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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9-05-29 01:55:38 网站:公文素材库

社保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社保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一、加强城乡医保资金监管方面。一是积极落实县级配套资金。201*年,按照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575289人和城镇居民参保人数76465人,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足额安排落实配套,全年城乡医保安排落实配套资金977.63万元,其中安排新农合配套资金862.93万元,城镇居民配套资金115万元;二是严格专户资金管理。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社保基金管理政策,在存储环节,开设专户,专户存储,专户计息,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在支出环节,财政部门内部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坚持由资金管理股室提出用款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国库再向城乡医保经办机构拨款流程,层层审核把关、相互牵制制约;在医保报销环节,推动经办机构出台相关医保报销管理实施细则,对报销比例、病种、流程等作出具体规定,严格按程序报销,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三是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上缴城镇居民异地就医结算保证金,推进与省市合作医院信息联网,促进异地就医结算,方便患者就医报销。

二、加强社保基金监管方面。一是按社保基金年度预算编制要求,科学编制各项社保基金预算;建立预算执行、监督、考核机制,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考核,明确财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基金管理职责,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二是加强社保基金专户管理。注重社保基金账户清理,归并、撤销社保基金多头账户,实现县级社保基金专户不超过3个目标;出台基金保值增值管理办法,实现专户基金执行活期优惠利率和定存利率,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三是配合县审计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优惠利率执行情况专项审计。通过审计,摸清201*-201*年期间,工行、农行等金融机构累计欠付财政社保基金专户优惠利息693.05万元,在此基础上,对欠息金融机构下达了催款通知,通过努力,截止目前,已收到金融机构补息资金403.01万元,剩余290.04万元正积极催收,较好地确保了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四是加强数据基础管理工作。通过对近10年财政、社保基金经办机构历年账务清理,进一步理清了社保基金经办机构收支结余和财政基金专户存款数字多年难以一致原因,并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了账务处理和调整,实现了两家账务高度衔接一致,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打好坚实基础。

三、加强救灾救助资金监管方面。一是严格专账核算。对救灾救助资金采取专账核算、专户管理,同时,对需要县级配套的救助资金,严格按照上级文件配套比例要求,足额安排县级配套,201*年,共安排城乡低保、大病救助、五保供养等县级配套资金2176.96万元,并全部纳入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加强救灾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每年部门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救助对象开展动态管理,建立能进能退的进出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建立补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浮动机制,确保救助对象生活水平不受物价上涨影响。三是严格执行三级公示制。对每类救灾救助对象的确认,严格执行村、乡、县三级公示,确保对象准确,该保尽保;对救灾物资的发放,也严格执行公示制,并建立群众举报制,通过公示、举报,引入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分配和发放公开、公平和公正。

扩展阅读:专项资金和纠风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对全区专项资金使用和纠风

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谨代表区委、区政府向检查组的各位领导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纠风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精神,就今年以来全区专项资金使用及纠风专项治理的开展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社保基金运行情况:我区社保基金年度元至9月底共收入万元(上年结转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万元(上年结转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万元(上年结转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万元(上年结转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收入元(上年结转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

2、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年以来,年归集公积金已达余万元,累计归集余额已达万元。支取使用权限在市级。年5月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用新的管理系统后,区属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收缴工作由原来住房资金办(房改办)

归集改为直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区住房资金办归集业务停办,职能削减。

3、农、林、牧资金运行情况:年共拨入农业、林业、畜牧业专项资金万元,目前,农业专项资金已使用万元,林业专项资金已使用万元,畜牧业专项资金已使用万元,合计已使用万元。

4、卫生专项资金运行情况:今年我区安排卫生专项万元,其中卫生专项万元,社区卫生建设资金万元。

5、计生专项资金运行情况:年度我区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为万元,计生专项资金为万元,计划生育建设经费预算为万元,目前,已使用万元。

6、抗震救灾资金运行情况:截至目前,我区共收到各类捐款万元,已安排各类捐赠万元,其中给万元,万元,,万元;通过市红十字会和市总工会向灾区各捐赠万元和5万元,现结余万元。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作已全面展开。市政府给我区下达户灾后房屋重建和户危房改造任务、灾后房屋重建要在年内完成,现有户重建房屋即将竣工,按照街道核定的标准,共需资金万元。依据通知精神按建房工程进度分批将建房款打入个人账户的要求,先按50%打入个人账户,首批灾后房屋重建资金万元已全部到位。为了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按

照《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区的要求,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帐簿、核实物资等方法,对全区在5.12大地震后各单位、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专款专用。

为了切实管好用好各类专项资金,我区始终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从制度上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二是严格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根据不同项目资金管理要求,通过地税部门征收,征收后进入财政专户,支出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到社保、就业、医保等单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三是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同级财政预算收支审计制度,加大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重点资金的审计力度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审计结果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加大对专项资金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从全区监督检查和审计的情况来看,不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现象和问题。

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1、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我区

全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了医德医风考核、激励、惩戒等管理制度,强化了医疗机构负责人纠风工作责任制,有效地促进了医德医风的进一步好转。建立健全了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合理用药监督制度、医疗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药品采购管理等制度,全区卫生专项资金购买医疗器械已全部纳入政府招标采购,区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加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率达85%,另外15%的新药、特药、临时性用药、小批量用药及急救药品等,未参加集中招标采购。严格执行国家药品定价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和自行调整收费标准等多收费、乱收费行为,切实做到了诊疗过程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控制了医药费用不合理的增长。今年以来,对区属医疗单位的医疗广告进行了全面检查,加强了对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2、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我区严格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和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责任追究制”。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委、区政府明确要求区、街道两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保证了全区农民减负政策的全面落实。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由纪检、财政、农林等部门先后对全区支农惠农政策、涉农乱收

费、村务公开等落实情况进行多次专项检查。在惠农收费政策方面,各涉农街道和涉农部门都执行较好,涉农收费规范,政府对农民的补贴落实到位,各涉农中小学也都落实了国家的减免政策。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区村级范围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没有实行筹资筹劳,不存在违反规定强迫农民出资出劳或以资代劳的问题。在土地征用过程中,涉及征地补偿的各涉农街道都实施了正当的征用程序,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都予以了及时公示,不存在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我区为了切实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月份,在对执法局、计生局等8家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为政不廉,不按程序执法,执法过程不透明等问题,向全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重点查纠宗旨意识淡薄、有特权思想、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查不纠,作风涣散,工作消极,玩忽职守,不作为或作为不力的问题等五大方面17个具体的问题,不断严格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目前,全区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全部按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4、民主评议机关行风政风工作: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

市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有关工作部署,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检查的通知》。从3月中旬开始,集中二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在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区物价局、民政局、环保局等9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重点督查,认真解决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举报投诉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解决处理。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下发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将评议范围向街道、基层站、所和部门二级单位延伸。在对全区91家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普遍评议的基础上,对12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二级站所进行了重点评议。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使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全区广大干部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内部管理得到了明显加强,有力地推动了纠风工作的深入和部门、行业作风的加强。

5、其他专项治理工作:针对我区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情况以及近年来工作中暴露和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我们今年重点开展了国有(集体)房产管理专项清理活动。下发了《国有(集体)房产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的集体资产,重点是用于出租的房屋、铺面等进

行全面摸底、登记,并制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对房屋的管理、出租、转让等做出明确规定,加强监督,规范管理,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开展了规范街办市场管理专项清理工作。下发了《街办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从7月中旬开始,通过自查自纠、全面整治、规范管理三个阶段,对全区街办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促进街办市场的规范管理,把市场收费监管制度落实到位,解决街办市场收费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低保、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四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责任、要求和工作程序,目前已提交区政府常务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区委办、政府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会议文件公务活动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不存在乱评比、乱达标、乱奖励等违规现象。我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巩固了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成果。(对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由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项汇报)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总体来看,区委、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加快全区经济建设、构建社会和谐产生了积极作

用,但同时也存在个别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专项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还不完善,专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等有些工作环节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我区将通过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加大审计监督,预防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通过发现问题,责成整改,起到规范管理的作用,促进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和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工作的有效落实。要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区委、区政府将对失职渎职的有关领导严肃进行处理。

二是进一步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城关实际,研究探索建立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的制度建设,着力在巩固工作成果、解决利益驱动等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防风于成风之前。进一步探索建立民主评议的科学主体体系、规范的运行方式和有效的结果运用机制,充分体现评议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三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区纠风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对社保基金、建设专项资金、减

轻农民负担等专项治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始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全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中去,靠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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