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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贵镇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9-05-28 19:23:29 网站:公文素材库

陈贵镇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陈贵镇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工作

情况汇报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问题,我镇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在全镇全面推行了农村“三资”监管代理便民服务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便民服务宗旨,理清了工作思路,确定了工作重点,突出了服务特色。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宣传发动上做文章

一是召开由各村支部书记、村报帐员、村纪检监督小组成员,财经所全体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二是广泛宣传发动,组建工作专班,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把政策、方法和要求交给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三资”管理的积极性,使干部群众明白了村级“三资”管理的目的在于规范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解决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为“三资”规范化管理和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便民服务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高规格的便民服务大厅,镇财经所、国土所、劳动所、民政办、计生办等五个单位进驻服务大厅办公,便民服务中心对群众的服务工作实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便民服务中心严格实行三项制度:(一)首问负责制。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办理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当热情接待,填写《登记表》,并收取相关资料,通知办理的有关人员,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全程负责到底。(二)服务承诺制。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特殊事项承诺办,上报事项负责办,重大事项联合办。(三)办事公开制。即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依据,公开责任单位,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承诺时限,公开全程代理。

二是建立村服务中心。全镇19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大厅。村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机构标识,统一服务窗口,统一便民用具、统一便民指南,统一服务承诺,统一工作职责,从而方便了广大农民群众,使群众能够当时办理的事项做到即时办,需要上级审批的事项,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代理办。

三、在规范管理上求创新

按照市统一要求,根据我镇实际,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从制度建设上入手,从机制上创新,促进“三资”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一是不断完善“三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村级集体议事制度。凡村级重大财务开支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资产资源处置、村民福利保障等涉及到村集体和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制定各项“三资”管理制度,规范了“三资”管理运行程序,逐步建立起民生决策,依法管理,规范化运作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新机制。

二是设立镇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该中心由纪检、财经、国土、农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扩大代理服务范围,将原来的资金代理服务拓展为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服务中心设立“三资”业务受理,财务结算查询、政策咨询等窗口,在确保“三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审批权、独立核算权不变前提下,坚持“资料进柜子,数据进机子,资金进笼子”,实现了“一个口子(财经口)进出,一个笼子(中心专户)统揽,一支笔(财经主任)审批,一套帐(电子帐务)管理”。

三是设立农村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资产资源管理,防腐堵漏,挂牌成立了镇招投标中心。该中心由镇财经所为主,镇纪检监察、社会服务办、农办、国土所、司法所等单位参与,主要负责全镇19个行政村的资产、资源的处置(包括工程发包、资金转让),实行集中交易、公开竞价。招投标中心按照“六有”标准,做到有牌子、有机构、有招投标档案、有招投标流程图、有工作人员制度、有招投标制度。

通过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工作,我镇达到了农村“三资”代理规范、监管到位的工作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发挥纪检监督,财政服务功能,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一流的监督,创造一流的业绩,推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扩展阅读: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三资”管理和搭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监管平台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建立完善“三资“委托代理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

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

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

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在强化监管方面,我们坚持三项原则,严把三道关口,即坚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所有权、支配权、监督权、收益权、决策权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原则;村委会与会计代理中心依法委托的原则。把好三道关,即:一是收入入账关。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镇村

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取。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

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

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

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成效(一)提升了农村“三资”监管能力

对于农村“三资”管理,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三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做到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强化对村集体资产

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构筑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问题

1、个别村“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统一。尤其是土地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台账,存在底子不清的现象。2、合同签定不规范。主要是书面合同签订时间过长,有的达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3、少数村会计人员素质低,无证上岗。四、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统一各村各部门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村委会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同时,克服极少数村干部不够重“三资”管理的麻痹思想。

2、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村两委负责人必须首先懂政策、悉管理,通过参加农经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3、在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应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体制上的弊端,即: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变行政推动为群众自发监管,不仅能确保农村稳定,而且维护农民权益。

20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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