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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白沙乡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9-05-29 00:14:17 网站:公文素材库

长沙县白沙乡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长沙县白沙乡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白沙乡位于长沙县最北端、距县城星沙50公里,距长沙市区55公里,东西分别于金井镇和福临镇相邻,北与平江县向家镇相邻。京珠高速于西北角穿越,县道金开线南北向贯穿全境,直达县城星沙的黄兴大道北延线预期年后通车。全乡辖10个村委会和1个社区居委会,共2.1万人,全乡面积60.4平方公里。在市县领导的支持下,今年第一季度,我乡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700万元,规模工业生产总值589万元,基础税源总收入9.6万元,完成基础税源地方收入3.6万元,完成公路、水利、集镇设施等基础建设投入700余万元。

一、集镇建设基本情况

去年,在市县住建局各位领导关心指导下,白沙乡根据创建“生态、环保、旅游、宜居”型农业小集镇的要求,乡党委政府在财力非常有限的前提下,通过贷款等筹资渠道,共投入258万元对集镇基础设施进行扩容和提质改造。其中投资48万元对集镇上街人行道进行升级改造,共铺设4200多平方米水泥压膜地板和补种46余棵桂花树;投资8.6万元对整个集镇201*余米长下水管道进行疏通,改造和增加20多口留泥井;投资20万元对集镇200多户违章招牌、广告牌、雨棚进行拆除并以以奖代投方式对360余户商户招牌进行规范制作;投资8.5万元对机关大门、客运站、街道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亮化;投资27万元在街道建设一块大型户外LED显示屏和三块室内彩色LED显示屏;投资120多万对金开线白沙段、街道空地、废弃地和政府大院内外按照乔灌结合、适地适树、成本和效果相结合的原则,全线种植杜鹃、金叶女贞、红继木、红叶碧桃、茶花、桂花树和香樟树;投资27万元对金开线白沙段和部分村级公路划定路面标识线。通过以上建设,集镇的旧貌换新颜,脏乱无序环境得到有效整治,经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二、后段工作打算

我乡工作将借力周边乡镇开展全市城乡一体化试点契机,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程,继续创建“生态、环保、旅游、宜居”型农业小集镇。一是打造样板街。今年5月份,我们将对集镇上十五亩土地进行拍卖开发,前期投入资金80余万元,按照城市绿化标准,建设一条250米长,4米宽的集休闲一体的绿化带和人行道。二是强弱电线的整理和线路改造。对现在集镇上空线网密布,杂乱无章的现象进行整治和改造,计划投入资金87余万元对集镇近2600米的供电和通讯缆线进行规范改造,集中整理靠墙布置;三是开展河道整治和绿化。按照提高百姓生活质量、提升集镇品位,建设生态、宜居、精品型小集镇的要求,投资80余万元对横穿的白沙河1.5公里长河道进行清淤、护坡和绿化,美化河道环境,保障沿河农田灌溉,打造新的农村休闲娱乐场所。同时以以奖代投的方式投入300余万元对农民房前后院进行庭院绿化,提升农民居住环境质量和升农民对环境的认知度。四是新建农贸市场。对现有的以赶集形式为主的农工产品及商品交流方式予以规范,计划投入48余万元,建设一个钢支架和玻璃瓦建筑的小型农贸市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镇经商管理,规范集镇经营方式,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五是进行集镇立面改造。拟投入300余万元对集镇280余户商户住房立面按照建筑风格清新、别致的要求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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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长沙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我县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总体部署和市食安委的具体要求,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主动扎实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深入开展,努力打造食品安全县,确保全县群众食品安全。现将201*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年食品安全目标任务

(一)完善机构,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食安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年是我县创建食品安全县的关键之年,按照《长沙市201*年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为确保全年食安工作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积极开展有关调研,对人事变动后县食安委及其办公室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调整,确立了以县委书记为顾问,以县长为主任的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县城撤镇设街道后,新成立的星沙、泉塘、湘龙三个街道办事处,根据县委、政府要求及时成立了由主任负责的街道食安工作领导机构,配备得力人员,完善职责制度,迅速进入正轨。其他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均进一步完善了食安工作领导机构,健全监管网络,加强经费保障,有效开展工作,使我县创建食品安全县的基础进一步牢固,力度进一步加大,保障更加有力。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食安工作全面有效开展。4月1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县食安委全会,5月11日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大会,进一步传达贯彻国务院和省、市食安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年食安工作任务,印发了《201*年长沙县建设食品安全县实施方案》(长县办发[201*]30号),出台了我县《关于对加工、销售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长县食安发[201*]1号)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今年食安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对201*年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市场准入、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检验检测等重点内容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进行安排部署,使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和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得到全面落实和有效实施。二、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质量201*年,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注重源头管理,狠抓日常监管,加强检验检测,全面提升各环节食品质量水平。(一)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201*年我县计划以北部乡镇为重点,以壮大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进一步在全县新增蔬菜、水果、茶叶等标准化示范基地30个,总面积40万亩,在政策、技术、财税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已重点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0个(其中市级6,县级4个),总面积万亩(其中优质稻30万亩,绿色有机茶4万亩,无公害蔬菜2万亩,绿色有机蔬菜1万亩,绿色瓜果2万亩),建设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基地2个,我县农产品标准化种植养殖规模不断扩大。(二)促进食品工业园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完善。大力支持帮扶榔梨、黄兴、跳马等乡镇食品产业调整和发展,严格实行食品生产加工市场准入,积极引导食品企业、作坊入园区进基地集中发展,促进食品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同时加快县内主要农贸市场提质改造步伐,提升农产品、食品规模化和规范化流通条件。努力打造以新一佳、步步高、易初莲花、万家惠等大型食品超市和优之农、圆梦灰埠、中南绿翠源等主要农贸市场为主体的流通市场,并积极做好承接马王堆、红星等食品批发市场迁入我县的规划布局工作,使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迈入新台阶。

(三)加强各环节日常监管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合格。县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认真履行职责,注重日常监管,精心开展食品执法检查。县农业、畜牧部门突出加强对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日常监管,坚决查禁使用禁用药品种植养殖行为,狠抓源头治理。质监、工商、商务、卫生等部门以强化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规范企业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建设,促进企业诚信自律,以提升人员素质和企业管理检验检测为切入点,狠抓质量监管。201*年,全县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6起,查获假饲料5600公斤,假劣兽药37件;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案件28起,取缔无证生产企业45家,销毁不合格食品及原料178件,涉案货值60多万元;查处食品流通违法案件39起,取缔无证照经营黑窝点8家,涉案货值110.6万元,收缴假冒名酒122瓶,假劲酒21件,假四星浏阳河酒173件,假王老吉15件和其他不合格食品201*0公斤,不合格月饼69公斤;查处餐饮业非法案件9起,取缔无证餐饮户27家。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安排专项检测经费186.5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完成农产品抽检6790批次(全年计划5600批次),合格率为98%;完成畜禽水产品抽检4612批次(全年计划3975批次);完成猪尿抽检2762例(均为阴性),饲料样品87个;完成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检1722批次(其中监检827批次,委检859批次),合格率为94.1%;完成流通环节抽检3456批次(年计划1800批次),快检576批次;餐饮业完成食品抽样检验54批次,消毒餐具47批次。

三、认真组织开展“两节”“两会”及“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整顿,确保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全县食品安全

1、认真开展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和整顿。为切实做好201*年元旦、春节和“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制定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以粮油、肉类及肉制品、酒类、饮料、乳制品、豆制品、蔬菜水果、禽畜水产品、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饮食摊点、学校、旅游景点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进行了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检查,大力整顿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有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和在食品中掺势使假、以次充好、有毒有害、霉变以及违法添加等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近2个月的专项整治共收缴假劣食品、饮料、酒类100多件,取缔了一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户,查处了一批食品药品违法宣传广告,有力地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净化了食品市场。在开展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的同时,各级各部门还根据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食品市场进行有力监管:如县工商局开展的“红盾风暴4号”专项行动;县粮食局、畜牧局等部门开展的食用油专项整治;县卫生局开展的公共卫生保障和“团年饭”专项检查;县教育局开展的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安全规范整顿;县旅游局开展的旅游景点和农家乐食品安全治理;各乡镇、街道对流动餐馆和集体聚餐的监控管理等等。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县食安委的要求,精心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值班应急工作,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这些行动、办法和措施重点突出,执行有力,富有成效,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全县食品安全。

2、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9月上旬召开各乡镇、街道和食安委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县政府办主任、县食安办主任唐俊兴为组长,全县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长沙县月饼及“国庆、中秋”两节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长县食安办发[201*]11号)、《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的通知》(长县食安办发[201*]12号)和《关于转发卫生部等10部局的通知》(长县食安办发[201*]13号)等一系列文件,部署安排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执行。自9月份以来,县食安办组织县工商、质监、卫生、商务、农业、畜牧、城管、教育、食药监等部门和各乡镇,以超市、商场、商店、农贸市场、酒店、酒楼,农家乐、学校(包括幼儿园)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认真进行检查和整治,对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制售假劣和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格进行清理和查处。同时,坚决查处和打击县域内饮用水、月饼、食用油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存在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和冒用厂名厂址、商标、标签,以及商标侵权、使用无许可证或不合格原料、辅料、添加剂等生产不合格饮用水和月饼等违法行为。检查食品经营户254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130户,查获了福临病死猪肉案、暮云病死猪肉案等重大违法案件。加大食品质量检测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合格。同时县食安办完善了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认真做好值班和节假日应急职守工作,及时处理群众食品质量投诉、举报和咨询,有效防范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质量问题,确保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四、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

1、元月28日,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公安、工商、质监、畜牧、卫生、环保、食药监等部门和黄兴镇政府组织力量一举查获黄兴镇光达村新建组罗建义加工肉制品黑窝点,现场收缴三无肉制品和生猪等产品5470公斤,收缴并销毁原料猪肉约10吨,滞留运输车辆1台,当事人罗建义被依法查处;

2、元月31日晚,县畜牧局、公安局和跳马乡政府、乡派出所联合行动,一举查获跳马乡白竹村大塘组一屠宰病死猪黑窝点,当场查获染病生猪17头,重量1492公斤,当事人李勇受到了严厉的行政处罚,加工设备被收缴,17头有病生猪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并销毁。

3、5月27日,根据举报,县工商局立案查处了长沙乐汁源食品有限公司和长沙县青青食品饮料厂假冒知名品牌“娃哈哈营养快线”饮品2万余件,案值60余万元。

4、6月6日县委政府有关领导指示,县食安办配合市委督查室、市食安办和县委政府督查室,对长沙政法频道曝光的黄花镇动物检疫站检疫员只收费不检疫事件进行了周密调查和严肃处理,并要求县畜牧水产局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全面整改,经过调查处理黄花镇动物防疫站防疫员陈伍林被取消检疫员资格并进行公开检讨,黄花镇动物防疫站长、县动物防疫监管站站长、副站长及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分别作出公开检讨或书面情况说明。通过处理和整顿,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5、7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县食安办组织县食药监、工商、质监、卫生、公安和黄花镇食安办等单位,在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的指导协调下,一举查获位于黄花镇长龙村一无证生产性保健食品黑窝点,当场收缴“伟哥王”、“中华伟哥”、“大老粗”等性保健食品10多个品种,成品90件,包装材料400件(货值约30万元)以及制药机、发电机等生产加工设备。

6、7月15日,根据县食安办部署安排,县质监、工商、畜牧、卫生及安沙镇食安办,联合查处了安沙镇毛塘社区内一利用猪皮和猪脚生产食用猪油黑窝点。现场查获成品猪油44桶(约7.9吨),总货值20多万元。

7、根据群众举报,7月29日县工商局在开慧乡清泰桥村狮冲组查获村民杨某收购病死猪肉,共查获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0头(约500公斤)

8、9月28日,在暮云镇政府的支持、协助下,县食安办组织工商、畜牧、质监、商务在在暮云阵北塘村一村民出租房查获一起外地人收购病死猪肉和加工腊肉的黑窝点,现场查获病死猪肉1700公斤,腊肉成品2793公斤,由畜牧局对1700公斤病死猪肉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县质监局对2793公斤腊肉成品依法予以收缴,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9、元月15日,长期从事病死猪肉加工贩运并于201*年6月被抓获的路口镇人邓伟奇被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涉及该案的其他四人也先后被公安机关刑拘。

五、认真查处问题食品,有力防范安全风险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有关部门部署要求,先后在全县认真组织开展了201*年问题乳粉彻查、海南豇豆检查检测和“发光猪肉”等问题食品的清理监测工作。针对病害猪肉回升的迹象,从3月起,县工商、畜牧、商务等部门迅速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肉品专项整治和农贸市场整顿规范各项整治活动,防止问题食品在我县流通和消费,有效防范问题食品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一)严格市场准入,大力整顿清理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长政发[201*]4号等文件精神,严格市场准入,以邻近市区的黄兴、榔梨等乡镇为重点区域,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了为期2个多月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打击、取缔行动。上半年,取缔无证生产加工企业、作坊42家。取缔无照经营户6家,取缔无证小餐馆、饭店48家,取缔流动小食品摊贩23户,取缔非法养殖户187家,查封收缴生产加工设备200多套,生产原料50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单位逐一进行了整改。(二)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县师生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贯彻落实全县食安工作大会和长食安发[201*]4号文件精神,5月份对全县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开展了专项整治。成立了以县食安办主任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并印发了《长沙县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县由县教育局牵头,县卫生、工商、质监、商务、农业、畜牧、城管等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食安办协同配合,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共出动执法车辆438台,执法力量157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478家,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单位198家,学校托管中心24家,学校周边食品商店超市1723家,食品加工作坊212家,取缔无证加工作坊45家,无证经营户48家,责令整改生产加工作坊13家,经营户92家,暂扣、没收违法食品推车、三轮车365台,没收假劣过期食品及原料14307件(包)。通过有力的整治规范,使全县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根本性改变,确保广大师生在校日常以及中考、高考期间食品安全。

(三)开展建设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确保广大建筑工人和农民工食品安全。为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监管,7月-9月,县食安办组织卫生、建设、工商等部门对全县建设工地食堂及商店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以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资格证持证情况、食堂设施、卫生条件、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等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建筑工地食堂(包括商店)18家,对不合格单位严格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多次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通过专项整治我县绝大多数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四)落实国家10部局文件精神,组织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根据卫生部等国家10部局通知(卫监督法[201*]72号)精神和省、市食安委的统一部署,县食安办组织质监、卫生、工商、农业、畜牧、商务等单位于9月份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检查整顿,狠抓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畜牧水产品养殖加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方面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整顿和规范,对违法违规企业严肃查处,对存在的问题的企业、单位、种植养殖户认真进行整改规范,确保我县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物质添加规范、产品合格安全。

(五)认真开展食用油、地沟油、米粉、食盐专项整治。成立了以县政府办主任、县食安办主任唐俊兴为组长的长沙县食用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元月和九月份,两次组织县粮食、工商、质监、卫生、畜牧、城管等部门和各乡镇食安办,以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集贸市场、粮油经营企业、宾馆、酒店、食堂为重点对象进行了专项整治,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索证索票是否规范,原料及产品购销台帐是否建立为重点内容,对食用油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食用油生产经营户家、原料和产品仓库12个、农贸市场18个和大型超市、学校、工地食堂等单位,县工商局还对全县市场“金浩茶油”进行了专项清查,确保了全县食用油质量安全。组织县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商务等部门还以餐饮企业和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开展了地沟油、米粉、食盐、一次性筷子和餐厨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工地学校食堂145家,餐饮企业300多家,食品超市及农贸市场30多家。对存在违规行为的7家企业单位严格督促进行整改。查处了安沙镇毛塘社区内一生产食用猪油黑窝点等重大违法案件。

七、完善农村“流动餐馆”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我县认真执行市、县关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加大力度,不留空白,进一步抓好农村“流动餐馆”规范管理,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对全县128家“流动餐馆”和1315名流动厨师进行了免费体检和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根据农村集体聚餐的特点以及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等多方面的因素编印了食品安全《特别警示》,由各乡镇食安办统一分发到农村的每家每户,由食安协管员、信息员广为宣传和讲解,并在农村家庭举办红白喜事等大型聚餐进行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前分级由县、乡、村、组食安专干和协管员、信息员上门进行了提醒和指导。到12月20日止,全县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申报备案5165起,现场指导5165起(其中县级指导5起)。通过以上各种措施和办法,大大提高了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为防范突发群众性食物中毒发挥了重要作用。201*年我县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

八、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素质,营造建设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一)成功举办全县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座。我县十分注重对全县食品安全各级各类监管执法人员、乡镇食安专干和广大食安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今年县、乡(镇、街道)两级都制定了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和计划,采取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知识讲座、印发手册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培训教育。5月20日,县食安委在星沙举办了全县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讲座,邀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专家和湖南农业大学教授进行授课,县政府领导亲自出席并讲话,全县22个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食安专干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约120多人听课参训。

(二)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积极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到12月底止,全县各乡镇、街道都对本辖区内食品从业人员以及监管执法人员、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了培训,县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畜牧、建设、教育等部门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特点认真开展了相关培训。其中培训食品经营企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流动餐馆厨师达6565人次;培训畜禽养殖从业人员,农资、兽药经营人员,畜禽检疫人员、防疫人员共636人次,对156家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和22个乡镇(街道)食安协管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三)开展了大规模的3.15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活动。3月13日,县食安委联合县消委、工商等部门组织30个部门单位在星沙举行大规模的3.15消费日食品安全宣传维权活动,共出动宣传车34台次,展示图版3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手册13000多份,现场咨询讲解510多人次,受理举报投诉11起,再一次掀起我县打假治劣、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整治的新高潮。(四)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庆祝和宣传活动。6月1日,县食安办组织县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商务、教育、城管、环保等部门单位在县城星沙隆重举办《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庆祝活动,向市民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手册和有关资料,积极宣传、讲解食品安全有关的法规条款,认真答复讲解群众的咨询和问题。各乡镇(街道)食安办在各乡镇(街道)举办了相应的庆祝和宣传活动。通过举办《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庆祝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进一步知晓熟悉法律法规,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的群众基础,也为我县食品安全县建设不断深入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五)按照市食安委统一部署,成功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全县巡回展示。为了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成果,县食安办根据市食安委要求,认真安排落实每个乡镇(街道)宣传展示1天。从7月上旬开始到8月结束,在全县19个乡镇、3个街道进行了为期1个多月的巡回展示和宣传,有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营造创建食品安全县的浓厚气氛。

(六)县食安办组织工商、质监、农业、畜牧、卫生、食药监、商务等部门认真编写编辑出版《长沙县食品安全基础知识》1000册,发放给各乡镇、村(社区和各部门单位),既作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范本,又作为基层工作人员的工具手册。九、全面部署,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

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作为年度建设食品安全县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并作为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来抓,按照市食安委的要求,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单位、示范企业的相关条件、方案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广泛动员部署,初选5个乡镇(街道),由县食安办进行初评,然后再从中选定2个最优乡镇(安沙镇、金井镇)参加全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考核和评选。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按照市、县食安委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监管网络,开展宣传培训和从业人员体检,加强日常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等示范创建基础性工作,不断提升本地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力争以优良的成果和较好的面貌迎接年底的考评。

十、加强督查考评,促进全县食安工作平衡深入开展今年,县委、县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县、乡绩效考核内容,重点进行考核,同时还将食品安全列为“两帮两促”和省、市“为民办事实”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开展督办督查。县绩效办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每月、季度、年中、年底适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考评;各乡镇各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责和任务以及上级交办的事项及时开展督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任务按期保质完成。县食安办在组织协调县直部门强化监管执法和专项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对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力度。使县、乡(镇)食安工作做到周有安排,月(项)有调度,季有讲评,半年度有总结分析,年底有考核总评。逐步形成了专项交办、限期承办、跟踪检查等工作机制。上半年相继开展了对黄兴镇食品安全与环境整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设工地食堂以及黄花镇动检站问题处理等几项跟踪督办,确保了相关工作任务认真得到落实。6月底和7月上旬,县食安办分别召开了全县22个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半年度总结和经验交流会议及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听取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全面评估工作效果,查找分析存在问题,积极探讨后段工作思路和措施,促进各乡镇、街道食安工作平衡、全面深入开展。6月、10月、12月份,县绩效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分别组织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和考评。总之,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由于全县各级各部门精心努力和协同配合,今年以来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抓得紧抓得实,针对性强,得到了上级和有关方面的关注和肯定。201*年全县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和其他食品安全事故。3月22日,由市食安委组织的香港大公报、香港文汇报、香港商报、中新社、中国日报等境外媒体对我县的食品安全进行了采访报道。3月31日由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率领的国家食品安全督导组对我县部分乡镇、企业的食品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对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予以肯定和好评,7月24日《中国医药报》还设专栏对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推介、宣传。十一、存在的问题

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假劣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某些问题虽几经整治,但风头一过又死灰复燃;某些乡镇、某些行业旧问题尚未解决又出现新的问题;食品质量的投诉举报仍然较多,群众的食品安全感仍然普遍不高,引发食物中毒的因素还未根本消除;食品安全基础还很薄弱,工作还不平衡。少数乡镇、街道和部门领导重视不够,投入保障不强,监管空白点仍然很多,监管人员主动监管意识不强,应对媒体能力不强,个别乡镇属地管理责任意识不够,长效监管机制还很欠缺。十二、201*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打算

201*年,我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县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攻击克难,深入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和整顿规范,切实提升食品安全质量水平和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工作机构,强化组织协调功能。

县食安办要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并认真总结分析,全力抓好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总指挥、总督办、总协调作用,当好县委、政府食品安全的抓手。各乡(镇)、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好领导分工,配备好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好工作经费,完善好职责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正常高效运转。进一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食安监管网络,充分调动监管执法人员、食安专干、食安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履行好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合作,协调配合,提升合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行政问责,查漏补缺,从严管理。要树立长远观念,强化法律意识,提高对食品安全隐患的预见性、警觉性和对风险的主动防范意识,及时发现问题并把食品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认真落实市、县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榔梨食品工业园建设,统筹规划好黄兴、跳马等重点乡镇的食品产业发展,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规模化、规范化,切实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和质量检验检测力度。严格市场准入,确保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证照齐全,手续完备,票帐真实完整,质量达标合格。针对各环节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有效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学校(含幼托机构,下同)食堂、商店及校园周边环境,病害猪肉和私屠滥宰,潲水油、地沟油加工贩运,食品生产违法添加等问题重点进行监控,扎实进行整治。认真执行市、县关于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污染环境,环境污染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综合治理,对于乱搭乱建厂房,租赁违章建筑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加强对流动厨师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开展相关培训和体检,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格备案登记,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有力处置食物中毒事件。近期,县食安委将按照市食安办的部署要求,精心制定方案,明确职责措施,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全面开展“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确保全县人民食品安全。

(三)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要利用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契机,及时科学界定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各部门职责,有效整合监管资源,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和长效机制的建立。认真执行市政府出台的《长沙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长政发[201*]2号)、《关于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的通知》(长政发[201*]4号)、《长沙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长政发[201*]26号)等已出台和将要出台的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相应出台我县的相关细则和办法,细化相关措施,形成维护食品安全严密的法律制度屏障。(四)加强督查考核,健全评估体系。

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食品安全严格进行绩效考核。根据专项整治、宣传培训、示范工程建设、工作任务交办、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处置等情况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地区和部门进行表彰;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和部门,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不依法办事、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实、责任不落实或在监管工作中失察、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大力开展示范工程创建。

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建设食品安全县目标要求,努力营造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监管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强化企业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安全职责。各类媒体要大力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大力宣传有关部门执法成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取得的成效。精心抓好示范工程建设,争取更多乡镇(街道)获取全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荣誉,实现其他所有乡镇(街道)成为食品安全合格乡镇(街道);加大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力度,实现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40%以上的村(社区)成为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食品安全合格乡镇(街道)必须有20%以上的村(社区)成为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同时积极推动示范企业(单位)的创建。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示范村(社区)及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单位)带动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营造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超额优质完成食品安全为民办实事的各项指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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