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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林政稽查党支部党风廉政

时间:2019-05-28 21:39:22 网站:公文素材库

林业局林政稽查党支部党风廉政

林业局林政稽查党支部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典型材料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支部工作的重点,结合我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既抓好林业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维护了林农利益,促进了林业健康发展。

支部每年年初有安排,平时注重监督检查,年底有小结评比。从书记、党员干部、到一般职工,都从思想认识上重视廉政工作,在工作中时时处处以党纪党规、林业法规政策严格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职工廉政意识

反腐倡廉是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直接面对木材加工企业,容易受各种利益诱惑,其自身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关系人心向背、党群干群关系及林业职工整体形象。因此,我支部为适应新时期工作要求,要求所有党员经常性学习理念,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经常组织学习“三个代表”、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发展的重大决定决议,学习廉洁自律的规章规定,做到思想上不落伍,随时牢记服务的宗旨、腐败的危害;以支部学习、教党课、知识比赛等形式加强学

习和培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武装头脑;积极主动参加县局及所在乡镇开展的创先争优教育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活动,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加强对党员和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公仆意识,全心投入,为群众增收致富办好林业惠民工程。通过学习教育,职工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等综合素质逐步提高,为拒腐防变打好思想基础。支部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引导大家从学习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等先进典型中深入思考,明确先进典型教育必不可少,选好一个正面典型可以影响、激励一片;选树和宣传廉政典型是为党员干部和职工树立榜样。

2、规范职工行政行为,促进廉洁从政

林业工程建设任务繁重,要求更高,标准更严。但为了使工程建设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把林业工程做成民心工程、惠民工程,林业站职工尤其是党员始终按工程建设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认真实施,严格标准程序,严把质量关。深入乡(镇)、村、林农家中宣传木材指标政策,核实地块、面积,亲自丈量、验收,户户签字。深入每块伐区核实面积。每年对征占用林项目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质量过关。在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中,单位和每位管护人员订立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使管护人员切实履行职责,保护森林资源,所有林业工程建设,

严禁干部职工涉入非法利益格局,严禁假公济私、以权为本人及亲戚朋友谋利,也严禁以权侵害林农利益。规范林业职工行政行为,依法办事,依纪办事,公平正义。多年林业建设中,林业站职工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3、加大力度,完善正反典型宣传教育方法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抓好正反典型教育,对于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支部把加强正反典型教育融入到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效。通过选择不同类型的正反典型,运用适当的方法,有针对性地抓好正反典型宣传教育。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支部大力宣传廉洁勤政事迹,剖析违法犯罪的社会教训;针对一般党员干部,大力宣传杨善洲“全国环境保护杰出贡献者”等的事迹,剖析一名林政股股长由“优秀工作者”沦为罪犯的教训。通过有针对性地抓好正反典型教育,警示支部干部职工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支部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典型教育,促进了支部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形成了“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在支部的组织带领下,作为支部党员及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素养和拒腐能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正确行使手中的职权,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林业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林业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以党风廉政

建设成效取信于民,促进林业快速发展。

实践证明,抓好反腐倡廉典型教育,一是有利于促进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把正反典型教育融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中,能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意识。近3年来,通过反腐倡廉典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路局处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明显下降,职工代表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评价的满意率不断提高。二是有利于国有企业形成良好的风气。抓好典型教育是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把典型教育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有利于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修养,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气。路局坚持把典型教育与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相结合,形成了党员干部争做廉政公仆、职工群众热心参与和支持廉政建设的良好风气,收到了客货服务质量提高、旅客和货主满意率上升、批评投诉下降的良好效果。三是有利于加强铁路企业经营管理。正反典型教育是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铁路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路局纪委坚持典型教育与执法监察相结合、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案件查处相结合,有效地提高了铁路企业经营水平,创造了企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扩展阅读:恩施市林业局党务公开内容

恩施市林业局党务公开内容

导语:

根据《中共恩施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局党委决定利用便捷、高效的网络载体,向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公开市林业局党委党务工作,不足之处望给予指正。

组织设置(组织设置情况)

中共恩施市林业局委员会

森林公安机分关局党支部党支部部党支心党党支部支部部部支支党支部支部支部支部年中队党党合党党党机关老项目管稽理查站所联场场场防科场林林林国有林湾庙山林业局林政森林百户太山富尔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万亨东(局党书记、局长):主持市林业局党政全面工作。

周雁飞(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管党建、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访、老干、群团、新农村建设和机关行政工作。分管政工人事科(监察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联系舞阳坝林业站、小渡船林业站、六角亭林业站、望城坡林场。

田代斌(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管森林资源管理、林政执法、“五五”普法、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野生动植物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日常工作。分管森林公安分局、资源管理科、森林派出所、林政稽查队、木材检查站、林权改革办公室。联系红土林业站、新塘林业站、三岔林业站和太山庙林场。

宋昌国(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管营林生产、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有林场管理工作。分管植树造林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项目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木种子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联系龙凤坝林业站、屯堡林业站、板桥林业站、大山顶林场、前山林场、西流水林场。

徐明钊(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管林业(药业)产业化建设、市药办日常事务、林药产品卫生安全、招商引资、林业宣传、文明单位创建、林业(药业)网站管理工作。联系芭蕉林业站、白果林业站、盛家坝林业站、富尔山林场。

秦(局党委委员、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协管林业政策法规、林业行政执法、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森林公安分局、森林派出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陈玉琪(局党委委员、政工人事科长):负责局党委组织工作,分管政工人事、监察、老干、信访接待日常工作。

二、局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职工,努力完成组织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廉洁自律,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审核所属党组织的机构设置、换届选举及委员职务的任免。

10、管理好所属干部职工,对所属二级单位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根据《干部任免条例》对所属干部按程序进行任免。

11、结合本系统实际,做好统战、老干、群团、工会和信访工作。

三、支部书记姓名

1、林业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周大义2、森林公安分局党支部书记:敖子雄3、林业局机关老年党支部书记:周昌万4、林业项目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王兴5、林政稽查队党支部书记:谭顶培

6、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党支部书记:彭琼

7、林业科学研究所党支部书记:余兴主8、国有林场联合党支部书记:王克敏9、百户湾林场党支部书记:杨秀彬10、富尔山林场党支部书记:黄永清11、太山庙林场党支部书记:谭秀鹏

四、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行政领导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五、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5、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六、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宣传教育计划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时事政策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4、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五好支部”、“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教育活动,指导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科学、技术、法律法规和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七、党支部其他委员工作职责

1、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5)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要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2、青年委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3)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现代林业建设做贡献。3、统战委员职责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统战意识,积极做好统战工作。

(2)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本支部统战工作的情况。

党员队伍(党员队伍情况)

市林业局党委所属党组织现有党员128名,其中:在职99人,离退休29人,女性党员15人,预备党员1人;35岁及以下10人,36岁至45岁52人,46岁至50岁23人,51岁至59岁14人,60岁及以上29人;大学本科及以上20人,大学专科52人,中专(高中)36人,初中及以下20人。注:统计截止时间:201*-6-30。

党员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林业系统党员先进性标准

1、必须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必须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林业事业的发展,积极开拓、创新林业工作的新思维、新途径、新模式。

3、必须认真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新理论,掌握和应用现代林业科学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为林业的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工作。

4、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寓管理与服务之中,努力为全市的林农服务,切实做好森林资源管护、林业行政执法、林业科技推广工作,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贡献。

5、必须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经常听取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经常联系林业服务对象,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生活中的困难,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6、必须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经常按党员标准剖析自己的言行,虚心接受同事和社会各方面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敢于坚持真理,对错误言行提出批评。

7、必须做团结的模范,具有团结不同层次、不同意见、不同性格的同志一道高好工作的胸怀。

8、必须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努力做到“慎独”,不做违反党纪党规的事,不谋私利,不争荣誉,坚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发展党员

一、发展党员工作规定

1、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训制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要坚持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会议,征集党员意见的形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要通过党员大会讨论,并报局党委备案;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要通过党员大会讨论,并报局党委备案;培训入党的积极分子由局党委组织安排。2、发展党员公示制

在接收新党员时,把经支部会讨论通过,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在单位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没有问题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示对象入党的,应及时进入下一程序,公示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公示对象的个人档案。3、发展党员票决制

在接收新党员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对象包括: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通过政审、公示后,拟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期满,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提交支部大会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支委会将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连同有关材料上报局党委审批,审批后的相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4、发展党员实行责任追究制

党支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追究其责任;不认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考察和培训工作,出现明显失误的;在审批预备党员和批准预备党员转正时,对公示、票决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不认真调查核实的;在发展党员公示、票决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通过申批的对象不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不完备,草率予以审批的。

二、发展党员基本要求

1、思想成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的动机端正,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业绩突出。对获奖的同志优先考虑,特别是获上级党委、市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同志优先考虑。

3、待人诚恳,群众基础好,能起带头作用。

4、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工作积极主动,有开拓创新精神。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生活严谨,廉洁自律。

6、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思想报告。

7、对于一些表现比较突出的同志,如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和能力比较强的专业技术干部,或在各种比赛中频频夺奖、为集体争得荣誉的同志,可以作为入党优先考察的对象。

其他内容(上级党组织和局党委认为需要公开的基他内容)

一、党务公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基层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切实保障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全市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基本原则:

(一)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原则。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进行党务公开,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二)依法依规、真实公正原则。按照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有效地进行党务公开,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客观公正。

(三)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原则。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科学安排、稳步推进,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形式和效果的统一,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目标要求:

通过深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及时向党员公开党内的工作和党内事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对决策过程的监督,提高党组织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决策的科学性;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提供参政议政的平台,提高党组织团结凝聚和组织带领人民群众的本领;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任免奖励(干部任免奖励)

一、局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1、认真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为亲。

2、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

3、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对拟任免干部人选,应逐一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联系单位领导和局政工人事科,要全面、准确、清楚地介绍所讨论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

5、到会人员应该发表明确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暂缓做出决定。

6、干部任免通知下发之前需要复议的,须经班子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7、讨论的干部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家属的,本人必须回避。8、不得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决定千部任免。

9、严守纪律,不准临时任意决定干部任免,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决定。

10、选拔任用局机关科(室)和二级单位主要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之前,应在机关的所属单位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以办理任职手续。

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规定

1、任何班子成员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组织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坚持每半年一次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到会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会后在一定范围通报。

3、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4、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财经纪律、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和以权谋私。

5、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6、党员领导干部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7、党员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8、班子成员要认真自觉地遵守党的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关注焦点(党员和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处理情况)

整改落实(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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