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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健食品及特殊包装形式的食品标识抽检计划

时间:2019-05-28 20:03:19 网站:公文素材库

二保健食品及特殊包装形式的食品标识抽检计划

㈡保健食品及特殊包装形式的食品标识抽检计划1.抽检种类①保健食品;

②片剂、胶囊、口服液、颗粒剂等特殊包装形式的食品。2.抽检范围与数量

市所及各区县抽查以上产品20件,保健食品和特殊包装形式的食品各占抽查总数的1/2。本地产品不少于三分之二。

3.抽检内容①保健食品

原料配方、产品名称、批准文号、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是否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一致。

②特殊包装形式的食品

是否宣传保健功能或疗效;所用原料是否符合卫生法律法规要求。4.结果判定①产品名称:产品名称与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不符的,视为不合格。

②保健功能:凡有夸大、延伸保健功能(包括改善性功能)、或有“治疗”、“治愈”、“疗效”、“医治”等宣传治疗作用的,视为不合格。

③适宜人群:适宜人群超出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规定的人群范围的,或通过标示食用人群暗示有其他未批准功能的,视为不合格。

④不适宜人群: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规定有不适宜人群而未明确标示的,视为不合格。

⑤注意事项: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规定应标注的内容而未标注的,视为不合格。

⑥批准文号:产品批准文号与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批准文号不符的视为不合格。201*年7月1日后生产的保健食品未标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文号的视为不合格产品。

⑦未经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但声称有特定保健功能或医疗作用的食品为不合格产品。

⑧所用原料应经批准方可使用而未取得有效批件的为不合格。⑨有其他不符合卫生法律法规情况的为不合格。抽查结果上报截止日期:201*年5月25日201*年全省卫生监督抽检保健食品及特殊包装形式的食品表示抽查情况汇总表

上报单位(签章):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生产单位批准文号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或批号是否确认是否合格不合格项目及内容(附标签)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0533-3183542填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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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年全市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一、食品卫生

(一)食品生产经营

抽检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抽检内容详见201*年淄博市食品卫生监督抽检计划。抽检工作应严格按照《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执行,使用卫生部统一的监督文书,文书制作应规范,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应留样(包括包装和说明书)。要依据《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抽检结果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按《计划》规定的上报截至日期和填报内容要求,认真填写《201*年山东省食品卫生抽检结果上报汇总表》,上报市卫生局法监科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汇总材料请务必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两种形式报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上报。在上报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时,请一并附上不合格产品的采样单、检验报告、产品确认书的复印件及查处情况。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邮编:250011

联系人:黄文燕、薛良辉联系电话053185599928电子邮件:sdjdf1@126.com

201*年淄博市食品卫生监督抽检计划

序号抽检种类1采样数量承担单位检验/检查项目检验方法GB/T4789.33-201*判定标准上报截止日期速冻预包商场或超市、农装米面食贸市场各5种品面粉农贸市场5种市卫生局卫生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监督局致病菌市卫生局卫生过氧化苯甲酰监督局GB19295-201*及1号201*-4-30修改单GB2760-1996GB10765~67-1997GB10769~70-1997GB2759.1-201*GB2760-1996201*-4-30201*-4-30234G/B18415-201*GB4789.18-201*GB/T5413.1.3-1997GB/T4789.21-201*GB/T5009.28.35.97-201*婴幼儿奶商场、超市5种市卫生局卫生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粉集贸市场5种监督局致病菌、酵母和霉菌、蛋白质、脂肪冷冻饮品商场、超市5种市卫生局卫生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批发点5种监督局致病菌、糖精钠、色素(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胭脂红、苋菜红、赤藓红)、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桶装水批发配送点市卫生局卫生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矿泉(店)各5种监督局电导率(仅限纯净水)水、纯净水)月饼商场、超市5种市卫生局卫生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集贸市场5种监督局霉菌计数、酸价、过氧化值熟肉制品经营单位10种市卫生局卫生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监督局亚硝酸盐201*-6-305GB-8538-1995GB17323-1998GB/T4789.21-201*GB/T4789.24-201*GB/5009.56-201*GB/T4789.17-201*GB/T5009.33-201*GBB537-1995GB17324-201*7月份采样201*-8-306GB7099-201*GB2726-201*GB/T19480-201*GB2760-1996201*-9-107201*-9-10

(二)保健食品及特殊包装形式的食品标识

1.抽查种类(1)保健食品;

(2)片剂、胶囊、口服液、颗粒剂等特殊包装形式的食品。2.抽查范围与数量

抽查以上产品20件,保健食品和特殊包装形式的食品各占抽查总数的1/2,其中,本地产品不少于2/3。

3.抽查内容(1)保健食品

原料配方、产品名称、批准文号、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是否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一致。

(2)特殊包装形式的食品

是否宣传保健功能或医疗作用;所用原料是否符合卫生法律法规要求。

4.结果判定

(1)产品名称:产品名称与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不符的,视为不合格。

(2)保健功能:凡有夸大、延伸保健功能(包括改善性功能)、或有“治疗”、“治愈”、“疗

效”、“医治”等宣传治疗作用的,视为不合格。

(3)适宜人群:适宜人群超出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所规定的人群范围的,或通过标示食用人群暗示有其他未批准功能的,视为不合格。

(4)不适宜人群: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规定有不

适宜人群而未明确标示的,视为不合格。

5.注意事项

(1)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规定应标注的内容而

未标注的,视为不合格。

(2)批准文号:产品批准文号与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批准文号不符的视

为不合格。201*年7月1日后生产的保健食品未标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文号的视

为不合格产品。

(3)未经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但声称有特定保健功能或医疗作用的食品为

不合格产品。

(4)所用原料应经批准方可使用而未取得有效批件的为不合格。(5)有其他不符合卫生法律法规情况的为不合格。6.抽查结果上报截止日期:201*年4月30日

5

201*年淄博市食品卫生抽检结果上报汇总表

上报单位(签章):____________抽检种类:___________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生产单位被采样单位是否确认是否合格不合格指标及检测值判定标准及标准值、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三)餐饮业

抽检对象为全市范围内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抽检内容详见附表1。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应参照《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执行,使用卫生部统一的监督文书,文书制作应规范,抽检结束后应及时将《201*年山东省餐饮业卫生监督抽检结果报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和书面的形式报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二室和市卫生局法监科,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应留样(包括包装和说明书),并依据《食品卫生法》予以查处,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采样单、检测报告、产品确认告知书及查处情况的复印件等一并上报。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二室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联系人:盛鸿高、段钢山电话:0531-8559993085599931邮编:250011电子邮箱:sdjdf2@126.com

201*年淄博市餐饮业卫生监督抽检计划

附表1序产品类别采样地点/数量检验项目检验依据判定标准采样日期结果报送备注号日期1熟肉制品餐饮单位(散装)10种菌落总数GB/T4789.17-201*GB2726-201*8月15前10月30日前大肠菌群GB19480-201*亚硝酸盐GB/T5009.33-201*GB2760色素(胭脂红、笕GB/T5009.35-201*菜红、赤鲜红)2面粉小型餐饮单位10种过氧化苯甲酰GB/T18415-201*GB27607月15日前9月30日前集体食堂10种3油条餐饮单位10种铝GB/T5009.182-201*GB15202-201*6月15日前8月30前4餐具小型餐饮单位10家大肠菌群GB/T14934-1994(纸片GB14934-947月15日前9月30日前法)5月饼餐饮单位(自制)5种菌落总数GB/T4789.24-201*GB7099-201*9月10日前11月30日前大肠菌群霉菌酸价GB/T5009.56-201*过氧化值6食用植物小型餐饮单位10种酸价GB/T5009.37-201*GB2716-201*6月15日前8月30日前油集体食堂10种过氧化值

附表2

201*年淄博市餐饮业卫生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

上报单位(签章):序号产品名称商标

规格

被采样单位检测项目及检测值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是否确认月日备注生产日期或标示的生产单位及批号属地(县级以上)填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人:

二、化妆品

抽检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化妆品专卖店、商场或超市、美容美发(理发)店,抽检内容见《201*年淄博市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表》。抽检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组织开展,使用卫生部统一的监督文书,文书制作应规范。要确实按程序组织样品确认工作,抽检样品要按照抽检汇总表格式内容填写完整,确保准确无误。要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抽检结果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按《计划》规定的上报截止日期和填报内容要求,向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和市卫生局法监科报送,汇总材料请务必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两种形式报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上报。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联系人:江理平

联系电话:0531-85599936邮编:250011电子邮件:sdjdgw@126.com

201*年淄博市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表

序号抽检种类12防晒类、化妆品染发类、烫发类、化妆品采样地点商场或超市、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理发)店抽检数量20种各10种检查/检验项目标识、标签、说明书标识、标签、说明书上报截至日期201*-5-20201*-5-20

201*年淄博市化妆品卫生监督抽检产品信息汇总表(格式)

上报单位:(公章)产品类别: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序号品名规格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期卫生许可证号及国产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生产被采样单位单位是否标签不合合格格内容检验不合格指标及数值是否确认备注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1*年月日

注:1、被采样单位应填写其营业执照上的全称;采样地点与抽检计划中的采样地点相一致分别填写批发市场、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理发)店等。

2、不合格产品的确认结果应特别填清具体的确认情形。“是否确认”栏目中确认结果为“是”,分“按规定签字确认”和“确认书寄出后未退回”(在规定的期限内)情形;确认结果为“否”,分“有不确认说明”,且其说明的理由成立(若说明的理由不成立,应按“确认”处理)、“确认书寄出被退回”、“未履行确认程序”情形。

三、消毒产品

201*年淄博市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计划

序号品种采样地点数量检查/检验项目检验、判定依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201*《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结果报送时间4.20日前备注妇女卫生用乡、镇以下经营卫生巾10个,卫生标签、说明书品(卫生巾、单位(包括商店、护垫5个(覆盖不少细菌菌落总数1卫生护垫)超市、集贸市场)于10个生产企业)真菌菌落总数餐巾纸、面巾2纸经营单位(商店、经营单位、餐饮业各标签、说明书4.20日前超市、集贸市15份(覆盖企业不场)、餐饮业少于10个)皮肤粘膜消检查辖区内所有皮肤粘膜消毒剂5标签、说明书9.10日前毒剂、抗(抑)生产企业,检查种;抗(抑)菌制剂产3菌制剂医院、药店、宾品15种以上,产品馆饭店、超市各3覆盖企业不少于10家。个。餐饮具消毒餐饮具消毒服务10家消毒服务机洗消剂(烷基(苯)磺酸钠)《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9.10日前4效果机构构,每家采6份样品残留量,大肠菌群GB14934-1994

备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按照汇总表格式在规定的上报日起内,将签章文本和电子版报至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传染病监督办公室和市卫生局法监科。

联系人:陈理良孟庆增电话:(0531)8559993985599960传真:(0531)85599939电子邮件:sdjdcr@126.com

201*年淄博市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产品信息汇总表

上报单位:(公章)产品种类:

规格产品名称型号/序(品牌+号名称)123号期号剂型期或批效期/保质产单位许可证批件号生产日日期或有标注的生业卫生生许可被采样单位标签卫生说明质量书结论限制使用生产企产品卫结果判定不合格确认原因结果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1*年月日

注:1、不合格原因项:应填写实际检测值和标签说明书不合格具体内容。

2、标签说明书主要检查是否宣传疗效、标注禁止标注内容、无检验依据的杀微生物类别、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未标注其他必须标注的内容。3、不合格产品的确认结果应特别填清具体的确认情形。“是否确认”栏目中确认结果为“是”,分“按规定签字确认”和“确认书寄出后未退回”(在规定的期限内)情形;确认结果为“否”,分“有不确认说明”,且其说明的理由成立(若说明的理由不成立,应按“确认”处理)、“确认书寄出被退回”、“未履行确认程序”情形。

201*年淄博市消毒服务机构餐饮具消毒效果卫生监督抽检信息汇总表

上报单位:(公章)

结果采样份洗消剂残留数量合格份数备注大肠菌群合格份数12345678910消毒服务机构序号消毒服务机构名称卫生许可证号产品名称消毒日期或批号(品牌+名称)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1*年月日

注:201*年淄博市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计划中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餐饮具消毒效果卫生监督抽检信息汇总使用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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