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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9 01:53:17 网站:公文素材库

仲裁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仲裁办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仲裁办在县委、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紧紧围绕XX“项目推进与环境建设年”主题活动及劳动争议仲裁中心工作,立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积极稳妥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劳动保障服务。现将上半年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上半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XX件,涉及XX人,结案XX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XX余元,接待来电、来访群众达XX人次,案件仲裁无一件被法院诉讼结案所变更,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协调。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一)坚持和谐执法、以调为主的方针。调解具有手续简便、程序简单、方式灵活、成本低廉的特点,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坚持调解为主的原则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经验,也是钝化劳资矛盾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重要保证,有利于各类社会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平衡。我们始终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大局、融入大局,牢固树立“双维护、两服务”的方针理念,

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坚决贯彻以调为主的方针,既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努力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达到双方互利共赢的效果。

(二)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简易处理程序,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采取合议庭合议处理方式。在此基础上,重事实、讲证据,严格按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提供免费咨询,做好优质服务。为企业和职工提供免费的咨询和服务,对每一位来访人员热情接待,耐心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同时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样,使用人单位和职工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使矛盾解决在企业、消化在企业。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职办案人员少。目前仲裁办共有专职仲裁员XX人,而劳动争议案件的增长率逐年递增,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尤为突出,办案力量非常薄弱,远远不能适应劳动争议案件日趋递增的需要。

(二)群体性事件和新型劳动争议案件的相继出现使仲裁案件处理难度不断加大。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管理不规范的企业采取批量裁员、改变工资结构、降低工资标准等方式降低成本,导致群体性纠纷呈高发态势。此外,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劳动争议案件

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形,加之新旧法律不够衔接,裁审口径不能统一,客观上均使得劳动争议的调解难度不断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力度。始终把劳动争议仲裁庭作为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加强民主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促进企业劳动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构建人性化维权理念。一是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情倾听群众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疏导关系、协调利益、理顺情绪,有效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积怨。二是优化程序。通过启用“一步到庭”就地办案的简易程序,追求简便、快捷、灵活的处理方法,为及时化解劳动争议提供便利;并通过创建“阳光仲裁”和“导诉”服务活动的开展,全面了解当事人的想法,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三是开通维权绿色通道。设立接待咨询机构、公开办公电话及办案程序,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理必诉、有诉必理,让广大人民群众申诉有门,维权有路。

(三)继续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把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建设劳动争议仲裁院的步伐。紧紧把握上级业务部门机构改革的时机进行积极沟通,力争更大的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落实

机构和人员编制,保证办公经费落实到位,真正做实劳动争议仲裁院。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仲裁办将在局领导的坚强领导与支持下,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动力,以“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与业务能力,使我县的劳动仲裁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扩展阅读:二OO九年度仲裁科工作总结

二OO九年度工作总结

劳动争议仲裁科(201*年12月28日)

201*年,在局党组、分管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目标,围绕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积极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合法公正及时地处理了一批事关职工和用人单位利益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调处了一批劳动保障信访案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劳动争议仲裁和信访维稳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在我们努力下,全市劳动争议和信访维稳工作进展顺利;有力地推动了劳动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加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力度,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坚持“以调为主、调处结合、积极协调、维护和谐”的工作理念,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加大案件调处力度,劳动关系和谐。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

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原则,积极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有效化解了因金融危机造成的就业矛盾,维护了和谐稳定的劳动秩序。全年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75起,结案75起,涉及职工当事人113人,经济标的178.5万元。各类劳动争议按用人单位性质划分,国有企业17起,民营企业58起,按争议性质划分,劳动报酬争议11起,占案件总数的14.7%;社会保险待遇及福利争议12起,占16%;解除劳动合同争议44起,占58.7%;终止劳动合同争议3起,占4%;订立劳动合同争议5起,占6.7%。内有集体争议3起,涉及职工当事人40人。按处理方式划分,本年度内结案75起,调解22起,裁决48起,撤诉5起案件调解率较往年明显上升,按处理结果划分,劳动者胜诉45起,双方部分胜诉30起。二是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我们积极探索、优化办案方式,实施集体争议分案处理,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情况,按照先易后难的方法,化解纠纷,调解矛盾,把面上的问题化为点来处理,力争事实认定清楚,案件处理准确,同时有力的减少了群访案件的发生,全市集体劳动争议明显减少,案件处理的精确度明显提高。积极探索“和谐办案”方式,灵活运用调解手段,促成案件调解率明显上升,并对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进行监督,有力地解决

了“执行难”的问题,从而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做到了“案结事了、息事宁人”的办案效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三是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今年是《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的关键一年,也是全省人事与劳动保障机构改革的重要一年,我们加大了劳动保障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力度,8月份,根据省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时印发学习资料,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人事及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掀起了全市劳动保障系统职工学法律、学政策的高潮。9月份组队参加了了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电视大赛,获得了二等奖。今年市县区劳动行政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45500份,共悬挂横幅100条,开辟专栏9个,办板报墙报61面,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四是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今年,全市19名仲裁办案人员参加了全省201*年度仲裁员培训班并全部取得了仲裁员资格证书,为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五是及时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全年受理的各类案件按期结案的同时,做到归档工作及时无误,保证了个案资料的完整性,使办案工作更加规范。六是认真做好仲裁信访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本次政府机构改革后,国家人

社部对劳动争议、信访维稳工作统计报表做了大幅调整补充,报表更加完备科学,今年我们认真学习报表,研究报表,及时、准确报送。

(二)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劳动保障信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今年,我们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和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妥善解决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受理的161件群众来信,203批347人次来访,73批720人次的群体上访,1件市政协提案,18件市长接访批转我局阅办的信访件,44件信访局批转我局阅办的信访件,已全部办理答复,信访总量比去年有所增加,信访形势总体温和。一是健全机构,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年初,根据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信访联席会议精神及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系统信访维稳和综合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排,我局及时调整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各所属单位、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使信访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二是规范程序,为做好信访工作提供制度保证。今年我们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工作程序,健全了信访案件交办、督办、追究制度。年初起草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修订了我局《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人员守则》、《人民群众来访须知》等规章制度。5月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局信访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规范性文件,在

本年度的六四、十一等几个敏感节点上我们制定了预防和处置预案,有力维护了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的平稳态势。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及时办理省厅和市委、人大、政府交办的信访案件有效化解了信访冲突,维护了上访人的合法权益。扎实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共排查化解各类劳动保障矛盾纠纷170起,化解170起,化解率100%,涉及职工670人次。6月份接受省劳动保障厅矛盾纠纷排查督查组督查,得到督查组充分肯定。积极整治非正常上访,全年无一例涉及劳动保障的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妥善处理了原水电五局318名庆阳籍合同工、庆阳地区针织厂100多名临时工、原地区物资公司、西峰区电灌局、地区农三厂等临时用工人员要求参加社会保险的群访事件。三是深入摸底,认真开展大接访活动。201*年,根据庆阳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我局制定大接访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了大接访活动,全年共有12名领导和8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市长信访接待日活动,全局共有32人次领导和95人次科级干部参加本局信访接访活动。通过大接访活动,集中解决了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隐患,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上访人员的问题解决在当地。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和“事要解决”的目的。

(三)积极配合市局搞好中心工作。今年以来,我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圆满

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参与了各项制度的修定工作;二是承担了全市创业促进就业座谈会及全省农民工培训现场会的材料筹备工作;三是参与组织了全市再就业晚会及五一广场文艺演出活动;四是圆满完成了市局基建工作;五是参与《劳动志》的资料收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合今年的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办案人员不专业,法律水平整体不高;工作制度不健全,办案程序不规范;仲裁员不稳定,变动频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不高等方面。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县区工作水平差异较大。有的县虽然开展了仲裁办案工作,但工作不够到位,没有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办案方式陈旧落后。三是办案条件差。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普遍没有专用的仲裁庭,也未配发统一的服装,庭审工作临时借用会议室勉强维持,现有的办案条件与工作需要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和不适应,县区办案经费未列入预算,经费困难。四是对信访维稳工作不够重视。

三、201*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把构建“和谐仲裁”作为201*年劳动

仲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把劳动仲裁工作放在谋和谐、促和谐、保和谐中去考虑、去谋划、去拓展。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要着眼于社会和谐,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式,把工作标准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为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效实施。一要建立一整套适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办案制度,进一步促进案件处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案质量。二要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努力适应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期限缩短、仲裁时效延长的法律规定,坚持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三要对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更需要体现高效的原则,要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结案,及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根据现行专职办案人员不足的实际情况,我们将适时聘请兼职仲裁员参与办案。

(三)不断完善和谐的仲裁方式。一是继续加强和规范仲裁调解。要进一步贯彻“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工作原则,注重调解工作,将调解结案率作为仲裁机构的一项工作指标,切实把仲裁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加大立案时、开庭前和庭审后的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的

方式,妥善解决纠纷。努力实现案件调解率在60%以上的目标。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把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设放到重要位置,坚持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大力构筑企业内部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体系。促进用人单位建立自主化解矛盾、自觉减少争议的劳资管理机制。

总之,201*年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要继续坚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快速办案、公正处理”,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实现灵活、快捷办案和劳动仲裁的独立、公正、高效,全面提升我市劳动仲裁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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