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公款吃喝之浅见(征文)
“纪念建党90周年,我与廉洁同行”征文
治理公款吃喝之浅见
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的公款吃喝在近二十年来逐年大幅度增长:1990年400亿元,1992年超过80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1*年达201*亿,201*年上升到3000亿元左右,而到了201*年公款吃喝竟然达到6000亿,公款吃喝越来越严重。如汕尾市烟草局,在201*年“业务与财务公开”栏显示,当年3月份该局业务招待费达206万元,4月份微微“下滑”至196.42万元。仅仅是201*年,1万元以上的“大额招待”至少有400次以上,全年平均每天吃喝1次多,最高的一次消费8万多元。此外,在汕尾市烟草局的单位食堂“厨房接待”,花费比市场上的高档酒楼还高得离谱,一次接待费用三四万元的屡见不鲜,甚至有过一天吃掉13万多元的纪录。又如江苏省海门市审计局在一次公务接待中,一共两天两夜行程,竟然出动了24名公务人员陪同15名来客,工作交流不到4小时,其余时间都是吃喝玩乐,消费不下10万元。
公款吃喝是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之一,多年来,党和政府曾多次下达文件杜绝用公款大吃大喝,但总是屡禁不止,甚至个别地区和单位、部门还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不仅给国家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侵蚀着我党的健康肌体,大大损害了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些公款吃喝主要有以下六种表现形式:
一是迎奉上级,谓之“不得不吃”。为了得到上级的支持、帮助,或欲望某些事给予照顾,当上级领导来时,便摆上超标的宴席,大吃大喝。有的人目的不纯,为了讨好上级,以便能保住头上的“乌纱帽”和日后晋级晋职,头戴花翎,上级领导来时,殷勤“大方”地摆上一桌,以表忠心。加上有些上级部门的“要员”专吃这一套,致使这种阿谀迎奉之风在宴席餐桌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二是业务往来,谓之“不请不行”。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企事业和商贸经营单位。一些人借业务往来之名,打着业务洽谈、展销定货的旗号,不管有无必要,必定以宴相待,且标准远远超出正常范围,有的宴席吃“金”喝“银”,一掷数万,挥霍浪费的名目和款数在世界吉尼斯大全中也找不到先例。
三是检查工作,谓之“视酒而定”。目前各种形式和名目的检查和评比、验收活动在中国已经形成一种“特色”,也成为了上级检查指导工作的一种形式。这些“上级领导”“带着嘴”到所属单位指导工作,下属单位只能恭维应酬。群众对这种形式的检查、评比和验收活动极为反感,称这样的检查验收团“宴收团”,他们验收的标准首先是“酒宴标准”。如果酒宴标准到位,则其他工作达标过关,否则“提出问题”,“责令整改”。
四是求人替人办事,谓之“请吃在理”。这些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不是采取正当途径,而是把“有用之人”请来大吃大喝,尔后再“办事”。他们深刻理解“酒标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举可以可以”的含义,已经把“搓一顿”当成“事成”的代名词。而当别人有求于己的时候,自然也不会“便宜”了对方。当然,这笔款项也找各种代名词由公款报销了。
五是老友重逢,谓之“互相宴请”。老同学、老战友、老同事重逢相遇,而各自都“事业”有成。为了“重叙旧情”,“表达心意”,也是为了显示自己,即摆上一桌。待酒足饭饱分手之际,被请者也“不甘示弱”地提出“下次我作东”。个人了了情意,想法公家花钱。
六是人逢喜事,谓之“表示表示”。这种现象更为广泛:男婚女嫁、喜得贵子、应祝生日、乔迁新居、升学入职等等,甚至发展到病愈出院、官位升迁也要庆贺庆贺。以上这些虽说是自家的事情,大部分是自己花钱搞,但过了也影响风气。特别是个别有权势、有“头脑”的人,混水摸鱼,进行一番巧立名目的变化后也把它列入公款的账户。上述几种公款吃喝是比较普遍的、常见的,这种“吃”的文化这几年从形
式到内容、从花样到档次可谓得到了“创新”和“拓展”,但由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却少之又少。据《亚洲时报》报道,一直以来,政府官员公款吃喝者只有极个别“影响特别恶劣的”其职务会受到影响。
治理公款大吃大喝之风,须多管齐下,做到“预防、监督与惩处”相结合,使大吃大喝者在心理防线上始终保持不欲、不敢、不能的心态,从而减少甚至杜绝公款大吃大喝现象。
一是要抓好教育,立足治本,使其不欲。教育是转变观念,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思想的有效途径,也是治本的主要措施。因此,应注重抓好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特别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公款大吃大喝的危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通过教育澄清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使不正确的思想脱一层皮,换一次脑子打下烙印,真正把勤俭节约变为自己的自觉行动。教育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各级党委领导的带头示范作用,使一级为一级做好榜样。这是无声的命令,强有力的措施。如在制止大吃大喝中,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口号喊得再响,一量“上梁不正”,那么这个口号也就成了空的。如果一些上级到下级就餐,看到超标的丰盛宴席照吃不误,那么再讲不要大吃大喝谁能相信。相反,看到超标的宴席就严肃地明令禁止,当场给予批评纠正,甚至罢饭,然后追究责任,那么下级自然也就不愿再犯。因此,与其“空抓”不如“表率”。如果各级领导都作出了好样子,使招待不愿再搞大吃大喝,再搞就会把自己逼到尴尬境地。因此,一级真正为一级作出好样子,加上一级真正抓一级,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的歪风一定会好转。
二是要强化监督,加大惩处,使其不敢。要防止大吃大喝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就必须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对原有的监督制度不
断完善和充实,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对新拟定的监督制度,要规范、全面、配套,使之确实可行,易于操作。还要建立健全立体监督网络,形成纵向分级负责,横向分工负责,内外监督结合的网络,真正形成“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监督机制。特别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给群众监督打开渠道,为群众监督开方便之门。达到大吃大喝一旦形成,信息即到,造成党内外人人监督的局面,把大吃大喝的坏风气淹没在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在强化监督的同时,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大吃大喝风气的姑息迁就,就等于放任自流,只能使大吃大喝现象愈演愈烈。只有对参与公款大吃大喝者严惩不贷,使其在经济上和政治上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使“后车”深刻汲取“前车”的教训,有所成惧,不敢步“前车”后尘。
三是要遏制源头,完善制度,使其不能。财务管理不严格,是公款大吃大喝的方便之门。因此,我们要从源头上入手,严格控制餐费的报销。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彻底消灭各种“小金库”、账外账等等。如,有的单位在招待费报销上提出,必须在财务账上单独列支,票据背面必须签明被招待方人员、人数及姓名和招待的理由及陪客人员等等,从而,使不正当的吃喝没钱,报销没门。
扩展阅读:根治公款吃喝的几点思考
如何根治“公款吃喝”的几点思考
“公款吃喝”是公款消费的形式之一,一年中,用于公款吃喝的财政开支到底有多少呢?据201*年3月17日《学习时报》彼露,201*年全国公车消费财政资金4085亿元,全国一年的公款吃喝消费在201*亿以上,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每年公费出国的财政开支为3000亿元,以上三项被称之为“三公消费”,共计开支高达9000亿元。任其一项“公款消费”居然都超出了举世瞩目“三峡工程”总投资,不得不引人深入思考。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部门相继出台“红头文件”,三令五申,规定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欲以规范“公款吃喝”问题,但收效甚微。现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提出在刑法中设立“挥霍浪费罪”的建议,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烈的讨论,笔者以为,即使立法,也只是多一条司法途径的方法而已,与“红头文件”并没有多大的差异。如何有效根治“公款吃喝”问题,本文对“公款吃喝”产生的主要原因、社会危害性及解决办法作一些粗浅的分析和探究。
一、“公款吃喝”盛行的主要原因
“公款吃喝”蔓延成风,既有个人原因,又有环境因素;既有现实条件,又有制度留下的空间。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接待来客,不得不吃。接待上级领导或兄弟单位来客,是引诱公款吃喝成风的主要原因。对一个单位来说,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和兄弟单位之间学习考察是不可避免的,有来客就必然有接待,就接待就必然有吃喝,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制度所允许的。既然制度所允许的,中国又是一个传统好客的民族,不设宴款待于“礼”和“理”都说不过去,所以,有来客吃喝是免不了也推不掉的。一个单位犹似一个家庭,即使再穷,甚至连工资津贴都发不出来,但是有客来了,必须设宴款待,而且要像模像样,不能太寒酸。吃喝本身倒在其次,关键是吃与不吃、吃得好与不好。接待上级领导,是体现下属对领导、下级单位对上级单位是否欢迎,是否尊敬,甚至反映了对某项工作的态度,按照我们现行体制,下级单位的工作成绩由上级评价,下级干部的政治前途由上级掌握,上级部门掌握着
各种行政资源、各种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等,有上级单位来客,设宴款待,又不用个人陶腰包,何乐而不为呢?接待兄弟单位来访,同样也要盛情款待,如果接待不周,有何脸面下次回访。设宴款待,一旦成了“正常”的公务,“蔓延成风”就不足为怪了。
2、制度缺陷,想吃就吃。公款吃喝在世界各国中是十分少见的。在俄罗斯,一位政府官员如果想用公款请别人吃饭,严格而繁杂的报销手续会让他望而却步;在欧美和日本,政府官员在公款消费问题上更是如履薄冰,因为媒体和民众一直在密切监督着他们;在印度,很多政府公务员根本没有公款吃喝的概念。而在我们中国,公款吃喝则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并不是我们没有相应的制度约束,可以肯定的是,从中央到地方,每个政府机关部门都制订了有关公款吃喝等方面相关的接待制度,也规定着相应接待标准和有关措施,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制度的刚性不足,灵活性太强,可控性太差,招待体制过于随意,思想观念陈旧落后等。在我国,招待费用是被列入财政预算的,堂而皇之,合理合法。公款吃喝是自己消费,财政付帐,缺乏勤俭节约的激励机制,助长了奢侈浪费之风。一些领导认定“接待无小事”、“千好万好不如接待好”,只要把接待工作做好了,其他工作一好百好,逐渐形成了“想吃就吃”和“不想吃也要吃”的接待体制。另外,这种被认为“不违法”的公款挥霍,花钱再多,领导干部也不必承担责任。3、监管乏力,吃了白吃。多年来,为遏制公款吃喝风,有关方面不知下发过多少“不准”,制定过多少“严禁”,却收效甚微,禁而不止。一是制度执行不力。我们目前的财务制度对公款吃喝也并不是放任自流,而是有所限制。财政部1998年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中明文规定:“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但实际执行的情况是,几乎没有一家单位未超过这一标准,有的单位的招待费用甚至超过了当年公务费支出的20%。二是缺乏有效监管。监督乏力是导致公务接待中大量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为:①人大监督缺位。在预算审议和批准过程中,快速的“一揽子批准”使人大代表们集中关注于几个大层面的主要问题,而缺乏对
预算报告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费的深入分析和讨论。预算执行监督方面,人大所发挥的实际作用也有限,面对公款吃喝费用不断创造新高也没有太多办法。②行政监督乏力。由于公务接待的主体是领导干部和其他公务人员,加之信息和权力的不对称使公务接待中的问题带有一定的隐蔽性,难于界定和发现,易形成“上级不好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局面,特别是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更是如此。③社会监督疲软。在发达国家,对公务消费的监督,媒体和公众是一股非常强大的力量。无所不在的媒体几乎是拿着放大镜在挑公务人员特别是高级公务人员公务消费方面的“毛病”,而一旦被媒体曝光或被公众举报,往往引发强大的舆论压力和相应的法律与行政制裁。但在我们中国,媒体等社会监督力量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三是打击力度不够。现有的法规制度,对于公款大吃大喝等行为没有真正有效的惩罚规定。
二、“公款吃喝”造成的社会危害
1、浪费严重。按照《2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数据: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元。由此数据可知,普通老百姓的远没有达到“想吃就吃”的富裕生活水平。但公款吃喝则不然,不用个人掏腰包,往往讲排场,摆阔气,饭桌上两包烟是少不掉的,酒要点最好的,“一包烟一月粮,一瓶酒一头猪,一顿饭一头牛”已是普遍现象,一餐饭千儿八百还算是节俭的。有钱的单位吃得潇洒喝得痛快;没钱的单位不甘示弱,挤占办公经费吃、赊着吃,甚至打白条也要吃。据新华社201*年10月31日电:“国家级贫困县宁夏某县100多家党政机关单位和部门,在当地一家“新月楼”餐馆欠账吃喝,历时10余年,吃喝白条竟达5000多张,拖欠金额达80多万元。“新月楼”不堪重负,忍无可忍的餐馆老板一纸诉状把拖欠大户同心县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告上法庭”。公款吃喝,不仅严重浪费纳税人上缴的财政税收,而且也严重浪费了珍贵的粮食资源。
2、败坏作风。“吃喝风,吃喝风,败坏了政府威信,喝坏了党风”,这是老百姓对当前公款吃喝问题的讽刺。公款吃喝由来已久,至今已成蔓延之势,如不及时采取断然措施,对这种愈演愈烈的吃喝风听之任之,我们国家迟早有被吃完
的那一天,这绝非危言耸听。正如老百姓所言,会吃坏党风、喝痛民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给政治、经济和社会风气带来不可低估的危害,此风不刹,贻害无穷。公款吃喝并非人人机会均等,一方面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应接不暇,烦不胜烦;另一方面一般干部却少有机会参与公款吃喝,往往造成一些干部职工心理失衡,有的变着法子索吃索喝。有些部门,往往来客者只有两、三个人,吃喝时竟叫来七、八个人,有时甚至是两、三桌人,他们自己定餐馆,点好菜,喝好酒,拿好烟,酒足饭饱之后还要“活动活动”。还有的,不仅喝出了将军肚,喝出了“三高”,更有甚者在酒桌上献出的宝贵的生命。如《武汉晨报》7月14日报道,201*年7月13日下午,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47岁的副局长金国庆在陪客吃饭过程中,因饮酒过量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14日,新洲区纪检监察局党风室副主任称金国庆饮酒过量身亡一事是否涉及用公款消费等问题,区纪检部门已启动程序介入调查。如此吃喝,党风形象何在?
3、滋生腐败。一是吃喝成风本身就是严重的腐败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行为作了具体处罚规定:其中“个人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一般情况下有罪量刑的最低标准,换句话说,只要“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就是犯罪的行为。用公款大吃大喝,其表现为侵占公款用于个人享受,其实质就是贪污行为,当然也是严重的腐败行为;二是导致了工作作风的腐败。当前,社会上形成的一种不良风气,即办什么事,只要通过事前或事后吃喝送礼等手段协调,就会办得顺利。争项目,要资金,必须宴请实权人物,才能“酒”到渠成;迎接检查,只须好酒好菜热情招待,就多半会“酒杯一端,政策放宽”,顺利过关;争位子,要“乌纱”,更要经常联系领导,增进感情;拉选票,买人心,拉帮结派,吃吃喝喝更是最佳选择。二是以“吃喝”为形式中饱私囊。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直接从餐馆拿回扣、收好处;一些不便于上账的娱乐活动项目等以招待的形式报销;报假账侵占公款,等等。
三、改革“公款吃喝”招待体制的几点建议
如何制止公款吃喝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向全国人大党委会提交了《关于遏制过度应酬、公款吃喝的建议》,更是
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讨论,其中建议:“过度的公款吃喝者,侵占和浪费了社会财产,应当通过立法定罪,建议修改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更是讨论的焦点。笔者以为,公款吃喝理应制止,但欲以立法形式,设立“挥霍浪费罪”来制止公款吃喝问题,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也不具操作性,纯粹是属于多此一举,似有画蛇添足之嫌,理由有三:一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已对犯贪污罪的行为作了具体处罚规定,且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实例,如浙江舟山一法院对当地一名卫生院长公款吃喝44万元,就是以贪污罪处罚的;二是若是以“挥霍浪费罪”理治公款吃喝问题,不具操作性,同样是招待,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超出标准1.00元就是“挥霍浪费罪”,还是超出标准5000.00元才是“挥霍浪费罪”?事实上,只要超出标准,1.00元与5000.00元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如果确定超出5000.00元才是“挥霍浪费罪”,那么,超出标准4999.00元呢,如何界定?三是造成“公款吃喝”问题,不是缺少法律,也不是没有制度,而是没有更好的方法、没有更强的决心、没有更有效的措施。那么以什么样的方法、用什么样的措施来解决“公款吃喝”问题呢?笔者认为,别把事情想得太复杂,只要切断“公款吃喝”途径,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一)取消“招待费”,切断“公款吃喝”产生问题的途径。有了“招待费”这一个项目,就好比有一块“禁地”,人们是不能随便进入的,但为了能让“有条件的人们”进入“禁地”,在进入“禁地”的通道上设置了一个关口,并告示:“凡是有条件进入‘禁地’的人们,只要有‘理由’,皆可入内”,所谓的“理由”,即便是“我想进去看看”也是成立的,所谓的“关口”形同虚设,对于那些“没条件的人们”即使想进入看看,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禁地”所设的“关口”,好比我们的一些“制度”:来人检查要接待,争取项目要招待,学习取经要客气,招商引资要诚意,亲戚朋友要面子,等等,种种吃喝行为,都无需吃喝之人陶腰包,都有“招待费”可以解决,有这样好的“制度”,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有谁会说不好呢?皆大欢喜。如果取消了能进入“禁地”的“关口”,所有进入“禁地”的人们皆要受到惩罚,有谁还会冒党纪、政纪、国法制裁的风险而偷入“禁地”呢?
(二)解决因工作关系的吃饭问题。公事总要有人干的,吃饭总是要解决的,做事的人总不能吃亏的。所以,要解决工作和吃饭问题,一般要掌握以下几条:1、所有涉及与吃饭有关的工作事务,其经费开支都由组织者或牵头的单位承担,其他参与者或工作事务的对象不得有任何支出,其目的是便于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实施监督;2、核定标准,实行补贴包干制。在现行执行的制度政策中,既有出差的补贴,又有招待的制度,是及不合理的:一些确因工作需要出差的人员,如果他没有相关单位部门的招待,其出差补贴不够快餐的标准,而另一些有关系、有职权的人员,不论有事没事,既有山珍海味、五粮茅台的大吃大喝,还名正言顺的报销补贴。因此,对不同类型的工作事务,应作出具体的标准,实行包干,统一核算或领取核定补贴,不产生任何餐费等形式的报销。其补贴标准,笔者认为,至少应达到当地生活的中等水平,比如:出差地住宿的饭店宾馆自助餐80元,那么,出差该地的标准至少每餐应有80元补贴,而不能让做事的人吃不好饭;3、涉及一些具体项目,应有明确的规定:一是会议经费支出,上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至乡镇街道工作会议,按照会议层次、规模、时间,规定具体的人均经费标准,包括会议场地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全部由组织者负责,与会人员只负责来回路途的费用支出,不支付任何会议有关的其他费用,同时也不得在本单位报销会议期间的伙食补贴等;二是上级部门对下级单位的检查、指导、考核等工作,有关费用支出,包括吃饭,全部由派出单位自行安排,被检查、指导、考核的单位不得有任何费用支出的项目;三是向上级部门汇报、相互之间考察学习、外调等,其费用均由本单位负责;四是下级邀请上级部门、专家的业务指导、讲座等,由邀请单位负责安排,受邀人员只负责来回路途费用支出;五是外宾接待,既要尊重国际贯例、又要适合我同同情,规定接待标准,记账科目单列,并公开费用开支的祥情,内容包括:来宾的身份、人数、陪同人员、餐费金额等。
(三)改革“公款吃喝”招待体制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1、要制定一个操作性强并能执行的制度。出台一个制度非常简单,但是,为了解决“公款吃喝”问题,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十几年了,不仅没解决,而且其问题越来越严
重,充分说其问题并不简单。所以,在出台酝酿制度过程中,首先向上下各级部门、社会各级人氏广泛征求意见,完善内容,让新的制度在征求意见中深入人心,并制定出合理又可操作性的制度,不让善于取巧之人有机可乘,果若如此,执行起来才不会有所偏差。2、加强教育,改变观念。中国人好客,是一个根深蒂固传统观念,加之官本思想,不让有条件的人用公款请额吃饭,真的一下子会不习惯、适应不了,因此,在宣传教育中,一要讲清楚公款吃喝给党、给国家、给经济发展造成的危害性;二要讲清公款吃喝浪费的严重性,落后地区人民生活的艰难性;三要讲清大吃大喝给干部身体造成的巨大损害;四要讲清改革“公款吃喝”可以减轻一些错纵复杂的人际关系,提高生活质量,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3、领导带头,方能成效。“公款吃喝”招待体制不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事,它需要全国统一的政策、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行动才能行得通。而领导带头执行是非常关键的,如果领导不执行,下属单位不执行都不行。只有领导带头执行了,下属胆子再大也不敢造次,所以,高级领导的身体力行显得犹为重要。4、严肃执纪,决不手软。取消了“公款吃喝”招待体制的费用支出财务制度,就没有了可用餐费发票记账的科目,那么执行财经纪律就会容易得多:一是核对一下出差项目和补贴标准,看有没有超过标准入账;二是查对有没有用餐费发票在其他科目报销;三是凡是用“公款”报销吃喝费用的,一律以贪污行为论处。5、完善财务体制,公开费用支出。从易到难,逐步公开费用支出,直至所有能公开的费用全部公开。公开的形式能让普通老百姓看得到,公开的具体以每张原始单据为准,让老百姓一看就能明白,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改革“公款吃喝”招待体制,是民心所向,是关系到党的形象和战斗力,关系到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解决吃喝问题的重点在基层,但能否成功的关键却在上级机关部门和领导。为了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我们有理由充分
相信,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一定会充满改革现行“公款吃喝”招待体制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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