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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王坪工商所“消费维权示范所”建设工作汇报

时间:2019-05-28 22:59:44 网站:公文素材库

16.王坪工商所“消费维权示范所”建设工作汇报

“消费维权示范所”建设工作汇报

今年来,我所按县工商局的布暑,以“打造消费维权示范所”为201*年度工作亮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今年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7件,已解决7件(其中:2件由甘南分站调解),解决率为100%,直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30元;发布《消费提示》4条;到各村委消费维权站开展走访工作33次。我们尽心尽力的服务、尽职尽责的工作,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在政府及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一、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的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投诉难、处理难”的实际问题,有效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高效、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总局《关于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在县工商局、县消委会的领导下,依靠当地政府,在工商所内部完善“消委分会”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建设,对3个农村村委建立了“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和1个企业、1个市场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

二、建设工作的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自201*年起,我们积极探索农村基层维权消保的路子,不断拓宽维权领域,立足消保维权的工作实际,狠抓“12315”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消委组织的建设,为强化建设目标,制定了《王坪工商所“消费维权示范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强化工作落实,成立了“消费维权工作协调领导、日常业务处理、消保及应急三个小组,使基层维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协调、有落实,从而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工作落实。我们根据上级的建设规划和要求,不继调整工作方案,日前标准建设(完善)、规范运作的“龙门县消费者委员会王坪分会”、“王坪工商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龙城甘香、龙田旧梁、监田红星村委“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尚天然温泉、供销市场“消费维权服务站”,其目的就是:务求达到方便群众维权,及时解决消费纠纷,消除市场监管和消保维权工作中的盲区;提高消委服务质量,完善消委维权工作机制,以“方便群众、提升效率”为原则,认真受理投诉、调解消费纠纷。

(三)强化规范长效。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关键在于制度的规范,人员的落实,办公场所的固定和工商所、消委分会、各站点工作的协调管理。为此,一是按照要求,统一编制规范了工作职责、工作导则、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书格式,并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制度、规定和工作职责上墙进行了公示。二是积极与村委、企业沟通情况,协调办公用房,落实工作人员,实现“两站”建设有牌匾、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登记簿、有工作制度、

有基本法律文件的最低办公标准;工作人员做到有诉必接,有访必答、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的“四有四必”的要求;“两站”工作达到受理投诉快、咨询解答快、调解办结快、转办答复快的“四快服务”的工作效率。

(四)强化作风建设。所高度重视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在抓好队伍建设,建立联动机制,提高维权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各站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的服务理念,直正做到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严禁有诉不接、有告不理、有问不答、不礼貌接待咨询的行为发生,确保做到“接诉有门、维权有力、服务有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提高了服务水平。

(五)强化培训宣传。除组织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参加县消委的业务培训外,所业务人员在平时还经常下村指导,并注重引导加强平时的自学,使其知调解、能调解、会调解,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针对农村民居信息较闭塞、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容易受到伤害等实际情况,我们通过印发多种宣传材料、张贴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传授维权知识,既当教员、又当法制宣传员,提高了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成了一个维护自身权益的浓厚维权氛围。

消费维权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千家万户,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我们坚信,在上级领导和同仁们的关心和指导下,我们的工作将会有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将努力学习、认真借鉴各方面的经验、建议和意见,不断把我们的工作做深、做细,切实

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工作图片资料。

扩展阅读:王坪工商所“一所一亮点”工作汇报

王坪工商所“消费维权”建设工作汇报

今年来,我们在贯彻落实“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按县工商局的布暑,以“打造消费维权示范所”作为201*年度工作亮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开展。工作中,我们尽心尽力的服务、尽职尽责,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在政府及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一、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的工作落实情况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投诉难、处理难”的实际问题,有效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高效、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总局《关于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工商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在县工商局、县消委会的领导下,依靠当地政府,在工商所内部完善“消委分会”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建设的同时,开展对3个农村村委建立了“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的两站建设和1个企业、1个市场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试点工作。

今年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8件,已解决8件(其中:2投诉站调解),解决率为100%,直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30元;发布《消费提示》4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开展走访、指导工作35

次;协助消费状况调查1次,发放回收调查问卷200多份;组织召开座谈会2次。

二、建设工作的做法

(一)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强化组织领导。自201*年起,我们积极探索农村基层维权消保的路子,不断拓宽维权领域,立足消保维权的工作实际,狠抓“12315”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消委组织的建设,为明确目标,科学规划,我们制定了《王坪工商所“消费维权示范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务求达到方便群众维权,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尽可能消除市场监管和消保维权工作中的盲区;提高消委服务质量,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以“方便群众、提升效率”为原则,认真受理投诉、调解消费纠纷的目标。我们根据上级的建设规划和要求,不继调整工作方案,在规范完善本所“消委分会”、“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的同时,规范建设了龙城甘香、龙田旧梁、蓝田红星村委“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的建站工作和尚天然温泉、供销市场“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相继投入运作。为强化组织落实,我们成立了“消费维权工作协调领导、日常业务处理、消保及应急三个小组,使基层维权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协调、有落实,从而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规范一致,协调管理,强化工作落实。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关键在于制度的规范,人员的落实,工作的协调。为此,一是按照要求,统一编制规范了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书格式,并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制度、

规定和工作职责上墙进行了公示。二是积极与村委、企业沟通情况,协调办公用房,落实工作人员,实现“两站”建设有牌匾、有办公场所、有工作人员、有登记簿、有工作制度、有基本法律文件的最低办公标准,标志、指引清晰;工作人员做到有诉必接,有访必答、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的“四有四必”的要求;“两站”工作达到受理投诉快、咨询解答快、调解办结快、转办答复快的“四快服务”的工作效率。同时,我们注重抓好消费维权、服务队伍建设,建立联动机制,在提高维权效率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各站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的服务理念,直正做到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积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严禁有诉不接、有告不理、有问不答、不礼貌接待咨询的行为发生,确保做到“接诉有门、维权有力、服务有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提高了服务水平,确保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积极引导,引导消费,强化培训宣传。除组织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参加县消委的业务培训外,所的业务人员在平时还经常下村指导,并注重引导加强平时的自学,使其知调解、能调解、会调解,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针对农村民居信息较闭塞、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容易受到伤害等实际情况,我们通过印发多种宣传材料、张贴宣传单、现场讲解、座谈等方式,既当教员、又当法制宣传员,传授维权知识,为消费者准确提供的商品信息,提高了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成了一个维护自身权益的浓厚维权氛围。

三、取得的成效

(一)通过规范化建设,目前各投诉站已基本具备“六个一”的条件:即有一个消费投诉受理工作台,有一名消费维权联络员,有一部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电话,有一本受理投诉登记簿,有一本部门联动维权通讯录,有一处固定宣传栏。相对规范的消费投投诉站(点),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保障,造出了声势。

(二)通过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每一件投诉,热情解答消费者的每一句咨询,严肃对待消费者的每一次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每一份权益,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覆盖点的消费者不再以弱受气,农民再也不因弱小而受欺了,真正做到了“消费投诉不出门、农民投诉不出村、权益受损获赔偿”。

消费维权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千家万户,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而道远。我们坚信,在上级领导和同仁们的关心和指导下,我们的工作将会有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将努力学习、认真借鉴各方面的经验、建议和意见,不断扩大覆盖面,把我们的工作做深、做细,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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