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慈湖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规范“三资”代理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乡办“三个文明”建设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实行主任负责制。服务中心主任对中心业务工作、政务建设、廉政建设等全面负责。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中心内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中心设审核会计、统管会计、资金会计岗位,各岗位职责明确,相互监督。
四、实行代理服务工作报告制度。服务中心应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并将“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按季报告乡办党委、政府。
五、建立出勤考勤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因办理业务离岗时需向中心主任报告,工作人员因病因事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由中心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的报乡办政府研究批准,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上报乡办政府并纳入干部年终综合考评。
六、建立工作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总结前期工作,通报有关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建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落实责任措施。
七、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中心每半年开展一次评比活动,对照出勤考勤、服务态度、工作效率、遵守纪律、勤政廉政、群众满意率等方面,评出先进个人报乡镇政府;对工作不认真、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将考评情况纳入年度个人考核、评先评优内容。
八、优质高效,规范运行。中心公开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牌办公,热情服务,文明礼貌,高效有序地履行岗位职责,绝不允许“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的现象发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扩展阅读:某某乡镇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某某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着力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民主、服务高效、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资,规范代理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宗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业务上接受县农经总站的指导和监督。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中心内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中心主任岗位职责、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和村报账员岗位职责,各岗位职责相互监督。
四、、实行主任负责制。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对中心业务工作、政务建设、廉政建设等全面负责。
五、建立出勤考勤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因办理业务离岗时需向中心主任报告,工作人员因病因事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由中心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的报镇政府研究批准,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上报镇政府并纳入干部年终综合考评。六、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中心每半年开展一次评比活动,对照出勤考勤、服务态度、工作效率、遵守纪律、勤政廉政、群众满意率等方面,评出先进个人报镇政府;对工作不认真、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将考评情况纳入年度个人考核、评先评优内容。
七、建立报账员管理制度。
(1)、报账员在业务上接受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培训,每年年终,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将各村报账员的工作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作为镇对各村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2)、报账员对村级的各项收入一律使用县农委统一印制的“村级专用票据”,同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负责足额、及时地上交至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核算。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备用金限额。不得私设账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收坐支,不得截留、挪用。
八、优质高效,规范运作。中心公开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必须亮牌办公,热情服务,文明礼貌,高效有序地履行岗位职责,绝不允许“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事难办”的现象发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二)、负责接待来人来访。对反映的问题负责核实、解释;对上级检查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三)、负责对村级报账员上报的收入、支出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四)、负责对村级上报的资产、资源变动情况进行审核;(五)、负责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原始单据予以退回,并及时纠正;
(六)、负责监督指导村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负责配合村两委及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三资”委托代理问题。
会计岗位职责
(一)熟悉掌握《会计法》等国家的财经法律以及《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条例》和本乡镇关于村集体财务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科目按月在“三资”网络监管系统内进行记账、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
(三)编制村集体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以及做好年终收益分配决算工作,并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四)负责按财务制度及时办理村级往来结算。收集建账的资金收付原始凭证必须是真实、完整、合法的票据,并有经手人、证明人的签名、审批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审签,有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并加盖“准予入账”印章。制止以白条或不规范票据入账。
(五)做好每月与出纳的存款与现金余额的核对工作。做到账据、账款、账实、账表、账账五相符。根据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核实的数据进行备份并妥善保管数据。
(六)负责将村集体“三资”原始凭证、会议记录、支付凭证、用款申请、经济合同、招投标文书、验收资料、照片等原始资料进行扫描录入系统。
(七)紧密结合各村集体经济活动情况,对各村集体的“三资”状况进行简要分析,为乡镇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八)为保守各村集体经济秘密和“三资”数据的安全,未经许可,不得将各村集体“三资”数据以任何形式带出本单位或对外提供。
(九)加强村集体债权债务监管,制止不良债务发生。(十)负责编制各村集体财务公开表并协助各村做好财务公开工作及财务公开档案的建档工作。
(十一)负责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和资产、资源调入(出)、盘盈(亏)工作,规范“三资”档案管理。
(十二)认真做好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出纳岗位职责
(一)负责各村集体账户的设置。必须统一在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村集体组织分立账户,印鉴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代表和中心主任组成,并分开保管,相互监督。
(二)负责办理村级资金往来结算。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办法,将各村集体上交的收入款项及时送存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得私自利用职权借出公款,不得白条抵库,不得坐收坐支。
(三)审核村集体提出的用款计划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是否专款专用,支付凭证(支票)金额是否超出存款余额等。
(四)负责村集体各项支出单据的初审,票据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是否有经手人、证明人的签字、审批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审签,是否注明支出用途。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拒收退回,手续不全的不得报销。
(五)及时记好村集体存款、现金日记账,做到不漏记、不错记,及时盘点存款、现金余额,保证账款相符,每月一次与中心会计核对各村集体存款、现金余额。
(六)负责村集体各种票据的领用、发放、核销、缴存工作。
村报账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村备用金的管理。备用金原则上每村5001000元,特殊情况可报批,增加限额。每次报账后按支出款项补齐备用金数额。
(二)负责对村各项支出单据的审核,票据是否正规、合法、有效,是否有经手人、证明人的签字和村委会主任审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审核,是否注明支出用途,做到先审批后付款。
(三)负责对村财务收支结算和各项收入、支出单据的报送工作。
(四)、负责及时将本级集体资产、资源变动情况向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告,进行变更。按照要求,认真填报村集体资产、资源统计表,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五)负责对村存款和现金流水账的登记工作,做好本村财务公开及归档工作。
(六)负责对村、组收款收据和支付凭证(支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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