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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优达标创建工作计划

时间:2019-05-28 23:35:55 网站:公文素材库

国优达标创建工作计划

创建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大厦工作计划

为实施企业品牌战略,提高物业管理各层面的服务水平,创建荆州一流的物业公司,公司决定申报投资广场大厦创建20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达标创优是一次系统的、长期的工作,良好的组织、计划和实施是达标创优工作的先决条件。公司特拟订相关工作计划如下:一、建立创优工作领导小组

陈总为组长,物管处各管理人员及公司其它管理人员为组员,公司于6月15日前宣布小组成立决定。二、发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创优工作事关公司全体,成立领导小组后公司即召开员工大会,进行动员。

三、创优工作与日常管理结合

创优的基础是日常管理水平,公司现成物业管理处于6月30日前拿出具体计划,责任人屈劲松。四、考察学习

公司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相关人员出外考察学习。

五、申报手续

负责向市房管局物业科进行创优相关手续的申报,责任人蔡开宇。

六、资料准备

创优达标资料整理是创优工作的重要部分,根据去年的省优经验,今年的资料准备工作计划于7月1日正式开始,责任人蔡开宇。七、专家指导

为顺利一次性通过达标要求,公司邀请市物业科专家和高科物业公司专家指导工作,计划于6月中旬实施,并迎接市、省以及建设部官员与专家组的检查,具体工作根据国家统一安排进行。八、自检整改

由公司创优达标领导小组于7月、8月、9月分别进行三次大规模自检,逐条交物管处整改,责任人屈劲松。自检方法分为:

1、分部自检。由物管处各专业班组分专业进行自检整改;

2、交叉自检。由公司其它部门、管理处各专业班组之间交叉进行自检,并

进行整改;

3、专家自检。邀请省市、行业专家及公司领导对物业进行检查,提意见,

并整改。

九、迎检准备

由公司各部门员工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全力以赴,迎接省、国家建设部官员与专家组的到来,做好服务公关工作,责任人为各部门经理。十、成果保持

创优工作的目的是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创优达标通过后,公司进行总结并召开员工大会,对检查中的问题进行经验总结,对创优成果通过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日常考核等进行保持,达到使公司在管理水平上上一个台阶的目标,责任人为行政部李经理。

以上工作计划,望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遵照实施。

总经理办公室201*年6月2日

扩展阅读:泗水镇国优区创建资料汇编定稿

泗水镇计划生育“创国优”

资料汇编

泗水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第一编创国优标准、方案

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重点评估指标

(国家人口委201*年)

一、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部门责任落实。确保公民享受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确保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及相关经常性工作经费拨付到位。县、乡、村计生工作人员工资报酬落实率达100%。

三、县、乡级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机构健全稳定,依法开展服务,三年无技术服务事故发生。村级服务室满足服务需要。

四、服务人员编制落实,结构合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注册及晋升等渠道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符合执业要求。

五、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六、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达100%。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的需求。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达到80%以上。

七、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技术服务,术后随访服务率、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90%,出生人流比0.30以下。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达90%以上。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生殖保健服务。

八、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决策服务机制和人口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九、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于本省(区、市)平均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或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遏制并出现稳步下降的态势。

十、县级服务机构达到“四优一满意”要求。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201*年)

目标层级及内容客观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同党政领导座谈,听取汇报;目1.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工作新机制建设,形成行政相关部门和实现计划生育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模查阅政府、“两个转变”,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式。稳定低生育水出台的规章、制度;平,满足群众2.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以上,没有计划外查阅计算机信息或报多孩出生。需求表;3.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标加权综合本表中带*的指标;公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尊重*4.群众应享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资金的兑现率达100%,执行过程中应将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监督检查四权分离。*5.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达100%。*6.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90%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全面做到规范的知情同意。*7.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村达90%。育龄群众座谈、入户访谈;查阅服务记录、档案;查阅村民自治章程、协议书;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群众需求分析报告、信访资料;问卷调查;效果出生性别结构适宜8.近年来出生性别比异常得到有效治理,并趋于正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及常。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统计报表。公民获得规范的技术服务和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9.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85%以上。出生人流比0.25以下。10.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95%,规范的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95%,近三年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发生,手术并发症控制在1‰以下。11.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0%,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的人群中男性占20%以上。查阅报表、查询信息系统;育龄群众座谈、服务人员座谈;入户访谈;查阅医学文书、档案和门诊记录、随访记录;问卷调查;基层干部和育龄人群的知识和能力得到提高12.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13.育龄群众对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对所采取的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计划生育干部座谈、问卷调查;查阅人事、考核档案;育龄群众座谈、入户访谈;

目标层级及内容客观评价指标评价方法14.近三年无违法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执法规范、文明,程序合法,案卷齐全;信访渠道畅通,初信初访结案率达95%以上;没有恶性案件发生,行风评议名列本地前10依法行政、正确名。执法、文明执法15.依法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行流入人口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服务率达80%。16.严厉查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查阅文件、制度、档案及有关资料;育龄群众座谈、入户访谈;流动人口座谈;现场检查;17.县级服务站达到“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先进服务站”要求。创建“先进服务18.服务机构和技术服务人员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常站”,开展以“三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等技术规范,装备达到规范要求,大工程”为重点服务项目依法开展,质量保证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生殖健康推落实。尊重服务对象,保护个人隐私。进活动19.提供规范的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积活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等生殖健康推进活动。20.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女孩行动宣传活动和其它群按群众需求开众欢迎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相应的制度。县乡服务站展宣传教育活宣传教育功能健全,人口学校能够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动和婚育新风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精品进村入户,群众生殖健康相关进万家活动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动21.县以下不再下达人口计划,按政策生育,简化办证、再生育审批手续。*22.建立、实行定期汇集、分析、使用群众需求信息改进管理制度,的制度,将群众需求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加强信息化建23.县、乡建立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实现管理信息与服设务信息的连通,通过信息系统引导开展服务,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24.财务和基本建设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查阅有关文挡、医学文书记录;干部、群众座谈;群众座谈、查阅相关宣传资料;育龄群众座谈、入户访谈;查阅近两年村级信息报告单、需求分析报告;实地观察操作和测试,进行村级调查;查阅相关文件、档案、服务记录;协会积极发挥作用随机查阅协会活25.乡(镇、街)、村(居)协会经常开展活动;村(居)动记录和群众意协会定期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见的原始记录;26.出台并落实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奖励优惠,形成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政策推动查阅政府文件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观察;

目标层级及内容客观评价指标评价方法

27.县(市、区)、乡(镇、街)机构编制落实、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定期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率90%。专业技术人员的

听取汇报,工作人员座谈;

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得到落实,执业(助理)医师、查阅编委文件和绩效

人员、机构、设施

护士注册等渠道通顺,人员结构合理、适应工作需要。

28.县、乡服务机构、人员、设施严格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配。

投入保障

经费投入

29.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

30.确保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服务项目和查环查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县乡服务机构人员工资、工作运转、设备配和维护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听取汇报;

查阅近两年财政预、决算;

查阅县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财务帐;

考评资料;

实地查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计生办及服务站;

31.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达100%。乡村计划生育干部、服

务人员座谈;

32.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领导责任

33.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部门责任落实。

和有关资料.听取汇报;

查阅相关部门责任书

古浪县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先进县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主线,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计划生育机构网络进一步健全,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技术服务能力逐年提升,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整体工作在求实的基础上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201*年创建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201*年和201*年,先后被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授予“求实进步奖”和基础工作“求实奖”;201*年被省人口委和省文明委授予“市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通知(省委办发201*13号)、省人口委关于印发甘肃省争创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试行)(甘计生委知字201*24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面巩固提高省级优质服务县工作和抓好“提升能力年”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为了顺利实现创建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以人的发展为中心,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重点,以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为标准,以不断满足广大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为目的,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与增进群众生殖健康和家庭幸福统一起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突出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群众的事业。二、目标任务

经过两年的努力,全面提升人口计生信息化、队伍职业化、群众自治化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教育、性别比治理工作水平,加快改革创新步伐,破解人口发展难题,努力提升统筹、发展、服务管理和保障能力,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基本达到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标准,最终实现“六个好”的工作目标:

领导重视好。各级党委、政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切实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服务机构队伍。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干部入户访视服务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对人口问题实施有效的综合治理。

政策导向好。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制定出台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

与工作方法的转变。

依法行政好。基层经常性工作得到加强,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操作常规,人口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服务质量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综合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程序科学规范,形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工作机制,县乡技术服务人员做好节育技术服务、孕环情服务、咨询服务、妇科病普查诊治、入户访视和药具发放等工作,使育龄夫妇普遍享受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和入户访视服务。

民主管理好。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到实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及其他群众组织独立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各项活动,基本实现计划生育群众自治。队伍作风好。基层计划生育机构稳定,有一支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数量合适、结构合理、业务熟练、作风正派、敬业爱岗、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服务管理队伍。三、基本内容

(一)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巩固以往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手段,不断完善入户宣传、标语宣传、媒体宣传、文艺宣传“四位一体”的宣传工作机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规范宣传标语,继续大力创建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成遍布城乡的人口文化大院、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营造群众乐于接受的社会舆论氛围。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倡导男女平等和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继续深化“五有、两到户”活动,即村、社区有综合的人口文化活动室、有群众性文化宣传队伍、有人口文化大院、文化广场、宣传长廊等阵地,有个性化宣传服务活动,有突出特色的宣传品牌;通过向群众免费制作发放宣传品,使“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普及到户,个性化特点的温馨宣传到户。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加大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的整合利用力度,开展系统人口信息与家庭服务信息互动,实现与卫生、公安、民政、人社、统计等部门信息共享,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统计业务工作,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全省人口计生信息共享平台的运行质量,确保人口数据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2.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大力提升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整体业务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鼓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参加生殖健康咨询、人口保健等职称考试,使全县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专业、学历、资质、职称、水平等达到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一支具有先进服务理念、精湛服务技术、良好服务态度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

3.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规范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科室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更新、添技术服务设备,使各

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软硬设施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要求,逐步成为规范化、标准化的示范性服务机构,为育龄群众提供高效、优质、安全、便捷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着重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家庭保健服务,宣传教育培训,人口计生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发放,协助开展人口信息采集的指导、整合和统计业务,根据委托承担有关人口计生行政事务办理,对乡级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乡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着重做好协助开展相关行政事务办理,人口个案信息和育龄人群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更新和统计,流动人口信息通报与信息交换,以及其他人口计生业务统计工作,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直接面对群众,要切实做好人口个案信息信息采集、更新、统计和随访服务等工作。

4.加强经常性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开展清理清查工作,经常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机关、企事业单位育龄妇女进行清理,做到服务对象底子清、情况明。扎实开展育龄妇女孕环情服务和入户访视等工作,坚持上门服务,切实提高孕环情服务率。严格落实干部包村包组包对象责任制,对重点对象做到跟踪服务管理。(三)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

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技术服务能力,规范服务程序和质量标准,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健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建立定期随访和定期服务质量分析制度。深入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防止手术并发症。积极推进“优生促进”工程,提高目标人群补服叶酸的覆盖率。深入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建立健全生殖健康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普及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提高生殖健康水平,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四)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制定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和对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各项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卫生、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纳入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中,做好相关民生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切实体现计划生育的优先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引导和支持妇女参与发展经济和各种社会活动,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要扩大利益导向的覆盖面,探索社会补充的资金筹措渠道,培养一批“少生快富”的示范户,起到示范典型带动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认真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房管人、均等服务、区域协作、两地互通、信息支持”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化社区创建活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服务管理范围,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实现流入人口与现居住地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人口部门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作,简化流动人口办证手续、提高办证率和验证率、加强宣传教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开展流动人口服

务维权活动。积极协调联系,与流动人口的主要流出地和流入地签定流动人口管理双向协议。

(六)进一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

进一步加强县、乡、村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群众团体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努力使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向组织建设好、制度规范好、村务公开好、宣传服务好、计生诚信好、文明建设好的标准转变。动员组织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以及其他群众团体、社区组织和志愿者充分发挥作用,按照群众组织的特点开展各种活动,定期反映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四、评估指标

1.推动综合改革,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新的工作机制。2.稳定低生育水平,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

3.满足群众需求,三年无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4.公民享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率达90%以上。5.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服务,落实率达100%。6.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90%以上。7.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村达90%以上。

8.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将群众需求纳入决策的主要依据。9.公民对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工作态度满意程度逐步提高。

10.出生性别结构适宜,三年平均总出生性别比低于110,并逐步趋于正常范围。11.技术服务机构达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四优一满意”。

12.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5%以上。

13.规范的术后、产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5%以上。

14.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0%以上,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服务人数占参与服务人群的20%以上。

15.计生干部应知的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16.育龄群众应知的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17.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18.建立健全县乡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推进活动,成效显著。

19.人口学校有凝聚力和吸引力,县乡服务站宣传教育功能健全。20.经常开展群众欢迎的宣传教育活动。

21.县以下不再下达人口计划,按政策生育,按省条例简化办证、再生育审批

手续。

22.实行定期汇集、分析使用群众需求信息制度。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民政、卫生、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交流情况,数据共享,综合治理。23.县、乡建立并运行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所存储的信息发布工作指令和指导具体工作。统计信息要打假求实,准确率达95%以上。

24.实行流入人口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流出人口持证率要达到95%以上、孕环情服务证明回寄率要达到95%以上、流入人口验证率要达到95%以上、免费检查率达到90%以上。

25.县、乡人口计生财务管理规范。

26.乡镇(街道)、村(居)民协会经常开展活动,村(居)民协会定期评议计生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

27.按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并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即利用党政各部门、各级组织、社会团体等资源,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为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献爱心、送温暖、办实事。

28.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定期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县、乡镇(街道)机构、人员结构合理、适应工作需要。

29.县、乡服务机构、人员、设施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配套规定配备。

30.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

31.确保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养老储蓄和二女结扎户养老储蓄、一次性奖励、免费手术费及时拨付到位。

32.乡、村、组计生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达100%。

33.认真落实县级领导联系乡镇、部门帮乡镇包村责任制,切实抓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部门责任落实、工作到位。五、评估方法和申报程序

1.查阅报表、计算机信息、“六普”资料、近三年村级信息月报告单。

2.查阅服务文书、知情同意协议书;查阅村民自治章程、协议书;查阅相关制度、工作计划说明书;查阅群众需求分析报告;查阅信访资料;查阅服务档案、门诊记录、随访记录;查阅相关部门责任书和有关资料;查阅近三年计生部门财务帐;查阅县财政给人口部门拨款的财务帐,特别是近三年财政预、决算。

3.与群众、育龄群众座谈;县、乡、村计生干部座谈;服务人员座谈;流动人口座谈;入户访谈。4.进行问卷调查。

5.实地调查、考试,检查操作能力,进行村级调查。6.随机查阅各种活动记录,征求群众意见。

7.听取各级汇报。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评估方法,对所辖每个村、社区进行入户调查,汇总在调查时点的入户调查数据,根据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认为达到各项任务指标的,向县政府写出报告,申请验收。

县政府收到乡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的验收报告后,组织人员对每个乡镇、街道的2-3个村、社区进行调查,对乡镇、街道的自查结果进行核查,按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进行评估,各乡镇(街道)各项指标任务达到标准,由县政府向市政府写出申请验收报告,迎接省、市和国家人口委的评估验收。六、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从201*年3月开始,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1*年3月至5月)为宣传动员阶段。县、乡成立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知识的教育培训,并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做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二阶段(201*年6月至9月)为夯实基础阶段。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支持,按照“机构标识化、建设标准化、设合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的工作要求,加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建设力度,着力解决业务用房面积不达标、服务设备不齐全等问题,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经常性服务管理,做好人口计生信息化、队伍职业化、群众自治化等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201*年10月至201*年6月)为提升能力阶段。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改革创新,强化组织保障,增强科学发展的理念,提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和服务管理能力,并按照全县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对照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标准,逐项逐条进行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第四阶段(201*年7月至9月)为评估验收阶段。县、乡对照创建工作标准,进行自查验收,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创建工作,完善各类资料,迎接省、市及国家的检查、评估、验收。七、部门职责

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成员单位责任和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涉农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在惠农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通知(古政发201*136号)精神,切实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广电、人口等部门配合,走“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之路,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大众传媒的优势,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之中。

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干部提拔任用、晋职、晋升、评先评优中,做好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情况的审核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

部予以查处。

发改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财政部门要按创建活动要求,按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各项资金。

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出生人口入户登记工作,及时向人口部门通报服务管理信息,对干扰、破坏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人口部门与各乡镇(街道)牵头,法院配合,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缴,依法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执行力度。

工商、食药监、人口部门要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对计划生育药械市场进行整顿规范。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医疗单位的管理,严格索证制度,禁止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要与人口部门积极协调,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真正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公安、人社、建设、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力度。民政部门要严把收养、婚姻登记关,向人口部门及时通报服务管理信息,认真做好计生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救济工作。

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初中以上各类学校进行人口知识、青春期知识教育,落实好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在就学中的各项优惠政策。

农牧部门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技术、资金、优惠政策等方面与人口部门联合,发挥部门优势,优先安排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和计划生育家庭户的资助和扶持。扶贫部门在扶贫贷款或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整村推进项目等方面给计划生育贫困户予以倾斜扶持,使之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八、组织保障

创建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政领导和人口部门要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协调各方面力量,认真组织实施。把创建活动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中,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考核评估。

(一)切实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城关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作为今明两年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县上成立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拟定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自查评估方案,对全县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开展调查研究和人员培训,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沟通信息。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好本乡镇(街道)和本部门、单位的创建活动,同时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凝聚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创建任务。在创建活动

中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对在创建“国优”工作中,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工作质量不达标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坚决落实“一票否决”。

(二)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城关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好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广播电视台、县政府网络信息中心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支持创建工作。

(三)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经费供给。县财政部门要逐年加大财政对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保证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所需的经费投入。同时,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保证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强化指导检查,确保创优达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确保把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泗水镇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活动

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全镇广大育龄群众的迫切要

求,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实践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大举措。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古浪县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精神,不断提升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面巩固提高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成果的基础上,201*年为组织宣传和夯实基础阶段,201*年为实现创建目标的关键之年。为了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强化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为重点,以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为标准,以不断满足广大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为目的,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方式,突出优质服务,大力提升技术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不断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群众的事业。

目标任务:经过两年的努力,全面提升人口计生信息化、队伍职业化、群众自治化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教育、性别比治理工作水平,加快改革创新步伐,破解人口发展难题,最终实现“六个好”的工作目标:

一是领导重视好。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切实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建立稳定的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人口问题实施有效的综合治理。

二是政策导向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制定、完善相关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和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和社会经济政策,从根本上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

三是依法行政好。基层经常性工作得到加强,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操作常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是服务质量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综合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程序科学规范,形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工作机制,育龄夫妇普遍享受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

五是民主管理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到实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及其他群众组织独立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各项活动,组织育龄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基本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六是队伍作风好。基层计划生育机构稳定,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数量合适,结构合理,业务熟练,作风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管理服务队伍。

二、基本内容

(一)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

继续巩固以往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手段,不断完善入户宣传、标语宣传、媒体宣传、文艺宣传“四位一体”的宣传工作机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规范宣传标语,继续大力创建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成人口文化大院、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营造群众乐于接受的社会舆论氛围。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倡导男女平等和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继续深化“五有、两到户”活动,即村、社区有综合的人口文化活动室、有群众性文化宣传队伍、有人口文化大院、文化广场、宣传长廊等阵地,有个性化宣传服务活动,有突出特色的宣传品牌;通过向群众免费制作发放宣传品,使“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普及到户,个性化特点的温馨宣传到户。

(二)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加大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的整合利用力度,开展系统人口信息与家庭服务信息互动,实现与卫生、公安、民政、人社、统计等部门信息共享,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统计业务工作,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全省人口计生信息共享平台的运行质量,确保人口数据库的完整性准确性,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2、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岗位大练兵”活动,大力提

升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整体业务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鼓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参加生殖健康咨询、人口保健等职称考试,使全镇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专业、学历、资质、职称、水平等达到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一支具有先进服务理念、精湛服务技术、良好服务态度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

3、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规范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科室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更新、添技术服务设备,使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软硬设施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要求,逐步成为规范化、标准化的示范性服务机构,为育龄群众提供高效、优质、安全、便捷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心要着力做好协助开展相关行政事务办理,人口个案信息和育龄人群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更新和统计,流动人口信息通报与信息交换,以及其他人口计生业务统计工作,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直接面对群众,要切实做好人口个案信息采集、更新、统计和随访服务等工作。

4、加强经常性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开展清理清查工作,经常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机关、企事业单位育龄妇女进行清理,做到服务对象底子清、情况明。扎实开展育龄妇女孕环情服务和入户访视等工作,坚持上门服务,切实提高孕环情服务率。严格落实干部包村包组包对象责任制,对重点对象做到跟踪服务管理。

(三)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

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技术服务能力,规范服务程序和质量标准,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健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建立定期随访和定期服务质量分析制度。深入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拔,提高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防止手术并发症。积极推进“优生促进”工程,提高目标人群补服叶酸的覆盖率。深入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建立健全生殖健康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普及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提高生殖健康水平,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四)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制定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和对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各项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养老保障。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纳入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中,做好相关民生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切实体现计

划生育的优先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引导和支持妇女参与发展经济和各种社会活动,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扩大利益导向的覆盖面,探索社会补充的资金筹措渠道,培养一批“少生快富”的示范户,起到示范典型带动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认真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房管人、均等服务、区域协作、两地互通、信息支持”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化社区创建活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服务管理范围,带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实现流入人口与现居住地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人口计生部门加强与综治、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作,简化流动人口办证手续、提高办证率和验证率、加强宣传教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维权活动。积极协调联系,与流动人口的主要流出地和流入地签定流动人口管理双向协议。

(六)进一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

进一步加强镇、村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群众团体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努力使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向组织建设好、制度规范好、村务公开好、宣传服务好、计生诚信好、文明建设好的标准转变。动员组织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以及其他群众团体、组织和志愿者充分发挥作用,按照群众组织的特点开展各种活动,定期反映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三、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从201*年3月开始,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年3月至201*月5月)。召镇上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创优方案,召开创优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在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知识的教育培训。

第二阶段:夯实基础阶段(201*年6月至201*年9月)。结合全县创建方案,加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建设力度,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经常性服务管理,做好人口计生信息化、队伍职业化、群众自治化等各项工作。第三阶段:提升能力阶段(201*年10月至201*年6月)。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改革创新,强化组织保障,提升工作能力,并按照全全县创

建工作要求,对照标准,逐项逐条进行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四阶段:评估验收阶段(201*年7月至9月)。对照创建工作标准,由镇领导带队,以计生业务人员为主,成员部门参加,对全镇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完善各类资料,迎接省、市、县及国家的检查、评估、验收。第五阶段:巩固及迎验阶段(201*年10月)。经镇政府自查验收后,做好创建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准备等各项工作,向县上申报验收,迎接省、市、县及国家评估验收。四、评估指标(一)目标

1、推动综合改革,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新的工作机制。2、稳定低生育水平,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3、三年无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二)效果

4、公民享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率达90%。5、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服务,落实率达100%。6、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90%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全面做到规范的知情同意。

7、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达90%以上。

8、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将群众需求纳入决策的主要依据。9、公民对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工作态度满意程度逐步提高。10、三年平均总出生性别比低于110。

11、技术服务机构达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四优一满意”的要求。

12、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85%以上。

13、规范的产后、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95%以上。

14、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0%,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服务人数占参与服务人群的20%以上。

15、计生干部政策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16、育龄群众政策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三)活动

17、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

错追究制。执法规范、文明,程序合法,案卷齐全。

18、建立健全镇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推进活动,成效显著。19、人口学校有凝聚力和吸引力,镇服务站宣传教育功能健全。20、经常开展群众欢迎的宣传教育活动。

21、不再下达人口计划,按政策生育,简化办证手续,方便群众。

22、实行定期汇集、分析使用群众需求信息制度。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民政、卫生、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交流情况,数据共享,综合治理。23、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立、维护良好,利用计算机所存储的信息发布工作指令和指导具体工作。统计信息要打假求实,人口信息录入率、月更新率、准确率达95%以上。

24、实行流入人口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

25、财务管理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26、镇、村协会经常开展活动,村协会定期评议计生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27、出台并落实对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和具体内容。(四)投入保障

28、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定期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机构、人员结构合理、适应工作需要。

29、服务机构、人员、设施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配备。30、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

31、确保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32、服务机构人员工资、工作运转、设备配和维护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33、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部门责任落实。五、具体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协调各方面力量,认真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创建活动方案、考核自查评估方案,对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开展调查研究和人员培训,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沟通信息。同时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凝聚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按期完成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创建任务。

二要明确职责、兑现奖惩。要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靠实创建工作任务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在创建活动中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创建活动与村民委员会干部、驻村干部、包片领导、帮扶单位、计划生育干部的工资、奖励、年度考核进行挂钩,确保创建工作如期达标。在创建活动中,对领导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影响整体创建活动的村和个人要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

三是加大投入,着力夯实创优硬件支撑。按照“乡站主体,村室网底”的思路,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配齐配强办公设备和必须的医疗器械,确保全镇9个村的计生服务站(室)达到标准要求,为开展优质服务提供强有力的硬件支撑,保证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是强基提质,切实强化规范服务。以岗位练兵活动为载体,强化乡计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理论素质,提升服务技能,着力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免费为育龄妇女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妇女病检查、孕前检查、出生缺陷预防检查等优质服务。

五是抓点示范,积极开展自治村示范创建活动。全镇普遍开展了自治村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自治网络,完善自治章程,按照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增强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

六是健全网络,完善国优创建信息平台。按照抓建档立卡,网络建设的要求,扎实做好育龄妇女阳光服务卡发放、运用工作。切实加强“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育龄妇女阳光计生卡服务信息系统、人口信息网格化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实现人口服务管理全员化、自动化、网格化。

泗水镇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工作细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全镇201*年争创“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为了争创“国优乡镇”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从201*年3月开始: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1*年3月至5月)。镇上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创优方案,召开创优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在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知识的教育培训。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年6月至201*年6月)。结合全县创建方案,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建设力度,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能力。计生服务站全面投入使用,人员、设备配备到位,全面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近三年文书档案资料整理规范,分年分类装盒入柜归档。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经常性服务管理,做好人口计生信息化、队伍职业化、群众自治化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改革创新,强化组织保障,提升工作能力,并按照全全县创建工作要求,对照标准,逐项逐条进行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评估验收阶段(201*年7月至9月)。对照创建工作标准,由镇领导带队,以计生业务人员为主,成员部门参加,对全镇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完善各类资料,迎接省、市、县及国家的检查、评估、验收。

第四阶段:巩固及迎验阶段(201*年10月)。经镇政府自查验收后,做好创建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准备等各项工作,向县上申报验收,迎接省、市、县及国家评估验收。并且在省、市及国家评估验收后继续做好巩固提高工作,随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回顾性复查。

二、主要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部门责任落实。确保公民享受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

政策落实。

1、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层层签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专题研究,定期组织督查,完善镇村领导干部包村包组包对象责任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

2、强化部门职责。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的内容,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并不断强化政策救助帮扶力度,切实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同时,对各类资金的发放实行“一册明一折统”。

4、全面加强计生协会建设。镇、村协会要有会长、秘书长,有服务阵地,能够经常性开展工作,积极发挥协会作用,开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格局。全镇所有村实行协会负责制下的村民自治,达标率90%以上。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与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定期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上的要求。确保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及相关经常性工作经费拨付到位。镇、村计生工作人员工资报酬落实率达100%。

5、加大财政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投入,201*年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以后逐年提高,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

6、将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人员经费和免费基本服务项目经费等公共服务经费、发展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全额拨付到位,并加大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审查审计力度,确保拨付资金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7、把村计生专职副主任(村协会专职秘书长)纳入村干部编制,享受村委会副主任待遇,执行同级村干部工资标准,全面落实自管小组长及组宣传员报酬。村计生专职副主任任职前必须经过镇人口计生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取得任职资格。

8、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资金的兑现率达100%,执行过程中实行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监督检查的“四权分离”制度。

9、财务和基本建设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三)镇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机构健全稳定,依法开展服务,三年无技术服务事故发生。村级服务室满足服务需要。

10、镇计生服务站按独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全部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开展工作。镇计生服务站隶属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同时受乡镇人民政府领导。镇服务站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

11、加强质量管理。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加强基础质量建设和环节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避免避孕节育手术并发症和事故的发生,手术并发症控制在1‰以下。

12、村级服务室达到每村1间20平方米以上,可与村委会合署办公,但应有独立的房间,配备药具柜、检查床、办公桌、宣传栏等设施,服务人员可由村卫生员兼任,但必须经过人口、卫生部门的培训。要积极开展业务,组织育龄群众学习计划生育有关知识,参与环孕情检查,入户访视、药具发放生殖健康咨询等服务管理工作,并有相关工作记录。

(四)服务人员编制落实,结构合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注册及晋升等渠道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符合执业要求。

13、落实编制。按照国家人口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规定核定事业编制各7人。

14、结构合理。服务所必须各有1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要有1名男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男性健康服务。服务所新进人员必须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执业助理以上资格。

15、镇、村计生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到位,实现职称、工资、岗位“三落实”,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定期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全面落实,专门业务培训率100%。

(五)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16、镇党委中心组每季度学习1次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理论,研究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镇村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政策法规等基本知识知晓率95%以上。初中以上学校开设人口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课程,积极稳妥地开展青少年性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卫生医疗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对适龄人群进行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避孕期、更年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17、要强化宣传教育功能,确保人员、经费、设施、宣传品到位。在公路沿线两侧制作永久性宣传阵地。至少建设一处人口文化广场(大院、长廊),在重要交通沿线至少设立1处国策门,每村设立或刷新国策壁1块,每社刷新国策墙3面。

18、镇婚育学校在实行“校所一体化”、完善“六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运用音像、图片、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服务站要有丰富的宣传版面、挂图和图书角。

19、为所有家庭户统一更换入户宣传资料袋,袋内要有5种以上制作规范的宣传品。村计生专职副主任(协会秘书长)、自管小组长、社宣传员要做好入户访视工作,并组织群众经常开展学习活动。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群众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以上,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20、全面提高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省以上媒体(网站)发表稿件2篇以上,市级3篇以上。要大力宣传和倡导婚育新风,举办一次人口计生文艺汇演活动;教育部门组织所有学校开展1次以关爱女孩健康成长为主题的作文竞赛或演讲比赛。

21、镇党政领导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熟悉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特别是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镇村两级计生工作人员熟知计生政策、工作流程、创建要求;技术人员熟知相应的业务知识,全面掌握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并能按规程熟练操作和掌握一般性故障的排除方法;育龄妇女知道基本计划生育政策、开展知情选择的内容和适宜自身特点的避孕节育方法,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六)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达100%。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的需求。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达到80%以上。

22、全面开展免费技术服务。根据国家人口委等部门关于落实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通知,全面开展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

23、加强药具发放服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有专门的药具库房和展示自助发放场所,有专门的记录台账;镇、村两级要有药具专柜(箱)、台账。

24、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技术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行流入人口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服务率80%以上,并提供全面的免费技术服务。镇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建立流入人口档案,及时验证,开展服务。流出人口镇村要建立流出人口档案,及时登记、发证,按时查验环孕情证明,充分利用PADIS

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服务范围,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技术服务,术后随访服务率、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90%,出生人流比0.30以下。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达90%以上。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生殖保健服务。

25、建立和完善机构设标准、人员职业标准、资格认证上岗制度、服务标准规程、质量控制制度,建立规范的服务转诊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26、镇技术服务人员严格按术后随访要求,开展对避孕节育手术人群的随访服务,及时提供必须的咨询和生殖保健服务,并要建立完善相应的记录。

27、开展全方位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知情选择,根据服务人群身心实际和各类避孕节育方法的特点,及时为群众提供适宜、长效、安全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意愿妊娠和手术,受术前必须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告知义务,并建立完善知情选择同意书,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9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85%以上、规范的产、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95%。

28、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镇计生服务站要做好叶酸制剂的发放服务等工作。

29、镇计生服务机构都要设立男性特色科室,配备必要的男性技术人员,开展男性健康咨询等服务,尽量提高男性生殖保健水平。

30、镇计生服务中心要深入村组开展生殖健康服务,依托环孕情服务和婚育学校授课,定期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育龄妇女当年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40%以上。

(八)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决策服务机制和人口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31、加大对人口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配备能运行PADIS系统的高性能计算机,并另配1台接入互联网的专用计算机。在所有计生干部熟练掌握信息录入和管理、应用的基础上,确定一名专兼职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32、依靠省计划生育办公平台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网络联通,做好PADIS系统信息的使用,按月进行信息更新和上报,按月汇总分析数据,按月下达节育名单和访视名单,按季下达环孕情服务名单和妇女病普查名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指导工作。区直相关部

门要固定一台计算机并接入互联网,实现与人口计生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为上级人口宏观决策提供准确的基础信息。

33、建立相应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制度,统一规范服务记录文书格式,统一配备资料盒和资料柜,确保近三年资料齐全规范。

(九)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于本省(区、市)平均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或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遏制并出现稳步下降的态势。

34、通过为育龄群众提供及时全方位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对违法生育者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全面提高群众按政策规定生育的水平,完成目标管理责任书下达的分类指导指标,保持符合政策生育率位于全市平均水平之上和在全县领先水平。

35、严格执行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在区乡所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制作、悬挂禁止“两非”警示牌;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全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引导全社会参与和监督,促使全镇人口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

36、近三年无违法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执法规范、文明,程序合法,案卷齐全;信访渠道畅通,初信初访结案率达95%以上;没有恶性案件发生。

(十)计生服务所达到“四优一满意”要求。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37、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发改委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形象规范手册的要求,整体布局和内部科室设合理,工程质量优良,按期投入使用。

38、要做到“四优一满意”。在环境优美方面,要做到环境美化、布局合理、标志明显、卫生标准,符合保护隐私的伦理原则,有浓厚的科普宣传氛围,免费提供相关科普资料。在技术优良方面,要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服务装备,依法开展各项技术服务,建立完善的技术服务保证制度和切实可行的预案,药品完好齐全,各类记录规范完备。在服务优质方面,要有舒适实用的接待配,公开便民措施和服务承诺、服务项目,全面开展节育手术的知情选择和免费服务,对流动人口进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在管理优秀方面,要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执业人员文明敬业,职业道德良好,设备药品药具管理规范,技术服务实行信息化管理。在群众满意方

面,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使育龄群众对服务中心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技术、服务环境、服务程序及预约服务有良好的评价,调查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

39、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按照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精神,按要求设政务、事务公开栏,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实行“阳光计生”,保障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

40、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再生育许可程序、严肃查处城镇党员干部职工违法生育、依法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全面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90%以上。

41、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干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服务”的精神。认真解决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良风气,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实际困难,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作风正派、服务高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三、评估方法和程序

1、查阅报表、计算机信息、人口普查资料、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

2、查阅服务文书、知情同意协议书;查阅村民自治章程、协议书;查阅相关制度、工作计划说明书;查阅信访资料;查阅服务档案、门诊记录、随访记录;查阅相关责任书和有关资料;查阅近三年计生部门财务账;查阅县财政给计生部门拨款的财务账,特别是近三年财政预、决算。

3、与群众座谈;县、镇、村计生干部座谈;服务人员座谈;流动人口座谈;入户访谈。

4、进行问卷调查。

5、实地调查、考试,检查操作能力,进行村级调查。6、随机查阅各种活动记录,征求群众意见。7、听取各级汇报。

要按照评估方法,对辖区每个村进行入户调查,汇总各村在调查时点的入户调查数据,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自评,根据自查结果,认为本乡镇工作达到优质服务区各项任务指标,向县政府写出申请验收报告。

镇评估程序要求

主要是同党政领导座谈,听取汇报;召开镇计生办、服务站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座谈会、流入人口座谈会,了解相关清况;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和计算机信息;检查镇服务站基础建设、设备配备、人员配备、技术服务开展;对镇计生办、服务站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1、召开党政领导座谈会,听取创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区工作汇报。查阅创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区工作安排意见及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2、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包括以下13个方面:⑴查阅镇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计生协会、计生办、技术服务站、婚育学校、计生办主任、乡村计生专干、育妇自管小组长等组织成立和人员任命的文件以及村专干、自管小组长落实报酬的花名册。⑵查阅近三年来镇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奖罚兑现及落实“一票否决”的文件。查阅干部包村包重点户责任制及奖罚兑现文件。⑶查阅镇党委、政府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会议记录以及每季度学习人口理论的学习记录。查阅镇计生领导小组、协会、计生办公室会议记录。协会活动记录要有开展定期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的内容,查阅乡是否建立、实行定期汇集、分析、使用群众需求信息的制度,有无群众需求信息调查表、汇总表和群众需求分析报告,将群众需求作为政府决策的主要依据。⑷查阅WIS数据。是否将已婚育龄妇女婚姻、怀孕、生育、节育、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流动人口情况、妇女病普查、生殖健康状况等输入计算机并及时按月进行信息更新,按月上报信息,按月汇总分析数据,按月下达节育名单,按月下达访视名单,按季下达环、孕情服务名单,按季下达超预产期名单,按季下达查妇女病名单。⑸查阅镇、村签订的依法行政责任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查阅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文件,社会抚养费征收文档、案卷,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册及结案登记册,要求近三年无违法行政行为和恶性案件发生,有行风评议档案。⑹查阅近三年生育指标安排及二孩生育对象批复文件及生育指标安排花名册、审批表及各种审批材料。⑺查阅村组计生干部培训记录,计生办、服务站干部全部持有培训证。⑻查阅甘肃省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GPL)信息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的流出人口信息,查阅流入育龄妇女登记卡、验证登记册,环孕检、妇查、免费手术登记册以及流出人口办证登记册和相关统计数据。召开流入人口座谈会,了解管理和服务情况。⑼查阅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资料。计生“两户”养老储蓄、二女结扎户3000元(3100元)一次性奖

励,独生子女奖励费、“两户”子女升学加分、高考奖励、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奖励扶助、特困救助、特别扶助以及水利、农牧在农村经济项目实施中,对“两户”家庭优先安排引水和沼气项目等优惠政策,都必须有落实登记册和相关统计数据。⑽查阅“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村”、“村民自治村”安排意见、命名验收文件,镇政府和育龄群众签订的知情选择同意协议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委会与农户签订的计划生育诚信协议书(合同)。⑾查阅近年来奖励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档案,要求有相应的申报表、登记册和档案袋,档案资料要齐全,有公示底稿。⑿查阅近三年会计收支帐目。征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登记册和征费帐、票据相一致。镇计生人员工资及岗位津贴、村级计划生育人员报酬、工作经费预算到位、投入到位、拨付到位,做到记账凭证齐全。⒀有奖举报制度落实资料建设情况,据实反映。

3、召开镇计生办、服务站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座谈会,了解计划生育工作基本情况、技术服务情况。

4、组织镇计生办、服务站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知识问卷调查。并现场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常规的技能测试。

5、检查镇服务站基础建设、设备配备、人员配备、技术服务开展情况。检查婚育学校(宣传咨询室)工作开展情况。

对镇服务站的考核方式为现场检查:①通过查阅医疗文书、档案和门诊记录、随访记录了解掌握优质服务工作开展情况;②通过对服务站技术人员操作技能现场考试和问卷调查,了解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水平;③通过召开育龄群众座谈会和入户调查,了解节育措施及时率、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生殖健康服务率、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比例、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权利知晓率、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等责任指标完成情况。④乡镇服务站配备的各类检查类仪器,都必须有使用记录。

(1)业务用房:中心服务站建筑面积要以国债项目批准的面积为准。内设服务大厅(接诊室)、B超室、特色咨询室、妇检室、化验室、手术室、观察室、药房(药具室)等八室和人口婚育学校。乡镇婚育学校实行校所一体化,婚育学校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在完善六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运用音像、图片、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计划生育办公室、服务站要有丰富的宣传版面、挂图和图书角。计划生育专干和服务人员具备对群众进行宣传的知识。

(2)技术人员配备:按照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乡级技术服务管理规范要求,

达到6名,其中有1名男技术服务人员。至少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一名。技术人员“五证”(学历证、执业证、资格证、上岗证、培训证)齐全。培训每年不得少于52学时。要求一专多能,每名技术人员都要掌握多项技能。技术人员必须专职专责,不得兼职或参与非技术服务方面的工作。对技术人员的现场考核:消毒打包、放取环操作、化验操作、B超操作、乳腺诊断仪操作、避孕节育知识、妇女病普查知识、产术后随访知识、避孕药具知识及生殖保健知识等,要现场演练打分。

(3)设备配备:共六类

中心站①宣教设备:DVD、电视机。②检测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双目显微镜、心电图机、B超、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乳腺诊断仪。③手术及临床相关设备:手术灯、手术床、检查床、康复观察床、手术包、输氧设备、高压消毒锅、紫外线消毒灯、输液器具、红外线微波治疗仪。④流动服务设施:小型机动服务车。⑤电子信息设备:计算机、电话。⑥药具储存及其它设备:手术室采暖保温设施、清洗设备、器械柜、药品柜。

对所配的器械、仪器等设备,要精心保养,做好清洁、消毒、防锈工作,保证其性能完好和使用需要、操作人员必须做好各种器械、仪器使用记录。

(4)标识规范化:达到国标要求的外观、名称、服装、标识、医用文书“五统一”。上墙图表及制度:①服务站人员服务监督台;②服务站服务项目;③服务站服务守则;④服务站服务承诺;⑤技术服务人员行为准则;⑥服务站八室工作管理制度;⑦服务站消毒隔离制度;⑧服务站抢救转诊制度;⑨服务站药械管理制度;⑩各项服务技术标准(或常规);⑾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⑿生殖健康挂图。

服务台帐:⑴环情服务登记册及相关统计数字;⑵孕情服务登记册及相关统计数字;⑶服务站手术登记册及相关统计数字;⑷妇女病普查登记册及相关统计数字(201*-201*年);⑸普查出妇科病妇女诊治登记册及相关统计数字;⑹妇科病妇女转诊治登记册及相关统计数字(201*-201*年);⑺不孕不育症妇女登记册及相关统计数字;⑻不孕不育症妇女诊治登记册及相关统计数字;⑼出生缺陷干预花名册及相关统计数字;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服务卡(按月运转)(201*-201*年);⑾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登记册及相关统计数字(201*-201*年);⑿药具发放花名册;⒀药具发放随访登记册;⒁产后随访登记册;⒂术后随访登记册;⒃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服务登记册、生殖健康宣传统计表(201*-201*年)、生殖健康教育培训花名册及相关统计统计数据(201*-201*年)、生殖健康教育知识讲座记录表及相关材料(201*-201*年)、“生殖健

康进万家行动”健康检查档案(201*-201*年)、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登记册、“生殖健康进万家行动”季度汇总表、“生殖健康进万家行动”记录及相关统计数据;⒄医疗文书档案和放取环手术记录及手术证明存根;⒅外流环孕情服务对象回寄的环孕情服务报告单。

宣传品:有最少四种以上宣传品,其中县印制的两本书必须齐全。咨询室图书角有四套以上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方面的图书,有中国人口报和人生、人口与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学杂志。

档案资料:①有县编委批准成立乡镇计生服务站的文件。②有服务站站长、人员任命文件。③有消毒记录。④服务站工作记录或日志。

(5)开展服务:

开展环孕情服务、生殖健康检查查治疗和转诊、产后随访、节育手术后随访、发放避孕药具及生殖保健健康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咨询服务、放(取)宫内节育器。

村级评估程序及要求

主要是检查村级基本建设情况,召开村、社、组干部和育龄群众座谈会,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对村计生专干、服务人员、自管小组长进行问卷调查,入户对育龄群众进行访谈。

(1)检查基本设施配备情况。有2间计生工作室和两套办公桌凳,一个档案资料专柜,上墙图表喷绘刷新。服务室用房1间以上,有一张服务床,床上配备清洁卫生的床垫、床单、遮帘,有一个药具箱和药具宣传服务袋,有常用避孕药具及必需的办公设备。室内粉刷、涂白,做到干净整洁。室外悬挂村计生工作室、村计生服务室、村计划生育协会、婚育学校四个牌子。人员配备达到两名,一名专干,专干要专职专责。一名服务人员,由村妇女主任或村卫生员兼任。

(2)召开村、社干部座谈会,听取创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介绍。

(3)召开育龄群众座谈会,了解技术服务、政策落实、依法行政、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看管理、服务、政策、宣传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违反政策、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技术服务工作是否到位,各项优先优惠政策是否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群众是否知道。

(4)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村工作室:①近年来乡镇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奖罚兑现及落实“一票否决”的文件。②村计生领导小组、计生协会、婚育学校、村计生专干、育妇自管小组长等组织的成立和人员的任命文件。③村计生领导小组、计生协会会议记录及村社小组计生干部的培训记录。有村专干的工作记录、入户访视记录。有自管小组长开展计生宣传、入户随访、动员育妇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和环孕情服务、评议生育指标的活动记录和入户访视登记册。有村社组计生干部的培训记录。有村计生协会会员花名册,协会活动记录要有开展定期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的内容,有计生工作意见簿和群众需求信息调查表、汇总表。④近三年村级月报告单、生育指标摸底上报花名册、乡镇下达文件及审批表等有关证明材料;宣传教育工作活动情况。⑤乡镇、村签订的依法行政责任书,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册及结案登记册,要求近三年无违法行政行为和恶性案件发生。⑥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资料。计生“两户”养老储蓄、二女结扎户3000元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奖励费、“两户”子女减免课本费、升学加分、高考奖励、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奖励扶助、特困救助、特别扶助以及水利、农牧

在农村经济项目实施中,对“两户”家庭优先安排引水和沼气项目等优惠政策,都必须有落实登记册和相关统计数据。⑦“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村”“村民自治村”安排意见、命名验收文件,乡镇政府和育龄群众签订的知情选择同意协议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委会与农户签订的计划生育协议书。⑧近年来奖励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特别扶助要有相应的花名册、统计表,有公示底稿。

⑨村室有图书角、宣传资料(书籍、折页),婚育学校有宣传教材、教学活动记载。村服务室:村服务室服务用房1间以上,配备服务床、药具箱、药具宣传服务袋,并积极开展业务,组织育龄群众学习计划生育有关知识,参与环孕情检查,入户访视、药具发放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咨询等服务工作。

上墙图表:服务室服务承诺、药具发放、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保健、出生缺陷干预等内容,有生殖保健科普挂图。

业务资料:①药具发放登记册;②药具使用随访登记册;③生殖保健服务登记册(妇查登记册);④咨询服务登记册;⑤生殖健康宣传统计表;⑥宣传资料(书籍、折页);⑦“生殖健康进家庭行动”记录;⑧生殖健康教育培训花名册

(5)对村计生专干、服务人员、自管小组长进行座谈和问卷调查。主要询问本村、组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工作情况、管理情况以及服务情况,询问计划生育政策和基本知识,看基层干部对本地情况是否熟悉、底子是否清楚、工作是否落实,政策是否知晓。村专干、服务人员、自管小组长对本村、组人口、育龄妇女、出生、死亡、新婚、节育、环孕情服务、生育指标安排等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做到“一口清”,计生政策、工作职责要能说清。

户内评估程序及要求

农户调查有两种方式,一是集中座谈,二是入户询问。两种方法同时进行,或者选其一。

入户对育龄群众进行访谈。与群众座谈可以与计生干部包括小组长一同进行,也有可能单独开展。入户访谈12个方面的内容。⑴调查户内育龄妇女的生育情况。核查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孩子数,核对当年出生孩子的出生时间、计划内、外和婴儿性别。⑵通过查验手术证明,调查户内一孩妇女放环措施落实情况,二孩和多孩妇女结扎措施落实情况。要通过申报时间和节育证明推算节育是否及时,计算节育及时率。并调查节育手术是否免费。⑶调查“两户”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包括“两户”养老储蓄、二女结扎户3000元一次性奖励,独生子女奖励费、“两户”子女减免课本费、升学加分、高考奖励、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奖励扶助、特困救助、特别扶助以及水利、农牧在农村经济项目实施中,对“两户”家庭优先安排引水和沼气项目等优惠政策。⑷核查奖励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特别扶助对象的上报准确程度及资金到位情况。⑸核查环孕检对象参加查环查孕情况,并对参加环检的补助费进行调查。⑹核查计划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时间和金额,征收程序是否合法。⑺调查计生宣传品入户情况和乡村专干、自管小组长入户访视情况。询问专干、技术人员、小组长是谁,来过几回,推算乡专干、技术人员和小组长的入户访视率。⑻调查育龄夫妇政策和生殖保健康教育知识知晓,包括生育、节育、婚姻、优惠政策、奖励扶助、避孕措施、优生优育等方面的政策和知识,对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询问。⑼调查流出人口及办证情况,⑽调查优质服务工作的开展。包括生殖健康检查、出生缺陷干预、产术后访视、避孕药具发放及随访、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服务活动“生殖健康进家庭”行动开展的情况等等。⑾“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村”调查育龄群众对所采取的结扎、放环、皮埋、避孕药具等节育措施方法能申报出三种外,还要对其所采取的避孕方法基本知识(包括作用、效果和注意事项等)有基本了解,查看知情选择同意协议书。“村民自治村”调查育龄群众享有的计划生育基本权利、义务,查看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知情选择协议书。

农户服务袋里必须有六证一章程两协议一品。“六证”为:①已婚育龄妇女生育保健服务证;②3年内节育对象有节育证;③计外生育对象有征费收据;④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有光荣证,并有优惠政策落实记载;⑤二女结扎户有养老保险或储蓄存单,当年新增二女结扎户有3000元奖励费收据或存单;⑥奖励扶助户有光荣证和存折、身份证。一章程两协议为村民自治章程、知情选择同意协议书和计划生育协议书(合同)。一品为县乡印发的计划生育宣传品。

乡级软件

乡级软件共分三大类,分别装入三个文件柜分类管理,第一柜为基层基础资料、第二柜为技术服务资料、第三柜为创国优资料。本乡镇所有资料统一外观标识和格式,资料盒内制作目录,能分年度装盒管理的要尽量按年度分盒,一个类别一盒装不下可续盒,乡镇出台的重要文件、县上以后下发的各类文件和要求的资料也按此分类装入相应资料盒内管理。

第一类基础资料

第1盒育龄妇女登记卡:按村分盒第2盒生育节育管理册:按年度分盒

第3盒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报表:按年度分盒

第4盒奖励优惠:独子女费、升学加分和奖励、优惠政策登记册、近期“两户”个案表、其它优惠政策落实登记表等

第5盒计划生育二女结扎奖励资料

第6盒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资料(201*-201*年)第7盒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料(201*-201*年)第8盒计划生育家庭特困救助资料第9盒计划生育各种会议记录第10盒村民自治文件、安排、记录第11盒村民自治合同、公约第12盒计生协文件规章

第13盒计生协会员花名册、入会申请表、会费收缴情况第14盒知情选择文件、安排、记录等第15盒知情选择协议第16盒依法行政文件资料

第17盒社会抚养费征收登记册、个案册及案卷(按年度分盒)第18盒全员流动人口登记册

第二类技术服务资料(201*、201*、201*)三年:第1盒孕期随访及产后随访记录

第2盒生殖保健咨询登记册第3盒各种术后随访记录

第4盒乳腺诊断仪、妇科治疗仪、心电图仪使用记录第5盒妇女病普查及治疗登记册第6盒已婚育龄夫妇不孕不育档案卡第7盒生殖健康档案卡第8盒各种手术并发症登记册第9盒叶酸发放登记册第10盒环情检查登记册第11盒孕情检查登记册第12盒药具管理账目及报表第13盒药具发放、投放员花名册第14盒药具培训计划、教案及试卷第15盒放取环手术记录第16盒消毒灭菌记录登记册

第17盒生殖健康进家庭寒暑表传统计表及季度汇总表第18盒生殖健康教育培训花名册

第19盒生殖健康知识讲座记录表及相关材料第20盒生殖健康咨询服务登记册

第21盒生殖健康进家行动健康检查档案及登记册第22盒生殖健康进家庭行动记录第三类创国优资料

第1盒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部门责任落实。确保公民享受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

1、古浪县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实施方案2、古浪县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实施细则

3、古浪县成立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领导小组的文件4、泗水镇镇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5、泗水镇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

6、泗水镇成立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领导小组的文件7、县与镇、镇与村近三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8、泗水镇领导小组、月例会工作记录

9、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古浪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10、关于进一步整合和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11、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考核评估方案

12、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联席会议制度13、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14、县上下发的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各类文件

第2盒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确保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及相关经常性工作经费拨付到位。镇、村计生工作人员工资报酬落实率达100%。

1、计生办、流动办机构设、编制和人员配备、领导任职文件2、201*-201*年镇财政事业费投入财务帐目、拨付文件3、201*-201*年计划生育手术减免统计表

4、201*-201*年镇、村、小组长人员工资相关资料5、201*-201*年年专款资料6、双推优工作情况统计表、花名册7、201*年乡镇工资表(包含技术人员)

第3盒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机构健全稳定,依法开展服务,三年无技术服务事故发生,村级服务室满足服务需要。

1、县人口局下发的关于计划生育示范性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的相关文件。

2、镇服务站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的文件。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4、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5、各项技术服务规章制度6、村服务人员花名册

第4盒服务人员编制落实,结构合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注册及晋升等渠

道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符合执业要求。

1、所有技术服务人员任职、调整、调动的文件

2、整理技术服务人员档案及花名册(包括服务人员简历、照片、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计划生育培训合格证等证件复印件)

3、关于技术职务聘用的文件

4、县人口局转发省人口委关于开展评选优秀计生专干和优秀技术服务人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6、县人口局关于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岗位练兵和知识竞赛相关文件7、整理收集镇关于技术服务人员绩效考核的相关文件、资料8、整理收集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继续教育资料9、服务人员中高级职称有关文件

第5盒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1、县人口局关于转发省人口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和巩固宣传阵地的通知的通知

2、镇党委中心组人口理论学习记录

3、201*-201*年镇对村、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的计划、教案、试卷、花名册

4、入户宣传品

5、收集整理201*-201*年宣传活动资料

6、整理201*-201*年人口学校试卷7、整理201*-201*年培训花名册

第6盒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达100%。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的需求。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达到80%以上。

1、计划生育手术减免费统计表

2、环(孕)情检测发放补贴统计表、花名册

3、避孕药具报表及调拔单、避孕药具随访记录、不良反映记录

4、收集整理201*-201*年药具发放登记册和药具访视记录(要求当年产后42天未落实节育措施的均要上门发放避孕药具,并做好随访)

第7盒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技术服务,术后随访服务率、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

90%,出生人流比0.30以下,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达90%以上。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生殖保健服务。

1、县人口局关于印发古浪县优生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县人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相关文件

3、收集整理关于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表册和产术后访视工作的通知4、镇、村两级所有开展计划生育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村的请示文件5、县对镇所有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村的批复文件6、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实施方案

7、技术服务人员对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培训登记表、花名册8、“知情选择村”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协议书9、201*年-201*年出生缺陷干预各种记录

10、自愿接受服用小剂量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知情同意书、花名册

第8盒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决策服务机制和人口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1、县人口局关于转发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县人口局关于做好人口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应用的通知

3、县人口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全员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比对、纠错及质量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4、县人口、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卫生、统计等部门关于全面认真开展人口基础数据比对工作的通知

5、县人口局关于转发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县计生协古浪县计划生育协会二O一二年工作安排7、县计生协关于201*年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8、协会成立和开展工作的文件

9、群众需求入户问卷、信息表、分析报告10、流动人口需求调查表11、按月下达的节育对象名单12、按月下达访视对象名单,13、按季下达的环、孕情服务名单

14、按季下达的超预产期名单15、按季下达查妇女病名单

16、村委会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的请示文件17、乡政府对开展村民自治村的批复文件18、农户计划生育诚信协议样本

第9盒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于本省(区、市)平均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或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遏制并出现稳步下降的态势。

1、省人口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2、关于转发省人口委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3、关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4、本乡镇201*-201*年计生率情况汇总表6、本乡镇201*-201*年出生性别比情况汇总表7、本乡镇申请再生育档案及花名册8、本乡镇病残儿再生育档案及花名册

第10盒县级服务机构达到“四优一满意”要求。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1、乡镇服务站各项制度2、群众服务满意率调查问卷3、群众服务满意率调查汇总表

4、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的安排意见5、信访工作登记处理册

村级软件

村级软件资料分两类管理,具体装盒管理办法同乡级软件。第一类:村工作室

第1盒育妇卡、人口登记表

第2盒计划生育各种登记册、月报告单、生育节育管理册、迁出迁入人员登记册、死亡人口登记册、环情服务登记册、孕情服务登记册、流入人口登记册、流出人口登记册、月报告单、入户访视记录(月、季、年),按年度整理

第3盒各种计划生育相关文件:按年度整理第4盒各类活动和会议记录:按年度整理

第5盒开展村民自治、知情选择相关资料:村民自治管理合同、知情选择协议书和个人申请等,按年度整理

第6盒村级婚育分校相关资料:教案、教学计划、教员花名册、学员成绩册、制度、试卷等,按年度整理

第7盒优惠政策落实登记册,奖励扶助、奖励救助、特别扶助、3000元奖励等档案资料,退出奖励对象档案资料,按年度整理

第二类:村服务室(标准化卫生室),共1盒药具随访花名册、药具管理员名单、药具发放花名册、药具帐表、出生缺陷干预花名册、生殖健康服务登记册、优质生殖健康服务咨询服务登记册,按年度整理,生殖健康宣传统计表、生殖健康教育培训花名册、“生殖健康进家庭”行动记录。

第二编应知应会

一、镇领导应知应会(一)法律法规

1、人口和计划生育法2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自201*年9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四十七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2、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自201*年9月1日起施行,共十五条。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自201*年10月1日起施行,共二十五条。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自201*年10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四十二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技术服务、第三章机构及其人员、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国家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中央财政对西部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5、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989年11月28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201*年9月2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年11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共七章六十二条,从2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具体分为总则、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生育调节、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责任、附则。第十六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第十七条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由夫妻自主选择生育时间,并应当在女方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登记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凭生育保健服务证享受婚育知识咨询、孕情查询等生殖保健服务。第十八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系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一)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二)第一个子女经市、州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三)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四)夫妻一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第十九条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一)具有本条例第十八条所列条件之一的;(二)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三)一方系少数民族的;(四)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老人的。第二十条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可安排生育。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第二十五条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第二十七条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一)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二)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三)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四)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五)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六)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第二十八条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之外,还应当享受下列优待:(一)免去夫妻双方两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二)申请使用宅基地,在符合规定条件下应当给予优先审批;(三)其独生子女在本省初中升高中和初中升中专、高中升职业学校时总分增加10分;(四)优先安排夫妻双方或者其独生子女在乡(镇)、村企业中就业;(五)为夫妻双方一次性办理养老金储蓄,所投金额不低于600元;(六)对贫困家庭,优先发放扶贫贷款,落实帮扶资金,安排扶贫项目和技术培训。第二十九条育龄夫妻

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一)只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二)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再生育子女条件,自愿申请放弃生育的。第三十条育龄夫妻系农村居民,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两个女孩后采取绝育措施并领取二女户父母光荣证的,其子女在省内大学录取时给予适当照顾。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一)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而生育的;(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生育的;(三)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生育的;(四)违反国家有关收养法律、法规或者本条例规定收养子女的。第四十九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计征基数,结合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一)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二十,合计征收三年半的社会抚养费;(二)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三十,合计征收七年的社会抚养费;(三)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每年按其基数的百分之四十,合计征收十四年的社会抚养费;(四)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四个以上子女的,按其孩次及相应的计征基数和比率征收累进的社会抚养费。违反国家有关收养法律、法规或者本条例规定收养子女的,依照第一款的相应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生育的,应当征收500元以上201*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依照第一款的相应规定,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201*年12月17日)一、清醒认识全面加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三、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四、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六、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八、切实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保障力度;九、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7、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群众工作纪律:一、不非法关押群众;二、不打骂侮辱群众;三、不损坏群众财产;四、不违规收取罚款;五、不强迫群众受术;六、不违背服务承诺;七、不刁难群众办事;八、不借机以权谋私。

8、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在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核、评估工

作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制定脱离实际的考评指标;二、不在执行中擅自改变检查考评程序、内容和标准;三、不在执行检查考评公务期间饮酒;四、不接受被检查考评单位的宴请和钱物;五、不在被检查考评单位报销应当由检查考评工作组织者和个人支付的费用;六、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七、不作出失真或显失公平的检查考评结论。

9、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八不准”一、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二、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三、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物抵缴社会抚养费;四、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五、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六、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七、不准组织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八、不准强求已按期寄回有效孕环情反馈单的流动人口返乡接受孕环检。

10、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201*年9月2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共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

(二)优惠优待政策

围绕计划生育家庭需求,实施以“成才、致富、保障、健康”四大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家庭幸福计划。

(一)成才工程。通过学费资助、学习培训、考试加分、就业照顾等措施,帮助农村两户子女完成学业,掌握技能,促进就业。

1.在公益金助学项目中,对农村“两户”给予重点倾斜照顾;在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时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农村“两户”子女;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在初中升高中时总分增加20分、市内中专招生录取时总分增加30分、省内大学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由县教育部门负责落实)

2.资助考入大专以上院校的农村“两户”子女完成学业。对高考成绩进入全县文理科前三名的“两户”家庭子女分别奖励10000元、6000元、4000元;对高考成绩进入全省文理科前100名,且被重点大学录取的“两户”家庭子女奖励10000元;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的“两户”家庭子女奖励201*0元。(资金从教育基金中列支,由县财政、教育、人口部门负责落实)

3.在事业单位招考时,农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的独生子或二女户光荣证人员的女儿,考试总成绩增加5分;农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

员的独生女,考试总成绩增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就业。(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落实)

4.将农村两户子女中的“两后生”(高中和初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学生)优先纳入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优先为城镇失业独生子女领证户提供下岗职工小额贷款,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落实)

5.在劳务输转工作中对计生“两户”家庭子女优先提供劳务信息,优先免费培训,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并免收有关费用。(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落实)

6.开展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试点,引导独生子女健康成长。(由县人口、教育等部门和团县委、妇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负责落实)

7.在组织开展“希望工程”时,要将农村计生“两户”子女优先纳入救助计划。(由团县委负责落实)

(二)致富工程。通过资金奖励、项目贷款、技能培训等措施,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创业致富。

8.对当年节育的农村二女户给予一次性3100元的奖励金。(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省负担50%,市、县分别按20%、30%的比例负担,县人口部门负责落实)

9.开展诚信计生奖励(长效节育奖励)试点,对自愿落实节育手术的农村二女节育户夫妇自采取措施次月起给予每人每月60元的奖励金,直至与国家奖励扶助制度对接。(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县人口部门负责落实)

10.在整村推进项目中,对独女领证户、独男领证户和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的二女节育户分别安排项目资金5000元、4000元、3000元。(由县扶贫部门负责落实)

11.在全县每年确定的整村推进项目中,每村要树立1户“少生快富”示范户,在到户项目上给予支持;在实施“少生快富”项目扶贫工程时,对“少生快富”项目户按政策规定给予扶贫项目奖励。对纳入低保的计生贫困户项目奖励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30%,支持项目户实现少生快富。(由县扶贫部门负责落实)

12.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国债项目时,优先安排符合沼气项目建设基本条件的计生“两户”家庭,在地方配套部分经费上给予倾斜照顾。在农村产业化工作、农业科学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中,要照顾“两户”家庭,优先提供优良品种和信息,优先安排资金、项目,落实“多算一人或提高30%”的政策。(由县农牧部门负责落实)

13.在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母亲健康快车”和“两癌”筛查治疗等项目中,优先安排计划生育“两户”家庭;在开展“关注母亲、关爱女孩、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援助单亲特困母亲行动”活动时,把农村计生“两户”家庭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县妇联、卫生部门负责落实)

(三)保障工程。通过资金扶助、项目扶持、困难救助等措施,解决计划生育家庭老有所养的问题。

14.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每年每人安排960元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落实“半边户”(夫妻一方为农业户籍,一方为城镇户籍)农村居民一方的奖励扶助待遇以及各项法定奖励优惠政策。(国家确定的奖扶对象资金由中央、省、市县按80%、15%、5%分级负担;省上确定的奖扶对象资金由省、市按95%、5%分级负担,由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

15.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的扶助金。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的扶助金。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全部纳入到特别扶助范围。(资金由中央、省、市、县按80%、10%、5%、5%分级负担,由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

16.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16周岁止,每户每月给予不低于奖励15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对只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县人口部门负责落实)

17.城镇居民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16周岁为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5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干部职工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干部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落实,纯居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县人口部门负责落实)

18.城乡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4000元的救助金。(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按80%、10%、10%负担,由县人口部门委托县计生协会负责落实)

19.农村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一个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201*元的救助金,夫妻不再生育也不收养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000元的救助金。(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按80%、10%、10%负担,由县人口部门委托县计生协会负责落实)

20.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夫妻一方死亡,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201*元的救助金;夫妻双方均死亡,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按家庭每年发给不低于201*元的救助金,至其年幼的子女年满18周岁止。(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按80%、10%、10%负担,由县人口部门委托县计生协会负责落实)

21.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夫妻或者其子女有意外伤残或者患特殊疾病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000元的救助金。(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按80%、10%、10%负担,由县人口部门委托县计生协会负责落实)

22.给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办理不低于600元养老储蓄金,给农村二女节育户办理不低于700元的养老储蓄金。(资金由县、乡财政负担,县人口部门负责落实)

23.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两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并按照二类标准施保。(由县民政部门负责落实)

24.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对选择缴费的农村二女节育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由县政府代缴30元的养老保险费,省政府补贴30元,同时享受本人缴费标准相应的政府补贴。(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落实)

25.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以及空巢家庭养老服务试点,优先保障独生子女、农村计划生育二女节育户的年老父母特别是死亡或伤残独生子女的年老父母入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农村养老院对困难农村计生“两户”入院给予优待照顾。(由县民政部门负责落实)

26.落实省、市关于实施全省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见,在危房改造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生“两户”家庭优先安排并给予资助。(由县住建部门负责落实)

27.在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家庭。(由县住建部门负责落实)

28.实施免费修建“计划生育家庭爱心屋”活动,在土地流转、宅基地换中,对农村计生“两户”优先安排并给予资助。在以征地面积为主要依据,计算、分配土地补偿费、安补助费和村集体收益分红等涉及个人、家庭利益分配具体政策措施时,适当提高安补助费标准。在审批个人建房用地、承包荒山荒坡时,同等条件下,要对“两户”优先安排,并减免办证费;对政策外生育户住宅用地面积给予限制。在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国土资源惠农政策时,向“两户”倾斜。在按户落实惠农资金或项目时,“两户”家庭在户均基础上适当提高。(由国土部门负责落实)

29.在实施农村人饮水工程中,对农村计生“两户”优先安排,并免除自来水入户费用。(由县水务部门负责落实)

30.在林业产业发展中,根据产业发展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安排、重点扶持。(由县林业部门负责落实)

31.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家庭保险试点,在做为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积极探索设立计划生育家庭平安健康险、独生子女保险和计划生育手术险等多个险种,构建

计划生育家庭风险屏障。(由县人口部门委托县计生协会等社会团体负责落实)

32.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父母没有退出育龄期且要求再生育的家庭,提供免费再生育服务。(由县人口部门负责落实)

33.各部门对所联系的乡镇每年帮扶不少于1户的计生贫困户,每户帮扶资金不少于1000元。(资金由县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四)健康工程。通过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优惠等措施,提高农村两户成员的健康水平。

34.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参合金由民政部门代缴,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相应提高10%。“两户”家庭看病就医,凭有效证件减免门诊挂号费,新农合“一折通”免收年费。(由县卫生部门负责落实)

35.农村计生“两户”优先享受医疗救助政策,纳入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提高10%。(由县民政部门负责落实)

3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免收农村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手术费;农村“两户”做生殖健康和常见病诊治时,免收挂号费和咨询费;做B超、乳腺诊断等检查治疗时,收费标准降低30%,药费降低10%;乡镇服务所在环情服务中,对环检对象每次每例发放补助费2元。(资金由省、市、县财政负担,由县人口部门负责落实)

37.每年为农村“两户”父母、子女提供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由县卫生、人口部门负责落实)

38.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提高免费服务覆盖率。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免费治疗范围,并发症治疗费用由承担计划生育手术的机构负担,由此造成生活困难并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由县人口、卫生、民政部门负责落实)

39.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加大对计生特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计生家庭幸福和谐。(由县人口部门委托县、乡计生协会等社会团体负责落实)

40.加快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提高优生检查覆盖率。(由县人口、卫生部门负责落实)

(三)“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

1、目标:(1)普及生殖健康知识。群众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男性生殖健康普及率达到50%以上。当年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2)强化生殖健康服务。新婚、计划怀孕和已孕夫妇生殖健康知识咨询服务率达到90%以上,已婚育龄妇女当年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率40%以上,待孕和已孕妇女叶酸投服率达到100%,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服务率达到80%以上。(3)健全生殖健康服务体系。各乡镇、街道计

划生育站要完善生殖健康服务项目,城市社区要普遍设立生殖健康服务室、免费药具发放点,配备必要的生殖健康咨询、保健员(师),定期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在大(中)专院校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青苹果之家”,开展青春期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咨询服务。

2、任务:(1)生殖健康教育。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开设“生殖健康”宣传栏(节)目。城市社区和农村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生殖健康”宣传栏(橱窗、黑板报)。乡(镇)人口学校和社区生殖健康服务室分别每月、每周举办一次生殖健康知识培训班讲座。重大节日期间广泛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印制和免费发放通俗易懂、实用的生殖健康宣传品。积极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与大专院校、中专联合开展青春期生理卫生、生殖健康教育活动。努力将生殖健康知识送进千家万户。(2)生殖健康咨询。对青春期、婚前期群众,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进行婚前培训和婚育指导。对孕前期和孕早期妇女,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咨询服务,指导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药物。对已生育孩子的育龄群众,指导选择安全、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和常见妇科疾病防治,对中老年人群围绕家庭保健开展营养卫生、环境卫生和心理卫生等方面的咨询指导。(3)生殖健康检查。重点对20岁以上、49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六项内容的检查服务:即盆腔、子宫及附件的影像学检查,一般体格检查,乳腺检查,妇科常规检查,阴道分泌物检验,宫颈刮片检查。对筛查出属于一般的炎症或早期感染的给予治疗,对不能确诊或需手术治疗、长期服药治疗的协助转诊治疗。对需要更换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的,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及时更换或取出过期宫内节育器。对检查、治疗情况录入育龄妇女阳光计生服务卡,并在全员人口信息中建立健康档案。(4)优生促进。按照省人口委关于甘肃省优生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甘人口委发[201*]94号)要求,积极落实出生缺陷一级预防,重点对计划怀孕夫妇实行有组织有计划的优生检查和指导服务,将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各乡镇与卫生部门密切协作,做好补服叶酸工作,确保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1、服务对象

试点地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农村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2、服务目的

(一)提高计划妊娠比例;

(二)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水平,增强孕前风险防范意识;

(三)改善计划怀孕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预防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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