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年度单位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总结学校综治工作经验,表彰先进,不断提高我校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创建平安校园,现就做好201*年度单位综治工作总结和评选综治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要求
1.所有与学校综治委签订责任书的二级单位,要围绕学校政治稳定、保密工作、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对本单位全年的综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工作总结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特色。
2.工作总结要有相关的文件、会议记录、图片和文字资料予以支持。3.工作总结必须有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填写上报201*年度《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记录本》。二、工作总结的内容
1.本单位综治、消防、交通等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案是否健全;
2.在治安防范和火灾预防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做法,有何创新,目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火灾隐患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
3.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对学校综治委和防火委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是否按要求如期进行整改;
4.单位开展法制宣传、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情况;5.在201*年综治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
6.报送单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三、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1.评选办法学校综治委将名额指标分配至分党委单位,各单位经过评选、推荐后报分党委,经分党委审查、签署意见后上报校综治委办公室,最后由校综治委委员会议审定。
各单位一定要严肃认真地做好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部门积极参与,领导严格把关,充分体现“先进个人”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2.评选条件
关心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校园维稳和安全管理工作,为学校综治工作献计献策。
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犯罪线索,为破案提供条件。
做好“两劳一少”人员的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
在火灾扑救或者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报案及时,措施得当,有效地减少了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影响。
按照学校和单位要求积极主动地履行安全防范工作的各项职责,完成本单位或部门布置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单位未上报全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单位本年度发生火险、火灾事故、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或者政治事件的,取消单位、部门和科室负责人的评先资格。
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填写先进个人审批表,审批表上要有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分党委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3.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共55名)
机关党委10名后勤集团分党委11名产业集团分党委2名离退休分党委1名通信工程学院2名电子工程学院2名计算机学院2名机电工程学院2名技术物理学院2名理学院2名人文学院2名经济管理学院1名软件学院1名微电子学院1名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1名长安学院1名其他组织和单位:
保卫处校卫队:北校区2名南校区2名后勤集团保安部:北校区2名南校区2名大学生治安服务队:2名大学生自我管理服务总队:2名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综治工作总结和单位先进个人资格审查和评选推荐工作。于201*年12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校综治委办公室。
北校区联系地址:主教学大楼中厅二层Ⅱ-226,联系人:赵宗清,电话:88202340。
南校区联系地址:行政辅楼南侧一层-101,联系人:王首山,电话:81891111。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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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年度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评选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责任单位:
201*年即将过去。一年来,在全校各单位领导和师生员工的关心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了更好的总结工作经验,全面促进和提高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为明年的工作打好基础,现就做好201*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和评选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的要求
1、所有与学校综治委签订责任书的责任单位,要围绕学校政治稳定、保密工作、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危险品管理、交通安全等方面对本单位全年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单位的工作特点要有侧重点。
2、工作总结要有相关的文件、会议记录、图片和文字资料予以支持。
3、工作总结要有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同时把本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记录本》上交学校综治办公室。
二、工作总结的内容
1、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案的建立以及各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消防器材的配备及维修保养情况;
2、在安全防范和火灾预防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做法,目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火灾隐患以及采取的有效防范措施;
3、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对学校综治委和防火委下发的“整改
通知书”和“隐患整改建议书”,是否按期进行整改;
4、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和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情况;5、报送一份本单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三、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1、评选办法
由校综治委下达名额指标,以分党委为单位在所属单位或部门中推荐,分党委签署意见后上报校综治委办公室,最后由校综治委委员会议评定。
2、评选条件
关心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校园治安管理,经常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献计献策,有比较突出的事迹。
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帮教违法人员,主动提供犯罪线索,为破案提供条件,表现突出。
在火灾扑救或者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报案及时,措施得当,有效地减少了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影响。
按照学校和单位要求积极主动地履行安全防范工作的各项职责,完成本单位或部门布置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单位未上报全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单位本年度发生火险、火灾事故、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或者政治事件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不得参加评选。
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填写先进个人审批表,审批表上要有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共60名)
机关分党委10名通信工程学院2名直属分党委8名电子工程学院2名后勤集团分党委11名计算机学院2名产业集团分党委3名机电工程学院2名
离退休分党委1名理学院1名技术物理学院2名人文学院1名经济管理学院1名软件学院1名微电子学院1名研究生院1名其他组织和单位:
保卫处校卫队:校本部2名新校区2名后勤集团物业公司保安部:2名大学生治安服务队2名大学生自我管理服务总队2名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总结,做好本单位先进个人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于201*年12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上报学校综治委办公室。
地址:主教学大楼中厅三层Ⅱ-328房间电话:88202847联系人:赵宗清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联系电话所在单位年度完成工作情况呈报单位意见校综治委审查意见授予称号备注年月日(单位盖章)同意授予年度校级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年月日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盖章)本资料来自互联网共享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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