单位取用水情况进行测算;同时水利、地税部门组织5个测算组,分别深入取水单位,采取宣传政策法规,查看取水工
程、量水设施和用水报表等方式方法,摸底核查水量,为开展水资源费征收打下了基础。
(四)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在今年涉水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我们突出了两个重点。一是突出了水利、城建等部门对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取用水建设项目采取联办制度共同审批。二是对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取用水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时,打破部门局限邀请城建、地质等部门专家参加,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科学合理的评审意见,强化了水资源论证工作。今年对寺坪电站、金鹿源实业有限公司、翰源家府等6家单位的取水建设项目进行了水资源论证。
(五)做好水质监测。一是做好供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监测。对汉江城区段7个供水源地水质状况进行监测,每十天一次,并将监测结果在《襄阳日报》上公开发布。201*年共公布水质旬报36期、月报12期,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饮用水的情况。二是加强取用水单位退水水质监测。今年对80多家取用水单位的取水、退水口水质情况和26个水功能区进行了全面的监测,保护水资源。今年2月13日,市局及时与环保等部门联合对市民关心的汉江左岸出现大约30米宽的污染带问题进行了深入细仔的调查,及时将污染调查情况上报市政府,赢得社会好评。
二、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维护正常水事秩序(一)强化水法规宣传教育。今年市局制订市直水利系
统宣传实施方案和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及201*年度普法计划。3月份市局采取五种措施加强宣传:一是邀请人大副主任王金玉在电视台发表题为《强化水法规宣传贯彻促进水资源持续利用》的电视讲话。二是在《襄樊日报》上刊登副市长刘德政《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支持襄樊经济社会发展》的纪念文章,同时刊登了国务院460号令和省政府285号令等法律法规和《201*年度全市防汛费收支情况公告》。三是联合环保协会在人民广场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水法宣传资料、水法知识问卷,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共发放宣传资料近1万份,回收调查问卷200多份,征求意见和建议20多条。同时组织宣传车辆在市区巡回宣传水法规。四是举办了水利系统人水和谐书法美术摄影展。全市水利系统书法摄影美术爱好者积极参与,共征集了158幅优秀作品,其中书法83件、摄影56件、绘画19件。五是制作宣传橱窗。对201*年的水利工作进行了回顾,重点总结了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进展和执法工作。
(二)强化水行政执法。制作规费征收文书、水事案件执法文书631份;查处各类水事案件22起,申请强制执行案件5起。一是积极开展水利工程执法大检查。今年3月市局下发水利设施暨水资源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文件,对全市重点水工程进行了持续近1个多月的拉网式执法检查,明确执法重点,共查处案件50起。同时加大城区供水管网内擅自
打井取水的查处,对擅自取用地下水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4月26日,市洪沟果品经营公司擅自将大李沟春园东路桥下游左侧约200米堤防毁坏修建围墙,市局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5月底洪沟果品经营公司组织人力物力对堤防进行了恢复,将原0.51米的不规范堤防加高至1.21.5米,并对迎水面堤坡进行了加固平整。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5月23日,召开了全市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武康铁路复线、崔家营航电枢纽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工作。同时对全市水土保持监督项目进行全面普查,明确了21个执法重点,市局进行督办查处。今年市局对浙江闽发、湖北中兴、湖北瑞德、襄樊鑫丰等7家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房地产公司依法进行了查处。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水政监察队伍四项建设的要求,市支队制订实施方案,抓好执法制度建设、执法能力建设、执法保障建设和执法形象建设。今年6月8至9日,省水利厅组织考核组对支队四项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通过看、听、查、考,评,考核组对市支队四项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10月21日保康县水政监察大队四项建设通过市局的考评验收。同时组织水库、防办等科室和单位对水行政执法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修订《襄樊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等制度,并对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进行了规范。
(四)依法行政审批。一是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对涉水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梳理,于7月1日前将42项行政审批项目上报市政府。二是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借鉴外地管理经验,结合实际,充分征求各科室意见和建议,印发《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水行政审批行为。三是依法审批。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工作人员规范行为,严格审批程序。截止11月底,窗口共受理各类办件165件,其中取水许可证24件,采砂许可证8件,渔业捕捞证133件,所有办件均全部按期或提前办结,办件率为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提早部署行动,全力做好水利规费征收。今年3月初,分别在报纸、电视台刊登了征收201*年度防汛费征收通告,对防汛费征收依据、标准、范围、免缴对象、监督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向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和省直驻樊单位寄发了征收防汛费通知书900多份。收费人员主动与缴费单位联系,了解缴费单位生产经营状况,随时掌握人员变动和单位变更情况,有效地促进了规费的征收,确保了规费足额征收到位。截止11月底,共征收水利规费526万元,其中水资源费346万元,防汛费180万元。
四、强化多种措施,河道采砂依法许可管理。一是成立专班。今年9月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局党委高度
重视采砂管理工作,成立了分管局长牵头,水政监察支队、汉江修防处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全市河道采砂工作。二是全面部署。10月27日市水利局召开全市整顿和规范河道砂管理工作会议,传达采砂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各地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采砂法规宣传,做好汉江11个可采区采砂经营权的拍卖准备工作。三是广泛宣传。各县市区成立专班深入采砂作业区对汉江近100家采砂业主进行《水法》、《防洪法》、《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张帖《市水利局、市公安局整顿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的通告》。市水利局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水陆并进,对汉江城区段60多家采砂业主进行了宣传。市区堤防管理处邀请管理范围内的20多家采砂业主行座谈宣传采砂法规政策。四是依法许可。11月2日市局委托拍卖公司在《襄樊日报》上发布了11个可采区采砂经营权拍卖公告,引起了采砂业主的高度关注。11月9日至10日,依法对城区汉江河道的贾洲采区一、二,卧龙采区、庞公采区、刘集采区、张湾东津采区等采区经营权进行了拍卖。经过10多名采砂业主激烈竞拍,6个可采区201*年采砂经营权各归其主,共拍卖资金38.5万元(不含砂石资源管理费)。五是整治规范采砂秩序。7月申请樊城区人民法院对余某等4家在汉江牛首段非法采砂的采砂业主实施强制执行,被告人按要求撤离采砂现场,并接受罚款处罚。11月13日依照《防洪法》、《水
法》等法规,对樊城牛首采区21家非法采砂业主下达了《清障令》,要求其3天内自行拆除违法设障,并停止采砂作业。11月16日至17日,对牛首堤段21家非法采砂业主全部叫停采砂00作业,并对河道内11只非法作业船实行强制靠岸,停止采砂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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