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都沁司法所201*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阿都沁司法所201*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年,我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辖区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苏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起,涉及人数余人,调处起,调解成功起,履行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嘎查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居民小组、居调委会、司法所四级预警网络。司法所人民调解中心指导嘎查调处中心、嘎查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司法所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社区、疑难纠纷不出街。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司法所、嘎查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嘎查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司法所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4月举办了全苏木基层调解员培训班。三、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苏木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司法所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司法所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阿都沁”做出新的贡献。
扩展阅读:司法所安排201*年普法工作计划
司法所安排201*年普法工作计划
201*年是“六五”普法开局之年,司法所根据上级部门普法工作要求安排司法所201*年普法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服务苏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宪法》、《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食品安全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为团场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紧紧围绕苏木经济建设以及“两会”、“7.5”、建党90周年等重大敏感时期和重点群体,通过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开展维稳和民族团结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法律进民工群体活动,并通过开展普法考试、法制培训、建立法制宣传栏以及网络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时效性。
四是继续开展好“3.8”、“3.15”、“12.4”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五是继续推进民主法治苏木的创建工作。六是做好“六五”普法骨干的培训工作。
七是主动与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协作,扩大普法宣传效应。
201*年3月
阿都沁司法所201*年普法工作总结
201*年,阿都沁司法所在旗司法局和苏木党委政府的关心下,司法所积极行使职能,有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时今年又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始之年,司法所紧紧围绕苏木各单位依法治理,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先导,以基层、行业、地方依法治理为重点,以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宪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社会治安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扎扎实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苏木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明确了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制定了普法工作要点及工作标准,要求各单位采取流动宣传与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各单位认真开展法制宣传,苏木普法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对各单位的宣传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准备,为“六五”普法开创新的局面,推动苏木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契机,全力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构建普法依法治理网络,推动依法治理苏木进度。年初苏木普法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通过选举推荐方式,对各嘎查、机关普法小组人员做了新的调整,呈现年轻化和高水平化。落实了苏木、嘎查两级普法依法治理网络。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基层农业苏木队普遍设制了兼职普法宣传员,现苏木共有普法宣传员20人。
三、抓住民主法治苏木创建的主线,深入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根据创建民主法治苏木要求,制定了民主法治苏木创建工作方案,围绕创建目标,着力开展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示范苏木的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周密规划,狠抓落实,召集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活动,确立了创建思路和基调,帮助建立创建组织网络,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2、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年初,司法所联合苏木综治办公室、派出所召开会议,对今年苏木重点治理单位和重大问题,做了深刻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对今年重点治理做了计划、方案,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实现通过组织准备、宣传动员、重点整治、建章立制,积极配合等方式,依法改变无理上访、闹访问题,建立苏木经济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四、全面推进普法宣传工作。1、为更好地做好普法宣传活动,司法所利用节假日、场内各类活动,见缝插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广播、“三八”、“3.15”、“两会”等重大节假日开展活动。截止目前,阿都沁苏木参与和举办了多次普法宣传活动,共计11次,受教育群众达3000人次,发放宣传单1800余份。举办青少年法制课2次,4个课时,受教育学生达600余人次。行之有效的学法用法制度和措施,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全苏木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有效推动苏木干部依法开展工作。
2、加强干部普法力度,推进干部普法依法治理水平。一是我所利用苏木周二学习时机,对干部进行法制培训,紧紧围绕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宪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信访条例》《人民调解法》、《社会治安管理法》及纪律等相关内容进行法制宣讲。丰富干部法制内容,提高干部法治水平,提高干部依法管理意识。同时我所在苏木的支持下,经过精心准备,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苏木干部法制培训班。今年我所共举办干部法制班1期,苏木干部法制学习4次,举办“苏木综合治理法律知识竞赛”1次,受教育干部达230余人次。
虽然今年我所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我所下一年工作计划如下:一、继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
二、创新工作方式,使法制内容深入人心,提高职工群众懂法、守法、依法维权意识;
三、加大干部法制培训力度,提高干部依法管理水平。四、完善普法各项规章制度。
五、发挥党员创先争优模范作用,全力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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