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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运营及绩效考核管理报表填报说明及规定

时间:2019-05-28 23:55:32 网站:公文素材库

计划运营及绩效考核管理报表填报说明及规定

第一亚太郑州分公司计划运营及绩效考核

管理报表填报说明及规定

根据郑州华南城及第一亚太总公司的管理要求,为提高第一亚太郑州分公司各部门工作效率,加强对分公司各部门的计划管理,规范工作计划、总结等报表的填报标准,并为新入职员工快速适应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填报说明及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周报、日报(全员填报):

日报递交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通过OA发送给张德天和孙,并抄送给直接上级;行政办公室将各部门负责人日报内容汇总后,于次日上午9:00前通过OA报张总审核;

周报递交时间为每周五上午12:00前,通过OA发送给张德天和孙,并抄送给直接上级,行政办公室将分公司所有人周报、日报内容汇总,于周一上午10:00前通过OA报华南城人力资源部。

日报、周报模板及填写要求:

2、月计划总结考核表(全员填报):

月计划总结考核表(计划部分)递交时间为每月2日下午17:00前,由各部门负责人汇总本部门所有成员月计划总结考核表(填写计划部分),通过OA发送给张德天和孙,行政办公室将各部门月计划总结考核表内容汇总并报公司领导审核后后,于5日下午17:00前通过OA报人力资源部;

月计划总结考核表(个人总结部分)递交时间为每月2日下午17:00前,个人将月计划总结考核表(含自评分)电子档和打印版交考评人及复核人评分,考核评分经被考评人确认签字后,由部门负责人于5日上午9:00前将电子档和签字版统一递交给给张德天和孙,行政办公室将全员月计划总结考核表内容汇总并报公司领导审核后,于5日下午17:00前报人力资源部;

月计划总结考核表填写要求:

3、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或暂代负责人)需填报内容:根据公司管理要求,为协助各部门更好的梳理工作,部门负责人需按要求制定工作计划与总结,现将具体填写事项做如下说明:

1、提交时间:

周总结:每周五上午12:00前提交,通过OA发送给张德天和孙,行政办公室在汇总各部门周总结形成分公司周总结,报领导审核后,于周五下午17:00前报华南城计划运营组;

月度、季度计划:每月23日下午17:00前提交下月工作计划,如当月为季度最后一月,则需提交季度计划,行政办公室在汇总各部门月度、季度计划形成分公司月度、季度计划,报领导审核后,于25日下午17:00前报华南城计划运营组;

月度、季度总结:每月5日下午17:00前提交上月工作总结,如当月为季度最后一月,需提交季度总结,行政办公室在汇总各部门月度、季度总结形成分公司月度、季度总结,报领导审核后,于7日下午17:00前报华南城计划运营组;

2、填写事项:

(1)每季度填写季度计划并分解至每个月;

(2)每月度填写月度计划并分解至每一周,每周不再填写周计划;(3)每月总结时需严格对照月度计划,针对计划进行填写、考评,新增工作填入新增工作事项内,并填写良好事项统计和问题事项统计;

(4)每周只需提交周工作总结,需对照月计划里每一周的工作安排,进行考评,新增工作填入新增工作事项内。

3、其他注意事项:

(1)以上提到的季度为财年季度,即201*年46月为第一季度,79月为第二季度,1012月为第三季度,201*年13月为第四季度。

(2)请按时提交,行政办公室将及时登记各部门提交时间并于周例会通报提交结果。

3、模板:

(1)周总结模板同周报,填写要求也与周报相同。

(2)月度、季度计划模板(季度计划填报同月计划填报说明)(3)月度、季度总结模板(季度总结填报同月总结填报说明)填写工作内容(尽量量化)任务名称可根据部门情况具体而定

根据月计划内容进行总结超出月计划部分或计划更改部分工作事项

扩展阅读:610-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2

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报表填表说明

表1儿童疫苗接种率

指标儿童疫苗接种率(1)计算方法儿童疫苗接种率=儿童全程接种某种疫苗人数/同期辖区内某种疫苗应接种适龄儿童人数×100%

区域考核主要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常规报告接种率评价、组群抽样法或批质量保证抽样法,考核辖区12-23月龄儿童/适龄儿童在12月龄内完成五种疫苗[卡介苗(BCG)、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OPV)、百白破联合疫苗(DPT)、麻疹疫苗(MV)乙型肝炎疫苗(HB)]的基础免疫情况。(2)基本数据辖区年儿童度数疫应接实接全程接接受调查调查全调查苗参种人种人接种种调查接种程接种接种种数数数人数率人数人数人数率类①辖区儿童数:辖区按照免疫规划规定应接受规划疫苗接种的适龄儿童人数。②疫苗种类:辖区按照免疫规划规定应进行规划疫苗接种的种类。

③应接种人数:辖区达到免疫规划规定的各种疫苗免疫程序规定的某针(次)应该接种的适龄儿童人数的总和。

④实接种人数:辖区达到免疫规划规定的各种疫苗免疫程序规定的某针(次)实际接种的适龄儿童人数的总和。

⑤全程接种人数:辖区实际达到某种疫苗免疫程序规定的接种次数的适龄儿童人数。⑥参数:各种疫苗免疫程序规定的每针次实际接种的适龄儿童人次数总和。

⑦接受调查人数: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组群抽样法或批质量保证抽样法,辖区儿童(12-23月龄儿童/适龄儿童)接受在12月龄内完成五种疫苗[卡介苗(BCG)、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OPV)、百白破联合疫苗(DPT)、麻疹疫苗(MV)乙型肝炎疫苗(HB)]的基础免疫情况调查人数。

⑧调查接种人数:接受调查人数曾经接受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基础免疫的人数(只要接种过)。

⑨调查全程接种人数:调查接种人数中判断为合格接种者的人数。即凡同时符合以下5项要求者:

有准确的出生、接种时间记录;免疫起始月龄正确;

针次间隔时间正确(不少于28d);12月龄内完成基础免疫;

资料质量指标要求达到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分值1家长承认或证、卡相符。

⑩辖区12月龄以下儿童总数:指辖区内至考核年度12月31日不满1周岁的全部儿童数。

11辖区12月龄儿童基础疫苗全程接种人数:指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

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基础免疫所有剂次均合格接种(免疫起始月龄正确、剂次间隔正确、在规定的月龄内完成接种)的12月龄以下儿童数。

12辖区应接种某种疫苗儿童数:指考核年度内,在本次接种时,在接种辖区范围内,常○

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中达到免疫程序规定应接受某种疫苗某剂次接种的适龄儿童数,加上上次接种时该苗该剂次应种儿童中漏种者。

13辖区实际接种某种疫苗儿童数:指考核年度内,在本次接种中,某疫苗某剂次应种儿○

童数中的实际接种儿童数。

14资料质量(以下各指标类同)○:由考核者依据资料的:一是完整性,品种齐全、填报不缺项;二是准确性,定义准确、无逻辑错误;三是规范性,分类归档成册、编码统一标准、数据备份存储等情况。给予好、较好、中、较差、差评价。(3)基本数据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数据、免疫规划年报统计口径为依据,可从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接种门诊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报表、专项调查报告和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表2传染病总发病率

指标传染病总发病率(1)计算方法指标要求与自身前五年发病率作纵向比较,持平或下降分值47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年末订正报告的病例数,通过医院或居民传染病漏报率校正年总发病率。

①掌握传染病报告率。报告率指被调查医疗卫生机构,在某一时期内传染病(死亡)报告病例数占调查出的总病例数的百分比。

报告率=报告传染病(死亡)病例数/查出传染病(死亡)病例数×100%②计算校正报告传染病病例数。

校正报告传染病病例数=报告传染病病例数/报告率(%)

③传染病年总发病率(1/10万)=校正报告传染病病例数/当年统计人口数×100000当年统计人口数: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传染病报告年同期常住人口数。(2)基本数据

辖网区实现络医网络零缺直年疗直报报医报度机的医疗机覆构疗机构数盖总构数率数省级督导零缺报单位数市级督导零缺报单位数县级督导零缺报单位数传染病年报告病例数县以上医疗机构零缺报单位数本级漏报率校正总发病率收集实行网络直报(201*年)至考核年的传染病校正总发病率。①辖区医疗机构总数:卫生统计年报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确认的辖区医疗机构总数。

②实现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数:辖区卫生统计年报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确认的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数中,实现网络直报的医疗卫生机构数。

③零缺报医疗机构数:辖区实现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中,有零缺报的医疗卫生机构数。④县以上医疗机构零缺报单位数:零缺报医疗机构中,有零缺报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数。⑤省(市/县)级督导零缺报单位数: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自在考核年度实际督导的零缺报医疗卫生机构数。省级对辖区零缺报县,每年不少于1次督导;市级对辖区零缺报县全部进行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对网络直报单位进行督导,每月1次。

⑥传染病年报告病例数:实现网络直报的医疗医疗卫生机构,在某一年度内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数。

⑦本级漏报率:考核区域(省/市/县/街道乡镇)所辖同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漏报率。⑧与自身前四年发病率作纵向比较,上下波动5%以内为持平;有上升的,须说明上升的原因。考核年度有新发病例,可不纳入与自身前四年发病情况比较。(3)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以传染病疫情报告统计口径为依据,从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业务部门的传染病报告卡、报表、专项调查报告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网络直报资料中获取。表3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

指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率(1)计算方法:指标要求辖区县覆盖率100%;人口覆盖率60%分值57①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覆盖情况。

健康档案建档县(区)覆盖率=居民健康档案覆盖率超过60%的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100%

辖区总县(区)数:指考核年度内辖区内行政区划建制的市辖区、县及县级市的总数,以该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健康档案建档率占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30%的区县为本次考核的达标县。

②县级考核居民健康档案的人群覆盖率。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辖区健康档案建档居民数/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100%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201*年)的通知》(国发〔201*〕12号),卫生部(卫妇社发〔201*〕70号)《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至201*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占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的30%。(2)基本数据开展建辖区城档城市市社区社区和和农村年度农村基基层卫层卫生生服务服务机机构数构数人口电健实建档子实康际辖区覆盖档资督建档督常住县(区)率≥参案料导档案导人口数60%数覆质次人覆机数的县盖量数数盖构(区)人率数数数①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按卫生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统计的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职责的城市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总数。

②开展建档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按上述统计口径统计的辖区城市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总数中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城市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数。建档包括纸质建档和/或电子建档。

③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考核年度同期户籍人口总数。201*、201*年为户籍人口总数,201*年后为常住人口数。

④实建档人数: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等部门考核年度累计已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总数。

⑤县(区)数:辖区统计年鉴内行政区划建制的市辖区、县及县级市的总数。⑥人口建档覆盖率≥60%的县(区)数:辖区所辖县(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60%的县(区)数。

⑦健康档案覆盖率:县级填写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人口覆盖率,计算方法同上;省、市级填写人口建档覆盖率≥60%的县(区)数的百分率。

⑧参数:每份档案含有的基本数据元与实建档人数的积,即每份档案调查填写的项目数×实建档人数。

⑨电子档案覆盖人数:实建档人数应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的人数。⑩资料质量:见指标1.1。

11督导次数: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计划/方案要求,在考核年度对城市社区和农村○

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实际督导的次数。没有督导、指导的书面记录和反馈意见的不纳入统计。

12实际督导机构数: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计划/方案要求,在考核年度实际督导的○

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3)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以国家、省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统计口径为依据,从卫生行政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考核年度的有关规划、方案、报表、督导记录、建档资料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中获得。

表4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指标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1)计算方法:指标要求辖区县覆盖率100%;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率≥60%分值70①省级和市级考核所辖各县(区)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的覆盖情况。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县(区)覆盖率=开展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覆盖率超过60%的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100%

②县级评价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计算方法为: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规范管理的病人数/同期辖区内应规范管理的慢性病病人总数×100%

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等。

规范管理是指资料完整不缺项,没有逻辑错误;开展规则治疗、定期访视监测和行为干预;相关信息及时记录归档,至少1年更新1次。规则治疗、定期访视监测和行为干预符合国家有关防治指南与手册要求。

按照国家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方案开展工作的视为规范管理。(2)基本数据辖区城市社区和农年村基层卫度生服务机构数开展综合建实规机构干慢性防治城市档制定行范档案资综合预病人社区和农慢干预干管包含料防治项规范村基层卫病计划预理参数质覆盖目管理生服务机人人数人人个数量率数率构数数数数①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是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按照卫生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统计的辖区城市街道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乡镇卫生院总数。

②开展综合防治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是地区内已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管理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总数。

③机构综合防治覆盖率: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综合防治的覆盖情况,计算方法为:

机构综合防治覆盖率=开展综合防治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总数×100%

④建档慢病人数: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同期已建档的居民健康档案中,掌握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不包括死亡、户口已迁出的慢性病病人。

⑤制定干预计划人数: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已建档并制定随访计划或纳入管理计划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

⑥实行干预人数: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已开展随访监测、行为干预和治疗指导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

⑦干预项目数: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按干预计划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病人随访监测、行为干预和治疗指导项目总数。

⑧规范管理人数: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规范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规范管理的界定见上。

⑨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率: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情况,指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规范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占同期辖区内应规范管理的慢性病病人总数的百分率。

⑩档案包含参数个数:是地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所有规范管理慢性病病人档案填写项目(基本数据元)的总数,计算方法为:

档案包含参数个数=规范管理人数×规范管理档案填写项目(基本数据元)总数11资料质量:见指标1.1。○

(3)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按国家、省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统计口径。来源于卫生行政社区卫生服务、疾控慢性病综合防制、医疗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方案、报表、健康档案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数据。以考核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表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

指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1)计算方法:指标要求100%分值78报告及时率=各级(Ⅰ、Ⅱ、Ⅲ、Ⅳ级、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规定时限报告数/同期Ⅰ、Ⅱ、Ⅲ、Ⅳ级、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总数×100%

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规定时限报告数: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时间为准,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报告后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实的事件数。

规定时限报告:即及时报告,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时间为准,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报告后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实的为及时报告。

②Ⅰ、Ⅱ、Ⅲ、Ⅳ级、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总数:是辖区同期按照各途径接报后,所有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总数。

(2)基本数据年度接报事件未总ⅠⅡⅢⅣ定数级级级级级及时报告事件总未ⅠⅡⅢⅣ数定级级级级级报告及时率未总ⅠⅡⅢⅣ定数级级级级级①总数:是已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总数,即考核年度内,辖区已经网络报告的全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包括定级的和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②Ⅰ级:是符合下列释义的,并定级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告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

发生1例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者发生2例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人感染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或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多点散发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两周内在两个以上省份发生临床表现相同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出现死亡病

例,病例数不断增加或疫区范围不断扩大。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仍然原因不明。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第一类病原微生物,以及其它烈

性致病因子丢失,已经对人群造成严重健康危害的事件。

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经国

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估认为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群以及社会影响的范

围,认定是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③Ⅱ级:是符合下列释义的,并定级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报告的总数。一个省份内发生1例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或者发生1例以上人感染高

致病性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6天内出现多个疫点(以鼠疫患者

的住处为中心,将其周围可能被污染的邻舍或帐蓬划定),累计发病20例以上。病例发病时间分布不清的,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或者相关联的腺鼠疫疫情在2个以上市(地)均有病例发生。

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7天内累计发病30例以上,病例发病时间

分布不清的,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或者相关联的疫情在2个以上市(地)均有病例发生,并连续出现病例。

在缺乏前5年周平均发病水平资料的情况下,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

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判定。

我国尚未发现的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传染病在其他国家和

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发现输入性的病例。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有死亡病例发生,并扩散到

其它县(市),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仍然原因不明。

同种同源的医源性感染(包括医院感染),发生5例以上病例或者直接造成3人以

上死亡。

发生与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事件相关的死亡病例,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

门组织专家鉴定确死亡原因为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所致。

一次食物中毒是具有相同暴露史的,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

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和亚急性食源性疾病。一次急性职业中毒是指具有相同职业危害因素暴露史的急性职业中毒。

因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第一类

病原微生物,或烈性生物毒素,已经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发病或死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群以及社会影响的范围,认定是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④Ⅲ级:是符合下列释义的,并定级报告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6天内肺鼠疫或肺炭疽累计发病在5例以下。病例发

病时间分布不清的,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

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6天内累计发病10例以上,病例

发病时间分布不清的,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或者相关联的腺鼠疫疫情在2个以上县(市)均有病例发生。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7天内霍乱累计发病10-29例,病例发病时间分布

不清的,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或者相关联的霍乱疫情在2个以上的县(市)均有发生;或者市(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当年首次发生。

在缺乏前5年周平均发病水平资料的情况下,痢疾、甲肝、伤寒副伤寒、麻疹:在

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同一事件累计发病100例以上;或者累计发病10例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流脑、出血热: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同一事件累计发病10例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流感: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同一事件累计发病数500例以上。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出现死亡病例,经省级以

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仍然原因不明。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并经省级卫生行政部

门组织专家鉴定确认的事件。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群

以及社会影响的范围,认定是较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⑤Ⅳ级:是符合下列释义的,并定级的报告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

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6天内累计发病10例以下,病例

发病时间分布不清的,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7天内霍乱累计发病在9例以下,病例发病时间分布

不清的,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乙、丙类传染

病事件,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报告标准,但未达到Ⅲ级标准的事件定为一般事件(Ⅳ级)。其它传染病:可参照乙丙类传染病事件进行定级。

⑥未定级事件,不符合上述Ⅰ、Ⅱ、Ⅲ、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释义的,已经网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⑦及时报告事件:按规定时限报告数,即指已经网络报告的相关信息中,报告时限符合要求的信息数。时限符合要求的判定:

接报信息,接到报告的时间和系统生成时间间隔应小于2小时。具体时限自发生地

县级疾控机构最早接到信息并初步判定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的时间为起点,系统生成时间为终点。

网络直报疫情信息,某一疫情或信息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的最

后一例系统生成时间,至按相关信息报告后系统生成时间的间隔应小于2小时。⑧报告及时率:按上述计算公式计算的各级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占同期报告同级事件总数的百分率。

(3)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以考核年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内报告的所有信息为准,包括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来源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卫生行政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疾控管理、医疗救助等相关部门有关登记、报表、信息管理系统。

核查报告的时间是否符合自事件确认后到系统生成的时间间隔。自发生地应急、疾控机构最早接到信息并可初步判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时间为起点,可从电话记录、初次报告等获取。

疫情信息可按照网络直报达到分级标准数量的最后一例系统生成时间为起点。无确切时间记录视为不合格。

表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

指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指数(1)计算方法指标要求≥0.85分值87按照考核量表考核得分计算每起事件的分值和平均分值。考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内辖区定级、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情况。如本年度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考核报告的相关信息。

规范处置指数=抽取事件按规范处置评估量表评分之和/抽取事件起数

(2)基本数据报告年事件度数处置事件数调查人数处置人数治疗人数医学观察人数消监测杀样品面数积监测项目数其中参监测数人数资料质量规范处置指数①报告事件数:指考核年度内、本辖区报告的定级的、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如果没有定级的事件,就填写5起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并注明;不足5起,填实际起数。

②处置事件数:指本级现场参与的处置事件。如果没有现场参与的事件,就评价本级对事件处置进行过指导的事件。

③调查人数:指处置事件中调查人数之和。

④处置人数:指处置事件中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人数,如治疗人数、医学观察人数、实施预防措施人数(如预防服药、预防接种、防护等)、尸体处理人数等。

⑤消杀面积:指处置事件中消毒、杀虫、除害面积之和。⑥监测人数:指处置事件中被采集样品的人数。⑦监测样品数:指处置事件中采集各类样品之和。

⑧监测项目数:指处置事件中对各类采集样品实施检验所涉及的检测项目之和,即一共监测检验多少项。

⑨参数:处置事件中采集各类样品×该类样品检测项目数乘积之和。⑩资料质量:见指标1.1。(3)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内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为准。主要来源于卫生行政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疫情、职业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资料。主要考核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本年度无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评价报告的未定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处置情况主要根据处置相关证明材料如流调报告(初次、进程、结案等)、报表、流调记录、处置记录、检测报告和记录、评估材料等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置评估量表》进行评价。

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效益评估,可依据卫生部(卫办应急发[201*]148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济损失评估预算表(试行)》,按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中损失评估分析要求进行填报。

表7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

指标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1)计算方法:指标要求100%分值25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监测计划或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计划包含卫生行政部门、上级业务部门和相关业务机构自身计划或方案要求应开展的种类数(填报时分别注明)。

下列5个指标均达100%为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覆盖率达100%,其中有1指标未达100%按比例折算。

①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种类数/应开展职业危害监测的种类总数×100%

②放射性本底监测项目开展率=实际开展监测项目数/应开展监测项目总数×100%③食品污染监测率=已监测的各类食品样品项目数/应监测的各类食品样品项目数×100%

④生活饮用水监测完成率=完成监测任务的单位数/辖区应开展监测单位总数×100%监测单位为计划开展监测任务的监测点数。

⑤学生常见病防治监测覆盖率=学生常见传染病防治监测的学校数/辖区内学校总数×100%

(2)基本数据

应计开监划展作计开放测职职业划展射的辖业业场放放监各区危危所射射测类年人害害监监监项食度口监监测测测目品数测测覆项项开样种种盖目目展品类类率数数率项数数目数学生完常成辖区饮见食饮监测应开用辖传品用的各展饮水区染污水类食用水监学病染监品样监测测校防监测品项的监完总治测任目数测点成数监率务总数率测点学数校数学生常见传染病监测覆盖率资料质量①辖区人口数: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考核年度同期常住人口数。②作业场所监测覆盖率:为开展职业危害监测种类数占计划职业危害监测种类数的百分率。本指标考核相关机构完成监测方案规定的任务情况,为各级机构完成的总和占计划方案要求各级机构应完成总和的比率。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年度内监测方案或计划等规范性文件中要求应监测的有毒有害作业危害因素有14类,实际监测14类,则该指标完成情况为100%,不是指疾控机构监测覆盖辖区企业的情况。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见第三章二机构绩效考核指标数据收集指标4.1.2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覆盖率。

计划职业危害监测种类数: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

的相关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应开展的种类数。

开展职业危害监测种类数: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按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

相关监测或监测方案要求实际开展的种类数。

③放射监测项目开展率:为开展放射监测项目数占计划放射监测项目数的百分比。是卫生行政部门所辖的疾控等相关放射监测机构根据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放射性本底监测方案”规定的监测项目,主要为环境和生物样品的监测,包括水、土壤、植物中的放射性物质监测。监测项目为总α、总β、γ、X射线、中子等

计划放射监测项目数: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相

关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应开展监测的项目总数。

开展放射监测项目数: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相

关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实开展监测的项目总数。④食品污染监测率:为对各种可能影响食品的安全和可食用性的生物或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物、异物或其他物质等污染物监测的各类食品样品项目数占应监测的各类食品样品项目数的百分率。

应监测的各类食品样品项目数: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卫生行政部门

下达的各类食品安全卫生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该类食品应监测的项目数之总和。即:Σ(A类食品监测项目数(a)+B类食品监测项目数(b)++N类食品监测项目数(n))。食品类别可参照下列分类制定各省食品监测计划或项目方案。食品分类见机构指标4.3.1食品污染监测率

监测的各类食品样品项目数: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卫生行政部门下

达的各类食品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实开展监测的各类食品监测的项目数之和。⑤饮用水监测完成率:完成饮用水监测任务点数占辖区应开展饮用水监测的监测点总数的百分率。

辖区应开展饮用水监测的监测点总数:为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监测计划或项目管理

实施方案要求应开展各类饮用水样品监测项目的监测点数。即:Σ{水样项目(A)×监测点数(a)+水样项目(B)×监测点数(b)++水样项目(N)×监测点数(n)}。

完成饮用水监测任务点数:为按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监测计划或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要求完成各类饮用水样品监测项目的监测点数。

⑥学生常见传染病监测覆盖率:学生常见传染病防治监测学校数占辖区学校总数的百分比。

辖区学校总数:辖区教育或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类学校(包含幼托机构)总数。学生常见传染病防治监测学校数:为按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或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各类传染病监测、防治督导的各类学校(包含幼托机构)总数。

⑦资料质量:见指标1.1。(3)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年度内相关监测计划和方案,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改水改厕、食品监督等部门和机构的监测资料、总结报告、报表等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系统数据。表8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

指标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1)计算方法指标要求100%分值32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考核辖区新建改(扩)建项目评价数/同期本级建设规划等部门新建改(扩)建项目总数×100%

考核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立项的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审核、审查。(2)基本数据新建改辖区新(扩)建年改(扩)项目卫度建项目生学评总数价率省级评价项目数市级评价项目数县级评价项目数收集参数总数评价可行项目数开展监测项目数出具监测报告项目项目参数数①辖区新改(扩)建项目总数:考核年度内辖区建设、规划、发改部门确定的新、改、扩建项目立项总数。此数据可以各省统计年鉴固定资产投资各地区施工、投资项目个数和新增固定资产,“新开工项目”为准。

②新建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率:辖区省、市、县级评价的已立项项目总数占同期辖区建设规划等部门批准立项的新、改、扩建项目总数的比率。

③省级评价项目数:辖区省级已立项的新、改、扩建项目评价的总数。④市级评价项目数:辖区市级已立项的新、改、扩建项目评价的总数。⑤县级评价项目数:辖区县级已立项的新、改、扩建项目评价的总数。

⑥收集参数总数:辖区省、市、县级评价的已立项的新、改、扩建项目所收集的相关数据总数。

⑦评价可行项目数:辖区省、市、县级评价的已立项的新、改、扩建项目可行项目总数。⑧开展监测项目数:辖区省、市、县级评价的已立项的新、改、扩建项目开展卫生或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的项目总数。

⑨监测项目参数:辖区省、市、县级评价的已立项的新、改、扩建项目开展卫生或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的项目实验检验、现场监测试验项目总数。

⑩出具报告项目数:辖区省、市、县级卫生评价部门评价的已立项的新、改、扩建项目出具评价报告项目总数。(3)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辖区建设、发改等有关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部门、政府行政审批(办证)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评价等相关部门在考核年度内出具的立项建设项目书、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报告书等有关资料、档案、报表、统计年鉴等资料。表9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

指标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1)计算方法:指标要求≥90%分值28.5农村安全饮用水是指经检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饮用水。包括农村居民基本饮用水量、水质和病区改水等。

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农村安全饮用水受益人口数/同期辖区人口总数×100%(2)基本数据年度应监实监安全应监实监受益人测项测项饮用资料测总测总口数目总目总水覆质量参数参数数数盖率①辖区人口总数(辖区农村常住人口数):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考核年度同期农村户籍辖区人口总数应监测样本数实监测样本数②受益人口数:辖区饮用农村安全饮用水的常住人口总数。“农村安全饮用水”的判定:

人口总数。指居住在县城(不含)以下的乡(镇)、村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

经检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饮用水,包括农村居民基本饮用水量、水质和病区改水等。

③应监测样本数:卫生行政或供水/改水管理部门考核年度农村居民饮用水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监测的样本总数。

④实监测样本数:按卫生行政或供水/改水管理部门考核年度农村居民饮用水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已完成监测的样本总数。

⑤应监测项目总数:卫生行政或供水/改水管理部门考核年度农村居民饮用水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应监测检验的项目总数。

⑥实监测项目总数:按卫生行政或供水/改水管理部门考核年度农村居民饮用水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已监测检验的项目总数。

⑦应监测总参数:卫生行政或供水/改水管理部门考核年度农村居民饮用水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应监测检验的各类水样总数与监测检验项目总数乘积之和。即:Σ{应监测某类水样品数(A)×项目数(a)+应监测某类水样品数(B)×项目数(b)++应监测某类水样品数(N)×项目数(n)}。

⑧实监测总参数:按卫生行政或供水/改水管理部门考核年度农村居民饮用水监测计划或方案要求已监测检验的各类水样总数与监测检验项目总数乘积之和。即:Σ{已监测某类水样品数(A)×项目数(a)+已监测某类水样品数(B)×项目数(b)++已监测某类水样品数(N)×项目数(n)}。

⑨安全饮用水覆盖率:农村安全饮用水受益人口数占同期辖区人口总数的比率。⑩资料质量:见指标1.1。(3)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辖区有关安全饮用水管理、卫生行政、爱卫会等有关部门考核年度统计报告、监测资料或当地统计年鉴、年报表、有关监测哨点登记、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内容包括农村供水方式的类型、数量、分布和改进情况。表10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

指标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1)计算方法农村无害化厕所是农村居民户厕达到国家《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和《农村户厕卫生标准》的厕所;农村学校无害化厕所是指农村学校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关于农村学校卫生厕所建造的意见》规定的厕所。下列2个指标均达80%以上,为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100%;其中有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占指标分值的70%,农村学

指标要求≥80%分值28.校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占指标分值的30%。

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使用无害化厕所的农户数/同期辖区农村总户数×100%;农村学校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农村使用无害化厕所的学校数/同期辖区农村学校总数×100%

(2)基本数据:年辖有农民度总户数建有无害建无害化农村无害化辖区学学校无害化资料化厕所户厕所学校厕所普及率校数厕所普及率质量数数①辖有农民总户数: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考核年度农村户籍户数。②建有无害化厕所户数:辖区统计部门公布的考核年度同期农村户籍使用三格式或沼气式等无害化厕所的农村住户数户数累计。“农村无害化厕所”的判定:达到国家《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和《农村户厕卫生标准》的农村居民户厕。

③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农村户籍户数中累计已建有无害化厕所的总户数占考核年度辖区农村户籍户数的比率。

④辖区学校数:辖区教育或统计部门公布的考核年度农村地区各类学校总数。⑤建无害化厕所学校数:辖区教育或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村各类学校总数中累计已建有无害化厕所的学校总数。

⑥学校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辖区教育或统计部门公布的考核年度农村各类学校总数中累计已建有无害化厕所的学校总数占辖区教育或统计部门公布的考核年度农村各类学校总数的比率。

⑦资料质量:见指标1.1。(3)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辖区农业、畜牧、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农村、学校厕所无害化处理工作计划、方案、统计报告、监测资料或当地统计年鉴及月、年报表、简报、年终考核计划、总结报告等。

表11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指标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1)计算方法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被调查者应答题总数×100%居民:是辖区常住人口以及活动的重点人群。

调查可选择近年开展的《亿万农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重大疾病防控、卫生城镇和健康城市创建等工作中相关卫生防病知识内容进行调查。(2)基本数据

指标要求地区东中西部农村≥80%≥70%≥60%;城市≥85%≥75%≥65%;分值计划宣教年目标度人群种类数开展计划目标开展开展宣教宣教抽查抽查被调被调人群宣教宣教的目各类目标各类查者查者基本的目的目资料标人目标人群目标应答合计防病标人标人质量群种人群种类人群题总答对知识群总群种类数总人数人数数题数知晓人数类数数率①计划宣教目标人群种类数:卫生行政、宣传等部门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目标人群”主要根据各项卫生防病宣传活动主题确定的具体对象,如公民健康素养

划或方案中要求宣传教育的目标人群种类总数。

知识知晓率调查对象为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和0-36个月儿童父母等重点人群。

②开展宣教的目标人群种类数:按卫生行政、宣传等部门考核年度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或方案要求,已宣传教育的目标人群种类总数。

③计划宣教各类目标人群总人数:卫生行政、宣传等部门考核年度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或方案要求,应宣传教育的各类目标人群的人数之和。即:Σ{计划宣传教育某类人群数(A)+计划宣传教育某类人群数(B)++计划宣传教育某类人群数(N)}。

④开展宣教的目标人群总人数:按卫生行政、宣传等部门考核年度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或方案要求,已宣传教育的各类目标人群的人数之和。即:Σ{已宣传教育某类人群数(A)+已宣传教育某类人群数(B)++已宣传教育某类人群数(N)}。

⑤抽查目标人群种类数: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调查的目标人群种类总数。

⑥开展宣教的目标人群种类数: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调查的目标人群种类总数接受过相关宣传教育的目标人群种类数。

⑦被调查者应答题总数: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调查的问讯应答题目总数。即:Σ{问卷问讯应答题目数(A)×接受调查抽查人数(a)+问卷问讯应答题目数(B)×接受调查抽查人数(b)+问卷问讯应答题目数(N)×接受调查抽查人数(n)}。

⑧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调查回收接受调查抽查人问讯应答题目总数中应答正确题目总数。即:Σ{问卷问讯答对题目数(A)×接受调查抽查人数(a)+问卷问讯答对题目数(B)×接受调查抽查人数(b)+问卷问讯应答题目数(N)×接受调查抽查人数(n)}。

⑨目标人群基本防病知识知晓率: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调查回收接受调查抽查人问讯应答题目总数中应答正确题目总数占被调查者应答题总数的比率。

(3)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辖区宣传、卫生等健康教育相关部门近二年执行国家或有关部门《亿万农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重点疾病防控等工作形成的健康教育行动纲要及其工作计划、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报表、视频音频资料、活动记录和总结以及相应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表12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

指标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指标要求地区东中西部分值率(1)计算方法农村≥70%≥60%≥50%;城市≥75%≥65%≥55%;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被调查居民正确行为项数/被调查居民行为总项数×

100%

居民:是辖区常住人口以及活动的重点人群,如公民健康素养的形成重点关注人群为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2)基本数据计划目标年人群度种类数开展开展被调计划开展抽查抽查被调目标人宣教行为查居资各类宣教目标各类查居群基本目标干预民正料目标目标人群目标民行卫生防人群人群确行质人群人群种类人群为总病行为种类种类为总量人数人数数数项数形成率数数项数①计划目标人群种类数:卫生行政、宣传等部门考核年度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目标人群”主要根据各项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主题确定的具体对象,如社区居民、工矿企业职工、在校学生等。

②开展宣教的目标人群种类数:按卫生行政、宣传等部门考核年度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或方案要求,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人群种类总数。

③计划各类目标人群人数:卫生行政、宣传等部门考核年度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或方案要求,应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各类目标人群的人数之和。即:Σ{问卷问讯应答题目数(A)×接受调查抽查人数(a)+问卷问讯应答题目数(B)×接受调查抽查人数(b)+问卷问讯应答题目数(N)×接受调查抽查人数(n)}

④开展宣教的目标人群总人数:按卫生行政、宣传等部门考核年度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或方案要求,已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各类目标人群的人数之和。即:Σ{问卷问讯答对题目数(A)×接受调查抽查人数(a)+问卷问讯答对题目数(B)×接受调查抽查人数(b)+问卷问讯应答题目数(N)×接受调查抽查人数(n)}。

⑤抽查目标人群种类数: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调查的目标人群种类总数。调查可是近2年的《亿万农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重大疾病防控、卫生城镇和健康城市创建等工作或专项有关卫生防病知识的问卷调查。

⑥抽查各类目标人群数: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调查的各类目标人群中接受过相关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人群总数之和。

⑦开展行为干预人群种类数: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调查人群中接受行为干预人群种类数。

⑧被调查居民(含农村农民)行为总项数: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调查接受调查人观察或/和调查的行为项目总数。

⑨被调查居民(含农村农民)正确行为总项数:上级或第三方组织评估调查接受调查人被观察或/和调查的行为项目中行为正确的总项数。

⑩目标人群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被调查居民(含农村农民)正确行为总项数占被调查居民行为总项数的比率。

育计划或方案要求行为干预的目标人群种类总数。(3)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辖区精神文明和健康城市创建、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及其相关部门制定的考核年度国家或有关部门近二年健康教育行动纲要有关工作计划、方案,问卷调查报告、活动记录、报表和总结等。表13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达标单位比例

指标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达标单位比例(1)计算方法: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达标单位比例=实验仪器设备、人均房屋面积和实验室面积均达标的单位数/同期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位总数×100%

实验仪器设备、人均房屋面积和实验室面积均达标的单位数:下列三个指标均达标的单位,其中有1项不达标即为没达标。,

实验仪器设备达标率=已达到国家标准的A类种数/国家标准A类总数×100%人均房屋面积达标率=人均房屋面积数/建议标准人均房屋面积数×100%实验室面积达标率=实验室面积数/建议标准实验室面积数×100%(2)基本数据

辖区人均建实验室实验室资A类实验仪器达标人均建筑年疾控筑面积面积达面积达料设备配置率≥单位面积达标度机构达标单标单位标单位质90%单位数比例单位比例数位数数比例量①辖区疾控机构数:辖区卫生统计年报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确认的辖区独立法人单位的疾控机构总数。

②A类实验仪器设备配置率≥90%单位数:为辖区疾控机构中依据《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对A类仪器设备种配置达90%以上的单位数。该指标评价疾控机构依据《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对A类仪器设备种类/台配置达标情况。A类仪器设备:省级为97类244台(件),市级为57类115台(件),县级为40类61台(件)。如省级要求为97类244台(件),其中有96类台(件)数符合标准要求,有1类要求5台(件),已有7台(件),多余的2台(件)需要统计,该类设备达标率为100%;如果仅有4台(件),该类设备达标率为80%,检验设备台(件)总达标率=96/97×100%=98.96%。

③达标单位比例:辖区A类实验仪器设备配置率≥90%疾病预防控制单位数占辖区考核年度疾控机构数的百分比。

④人均建筑面积达标单位数:为辖区疾控机构中依据201*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规模(征求意见稿)》在编职工人均建筑面积,省级70m/人、市级65m/人、县级60m/人的单位数。

⑤实验室面积达标单位数:实验用房:指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所必须的从事实验活动的用房,包括微生物、寄生虫、理化、毒理、消毒与病媒生物、放射等各类基本项目功能实验室。为辖区疾控机构中依据201*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规模(征

222

指标要求≥80%分值求意见稿)》建筑面积中,实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用房各类用房按下表比例分配后,实验室面积达标单位数。

201*年征求意见标准(%)级别省级市级业务用房24~3424~28实验用房41~5040~48保障用房20~2421~28行政用房3~64~6县级23~2535~4225~326~10⑥人均建筑面积达标单位比例:为辖区疾控机构中依据201*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规模(征求意见稿)》在编职工人均建筑面积达标单位数占辖区疾控机构数的百分比。

⑦实验室面积达标单位比例:为辖区疾控机构中依据201*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规模(征求意见稿)》实验室面积达标单位数占辖区疾控机构数的百分比。

⑧资料质量:见指标1.1。(3)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疾控机构财务、后勤、设备装备、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有关档案、登记、报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数据。

收集近二年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报告数据和机构的设备档案、固定资产登记台帐、计量认证/认可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设备检定、运行、维护记录和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表14实验室检验能力达标单位比例

指标实验室检验能力达标单位比例(1)计算方法指标要求≥95%分值31实验室检验能力达标单位比例=A类检验项目达标的单位数/辖区应达标的单位总数×100%

实验室检验能力达标率=机构实际能开展A类项目数/机构必须开展的A类项目总数×100%

(2)基本数据年度辖区疾控机构数A类检验项目≥85%单位数达标单位比例资料质量①辖区疾控机构数:辖区卫生统计年报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确认的辖区疾控机②A类检验项目≥85%单位数:为辖区疾控机构中依据《省、地、县级疾控机构检验能

构总数。

力标准》能开展的A类检验项目数占A类检验项目总数的百分比大于等于85%的单位数。

主要评价一个考核周期内的A类检验项目实际开展情况。

实际开展是指:具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手册、检验报告、记

录或标准物制备等资料。即:考核周期内有检验报告的项目、维持能力的项目、具备能力的项目(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具有设备、标准、信息、设施、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如果标准品没有的、基本条件不齐全的,不作为实际开展的检验项目。A类检验项目,省级应为387项、市级应为226项、县级应为118项,如部分工作

职责落实在其它省直卫生单位,在填报时进行注明。

③达标单位比例:A类检验项目≥85%单位数占辖区疾控机构数的百分比。(3)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疾控机构检验、质量管理或计量管理、设备装备等相关职能部门近二年的工作档案、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基本信息报告数据。表15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

指标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1)计算方法能够按规定报告数据的,视为正常运行。

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辖区内正常运行的信息网络直报用户数/辖区信息网络直报用户总数×100%

评价得分:①辖区所有信息网络直报用户占评分的50%;

②乡镇级直报占评分的25%;

③县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直报占评分的25%。

(2)基本数据年度辖区县以正常运行县辖区乡正常运行县以上医疗乡镇卫生资料上医疗卫以上医疗卫镇卫生乡镇卫生卫生机构正机构正常质量生机构数生机构数机构数机构数常运行率运行率①辖区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数:卫生统计年报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确认的辖区②正常运行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数:确认的辖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总数中网络直报正常运行的医疗卫生机构数。

③辖区乡镇卫生机构数:卫生统计年报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确认的辖区乡镇级卫生机构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

④正常运行乡镇卫生机构数:确认的辖区乡镇级卫生机构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中网络直报正常运行的机构数。

⑤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率:网络直报正常运行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数占辖区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数的百分率。

⑥乡镇卫生机构正常运行率:网络直报正常运行的乡镇卫生机构数占辖区乡镇卫生机构数的百分率。(3)收集来源、方法

数据收集主要来源于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设备装备等相关部门报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信息网络统计数据等相关资料。

指标要求辖区所有信息网络直报用户≥80%;乡镇级≥80%,县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100%分值35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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