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消协工作总结
201*年消协工作总结
201*年,淇滨消协、个协在分局和上级协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所的大力支持下,协会始终坚持立足职能,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基点,做好各项维权与服务工作,现就今年工作汇报如下:一、消协工作
(一)、“3〃15”系列宣传活动内容丰富
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3月7日上午,淇滨消协到鹤翔小学组织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全校201*多名师生送去了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知识。在全校大会上,浚大工商所所长王绍军做了题为《消费维权进校园,争当维权小卫士》的讲座,给同学们耐心讲解了食品安全知识和过度上网的危害,引导他们走出食品购买误区,教育同学们科学合理上网。针对小学生的消费特点,王绍军所长还进行了真假商品实物比对。执法人员还现场发放了消费维权宣传单、
食品安全“良心工程”宣传册等500多份。
3月15日,由市局统一组织开展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淇滨工商分局设宣传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讲解真假商品识别方法。当天共出动执法车辆6台,执法人员20人,展出打假成果图片30多幅,展示60多件真假商品实物。活动重点宣传了《消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共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9件,当场解决2件,,展示宣传板块3块、悬挂横幅10余条(块)。执法人员还现场发放了消费维权宣传单、食品安全“良心工程”宣传册等宣传材料201*余份
3月26日,在报社5楼会议室,淇滨消协应鹤壁日报邀请,为近200名报社特约“小记者”上了一堂“关注校园安全、维护学生健康”的主题讲座。工商所所长王绍军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消费特点,结合自己多年来从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经历,向报社“小记者”讲解了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上网应注意的问题,他还结合实物比照,向小记者们讲解了如何购买合格安全的食品,并现场发放了《食品安全良心工程宣传手册》、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宣传资料、彩页500多份。
(二)、认真受理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消协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认真研究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想方设法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坚持把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着力点与处理消费纠纷工作密切联系在一起。另外狠抓典型案例处理推动维权,抓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带动整体投诉的解决。一是淇滨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汽车自燃投诉。去年11月,市民朱女士购买了我市某汽车销售公司的某品牌汽车。今年3月的一天,朱女士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忽然发现车内冒出了黑烟,汽车竟然起火了。火很快被扑灭,但车辆的突然起火让朱女士心有余悸,她随后与汽车销售公司取得了联系,汽车销售公司表示可以对该车进行维修,对于朱女士提出的退车要求,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因为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朱女士来到淇滨工商所进行投诉。经过工商所人员一番耐心周到的协调,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在对事情经过进行详细了解、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该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多次与朱女士和经销商双方进行沟通,听取他们各自的想法,并提出了最终的调解方案。在工商所人员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汽车销售公司收回起火车辆,赔付朱女士5万元车款,双方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二是浚大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发动机故障投诉。201*年12月王先生购买某牌汽车一辆,行驶了6000多公里后,发现发动机水温高,经经销商修理更换几次零件后,仍然解决不了问题。201*年3月,王先生来到淇滨消协求助。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和浚大工商所管理人员马上通过经销商与4S店和厂家取得联系,经过细致调查耐心调解,达成协议,由厂家给王先生更换新发动机一台。对此结果,王先生很满意。三是钜桥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水泥侵权案。投诉人于201*年12月10日以每吨300元的价格在xx建材门市部购买了标号为3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3吨(60袋),一个月后,发现水泥在使用过程出现不凝固现象,找到水泥销售商理论。当时,经双方协商,经销商当场赔付购买者现金4000元。投诉人收到赔偿金后,认为4000元无法弥补其建房损失。于是,201*年3月3日投诉到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钜桥工商所接市局转交的投诉之后,迅速展开调查,并于3月4日下午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工商所,了解情况,寻求解决办法。经过调解,双方就赔偿额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我所执法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将对水泥进行抽检,等检验结果出来后,若双方意见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3月7日工商所人员对其剩余的15袋水泥进行依法抽检。经检验,该批次水泥不合格。22日上午又进行调解,投诉人及亲属喝酒后到所内无礼闹事,我所人员保持良好的态度对其进行劝阻,并耐心细致进行调解。3月28日下午,经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赔偿意见,投诉人又获赔偿金201*元,并调换了剩余的15袋水泥。
截止年低共受理投诉216起,咨询400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78万元。共发放问卷调查200余份。
(三)、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
截至目前,消费者协会在辖区设立了101个村级消费者投诉服务站,使村级投诉服务站达到100%。在市区范围内设立了47个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其中商场17个,市场13个,社区14个,学校3个。按照省消协要求,覆盖率已达90.8%,形成了布局合理,覆盖全区城乡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提前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我们对已建立的投诉服务站和联络站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与巡查,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解决,针对各投诉站的牌匾退色以及个别投诉站的制度、记录本丢失等问题进行了重新换。重新印制一批投诉站工作制度,服务站职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消费者投诉须知,补发到各投诉站,我们坚持把12315投诉受理建设成为工商部门与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信息互动的平台,畅通民意的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平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平台。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遍布农村、商场、社区、学校、景区,为提高行政执法和消费维权服务效能,方便消费者申诉举报和消费纠纷的及时解决起的积极作用。
扩展阅读:牡丹江消费者协会201*年半年工作总结
牡丹江消费者协会201*年半年工作总结
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按照省消协秘书长会议要求和牡丹江市工商局工作会议部署制定市消协201*年工作计划,上半年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宣传,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召开“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理事座谈会、推荐一批“消费者满意业户”和“消费者满意品牌”、对市场矿泉水做了比较试验。上半年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召开一次年主题座谈会
1月20日,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在夏威夷国际宾馆召开消协理事年主题(“消费与民生”)座谈会,会上高虹秘书长向消协理事报告201*年消协工作,并结合年主题要求就201*年消协工作思路向理事们征求意见,座谈中各位理事对牡丹江消协201*年工作成果充分肯定,对201*年消协工作及20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提出建议。座谈会上市消协公布16名新增补理事名单,并向新增补理事颁发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理事证书。座谈会上通过了《牡丹江市消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和《牡丹江消费者协会201*年工作思路》。
二、开展了全市矿泉水比较试验
矿泉水在饮用水分类排序中位居首位,是深受消费者欢迎的饮用水,其原因是资源稀缺、没有污染和微量元素能够被人体吸收。达到国家标准的矿泉水,通常被称为安全水和健康水。为了了解牡丹江市
矿泉水的真实质量状况,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择饮用矿泉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能,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对全市市场销售的12个矿泉水产品进行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本次比较试验样品七成多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两成多的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存在问题主要为样品界限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达标矿泉水有神龙泉、龙头泉、小蜜蜂、水清木华、园丁、古源、泼雪泉、天岭和威虎泉;不达标的矿泉水有玉龙含珠、天阜和关龙泉。
三、制作一万册《物业生活》3.15专刊
3.15期间,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与彼岸传媒公司联合制作《牡丹江物业生活》3.15专刊一万册,重点介绍依法维权常识和年主题有关内容。一万册《牡丹江物业生活》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期间免费发放给消费者。
四、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进社区
3月15日上午,在东新安小区广场,一场别开生面的文艺演出,拉开了牡丹江市消费者协会和东安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及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进社区的序幕。鲜艳的彩虹门下,设立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服务处,市、区两级消协工作人员接待小区居民咨询与投诉。活动期间,市、区消协向幸福社区颁发“幸福社区消费者投诉联络站”牌匾,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春艳接过联络站牌匾高兴地说“消费维权进社区,幸福社区更幸福”!现场活动共发放宣传册500余份,宣传单2030多份。幸福社区老年艺术团为这次消费维权
进社区活动奉献了10个精彩节目。一场大雪过后,虽然在寒冷的露天广场上演出,乐师和歌手依然精神抖擞,舞蹈和走台演员一丝不苟,反映出幸福社区居民良好的精神面貌。同时,在绥芬河市、东宁县、穆棱市、海林市、宁安市等当地消协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穆市消协开展《消法》宣传进社区,派专人为穆棱林业局街道30多名社区干部开办“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受到欢迎与好评。
五、开辟了3.15专栏
3.15期间,市消协联合各媒体,分别开设“维权行动”、“天天3.15”和“关注民生”等专栏,公布201*年典型案件10起,发布《牡丹江市场矿泉水两成多不达标》、《购买矿泉水一定要看标签》、《高浓度矿泉水不宜烧开喝》、《山泉水与矿泉水截然不同》和《如何饮用桶装矿泉水》等一系列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警示。
六、各县(市)区消协分别开展纪念活动
3.15期间各基层消协分别开展了统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仅宁安市就销毁假白酒58瓶,啤酒36箱,冰红茶72箱,假酱油201*桶,过期食品310袋。
3月15日当天,东安消协、西安消协、阳明消协和爱民消协分别在分局门前设立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接待消费者投诉服务处,全市30多家诚信单位和市消协会长单位,按统一要求组织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监督检验局、工商局和物价局领导带队参加牡丹江传媒集团举办的行风热线3.15特别节目,现场解答消费者提问。
七、推荐一批“消费者满意业户”和“消费者满意品牌”
经过业户申请,市场主办单位推荐,基层消协考察,市消协审核,牡丹江市消协推荐“消费者满意业户”117户;“消费者满意品牌”40个。这些业户和品牌,在以往经营过程中能够奉公守法,诚实守信,是所在市场或商场的标兵业户。消协将一批商品质量好,服务质量上乘的业户推荐给消费者,是履行消协职责,对市场激浊扬清,对消费者起到信息服务的作用。八、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组织选手参加省消协“受理投诉技能大赛”2、继续组织“消费争议调解员”培训3、组织老年消费者参加“老年消费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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