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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总结报告(东方颐园)

时间:2019-05-28 22:41:20 网站:公文素材库

桩基总结报告(东方颐园)

东方颐园工程

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总结

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颐园桩基础施工总结

一、工程概况:1、工程概述:

1)工程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中兴路2)建设单位:深圳市京基置业有限公司3)设计单位: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4)勘察单位:深圳市地质建设工程公司5)监理单位:深圳鲲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6)质监单位:深圳市罗湖区质监站7)安监单位:深圳市罗湖安监站8)检测单位:深圳市罗湖区检测中心

本工程工期:自201*年11月21日开始至201*年1月19日完成,总工期为60天。2、基础形式:

本桩基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共有桩基82根,最大桩径2400,最小桩径为1200。

其中:ZJ12a为43根;ZJ14为3根;ZJ15为4根;ZJ16为2根;ZJ17为5根;ZJ18为4根;ZJ19为5根;ZJ20为11根;ZJ22为1根;ZJ24为4根。

桩持力层ZJ12a号桩为强风化岩持力层,桩端承载力特征值为6900Kpa,桩端入岩深度大于1.2m;其余桩号均以中风化花岗岩为桩端持力层,桩端承载力特征值为1100~36180Kpa,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为大于0.5m;所有桩长

均大于设计要求的6D,D为桩身直径。

3、主要建材:

a、混凝土:护壁混凝土强度为C25,桩芯砼:ZJ12a为C25;其余均为C35。

b、钢筋:Φ8、Φ10、Φ14、Φ18、Φ20、Φ22。二、桩基施工情况

桩基施工是在地下室基坑土方开挖后,从(±下-8.95米)基坑底并浇灌混凝土垫层后往下施工。

本工程人工挖孔桩采用钢模板、分段往下开挖成孔,人工挖孔桩共投入工具48套。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都经过现场专职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严格把关,经自检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后,邀请地勘、设计院、监理、工程部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

施工中,每根桩在见持力层岩性和终孔岩性均经地勘单位、工程师到现场鉴定,符合设计要求。

为验证成孔质量,经监理随孔检查(人工挖孔桩采用下桩孔检查和孔底沉渣,经检查、检测表明,每根桩的成孔质量合格)。

桩芯混凝土采用深圳市建利混凝土厂的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总量约4190m3,坍落度14~16。

三、人工挖孔桩孔桩的质量控制

1)桩孔质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重点控制桩孔的定位尺寸和垂直度,护壁的标号及厚度。桩终孔时,桩孔挖到设计要求的持力层深度时(桩孔最深33.5米,最短16米),必须通过勘察、质监、设计、监

理单位的现场取土、岩样鉴定,经确定土样、岩样后,符合设计要求的才准进行终孔,并做好验收记录签证。桩孔垂直最大偏差为20mm。

2)钢筋笼:钢材进场后严格遵守会签送检制度,对不合格的钢材坚决不使用。钢筋笼制作安装在现场进行,钢筋笼制作完成后,对每条钢筋笼的主筋、加劲箍、环箍的长度、绑扎和数量进行严格自检和经监理验收隐蔽,均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3)桩芯混凝土:混凝土浇灌前,先对每根桩孔底进行抽水和彻底的清渣,并对每根桩的混凝土标号做好标记。施工时,采用砼泵车输送,串筒下料,振动器振捣,混凝土超浇高度在300以上。在施工过程中,从申请浇灌令开始,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均到现场控制浇灌质量,保证了混凝土的振捣密实度和桩顶标高及每根桩所用的混凝土标号。同时,每根桩的混凝土均按规定要求留置试件一组,超过规定的桩每根留置两组,并安排专人对已浇桩芯进行养护。砼浇灌28天后,经有关检测单位对桩芯砼进行抽芯、超声波检测、低应变检测试验,强度均达到设计要求,试件也在成型后28天送质监站试验合格,资料及时归档。

四、桩基检测情况1、桩头质量检测

检测前,先将桩顶以上浮浆凿除,检查桩顶混凝土质量和钢筋笼的偏位、锚固质量,检测结果表明,桩顶混凝土坚硬、密实、钢筋笼锚固长度满足设计要求,钢筋偏位满足设计要求。

2、桩位偏差检测

桩头偏差最大为20,最小为5,说明桩位偏差满足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

3、经随机抽取14根用钻芯法检测桩身混凝土质量,桩长、桩底沉渣和持力层岩性,检测结果表明,检测桩长和施工记录桩长一致(详见钻芯报告)。

4、对施工中的预埋超声波管的29根桩进行超声波检测桩身混凝土质量和桩长,检测结果表明,检测桩长与施工记录桩长一致(详见超声波检测报告)。

5、低应变检测

对未进行抽芯和超声波检测的桩抽取49根进行低应变检测桩身混凝土质量和桩长,检测结果表明,检测桩长与施工记录桩长一致(详见低应变检测

五、资料方面

1)挖孔桩成孔验收记录82份;2)钢材出厂质量证明书8份:3)钢材现场取样有见证送检8组:4)钢材焊接1组;

5)挖孔桩隐蔽验收记录签证82份;6)钢筋笼隐蔽验收记录15份;7)挖孔桩混凝土配合比报告3份;8)挖孔桩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2份;9)挖孔桩水泥物理检验报告3份:10)挖孔桩砂、石检验报告6份;

11)挖孔桩外加剂、粉煤灰检验报告6份;

12)混凝土试块送检:挖孔桩85组,(混凝土试块试验结果,经数理统计满足验评标准要求)。

13)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49根,检测结果合格;超声波检测29根,检测结果合格;桩芯抽芯14根,检测结果合格。

六、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即时进行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施工自始至终未发生过一起人员受伤事故,真正做到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

七、结束语:

本工程施工在地勘、设计院、监理公司、质监站、安监站单位等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能提前完工,质量达到规范要求。在此施工单位对上述单位及相关人员深表谢意。目前,施工资料已按深圳市城市档案馆资料归档要求完毕,工程质量经自检合格,故恳请对桩基工程进行验收。

多谢!

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年3月10日

扩展阅读:桩基评估报告

编号:01

阶段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名称:大都汇评估阶段:桩基阶段

总监理工程师:

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大都汇工程桩基阶段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特征

大都汇工程位于湖州老城区,原人民大会堂旧址,总建筑面积为113403.93,±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5.000m,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有地下室和商住楼、酒店式公寓组成,建筑层数分别为二十四层和二十九层,结构类型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本工程桩基采用ф600mm、ф800mm、ф1000mm钻孔灌注桩,总设计桩数为410根,其中抗压桩为354根,抗拔桩为56根。抗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ф600mm(3240KN)、ф800mm(5700KN)、ф1000mm(8800KN),抗拔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为ф600mm(800KN)、ф800mm(1200KN)、ф1000mm(1200KN),设计桩长为62米,桩身砼强度等级为C40(试桩C50),钢筋笼均为通长布置。本工程于201*年1月3日开始打桩,至201*年9月11日桩基施工完毕。

2、工程参建主体

建设单位:浙江东方达多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勘察单位:核工业湖州工程勘察院施工单位:浙江中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工程实施时间

工程于201*年1月3日正式开工并打试桩,201*年9月11日完成全部工程桩410根。

二、工程质量评估依据

1、设计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等设计文件2、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1*》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8、基桩底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06-201*》

9、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提供的各项合格证明、性能检测报告

三、质量评估情况

1、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都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特殊工种人员均有相应的上岗证书,并能到岗到位,能满足工程的管理及施工需要。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制度建立基本完整齐全,能满足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工程施实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到位,各道工序施工能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要求实施,确保工程有序地进行。

2、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方案能结合工程实际编制达到科学合理,能满足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需要,相应的技术措施得当、施工管理到位、质量标准明确,能指导实际施工。

3、打桩施工前,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基准点的引测工作,并及时复核。对桩位放样,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之后,监理人员重新复核,符合要求方可同意下道工序施工。4、土方开挖过程监理进行旁站,严格要求在挖土过程中不得扰动桩身,若有意外,及时记录部位及桩号,便于今后处理,并要求机械开挖与人工修土相结合,按设计图纸控制好基底标高,并对基底标高进行复测。至今在开挖过程没有出现扰动桩现象,桩基工程质量得到保证。

5、对已打桩进行桩位偏差测量,做好完整记录,有偏差较大的情况及时上报建设单位,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分别详见设计联系单J11-46结03、J11-46结地05、J11-46结地07、J11-46结地08)

6、本验收区域低应变共检测406根,其中391根桩桩身质量为Ⅰ类桩,15根桩桩身质量为Ⅱ类桩,无Ⅲ类桩出现。

四、工程资料情况

对施工单位的工程管理及各项保证资料进行核查,基本齐全,符合要求。

五、阶段执行设计文件、强制性条文及合同情况

工程施工能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无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并与承包合同要求相符。六、阶段质量评估结论

桩基阶段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未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同意进入下阶段施工。

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大都汇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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