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
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强化机构编制督查工作【范县编办】
作者:管理中心来源:发布日期:201*-12-8点击次数:40
全省征文活动濮阳市范县编办征文之八
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强化机构编制督查工作
范县编办
机构编制管理是党和国家重要的执政资源,是党委、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等流程中,监督环节是管住机构编制的关键,也是巩固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成果、维护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重要手段。就监督检查工作现状谈一点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重心存在偏差。近几年来,各级编办按照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定位,虽积极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致力于建立机构编制宏观管理、动态管理的机制,但重审批、轻监管或只审批、不监管的问题仍普遍存在。在日常管理中,比较重视职能和机构编制的调整和优化,而忽略对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较少,造成审批与监管“一手硬、一手软”。
(二)机构编制立法滞后。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央编办和监察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以及各地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出台,为机构编制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提供了法定依据,但总的看立法层次还不够高,刚性约束力不够强。根据《条例》和《暂行规定》规定,机构编制部门和监察机关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主要限于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以及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等行政手段,实际工作中,这些措施尚不足以震慑和遏制有关问题的发生,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因此受到挑战。
(三)制度建设缺失。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目前,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相继建立了机构编制“三个一”、实名制等各项管理制度,但与监督检查密切相关的机构编制公开制度、考核评估制度等配套制度还不够健全,导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长期以来一直缺少有力的抓手,实际效果不够理想。
二、应对措施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必须遵循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在规律,有效利用各种资源,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向深入。
(一)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是研究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在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着力加强对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各项改革措施和机构编制方案的落实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执行力,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二是研究制定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和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使责任追究有法可依,便于操作。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河南省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真督实查,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推进制度建设,充实监管队伍,加大监管力度,提高12310举报受理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力量。由于各级编办特别是基层编办人员少,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多是兼职人员,精力投入有限,监管力量比较薄弱。加上业务培训尤其是省以下业务培训开展较少,导致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与不断增加的监督检查任务不相适应,因此必须加强监管队伍。
二是推进制度建设,严格执法。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央编办和监察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相继出台,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一是加强社会监督。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信息,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严守机构编制纪律。二是建立联合督查机制。机构编制与人员、经费等密切相关,对此,机构编制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机构编制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综合性督促或专项检查,促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只有以法律形式对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审批权限与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问题的处理力度,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提供有力保障,才能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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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机构编制实名制试点工作汇报
机构编制实名制,是将编制管理和人员管理结合,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政策规定,配备人员,定编到人,并向社会公示的一项新的管理制度。推行这项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盲目增长,有效解决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对于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自省上确定我县为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省编办的指导下,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建设管理平台,为实名制推行提供支撑
1.建立管理系统。按照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无误、严格审核的原则,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正式在册的所有工作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在此基础上,按规定口径认真做好信息录入,建立起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初步实现集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即时汇总、快速查询、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多项功能,搭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平台。该平台由编制部门实施维护更新,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四部门共同使用,确保了人员编制信息的统一和真实准确。下一步,还将推进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建设,在与省市编制部门联网的前提下,与县内部门、
乡镇互联互通,实现机构编制业务网上提交、网上审查、网上办理,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2.全面公示公开。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搭建完成,为机构编制信息公示公开提供了有利条件。县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将审定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县上开通机构编制信息网,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机构编制业务流程、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设置机构编制信息电子显示屏和查询台,开通查询电话,向社会提供机构编制业务个性查询服务;聘请机构编制实名制监督员,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适时监督。“阳光编制”的推行,实现了编制管理的透明化,推动了编制实名制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二、化解矛盾问题,为实名制推行奠定基础
近年来,我县机构编制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主线,以落实为主要措施,着力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手段、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办法上下功夫,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人员整体不超编、乡镇编制有节余、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优化等成绩,但也还存在部分单位领导职数未核定、人员超编、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混编混岗、长期借调工作人员、使用临时人员等问题。针对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不回避、不转移、不激化,尊重历史,妥善予以处理,为实名制推行营造了良好环境。
1.核定领导职数。针对部分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未核定领导职数的问题,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2.编制动态调整。从调查摸底的情况看,我县事业编制核定上还存在部分单位长期空编,部分单位编制紧张,编制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我们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及时对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动态调整,重点对空编较多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调整,解决了目前面临的财政预算内事业编制不够用的问题,提高了编制核定的科学性。
3.消化超编人员。虽然全县来看,人员整体不超编,但局部来看,也还存在人员超编、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混编混岗、在编不在岗、长期借调工作人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组织、人社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区分不同情况,对能及时解决的,采取调整岗位、竞争上编、人员分流等措施办法,积极妥善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的,明确时限和要求逐步加以解决。全县共消化超编人员22名,调整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6名,解决混编混岗人员13名,组织处理在编不在岗人员4名,退回原单位借调人员8名,进一步维护了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4.规范临时用工。组成工作组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339名临时人员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58名不必要使用的临时人员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了清退,研究建立了临时用工审批制度,明确规定,今后凡需要使用临时人员的,要经编制
部门审批取得使用指标方可聘用,人社部门要监督使用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规范临时用工行为。
5.争取省上支持。对近年来国家、省上政策性招考和安置的686名“三支一扶”毕业生、“进村进社”毕业生、西部志愿者、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以及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等未纳入编制管理、人员身份不明确等遗留问题,专题向省上汇报,争取省、市编制部门政策支持,努力消化解决,进一步为实名制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三、建立长效机制,为实名制推行提供保障
为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推行,我们在建立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健全完善配套管住的制度、管好的制度、管活的制度,确保实名制管理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
1.建设管住的制度。研究制定出台了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编制使用审批制度、编制管理证制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机构编制审计办法等制度,对机构编制审批、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各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强化了机构编制的源头基础地位。
2.建设管好的制度。从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入手,建立了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配合的领导干部配备、人事调配、工资统发、经费核拨、医疗保险、临时人员管理措施办法,形成了“四先四后”管
理新机制,一是先入编后列入财政预算。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只有凭编制部门下发的入编通知,财政部门才将其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列入预算;二是先核编后核工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办理工资调整时,先报编制部门核编制,确认为编制内人员,人社部门才办理工资调整审批手续;三是先批编后调动。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工作人员,必须先向编制部门呈报申请用编请示,编制部门批准后,组织人社部门才能办理调动手续;四是先审查编制结构后组织招考和办理调配。事业单位招考和人员调整时,也要先报编制部门审查编制结构和人员身份,编制部门审查同意后,组织、人社部门才能组织招考和办理调配手续。
3.建设管活的制度。为进一步科学合理配置编制资源,我们还制定了编制动态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化管理办法、中小学编制管理办法、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等。
四、总结试点做法,为实名制推行提供经验
1.注重工作小结。我县实名制试点工作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解决问题、总结完善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细分为若干小段。在每一小段工作中做到有专门安排,有督促检查,有工作小结,每一大段工作结束后,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回顾,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补课,在确保工作进度的同时,确保工作质量。
2.注重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制定中,征求各方面意见28
条,对合理的意见建议吸收消化变为方案具体措施内容;在动员部署阶段,县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通过填报调查表、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并认真进行了分析和归纳,梳理出7各方面的矛盾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3.注重学习借鉴。为了使试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在省市编办的组织协调下,县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为更好地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开拓了思路,提供了借鉴。
4.注重舆论宣传。根据各阶段工作确定重点宣传内容,办好《高台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简报》,及时向省、市机构编制部门反映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沟通衔接工作。同时,县宣传、文化等部门加大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各乡镇、各部门每个阶段报送工作信息1-2条,确保情况掌握准确,工作指导及时到位。
5.注重资料收集。及时收集整理实名制试点工作中的各类档案资料,同时,加强电子档案工作,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件、电子报表、人员编制信息数据库等,按照复制一份拷贝一份的原则予以妥善保管。
6.注重经验总结。对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力争提炼出富有高台特色的实名制管理经验和模式,为在全省推行机构实名制管理提供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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