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堡乡201*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丹堡乡二一一年国土资源管理
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为了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抓上手、抓到位,切实抓出成效,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把国土资源管理纳入了全年的主要工作之中,并决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会,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寻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积极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氛围。
二、全面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有效保护耕地
为了加快灾后重建进度,妥善安置灾民的住房问题,经政策允许,可在耕地中建房,但为了有效地保护耕地,不浪费耕地。在全乡范围内,对保护耕地,有效地利用耕地,进行了一次广泛宣传,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召开群众会议等形式进行了土地政策、县情、乡情的宣传,让全乡群众对我乡的国土资源形势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从而教育他们自发的珍惜耕地、爱惜耕地、保护耕地。利用“6〃25”土地日,在全乡干部职工、村社干部中开展了“我为子孙留点什么”的大讨论,大家针对我乡灾后重建,耕地大量减少的现象进行了深刻分析,普遍认为,我乡的耕地在大面积减少,我们应该正视这个现实,应该倍加的去珍惜和爱惜现存的耕地,决不能再浪费和占用耕地了,多留点土地便是子孙用不完的财富。立项争取,在上丹村进行土地整理和泥石流防治工程,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能,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积极排查和化解矛盾,达到了“六无”标准针对辖区内涉及到的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能够进行认真的解答和调处,遇到问题不推不抵,积极化解了各类纠纷和矛盾。全乡共接受和调处了各类土地纠纷11起,无1例积压。对上丹村土地整理工程积极配合协调,既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又保障了工程的顺利施工,受到了业主和当地群众的好评。全乡无土地资源群体性事件;无因土地、矿产资源矛盾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合法的越级上访事件;无土地矿产资源治安案件;无土地、矿产资源重大责任事故;无土地、矿产资源刑事案件;无干部职工参加非法用地非法和采矿活动。
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整顿为了有效地杜绝乱采滥挖的发生,乡政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治理整顿,对境内出现的乱采滥挖行为、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坚持予以取缔。目前,全乡除部分村社在进行石材开采外,无其他非法开采行为,无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无非法占地现象。全乡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正朝着依法、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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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市局与县局签订
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汇报
201*年,市局与甘谷县局签订的《201*年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涉及201*年国土资源目标任务共16项。现将我县201*年国土资源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划落实
1、积极完成非农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的规划审核,配合完成了国家和省、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工作。
2、其中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于201*年编制完成并上报市政府,待省政府批复后发布实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了市国土局组织的评审,已上报市政府审批。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已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
3、完成了20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分解下达和执行情况的统计的上报及20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编报工作,完成了国土资源综合统计上报工作。
二、耕地保护工作1、按照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全面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强化基本农田管护措施。全县耕地保有量达到125.1万亩(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有关单位分别与405个村、119100户农户签定了耕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01.1万亩,保护率达到80.82%。
2、扎实开展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市、县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按照《天水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我局从3月份开始,和作业单位一起,在各乡镇的大力配合和县农业局等单位的支持下,全力做好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投入车辆6辆,人员13人。截止目前,全面完成全县15个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外业调查和转绘上图工作,确定15个乡镇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01.16万亩,占规划基本农田面积的100.05%,正在全面征求各乡镇意见,同步进行数据库建设。该项工作将按要求全面完成任务,力争顺利通过验收,为全县基本农田保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建设用地
1、积极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
按照省上关于国有建设用地城市建设和城镇建设报批每年分别不能超过2个批次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我们及时认真整合土地报批,严格按程序上报了城西区建设、中国供销甘肃东部物流中心、六峰工业园区二期、磐安工业园、天定高速公路辅道、316国道两侧等我县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共上报省政府批准城市和城镇建设用地1623亩,为我县所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保证了所有项目建设依法依规顺利进行,为全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2、严格按权限和程序报批建设用地
(1)今年以来,共上报3个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报件。其中,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大像山镇高桥村、北街村、模范村,新兴镇谢家村集体土地共78.99亩,主要用于康庄小学、育才中学、隆源商贸公司、永利公司建设用地,本批次建设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甘政国土发[201*]89号文件批复。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大像山镇西关村、新庄村、五里铺村集体土地共464.23亩,主要用于大像山公园和廉租房项目建设用地,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省人民政府甘政国土发[201*]221号文件批复。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大像山镇杨场村集体土地共91.338亩,主要用于廉租房建设项目及新建杨场小学用地,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报件已上报待批。另外对新建姚庄小学和白云物流园区建设征地报批组织完成了勘测定界等工作,该批次用地已逐级上报。
(2)积极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转用大像山镇沙石坡村集体农用地13.49亩,用于天水市大有实业有限公司新建康润畜禽定点屠宰厂肉食品分割加工生产线及冷库项目建设用地,该项目用地已经天水市人民政府天政土发[201*]35号文件批复。转用武家河乡武家河村、六峰镇张家窑村、西坪乡四方咀村集体农用地共50.55亩,用于三村灾后重建整村搬迁项目建设用地,该项目建设用地已经天水市人民政府天政土发[201*]63号文件批复。(3)在征地工作中,严格执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天政办发[201*]196号)文件中确定的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
(4)及时交纳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法规性收费,按时上报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情况统计表。严格执行《甘肃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督促土地使用者切实履行土地出让合同,保证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入库。
四、土地利用1、今年以来,根据我县城市建设需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共依法公开出让国有土地9宗,出让面积245.85亩,出让总价款37681.185万元。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在今年土地出让中,将配建保障性住房作为一项硬性指标,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面积不低于10%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在南滨河路南侧土地出让中,采取“竞配建”方式配建廉租住房72314.88平方米,从而保证了保障性住房面积的落实。
对符合条件,现可以出让的三宗国有土地共143.29亩,即原油墨南厂102亩、天定高速公路辅道出口36亩、杨场小学门口5.29亩已做好了全部前期准备工作,待县政府研究后依法进行拍卖出让。
2、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及时上传各种数据。
3、全面完成了房地产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按时上报各类表册。
4、开展农用地分等成果更新和产能核算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农用地分等成果更新和产能核算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利发[201*]5号)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用地分等成果更新和产能核算工作。为了认真开展这项工作,县政府以谷政发[201*]45号文件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力搞好此项工作。甘谷县农用地分等成果更新和产能核算成果已于10月19日通过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组的预验收。
5、20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正在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天国土资籍[201*]1号文件要求抓紧实施,按时间要求将于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提交调查成果。
五、地籍管理
1、积极开展甘谷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后续工作。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从201*年元月开始,历时两年,城镇地籍调查于201*年8月13日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农村土地外业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数据库建设已全部完成,并于201*年4月10日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验收,二调工作正在进行后续扫尾工作。
2、强化土地登记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内容和标准》,严格规范登记程序和手续,进一步抓好城镇、农村日常土地登记工作,重点加强了城镇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个人住宅用地登记发证工作。在初始土地登记的基础上,及时开展变更登记,抓好县属企业改制中企业用地的变更登记和城镇改造中单位和个人的住房用地变更登记。今年以来共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1053本,国有土地使用证516本。通过土地登记颁证工作,明晰了产权,减少了纠纷,增强了人们持证用地的观念,保护了用地者的合法权益。
3、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征地拆迁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重大工作,也是群众上访较多的一项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到省、市、县批转信访事项10件,其中通过12336举报电话反映问题2件。对以上信访事项,我们积极组织力量进行认真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和答复当事人,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交办信访案件结案率达到了100%。
4、今年以来对历史遗留土地权属争议和矿业权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国土资源所积极进行了调查处理,调处率达到了100%。全年未发生国土资源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六、矿产管理
1、加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编制完成了全县第二轮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并以谷政办发[201*]91号文件下发执行,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分步骤有序推进全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全面完成了整合矿区范围的划定,进一步规范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2、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切实加强我县矿产资源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彻底整顿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和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对全县非金属、砂石、粘土等53家采矿企业和6宗探矿权进行了整顿规范工作“回头看”,未发现越权配置、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违法审批矿业权等问题。特别是“五一”和“十一”期间,配合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矿企业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顿。
3、加强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大力支持地勘工作,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4、严格执行《甘肃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加大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力度,新设采矿权一律实行公开出让,市场化配置率达到100%。依法依规,积极为矿产企业办理手续,为全县经济建设服务。今年以来共报批4宗采矿权登记颁证手续,分别是:甘谷县天河采石厂、甘谷县永安砖厂北厂、甘谷县星火建材有限公司、甘谷县磐安为民砖厂,全部为公开挂牌出让,对上述4家企业采矿权申请登记手续严格审查后,及时上报市局。截止目前,4家采矿企业《采矿许可证》已颁发。
5、认真开展矿业权登记数据更新与换证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登记数据更新与换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55号)和市局要求,我们认真扎实开展县域内矿业权数据更新与换证工作,指派专人参加省厅组织的培训,并积极和市局联系协调有关业务,该项工作已全面完成。
6、全面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核查数据,建立信息库。7、全面完成了201*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和矿业权年检工作,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20万元。。
七、地质环境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现状,特别是针对我省舟曲发生强大地质灾害造成特大损失,以及近期我市气候极端异常,部分地区发生连续性强降雨形成地质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本着“无灾防灾、有灾治灾”的原则,我局全局上下全面加强了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和防治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现状,特别是针对我省舟曲发生强大地质灾害造成特大损失,以及近期我市气候极端异常,部分地区发生连续性强降雨形成地质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本着“无灾防灾、有灾治灾”的原则,我局全局上下全面加强了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和防治工作。
1、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县连续下发的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领导批示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紧急通知精神,通报我市防汛预警信息,进一步明确防汛任务,靠实责任,扎实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股室队和各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甘谷县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加强值班制度。局领导、办公室和各国土资源所按阶段分别制定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电话畅通,明确值班责任,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增强防范地质灾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及时组建抢险应急分队。我局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下设抢险应急分队,应急分队主要由局执法监察大队和各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组成,并配备雨衣50套、手电50只、铁锨20把等抢险应急工具。要求领导、人员、车辆三到位,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认真负责,扎实开展地灾隐患排查。一是按照甘政办发电[201*]98号明传电报要求和市局及县政府安排,由我局领导带队组织局地矿股、各国土资源所人员,对我县3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巡查,进而加强对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对重大隐患点制定了应急防范防治措施,特别是对武家河乡石家大山村滑坡隐患点,在316国道旁(大像山镇二十铺村东)设立警示牌一处。二是切实加强汛期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凡接到上级部门传送的天气预报、领导批示、文件传真等信息后,我局及时通知各国土资源所、各乡镇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委,保证信息通畅,严密地灾预警防范。三是制定并以县政府文件下发了《甘谷县20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甘谷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全力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四是对我县已确定的3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村委及群众,逐一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并将32处隐患点逐村确定到全局每个领导和干部身上,进一步明确落实了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为做好预测预警和群测群防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3、加大力度,全力做好泥石流隐患点小沙沟治理工作。针对县城南小沙沟内两家砖瓦企业,我局已从3月份起,就多次组织执法监察人员,深入到厂进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学习有关政策精神,同时前后4次下发通知,责令停止生产。目前,我局已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立案查处。由于两户企业非法占用小沙沟河道倾倒废弃砖瓦,造成河道行洪不畅等,县上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由县上分管领导带队,我局由分管领导和10名干部参加,从8月12日开始,会同县水利、建设等有关单位,调集数辆铲车和装卸汽车,下大力气,对该两户企业占用小沙沟河道的场地、淤泥、废弃物等,及时彻底地进行了清理,以保证小沙沟行洪畅通,消除因河道堵塞发生洪涝灾害隐患,确保县城安全。
4、紧密配合,全力搞好我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按照市局工作部署,我县从5月份开始,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积极配合中国地质科学院地力研究所实施的“西北黄土高原区地质灾害”项目,在我县全面开展了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截止目前,外业调查全面结束,初步确定灾害点318个,其中重点隐患点80个,目前正在内业解译和资料整理中。对于初步确定的80个重点隐患点,我局已在甘谷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外业工作通报会上,通知到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了防治重点,靠实了预测预警和防治责任。这个项目的实施为摸清我县地质灾害隐患、减灾防灾和制定区域防灾规划,全面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可靠的基础地质依据和政府决策依据,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5、积极开展地质遗迹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八、矿产储量
1、加快推进矿产储量动态监管工作,及时督促矿产企业按时完成动态储量报表的上报审核工作。
2、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实施,编制完成了《甘谷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工作。
九、执法监察
(一)认真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共涉及我县72个图斑,27宗地,其中合法图斑61个,10宗地;违法图斑5个,3宗地;实地伪变化图斑5个,14宗地。在72个卫片图斑中,属违法行为的有5个图斑,3宗地,主要在南北滨河路、磐安工业园等地。我局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两个工作组逐宗进行了核查,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要求,已全部对违法用地报批到位,处理到位,于8月份顺利通过了省厅验收,现正等待西安督察局的验收。
(二)土地清理清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甘谷县土地清理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从元月14日开始,在县城区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土地清理清查工作。共清理出各类违法用地470户,占地总面积121372.35平方米(折合182.06亩),建筑面积51282.32平方米。其中:非法占地338户,面积70661.65平方米(折合105.99亩),建筑面积36105.82平方米;买卖土地132户,面积50710.平方米(折合76.07亩),建筑面积15176.37平方米。在清理清查出的470户违法占地中,企业用地13宗,占地面积29253.75平方米(折合43.88亩),建筑面积3923.98平方米;个人住宅457宗,占地面积92118.6平方米(折合138.18亩),建筑面积47358.34平方米。清理清查办公室对清查出的违法占地情况进行了分类整理,及时造册登记汇总,为处理整改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资料。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县城区违法占地的调查摸底,处理意见待讨论研究后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大土地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为了切实刹住抢修抢建、乱占滥用土地的歪风,结合全市土地违法专项治理和县上土地清理清查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土地巡查力度,在全面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实行不间断巡查,严格土地执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采取严防死守、分片包干的方式,坚决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确保依法用地,合理用地。今年以来,依法制止各类违法用地23宗,占地面积5.24亩;共强制拆除违法建筑18宗,占地面积4.87亩,拆除建筑物面积686.34平方米,拆除围墙325.5米,其中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7起。
十、班子及廉政建设
1、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监督管理。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加强干部管理。
2、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省和全市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及时召开了局务会议、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专题研究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有关事宜。5月17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了全市国土资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全局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局长、副局长、各业务主管人员要在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审批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程序办事,一把手要从自身做起,坚持依法行政,严防违法乱纪现象发生。三是要求各位局领导及各股室队所中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对各自分管工作和具体承担工作从严把关,认真负责地搞好工作。
四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中,规范运作,依法办事,并且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五是结合国土资源具体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始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电子政务
逐步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审批、规划预审及矿业权报批等电子政务体系建设,实现网上报件和政务信息公开,完善局网站建设,视频会议系统已安装完毕。
十二、信息工作
按时上报国土资源工作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力度,确定专人搞好此项工作,共上报国土资源工作信息29条,其中《甘肃国土资源》杂志刊登1篇,市国土资源局采用2篇。
十三、宣传教育
继续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利用“6〃25”全国土地日、“4〃22”世界地球日和“5〃12”防灾减灾日时机,在县广播电视台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土地宣传活动,主要从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执法监察等方面进行了宣传,并在县城大什字广场设立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点,对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进行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土地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政策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了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和政策的认识,增强了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资源的自觉性。
十四、测绘管理
1、进一步加强了测绘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并成立了“甘谷县地籍测绘队”,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明确测绘管理职能,加强了法制建设,推进测绘依法行政;加强了日常监管,规范测绘市场,为做好测绘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测绘办根据县上的中心工作,配合完成了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和其它小规模建设用地的测绘工作。
2、及时评估“十一五”基础测绘规划实施效果和应用成效,编制完成了《甘谷县基础测绘规划(201*年201*年》。
十五、其他工作
积极完成了扶贫、计划生育、创建双拥模范县暨考评试点工作,“五五”普法验收考核、村级活动场所登记颁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舟曲灾区捐款、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拟定等县上中心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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