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吉林省消协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总结
201*年吉林省消协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
动工作总结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营造健康、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推进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维权保民生、促和谐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在省工商局党组的领导下,全省工商系统和各级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多角度,精彩纷呈的“3.15”系列宣传纪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领导重视,“3.15”宣传纪念活动得以高质量完成。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201*年“3.15”宣传纪念活动。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马俊清、省人大副主任刘润璞、省人大原副主任杨庆才、省政协原副主席孙耀庭、省政府副秘书长吴佩军等领导亲临“3.15”电视特别节目录制现场。省人大副主任刘润璞、省政府副省长陈伟根、省政协副主席常显玉等领导冒雪参加“3.15”纪念大会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辽源市市委书记马明参加了辽源市举行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展现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吉林省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201*年“3.15”宣传纪念活动。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早在201*年10月,就要求相关部门提早筹划,举全局之力,精心安排201*年“3.15”宣传纪念活动。随之,在局长办公扩大会议上,专题研究审定201*年“3.15”宣传纪念活动方案。据此,于201*年11月20日印发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年‘3.15’系列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活动目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省局成立了201*年“3.15”宣传纪念活动组委会,设立了四个小组,并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在“3.15”各项活动的准备阶段,臧忠生局长和各位局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在局长办公会议上专题讨论审定《201*年吉林省消费维权蓝皮书》内容、“3.15”电视特别节目有关事项,并提出重要意见。局长臧忠生带领班子全体成员,在百忙中到电视台审查电视特别节目资料片,为出台高质量节目把关,领导高度重视之举前所未有。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高度重视201*年“3.15”宣传纪念活动。长春市、延边州、四平市、长白山等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为保证活动内容丰富,提高“3.15”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3.15”活动方案。吉林市、松原市等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十项活动内容,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构成了以市工商局、市消协为中心,以县(市、区)局、消协为骨干,以工商分局(所)、消费者协会分会为支点,形成上下联动、合力共为的宣传纪念氛围。
二、汇集成果,《吉林省消费维权蓝皮书》首次出版发行。
为总结全系统消费维权的经验做法,提高消费维权的能力水平;向社会各界展示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的成绩风貌,让各级领导、相关部门更加了解支持消费维权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权威的参考依据。省工商局党组决定,从201*年开始,每年由省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编纂出版一本《吉林省消费维权蓝皮书》,全面回顾分析上年的消费维权工作,在“3.15”期间出版发行。精装彩色印刷,共分六章,23万字的《201*年度吉林省消费维权蓝皮书》在省局各位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局相关处室和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的通力协作下,在全系统近百名撰稿人员的辛勤工作下,于3月13日正式与广大读者见面。在首发仪式上,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消费者协会顾问臧忠生同志为企业代表、媒体代表、消费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检测机构代表现场签名赠送《蓝皮书》。
三、实现突破,“3.15”电视特别节目在吉林卫视频道播出。
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吉林电视台联合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8家主办的吉林省201*年“3.15”电视特别节目“与消费同行”2月26日在省广电大厦1号演播厅录制。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消协名誉会长马俊清,省人大副主任、省消协名誉会长刘润璞,省人大原副主任、省消协名誉会长杨庆才,省政协原副主席、省消协名誉会长孙耀庭,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消协顾问臧忠生等领导参加了节目录制。特别节目以“消费与服务”为主线,通过“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和谐社会”三个篇章,关注民生消费热点、难点,曝光典型案例,震摄不法经营行为,弘扬消费维权主旋律,扩大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影响面。特别节目最大亮点是对201*年度吉林省十大消费维权人物的表彰,展现形式新颖,人物可敬、可信;特别节目最大突破是首次在吉林电视台卫星频道黄金时段播出,并在第二天复播两次。本台节目特别邀请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阿丘主持,提升了节目的层次。
四、履职尽责,“食品安全伴我行”确保百姓放心消费。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推进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年建设,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一是强势启动,部署开展“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2月5日,吉林省暨长春市工商局在北京华联长春分公司青年路店联合举行“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启动仪式。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出席启动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对“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进行全面部署。二是突出重点,强化节日食品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启动仪式后,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带领检查组对长春市春节食品市场进行了检查,强调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在巩固前一阶段市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全力抓好各项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落实,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春节期间,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636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120195户次,查处无照经营496户,查扣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3669公斤,退市不合格食品2746公斤,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0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6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4万元。三是围绕焦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级局采取“回头看”的方式,突击清剿201*年流通环节尚未处理的问题乳粉,强化奶制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与各级民委联合开展清真食品市场管理专项检查活动,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防止病、死猪肉流入市场,维护良好的食品市场秩序。四是加大《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全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推进《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与贯彻落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经营者的自律水平。根据省局活动方案的部署,“食品安全伴我行”活动将贯穿全年,目前活动正有条不紊的在全省范围内扎实推进。
五、立足职能,“吉林大地红盾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为营造全省农资打假,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浓厚的舆论氛围,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吉林大地红盾行送法下乡”宣传活动。通过“吉林大地红盾行”,展示工商机关打假治劣服务“三农”的工作成果,宣传报道全省工商机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掀起工商机关春季红盾护农高潮。各县市区局、工商分局组织对农资经营者培训、召开“一会两站”的知识讲座,利用多种形式走进全省1,000个乡镇和中心村屯,普及宣传农资知识、食品知识、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农民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3月7日,吉林省暨吉林市工商局201*年“红盾护农送法下乡”启动仪式在吉林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隆重举行。省工商局、省农委、省质监局、省供销社、省邮政局,以及吉林市政府、吉林市工商局领导及工商干部、省、市新闻媒体、农业专家和农民千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省工商局刘景平副局长主持,省消费者协会会长、省工商局副局长关景富做了重要讲话,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代表发出诚信经营倡议。现场对全省10个市、州工商局进行红盾护农授旗仪式,举行了“吉林大地红盾行”活动发车仪式。活动现场设置了7处受理农民咨询举报台、5处农业专家咨询台、1处不合格农资商品展示台和14块红盾护农宣传板,向广大农民发放红盾护农宣传单3000份,发放红盾护农维权手册201*册,进行法律法规、消费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同时组织进行农资商品优惠展销活动。启动仪式后,各级领导参观了农资商品优惠展销活动,了解农资商品经营情况,询问农资商品监管情况,对工商部门采取的监管措施和监管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六、主题突出,系列新闻宣传活动全景展现维权风貌。
在今年的“3.15”宣传纪念活动中,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开展了广泛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3月9日11日,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客“政行风”热线节目,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咨询,三天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32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3月11日,主管副局长率领相关人员应邀到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宣传吉林省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消费维权工作,并回答网民的在线提问。3月12日,主管副局长应邀到吉林电视台乡村频道直播间,就消费维权和红盾护农等有关政策接受记者的专访。3月8日10日省消协秘书长带领相关人员分别到《新文化报》、《城市晚报》、《东亚经贸新闻》报社接听读者热线电话,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3月13日,举行了“吉林省201*年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新闻通报会暨《201*年吉林省消费维权蓝皮书》签名赠书仪式”。50名媒体记者、20家直属联络站站长、10名省工商局、省消协讲师团成员代表,以及省消协理事单位代表、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和工商干部约120人参加。通报会上,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发表重要讲话;省消协通报了“3.15”纪念活动安排;消保处、消审局通报了201*年的主要工作成绩和201*年工作安排;食品处发布了201*年12月份食品检测结果。臧忠生局长为吉林省消费教育讲师团六名代表颁发高级讲师聘书,并为部分与会人员签名赠书。
通化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通化电视台参加《心桥》现场直播节目,在通化广播电台《百姓说事》栏目现场接听消费者热线,受理消费者投诉;吉林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城区6位消协秘书长做客《江城晚报》社接听消费者热线,就广大消费者提出的咨询、投诉、举报进行现场解答和协调处理。白城市局在繁华的海明路步行街设立了“红盾画廊”,以漫画形式宣传纪念“3.15”。辽源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春节刚过就邀请市新闻办、广电局、《辽源日报》等领导及《吉林日报》驻辽源记者站、电视台、广播电台媒体记者召开专题宣传策划会,并与辽源电视台开办一档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固定“3.15”节目。白山市广播电台对白山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3.15”活动进行了现场直播。
七、各界参与,宣传咨询服务将“3.15”活动推向高潮。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消费维权工作之中,进一步推动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全省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在“3.15”当天举办了声势浩大的宣传纪念活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等正式回函,积极参加“3.15”现场宣传服务活动。省农委制定方案,组织所属7家检测机构参加现场宣传服务活动。全省设立中心活动会场71个,宣传咨询服务点201*多个。活动范围覆盖全省城乡,方便了广大消费者就近咨询、投诉,营造出消费和谐的良好氛围。一是设立中心会场。省、市(州、长白山)、县(市、区)工商机关、消费者协会在当地人员比较集中的商业区设立中心会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其中,由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联合省委宣传部、省高法、省高检等17个部门在长春市工人文化宫举行了“吉林省20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省人大副主任刘润璞、省政府副省长陈伟根、省政协副主席常显玉、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臧忠生等领导参加大会,副省长陈伟根代表省政府对201*年全省消费维权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纪念大会上,表彰了201*年度十家“诚信维权先进单位”,获奖单位代表做出公开承诺。17家主办单位、10家公用服务企业、10家检测单位、10家行业协会、20家诚信维权示范单位开展了现场咨询宣传服务活动。省工商局配备12315快速反应车,对消费者举报问题快速处理,现场解决。二是设立了201*多个乡镇、社区宣传咨询服务点。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以各工商所、消协分会为单位,以乡镇、社区成立的“一会两站”为主要力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扩大了宣传活动的覆盖面,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家喻户晓。
据不完全统计,在“3.15”年主题大型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中,虽然全省下了201*年以来的最大的一场降雪,但全省工商、消协系统克服困难,共出动人员9870人次,出动宣传车辆1200台次,展出宣传板630块,悬挂宣传条幅3426条,发放宣传册(单)36余万份,展示名优产品近201*种,曝光展出假冒伪劣商品近千种,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48605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
申诉3687件。
扩展阅读:20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总结
新马集镇20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活动工作总结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我镇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隆重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使纪念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我镇及时制定了活动方案,对纪念活动进行了部署,同时,成立了“新马集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组”。
二、组织开展市场检查
3月12日至13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出动,分别在马集街道、马集中学等单位,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三、突出主题,加强宣传
组织大型街头宣传活动。3月15日,我镇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在马集街设立法律宣传台,开展大型法规宣传活动,并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以此来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整个街头宣传和商品展示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从街头宣传的情况看,群众索取宣传资料的越来越多。可以看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逐步提高,寻求维权知识的欲望越来越浓。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
新马集镇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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