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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时间:2019-05-28 20:28:25 网站:公文素材库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药品养护员应指导保管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营业员对陈列药品进行规范陈列,并负责做好库房、营业厅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午(10:00左右)、下午(16:00左右)各一次对库房、营业厅的温、湿度进行记录,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2、药品养护员应每季度对在库药品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循环检查),对近效期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每月进行一次养护检查;对陈列药品应按月进行检查并记录.养护检查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不得上柜销售,养护人员应立即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养护人员应根据季节变化对药品进行养护,做好降温、防潮、通风工作.

4、养护人员应负责养护用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查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的管理工作,建立养护设备档案。每月对养护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以确保其能正常运行.检查、维护应做好记录.5、养护设备的使用应有使用记录。

6、养护人员应每季度汇总、分析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期储存。(储存)时间2年以上,其余同)药品质量信息,报质量管理员。

7、质量管理员负责对养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包括审核重点养护品种等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

药品养护“三部曲”

药品养护是指在药品在药品储存过程中,对药品进行科学保养的技术性工作,是保证药品在储存期间保持质量完好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减少损耗、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由于药品从验收合格入库后一直到销售出去,整个在企业滞留期间的质量,都需要依靠养护工作提出充分的保证,因此,药品养护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药品在库期间,如果储存不当或者储存条件、养护设施和检测仪器运行不当都容易导致药品发生质量变化,再加上养护检查工作又不到位,就完全可能导致辞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造成危害。因此药品养护不仅是一项重要工作,更是一各责任。

药品经营企业应如何开展药品养护工作:

配备专业人才,制定操作规范,开展药品养护工作,首先必须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养护组织,配备养护专职人员。

GSP要求养护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和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根据GSP中对药品养护人员职责要求,养护员应切实开展以下工作:

1、正确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根据GSP要求,药品应严格按照温、湿度要求、储存要求存放相应的库房,并按“五距”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按批号远近依次分垛堆码,不同状态下的药品使用不同色标标识,对于保管员在药品存放中的违规行为,养护人员发现后应及时指出并指导保管员予以纠正。

2、配合保管人员做好各库房的温、湿度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监测记录一般由保管员负责,也可由养护员负责。实际由谁负责,由企业在岗职责责或制度中做出明确规定。养护员如果不承担温湿度记录工作,也必须指导和监督相应责任人每日定时记录,并根据监测到的超标情况,指导采取相应的调节措施。

3、根据季节变化和储存药品质量动态,定期拟订药品养护和检查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尤其是对中药,应针对不同的特性采取不同的养护方法。养护方案确定后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付诸实施。

4、做好日常药品质量检查、养护的记录、报告和建立药品养护档案的工作。药品日常检查记录不必象质量验收那样详尽,做一个能反映出检查的时间、地点、方法、检查药品的类别、品种数或具体品名的工作记录即可,使养护员把主要精力放在检查药品质量本身,养护人员在进行打开药品中包装的检查时必须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条件下进行,非破坏性检查进行完毕后必须认真恢复包装原貌,确保不因检查对药品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带来不利影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疑点,应重点详细记录并及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直到澄清疑点,对有问题药品做出相应处理为止,为保证养护人员能认真负责的开展工作,企业应加强业务考核与责任追究,并经常对养护员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

5、确保企业的仓储条件,养护设施和监测仪器发挥应有作用。养护人员应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仓储条件,确保现有设施仪器能正常运行,发挥应有作用并做好对这些设施和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工作,建立档案,对于仓储条件需要改善的设施仪器需要更换或添置的,养护人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写出申请报告,定期总结分析,不断完善体系

养护员应对养护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分析药品在储存中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总结养护工作的得失,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药品养护并不是药确保药品质量不出现任何问题,而是要把出现炙连问题的可能控制在最低限度,养护员的职责就是减少不合格药品的产生,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损失,因此,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质量意识是养护员必须具备并需不断得以提高的,养护员在日常工作中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与质量管理部门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针对养护发现的问题剖析现有库存条件存在的不足,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不断万韩质量保证体系。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设置兼职药品养护员,由具有药师职称的技术人员负责。

三.药品养护人员做到认真检查在库药品的储藏条件,配合保管人员进行库房温湿度的检测管理。每日上午9~10时、下午2~3时各一次,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温度:常温库(0~30℃)、阴凉库(20℃以下)、冷库(2~10℃),湿度在45%~75%之间,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四、对陈列和储藏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一般药品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品种包括近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贵细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易霉变、易潮解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和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每月或每周检查一次。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及时抽样送检。对近效期的药品,按月填报效期表。

五、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征,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并做好记录。

六、药品养护人员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情况以及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七、药品养护人员具体负责养护仪器、设备(如除湿机、排风扇、空调)、冷藏设备、温湿度和监控仪器、仓库使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等管理工作,检查养护设备的运行情况。

八、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和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管理负责人予以处理。

九、药品养护人员负责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定时记录温湿度,维修、保养仓储养护设施,按月填报效期报表。十、本制度负责人为药品养护人员。十一、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扩展阅读:药品保管养护的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药品保管养护的管理制度起草部门:质量管理组起草日期:变更记录:批准日期:起草人:编号:审阅人:批准人:执行日期:变更原因:版本号:NO1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操作方法”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作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

2.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3.对6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4.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检查一次,并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5.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员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上柜销售。

6.养护人员应配合保管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品区、零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7.养护人员配合保管人员作好温度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9时、下午14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措施。重点作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养护人员负责,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安全度过夏、冬季。

8.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9.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认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10.因养护人员未尽职尽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按照损失金额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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