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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空路政大队行政执法自评报告

时间:2019-05-28 22:59:44 网站:公文素材库

石空路政大队行政执法自评报告

石空路政大队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自评报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要求,围绕行政执法监查工作,我队日前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了行政执法自评,并就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总结,自评结果为96分。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40分)

宁夏公路管理局中卫分局石空路政大队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大队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在执法过程中我大队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路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询问,使处罚决定建立

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起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路产路权,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路政赔偿罚款不开票,下达路政赔偿罚款指标及个人收入与完成经济指标挂钩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到目前为止,全队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本项自评得38分。

二、行政许可(20分)

大队按照有关规定,将上级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以及受理要求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保障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权利。本项自评得20分。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控告申诉案件(20分)

我大队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控告申诉案件发生。本项得20分。

四、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10分)

严格按照上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决定和命令,无拒不执行、拖延执行等情形,大队不断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每月大队出两期督查通报,做为对执法人员日常考核的依据。我大队未出现执法错误案件。本项得10分

五、法律水平测试(10分)

为了加强路政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大队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月组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1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技能。至今为止,全队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本项自评扣2分

六、自评中发现的问题

由于我队所管辖的干线公路是交通要道,沿线有几处大型的工业园区,路政人员面临的执法环境相当复杂,这就要求路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人员的综合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七、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素质。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大队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石空路政大队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扩展阅读:全国干线公路路政管理检查自评资料-分局

全国干线公路路政管理检查自评资料

安庆市公路管理局××分局

评分项目7.1执法主体

检查内容:7.1-1各种管理模式公路路政执法主体符合法规要求。评分细则:对实行法规授权的省份,确认省、地两级执法主体资格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对实行行政执法委托的省份,检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检查地市交通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检查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和人员行使的文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文件是指当地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文件,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涉及经营性公路的路政许可和路政处罚文书,应当盖有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印章。路政执法主体均符合法规要求的,得2分;发现一个单位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最多扣2分。自评分值:2自评情况说明:

我省公路路政执法主体是法规授权。

《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各市公路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在经营性收费公路中,国省干线公路的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由所在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负责。相关资料:

1、《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政策、法规汇编资料)

2、关于市交通局下属公路局有关机构问题的批复(庆编办[201*]65号)

评分项目:7.2基础管理

检查内容:7.2-1各项基础管理制度健全。

评分标准:建立了执法人员和证件管理、执法培训、执法公示、基层执法单位标准化管理、路政许可执法档案管理等基础管理制度,满分5分。评分细则:

1、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相关文件、资料为评分依据。

2、建立了执法人员和证件管理、执法培训、执法公示、基层执法单位标准化管理、路政许可和执法档案等相关制度的,为优,得5分;有1项制度不全的,为良,得4分,有2项及以上不全的,为一般,得3分。本项得分5、4、3分。自评分值:5分

自评情况说明:我市建立了执法人员和证件管理电子文档,网上查询信息。积极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建立了执法公示,基层执法单位标准化管理,路政许可执法档案管理等基础管理制度。得满分5分。相关资料:

1、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皖交体法〔201*〕18号)(政策、法规汇编资料)

2、关于发布安徽公路视觉标志标识应用规范(试行)和安徽公路视觉标志标识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皖路政〔201*〕4号)

3、《安徽省公路管理局(总队)公路路政档案管理办法》4、关于开展全省公路系统路政执法人员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皖路教〔201*〕11号)

5、关于路政执法岗位大练兵业务理论考试情况及涉改人员转岗事宜的通知(皖路体法〔201*〕2号)

6、关于转发开展201*年度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的通知(庆路路〔201*〕24号)

7、关于转发做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及养路费征稽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庆路路〔201*〕22号)

8、关于成立全市公路系统路政执法人员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庆路路〔201*〕33号)

9、关于印发安庆市公路系统路政执法人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庆路路〔201*〕34号)

10、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庆市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庆路路〔201*〕36号)

11、关于转发省公路局加强重要涉路行为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庆路路)[201*]6号)

12、关于转发《重要涉路行为许可技术安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庆路路[201*]27号)

13、关于加强路政业务信息数据管理的通知(庆路路[201*]19号)

检查内容:7.2-2建立并应用了路政管理信息化系统

评分标准: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已建成路政信息化管理系统,满分5分。评分细则:

1、检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路政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情况和应用报告等资料,抽查基层执法单位系统应用情况。采取抽查方式并抽查2个路政大队系统应用情况,查看相关信息系统内容,包括电子卷宗、统计数据等。

2、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已建立路政管理信息化系统,基层执法单位系统应用良好的,应用报告齐全,得到检查组确认的,得5分;已建立系统,但应用报告不够齐全,应用效果一般的,得3分;系统正在筹建(提供项目合同文本、系统模板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得1分;未建立系统的,得0分。

3、检查记录应填写软件功能等基本属性。4、本项得分5、3、1、0分。自评分值:5分自评情况说明:

我省路政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自201*年开始启动,201*年初步建成单机版的管理系统,并相续开发了单机版的路政考评系统、考试系统。201*年底又开发了路政网上审批系统、路产巡查等子系统。

201*年11月,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正式启动路政管理信息化整合项目,建立了安徽省路政管理信息综合平台。该平台经过一年半的开发,于201*年6月正式使用,同年11月,《安徽省路政管理信息综合平台》项目通过了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鉴定验收。

该平台集路政许可审批、路政执法、科技治超等业务管理于一体,涵盖行政管理、行政办公、领导决策、公众服务等内容,实现“路政业务一站式处理”。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路政管理工作考核体系,依托路政管理平台中各项业务数据及系统自动统计处理机制,量化全省各地市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实现路政执法电子化和规范化,实现执法文书的辅助录入模板和跟带功能,自动约束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同时,全省统一使用电子签章。

该平台采用“科技治超”理念,我市各治超站现场的预检、精检数据,依托公路通信专网集中到省局数据中心,实现了执法过程的全程监控和管理,通过预检、告知、引导、精检、卸载、复检等流程,完成了违章车辆信息采集(车牌、超限次数、超限率、图片、违法时间、违法路段等)和备案(历史数据存储、回放)功能,同时,运用安徽路政网上审批子系统,实现超限车辆异地在线申请,审批文件的电子印章管理,并与市交警支队管理系统、市政务中心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申请人,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相关资料:

1、关于加快市级治超监控中心建设的通知(皖路路业〔201*〕15号)

2、关于安徽路政信息化整合软件项目试运行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皖路路业〔201*〕33号)

3、关于推广使用路政网上审批系统的通知(皖交路[201*]49号)4、关于对运输不可解体货物超限车辆行驶公路实施网上联合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路路业〔201*〕34号)

5、关于安徽省路政管理信息综合平台系统管理员培训安排的通知(皖路路业〔201*〕2号)

6、关于安徽省路政信息管理综合平台使用情况的通报(皖路路业〔201*〕34号)

7、安徽省公路局路政网上审批系统用户报告(安庆局)8、安徽省路政信息管理综合平台用户报告(安庆局)9、关于成立治超站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小组的通知(庆路路〔201*〕28号)

10、关于推广使用安徽省路政信息综合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庆路路〔201*〕20号)

11、关于举办安徽省路政管理信息综合平台培训班的通知(庆路路〔201*〕21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路政信息管理综合平台使用工作的通知(庆路路〔201*〕38号)

13、关于请求设置通过3G网卡转内网链接的报告(函)

评分项目7.3规范执法

检查内容:7.3.1制定了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的指导意见。评分细则: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文件为评分依据。文件内容具体,职责清晰,公示上墙的,为优,得3分;虽然有指导意见,但内容、职责或者公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为良,得2分;有2项及以上存在问题的为一般,得1分;无岗位职责指导意见的,得0分。自评分值:3自评情况说明:

根据部、省有关要求,我省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路政执法人员岗位明确,权责明晰。目前我省路政执法人员岗位分为路政科科长、路政案件查处员、路政审批管理员、公路设施管理员、施工现场交通管理员。省公路局在《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技术规范指南(试行)的通知》中,对市级和县级执法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都予以了详细规定,内容具体。我各分局都将路政科职责和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予以了公示上墙。

近年来,省公路系统为了推进依法行政,在基层执法单位实行了公路法制员制度,法制员履行法律宣贯、执法监督、法制审查等职能,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公路系统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了基层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相关资料:

1、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技术规范指南(试行)的通知(皖路路[201*]18号)第一章第1.7.8节

2、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公路系统法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皖路体法[201*]1号)

3、关于印发全省公路系统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路体法[201*]9号)

4、关于转发省公路《关于印发加强全省公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庆路路[201*]2号)

5、关于转发安徽省公路法制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庆路法[201*]3号)

6、关于配备公路法制工作人员的通知(庆路法[201*]19号)

检查内容:7.3.2建立了路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考核评议制度。评分细则: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文件和地市公路管理机构执行情况资料为评分依据。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了路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考核评议制度,地市公路管理机构对执法人员开展了考核工作,并做到定期考核的,考核资料齐全并得到检查组确认的,为优,得分;制度建设、考核开展、考核经常化存在1项不足的为良,得2分;存在2项及以上不足的为一般,得1分;无相关制度的,得0分。自评分值:3自评情况说明:

我省建立了路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文明行为规范和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在路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上,省交通厅制定了《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试行)》和《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文明行为(用语)规范》对路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要求。省公路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等5个规范的通知》对路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做了具体规定。

在考核评议制度上,省交通厅制定了《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确定了交通行政执法的考核方法和考核制度。

近年来,我省公路系统认真贯彻落实部、省执法规范,实施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开展了作风整顿暨效能建设以及执法人员“大练兵”活动,通过评选十佳路政员、文明执法标兵等活动,促进路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落到实处。我市根据省局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作为证件年审、奖优罚劣和职务调整的依据,执法人员考核评议已做到了制度化、经常化。相关资料:

1、《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文明执法行为规范(试行)等5个规范的通知》(《安徽省公路文明执法一般规范用语》、《安徽省公路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皖路路业[201*]20号)

2、关于印发加强全省公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皖路体法[201*]3号)

3、关于转发省公路局交通行政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的通知(庆路法[201*]10号)

4、关于转发加强全省公路系统法制建设意见的通知(庆路路[201*]2号)

5、关于转发全省公路系统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庆路路[201*]19号)

6、关于印发分局领导班子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庆路工会〔201*〕5号)

7、关于印发安庆市公路管理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庆路工会〔201*〕4号)

8、关于印发《安庆市公路局路政考核办法》、《安庆市公路网络信息管理员制度》的通知(庆路路[201*]20号)

9、关于表彰201*年度路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庆路路[201*]13号)

10、关于表彰201*年度路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庆路路[201*]2号)

检查内容:7.3-3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评分细则:以检查四个地市的基层执法单位占用挖掘公路、设置平交道口、设置非公路标志等行政许可卷宗和处理处罚案件卷宗的情况为评分依据。采取抽查方式,每类(许可、处理和处罚)卷宗抽查3-5份。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行政许可的权限、程序、结果是否规范,检查处理、处罚主体是否合法、程序是否规范、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全部合法规范为优,得3分;发现有1项存在问题为良,得2分;有2项及以上存在问题为一般,得1分。自评分值:3自评情况说明:

我省重视交通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先后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许可文书的样式。

在路政许可上,省公路局和各市公路局路政许可做到了网上实时审批;在对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超限申请上,实现了和公安网上联合审批。行政许可办理既方便了当事人,也保证了许可合法性和文书制作规范性。

在行政处罚上,实现了执法流程网络化和执法文书制作电子化,即在路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上按照交通部的文书样式,实现案件案由与法律依据系统自动跟带、案件内部审核程序实时审批、执法文书现场制作和实时送达等。

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实行查处分离制度,即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和处理实行分岗分人。加强执法监督,促进文书制作规范。省交通运输厅出台了《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暂行办法》对案卷评查作了要求、省公路局制定了《安徽省公路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案卷评查做了具体规定,近年来,我省公路系统每年都开展全省公路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执法文书案卷制作质量逐年提高。

目前,我市公路系统行政许可权限、程序、结果规范;处理、处罚主体合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依据准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理。相关资料:

1、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的通知(皖交体法[201*]7号)

2、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行政许可文书样式的通知(皖交体法[201*]60号)

3、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皖交政法[201*]211号)

4、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暂行办法(皖交体法[201*]11号)

5、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通知(皖路体法[201*]32号)

6、关于表彰201*年度全省公路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案卷的通知(皖路体法[201*]27号)

7、关于使用新版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庆路稽[201*]22号)8、关于启用安徽省交通行政许可新文书样式的通知(庆路路[201*]18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行政处罚力度暨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的通知(庆路路〔201*〕65号)

10、关于做好行政处罚整改工作的报告(庆路法〔201*〕17号)

检查内容:7.3-4路政人员文明执法。

评分细则: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文件要求和现场检查四个地市路政执法人员执法情况为评分依据。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文件有关于路政人员文明执法要求的,且现场抽检4-6名路政执法人员,均能掌握相关要求,且执行情况好的,为优,得2分;有1人存在不足的为良,得1.5分;有2人及以上存在不足的为一般,得1分;省级文件没有要求的,得0分。自评分值:2自评情况说明:

在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上,我省出台了《安徽省公路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安徽省公路文明执法一般规范用语》、《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文明行为(用语)规范》、《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十项禁令》等规范,对路政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进行要求。

近年来,我市对基层执法单位标志标识进行规范化建设,从站所外观标志、执法大厅标识,到“执法六公示”,统一了基层执法单位的标志标识,提高了公路执法的严肃性、统一性,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感。近年来,我市在路政执法人员在全省路政大练兵中开展了全员性、系统性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全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同时推进“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提升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水平,着力打造温馨公路,树立安徽公路路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相关资料:

1、关于印发加强全省公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皖路体法[201*]3号)

2、关于转发《安徽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的通知(庆路路[201*]5号)

3、关于转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五个规范的通知(庆路路[201*]5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路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庆路路[201*]34号)

5、关于对未参加执法岗位大练兵活动持证执法人员补训的通知(庆路路[201*]53号)

6、关于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检查内容:7.3-5路政车辆符合规定要求。

评分细则:按《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检查四个地市路政车辆执行情况,每个地市抽查1-2辆路政专用车。检查过程中看到或检查的路政车辆符合规定的统一式样和管理使用要求,按照规定设置标志和示警灯,随车携带相关证件,没有发现路政车辆停放在娱乐、学校、旅游景点等非公务场所情况现象的,为满分2分;每发现一辆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自评分值:2自评情况说明:

我市路政执法车辆的标志标识统一,管理规范。

201*年,省交通厅和省公安厅依据《公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了《安徽省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对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做到一车一证、专车专用。在执法车辆管理上,我市路政执法车辆符合交通部的要求,统一了标志标识。路政车辆的示警灯设置,做到一车一证。最近省厅已对路政系列公路监督检查车辆做了年审,我市在册的路政执法车辆符合要求。

相关资料:

1、《安徽省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政策、法规汇编资料)

2、关于规范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示警灯的通知(庆路路[201*]3号)

3、关于转发调查公路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构成和进一步规范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的通知(庆路法[201*]2号)

评分项目:7.4路产保护检查内容:7.4-1建立巡查制度并有效落实。

评分标准:建立了路政巡查制度,日常巡查及异常情况下的紧急出动等符合要求,巡查记录详实,巡查频率符合规定,满分3分。评分细则:

1、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的正式文件及对现场检查单位抽查巡查记录结果为评分依据。

2、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了巡查管理制度,有明确的主体、频率、记录格式规定,抽查现场检查单位的巡查记录,日常巡查及异常情况下的紧急出动等符合要求,巡查记录详实,巡查频率符合规定为优3分;有1-2项存在不足的为良2分;有3项及以上存在不足的为一般1分;没有建立巡查制度的为0分。

3、本项目得分只能为3、2、1、0分。自评分值:3分

自评情况说明:

安徽省一直将路政巡查工作作为路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从九五开始就建立了路政巡查制度,明确了巡查主体、频率,统一使用了巡查记录。在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下或是在异常情况下,更要求加强巡查,做到紧急出动到位。“十五”期间又做了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随着安徽省路政信息系统的推广,我们还在路政信息系统中规定了记录格式,09年我市推行了公路巡检制度,委托安徽省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对干线公路每季度定期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给各分局,进行及时整改。相关资料:

1、关于加强大范围雨雪天气条件下公路巡查的通知(皖路路〔201*〕5号)

2、关于建立全省公路路政管理预警提示信息制度的通知(皖路路〔201*〕10号)

3、关于加强公路路政巡查的通知(皖路路业〔201*〕16号)4、关于印发市公路局路政巡查制度的通知(庆路路〔201*〕37号)

5、关于印发《安庆市公路局路政管理巡查评分标准》的通知(庆路路〔201*〕63号)

6、关于转发征求安徽省201*年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巡检方案意见的通知(庆路路〔201*〕8号)

7、关于转发安徽省公路巡检方案进行部分修改的通知(庆路路〔201*〕26号)

8、安庆市路政管理巡检委托安徽省公路工程检测中心技术服务合同

9、关于201*年第一季度公路管理巡检情况的通报(庆路路〔201*〕4号)

10、关于201*年第二季度公路管理巡检情况的通报(庆路路〔201*〕18号)

11、关于201*年第三季度公路管理巡检情况的通报(庆路路〔201*〕30号)

12、关于201*年第四季度国省干线路政管理巡检情况的通报(庆路路〔201*〕38号)

13、关于201*年一季度公路管理巡检情况的通报(庆路路〔201*〕17号)

14、关于201*年第二季度公路管理巡检情况的通报(庆路路〔201*〕40号)

15、关于201*年第三季度公路管理巡检情况的通报(庆路路〔201*〕51号)

16、公路分局巡查日志(档案资料)

检查内容:7.4-2路政案件发现、查处及时,结案率高。

评分标准:路政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并查处案件,结案率90%以上。满分3分。评分细则:

1、以现场检查四个地市基层执法单位路政案件的登记台帐、查处台帐和统计报表情况为评分依据。

2、基层执法单位能够及时登记所发现和查处的案件信息,定期有路政案件查处情况和结案情况统计数据,经计算检查数据结案率达90%以上,为优,得3分;有1项存在不足的,为良,得2分;有2项以上存在不足的,为一般,得1分。

3、本项得分3、2、1分。自评分值:3分自评情况说明:

我省从90年代末就对公路巡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查处,及时结案,要求达到90%以上,并一直把此项工作作为路政考核的重要指标。04年又印发了路政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将查处数、结案率都列入行政处罚的重要指标。我局建立了路政查处案件的登记台帐、查处台帐和统计报表制度,目前所有案件经过安徽省路政管理信息综合平台,对路政案件的查处、结案进行了有效的管理,查处率、结案率达都达到98%以上。相关资料:

1、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路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皖路路〔201*〕19号)

2、登记台帐、查处台帐和统计报表(档案资料)。

评分项目:7.6路域管理

检查内容:7.6-1建筑控制区内无违章建筑、无未经批准的非公路标志。评分标准:

建筑控制区和公路用地管理良好,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新的违法建筑,公路用地内无未经批准的非公路标志,满分3分。评分细则:

1、以抽检地市或途经公路的现场查看结果和建筑控制区建筑物、构筑物档案资料,非公路标志档案资料,以及上述设施依法履行的许可档案资料等为评分依据。

2、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新的违法建筑,实施路宅分家,公路用地内无未经批准的非公路标志,无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等现象,为优,得3分;发现有5处以下路段存在问题的为良,得2分;发现有5处及以上路段存在问题的为一般,得1分。

3、重点查看穿村公路情况和相关档案资料。4、本项目得分只能为3、2、1分。自评分值:3分自评情况说明:

我省交通主管部门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出行为行业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靠市级交通公路部门的力量,调动县、镇两级政府的积极性,争取安监、公安交警等多部门支持,对公路沿线两侧的违章建筑、穿集镇路段、非公路标志、公路上打场晒粮影响公路通行能力和交通安全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多方联动,联合执法,协同管理,确保公路畅通无阻。我局已建立了详细的建筑控制区建筑物、构筑物档案资料,非公路标志档案资料,认真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并结合《非公路标志安全设置技术要求(DB34/T789-201*)地方标准,加强非公路标志的管理工作。相关资料:

1、关于召开第十个路政宣传月暨平安公路201*整治活动动员大会的通知(庆路路〔201*〕16号)2、关于印发《安庆市公路局“201*年平安公路集中整治活动计划”》的通知(庆路路〔201*〕12号)

3、关于转发省交通厅开展“平安公路201*”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庆路路〔201*〕16号)

4、关于转发进一步提高穿集镇路段通行能力的通知(庆路路〔201*〕30号)

5、《关于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保障公路畅通安全的通知》(庆路路〔201*〕26号)

6、关于拆除G206先路肩电杆附设灯箱等非公路标志的通知(庆路路〔201*〕26号)

7、关于转发安徽省公路限速标志和指路标志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路路〔201*〕27号)

8、关于做好路域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庆路路〔201*〕58号)

9、关于转发规范上报涉路工作技术方案预审意见的通知(庆路路〔201*〕66号)

10、关于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安排的批复》庆路路〔201*〕29号)

11、关于转发开展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庆〔201*〕33号)

12、关于开展非公路标志专项整治的通知(庆路路〔201*〕35号)13、安庆市公路路政管理巡检报告(档案资料)

14、建筑控制区建筑物、构筑物、非公路标志档案资料(档案资料)

15、查处违法建筑、非标情况简介

检查内容:7.6-2涉路工程监管有力

评分标准:占用、挖掘公路、穿跨越公路架设、埋设设施等涉路作业监督管理有力,满分2分。评分细则:

1、以抽检地市或途经公路的现场查看结果和涉路作业依法履行的许可手续方面的材料为评分依据。

2、占用、挖掘公路、穿跨越公路架设、埋设设施等涉路作业路段,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齐全、规范,编制有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并能够提供相关审批文件的,得2分;有一处或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最多扣2分。

3、本项得分0-2分。自评分值:2分自评情况说明:

我省自201*年开始,将涉路工程许可监管列为路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过几年摸索与实践,制订发布了《涉路工程安全评价规范》(DB34/T790-201*)地方标准,规范涉路工程的管理工作。我市目前涉路工程的审批采取安全评价制度,由公路、安监、公安交警三家部门共同参与,并对涉路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管,改变了以往公路部门对涉路工程实行后期补救管理的模式。相关资料:

1、关于加强重要涉路行为许可工作的通知(皖路路〔201*〕7号)

2、关于加强宣传贯彻涉路工程安全评价规范和非公路标志安全设置技术要求两项安徽省地方标准的通知(皖路路业〔201*〕5号)

3、《关于转发省公路局加强重要涉路行为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庆路路)[201*]6号)

4、关于转发《重要涉路行为许可技术安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庆路路[201*]27号)

5、关于成立市公路局重要涉路行为行政许可技术安全评价小组的通知(庆路路[201*]14号)

6、《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穿(跨)越公路工程监管工作的通知》(庆路路〔201*〕4号)

7、涉路许可监管情况简介8、许可卷宗(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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