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总结
临海市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台州市局特设处:
按照台质特发〔201*〕167号文要求,201*年我局主要开展船舶修造企业使用起重机械、简易升降机及冶金起重机械三大块整治,通过整治:船舶修造企业使用起重机械、简易升降机使用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冶金起重机械有4台设备还未符合要求,但也在积极整改中。现分别把三大类设备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船舶修造企业整治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化船舶制(修)造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台质特发〔201*〕42号)要求,我局从4月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船舶修造行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基本完成了整治。通过整治,全市15家船舶修造企业都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责任人员,设备经过检验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一)、整治部署
船舶修造行业作为安全生产的高危和事故多发行业,一直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关注行业。今年以来,我局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向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汇报特种设备安全在船舶行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引起了市政府的重视,08年3月27日,临海市安委办印发了《临海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临安办〔201*〕15号),其中对特种设备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08年4月16日,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海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临政办〔201*〕61号)专门有一章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提出规定。针对船舶修造企业管理基础薄弱的现状,我局印发了《临海市船舶修造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的通知》(临质监〔201*〕3号),详细地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要求,便于企业操作落实。08年4月9日,在我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船舶修造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会议,全市15家造船企业的负责人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有关镇(街道)特种设备协管员出席了会议,在会上对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进行了通报,并对临海市船舶修造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进行了讲解,下发了《临海市船舶修造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和《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要求各企业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在4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上报我局。
(二)、开展专项检查
从4月16日开始,我局安全监察人员会同镇(街道)特种设备协管员对每家造船厂逐一进行全面检查,从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安全状况三方面进行检查,共抽查135台设备,有50台设备存在不同的问题,下发监察指令书10份责令限期整改,立案查处1家。存在问题的设备,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简易升降机整治情况(一)、整治历史情况
我市的简易升降机自201*年以来开始整治,在201*年达到顶峰,这一年简易升降机作为省局布置的5类设备整治重点,我们下了很大力气,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整治方案(《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201*〕10号文件)),由各乡镇对辖区内的升降机进行全面普查,我局会同乡镇进行逐台确认是否纳入监管,列入监管的明确整改时间和要求。通过整治,全市在用升降机注册登记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事故隐患整治率方面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自07以来我市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简易升降机安全事故。
(二)、在用升降机情况
据统计,全市在用简易升降机224台,额定起重量小于500kg不纳入特种设备监察范围140台,经检验合格办理注册登记84台。
(三)、08年深化整治开展情况
1、整治总体思路和方法。经与部分乡镇特种设备协管员探讨,我市目前简易升降机安全状况总体还是比较平稳的:一是总量保持相对稳定(总量也不多),新上无证制造土制简易升降机基本杜绝,标准厂房新上的基本是正规厂的货梯或有证单位制造的升降机,二是从事故角度来看,近2年来也未发生升降机伤人事故。基于上述情况,考虑到人力、物力等因素,并且实际上对土制简易升降机打击已日常化,因此今年我局对升降机整治未单独出台整治方案,但要求乡镇对简易升降机使用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另外日常工作监察和今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都把简易升降机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
2、开展专项检查。我局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各乡镇对辖区内升降机使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全面落实升降机用户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升降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简易升降机安全管理。不管载重量是0.5吨以上的还是以下的,严禁载人、载重量标志等警示标志必须齐全,0.5以上的必须由有证单位制造,经验收检验合格办理注册登记。
对市局特设处发函要求我局调查处理我市2家企业使用土制简易升降机一事,我局高度重视,其中浙江龙士达塑业有限公司使用2台土制升降机于4月29日予以查封强制停用并由稽查大队处理,现已台州神力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改造验收合格,另外凯利达工艺品厂查无此厂。
三、冶金起重机械整治情况
201*年8月25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的通知》到各镇(街道),对201*年4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钢水包倾覆重大事故,造成现场32名工人死亡进行了通报,以期引起使用单位的高度重视,明确了整治对象、整治目标和工作安排,先由镇(街道)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后报我局,再由我局汇同镇(街道)逐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经台州市特检中心验收合格。
经调查和特检中心反馈,我市现有2家使用冶金起重机械单位,台州华迪实业有限公司有2台已经验收合格,临海市大田铸件厂有4台起重量小于10吨在用,在07年我局责令限整改一直未整改到位,我局予以立案处罚并责令停用,企业承诺在08年9月份整改完毕,企业也在积极整改但有一些技术上困难,整改后故障率很高,现在正与中心联系检验和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四、积极开展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上岗培训
201*年共举办5期起重机械操作、指挥人员培训班,有500左右人员经培训取得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临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2-
扩展阅读:起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起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集团公司“2.13”事故发生后,江南燃气公司及时召开了紧急安全会,在会上传达了事件的经过及集团公司领导对于此次事件的相关讲话精神,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起重设备的专项检查活动,加强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对钢丝绳进行编号清理,杜绝各种机动车伤害事故的发生,做了以下工作:
一、编写了江南燃气公司起重工培训题纲、试题,对于全公司17名指吊起重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进一步强化起重指吊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并在培训后统一考试,
二、开展生产系统起重设备的专项检查,发现三处隐患,(1)管网部脱硫箱行吊行走轮轴承断裂,行吊钢丝绳断裂严重(2)天安公司行车行走轨道轻微变形(3)原料分厂龙门吊抓手钢丝绳磨损,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已下发整改单要求各单位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安环部,天安公司行车现已停用。
三、对操作人员、指吊人员进行清理,组织7名操作指吊人员外出学习取证。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等情况进行清理、整治,安环部统一制作起重工安全规范操作提示牌放于公司所有起重设备驾驶室,以便于提醒设备操作人员。
四、对于所有钢丝绳建立编号档案,对于磨损钢丝绳一律弃用。
江南燃气公司安环部20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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