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陕西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文件签发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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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拟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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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益性岗位自查情况的报告
主送机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抄送机关:附件名称:
主题词:公益岗位自查
发文字第号年月日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千人社(201*)153号《关于对全县县、乡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处成立专门班子,对公益性岗位用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与使用情况。
陕西千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是201*年11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负责陕西千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陕西千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与建设。今年3月份,为了保护自然区生态和野生动植物、确保宝鸡市区人饮水源安全卫生;
加快湿地公园建设,打造魅力新千阳步伐,我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清扫保洁岗位60名。4月份,60名清扫保洁人员全部已上岗,其中男性30人,女性30人,年龄均在60岁以下,各项条件均符合岗位要求。今年8月份,因招聘电瓶车驾驶员及观景台、纸坊湾景区保洁共需公益性岗位40人,已申报贵局待批。
二、人员管理与工资福利
管理处成立了管理股,专门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与使用,同时与每位聘用的公益岗位工作人员签订了劳动用工协议,明确每个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管理股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了陕西千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公益性岗位考勤考核、请休假等3项管理制度,制做了统一样式的服装和胸牌,配发了劳动用具,让每位工作人员轻松上岗、积极工作,确保了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按照省市县公益性岗位用工有关规定,我处除确保按时发放岗位工资外,为每位工作人员办理了人身伤害保险,按月配发手套、洗衣粉、肥皂、白糖、草帽等劳保用品,定期开展文体活动,活跃工作氛围,增加团队凝聚力。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中,我处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激励机制。
由于没有奖励资金,奖惩机制仍难以建立,导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二是公益岗位人员年龄、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比较困难。三是随着保护区进一步规范和湿地公园的深度开发建设,现有的人员已不能满足需求,人员使用比较紧张。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
公益性岗位开发,严格遵守省市县有关管理规定,严把聘用关和管理关,切实把我处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工作做好、做实。
扩展阅读:关于公益性岗位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1号)、《关于印发〈和田地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地劳社字〔201*〕76号)精神和洛浦县《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安排与要求,做好公益性岗位的认定、管理工作,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洛浦县残联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了一批特殊就业困难对象,帮助他们实现了再就业,有效地缓解了就业压力。
一、残联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公益性岗位既能缓解就业压力,扶弱济贫,又能为社会大众带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可谓一举多得。自公益性开展至今残联共申请公益性岗位指标12个。其中:男4名、女8名。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及措施
残联201*年至今先后挖掘开发公益性岗位12个。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分布在各乡镇与本单位,为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的稳定,还先后安置了2名残疾人员到力所能及的岗位做一些有益的工作。上岗初期,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文化程度不同的特点,我们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责任、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并针对所从事的岗位进行中长期业务知识与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得到单位领导很好的评价。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为洛浦县建设添彩助力,残疾人生活环境也在他们的手中发生着变化。
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金凤区的实际,制定了《金凤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各项制度:
(一)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统一掌握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严格用人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
(三)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的数量、岗位类型等发生变化的,进行相应调整,对空岗的公益性岗位及时调剂。
(四)对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五)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三、针对检查内容开展情况
1、残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为聘请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补贴和发放岗位补贴;合同到期后,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续签劳动合同。
2、及时上报了合同期满、年终考核情况与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
3、每月按时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时发放岗位补贴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未随意减扣、随意调整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工资等现象。
4、乡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配备了办公室与办公设施;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配备办公室与办公设施。同时,对新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岗前业务培训,并制定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的考核奖惩办法。
5、每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严格按照审批管理办法,未发生瞒报、漏报、虚报、冒领及骗取社保补贴的现象。
6、针对资源放弃本职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经党支部研究,领导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上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空缺的岗位以书面形式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录。
7、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进行管理,也未发生人岗分离、人岗不匹配、随意调换(调离)岗位的现象。
四、公益性岗位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几年来在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政府实施公益性岗位是惠民政策,也是针对就业压力的影响,设置公益性岗位来解决就业问题。但是,有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素质较低、自由散漫;有时不及时落实工作,工作积极性比较差,也无法辞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一旦辞退,就会出现上访问题。
总之,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努力,残联在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摸索出了一些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后我们将不断探索,扎实工作。切实将这项惠及民生,造服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残疾人联合会20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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