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管理制度
总工办管理制度
201*年12月
总工办管理制度
金丰集团总工办是集团公司领导下的一级部门,由集团公司内较权威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是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库”。总工办在技术上对集团内各项目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直接受集团公司总工程师领导,对公司的决策层负责,为加强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范围
1、在集团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主持集团公司的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主持制定技术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技术决策和技术方案。
2、组织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重大技术问题。3、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采掘工程计划。
4、督促检查各项技术工作决议执行情况,对下属的技术管理机构进行工作指导,保证在生产中技术工作的完成。
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相应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6、组织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8、编制年度科技项目开发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的立项评审、跟踪管理、成果申报和年度科技奖项的评审。
9、制定年度“三新”推广计划,并跟踪监督计划的落实。10、组织重点工程的图纸会审工作。
11、定期对监理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
12、参与采掘机械设备招标,议标,对矿井所需的设备和材料从技术方面提出合理化意见。
13、完成总工程师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工作程序
1、坚持下级服从上级,汇报工作及时逐项上报,工作组织服从主任统一指挥的工作原则。
2、基层单位反映的技术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的,要立即制定技术方案,后以书面形式上报主任。3、公司部门之间的技术问题,通过协商解决。
4、重大技术问题要通过递交技术方案、开展方案论证、技术经济效果分析,最后确定最佳方案,并报总工程师审批。5、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严格按照年度“三新”推广计划进行,并制定专人跟踪落实,按期上报落实情况。
6、集团年度采掘工程接替计划的编制,由总工办主任组织各矿总工(技术矿长)共同协商完成,并报集团总工程师批准。
7、年度科技项目的管理实施,由科技副总工具体负责落实,总工办主任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立项和公布,报总工程师批准。
8、科研项目的申报要严格按照《科技项目申报程序》进行,逐级签字审核,否则不予评审,立项。
(三)总工办科员工作标准
1、严格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对部门领导安排的工作要积极组织,安排落实,跟踪兑现。
4、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开展工作。5、着装整洁,文明用语,团结和谐,共同进步。
(四)总工办工作纪律管理规定
1、总工办成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由总工办副主任点名记工。
2、迟到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者按旷工处理,旷工罚款50元,早退罚款50元。
3、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无假条按旷工论处,请假由主任批准同意方可。
4、总工办成员工作期间必须在值班室,遇特殊原因需要外出必须经主任同意,否则按脱岗处理,脱岗罚款50元。5、成员值班期间要穿着整洁,坐姿稳重大方,不准把腿放到椅子或桌子上,时刻保持个人形象。
6、要积极学习业务技术、安全规程,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积极工作,如因工作疏忽造成损失,将严肃处理。7、严格岗位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严肃处理责任人。8、总工办成员必须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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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管理制度
采场地压应有专人负责地压的检测和防治工作。地压的管理和控制必须编制专门设计。采掘工作面临近大型地质构造、采空区,集中应力区以及回收以及柱时,必须制定相关措施。地压变化比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明确的紧急撤退路线。
每次地压发生后,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发生前的征兆、发生经过、有关数据及破坏情况,并制定恢复工作的措施。
开拓巷道不得布置在低压变化比较频繁的地层中。对地压变化较大的工作面必须采取放顶卸压、打卸压钻孔、超前爆破松动煤体或其他防治措施。
江苏省矿业工程集团建井处为及时掌握基层施工现场变化动态,实现超前预测、科学防范,强化矿井安全生产过程的变化管理,真正把变化管理落实在基层、落实到现场,近日,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制度,在全处范围内执行。该处制定推行的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制度,结合上级文件和本处实际,分为人员、时段、“三工”、环境、系统等5个方面,根据这些方面的变化而分别制定应对策略和办法。在人员变化管理中,该处分别对新工人、借调人员、管理人员、离岗返岗人员、不放心人员等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取证、排查等进行详细的规定,要求人员上岗前必须熟知安全规章制度、精神状态良好、身体状况健康;在时段变化管理内容中,该处规定根据季节不同,指定分管处领导带头,制定夏季“三防”、冬季“五防”的具体措施并现场都督落实。对于重要节假日的安全控制,则进一步明确强化干部值班、井下带班制度。在现场交接班时段中,加强交接班时刻安全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对于“三工”(工艺、工序、工具)的变化,该处要求由分管处领导或总工程师、部室负责人、项目部主管人员以及现场负责人,根据权限职责负责,必要时开会协调处理;对于因施工地点、水文地质条件、新项目开工以及应急性工作等,该处强调一是做好相关图纸的涉及、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的编制,二是做好现场干部职工对新措施、规程、图纸的学习掌握,三是做好对施工一线的现场管理和调度,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来应对环境变化带来的难题;对于应对通防、运输、供电、排水、生产等专门系统的变化管理上,该处主要措施是加强对专门系统和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把问题解决在平时;做好专业工种、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其专业技能以及应对突发危机的能力。
除制定并下发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制度外,该处格外重视管理制度在基层项目部的执行情况,并提出了相关考核标准。要求各基层项目部要根据处安全生产变化管理的相关规定,落实分解各类变化的具体负责人,以便于日常的责任落实。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变化调度日报管理制度,并超前分析下月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化,分析制定相关措施,与下月安全工作重点一并汇报到安监部。每旬分析总结一次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同时,该处在每月安全办公会上,全面分析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工作,重点查找问题,超前分析下月安全生产变化工作,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对于安全履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双柳煤矿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时段、“三工”、系统和环境变化四个方面抓好管控,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建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变化㈠新工人入矿
1、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由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施工作业。
3、签订师徒协议,在师傅带领和指导下进行作业,并做到同上同下同休息。
㈡借调人员
1、本专业内借调人员,由借用单位组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跨专业借调人员,必须由职工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㈢离岗返岗人员
1、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
2、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贯彻学习规程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班组长必须向其交待本班组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㈣人员变化管理由单位行政主管负责。二、时段变化㈠季节变化
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
㈡重要节假日(双休日)的安全控制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监管不失控。
2、各基层单位须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把关工作。
㈢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
中、夜班及早班下半班、交接班时间,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安员“四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质量关。
三、“三工”变化㈠工艺变化
生产现场工艺变化,由分管专业副总工程师牵头,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及所在单位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并形成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考试。
㈡工序变化
生产现场工序变化,由单位行政主管亲自安排,做好工序调整工作。
㈢工具变化
现场使用的工具变化,必须由供应部门向使用单位提供质量合格的生产工具,及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工具;工具使用人员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有权拒绝使用质量不合格工具。
㈣“三工”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四、环境变化㈠施工地点变化
1、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牵头召开现场会,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行政主管、技术主管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单位技术主管根据会议纪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进入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并在现场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运行许可证。
3、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措施学习和考试,并传达相关措施。
4、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正常生产的第一个班次,必须有副区级及以上管理干部带班作业。
㈡地质条件变化
1、采掘头面出现地质变化时,现场跟班干部向矿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汇报,单位要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汇报。
2、职能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分管副总工程师汇报,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技术人员召开现场会,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纪要。
3、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
4、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认。
5、职能管理部门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地质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
㈢单项工程施工
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分管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会议纪要。
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
3、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学习,并签名确认。
4、施工单位向安全生产部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批准。
5、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6、安全生产部门加强现场监管,坚决执行“四不干”原则,确保所有单项工程安全可控。
㈣应急性工作
现场出现应急性工作,由管理部门人员到现场协调,现场跟班干部安排工作,班组长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
㈤环境变化由矿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
五、考核
对各类变化控制不到位的,按职责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按不尽职直至严重不履职考核,并处100~3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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