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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后管理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时间:2019-05-29 03:46:50 网站:公文素材库

贷后管理现场检查方法及技巧

表内授信──企业贷款

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阶段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信贷资产的检查、回收、展期、风险分类、不良资产管理及档案管理等操作环节。

贷后检查

一般性贷款信贷资产检查内容除了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信用使用及客户信用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外,还应突出流动资金占有和存货是否合理、正常;有无挤占、挪用一般性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房地产炒作、购买有价证券等用途。在规定期限内,信贷人员应进行首次检查,重点检查本笔信贷的使用情况,首次检查应形成《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单》。自首次检查后,信贷人员应定期检查(实地或非实地),并形成“检查工作日志”和《信贷资产检查报告》。客户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当实施重点检查:1、客户出现贷款形态恶化;2、欠息超过60天,本金出现逾期;3、客户发生可能影响贷款安全和信贷资产质量的生产经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重大投资活动、体制改革、债权债务纠纷、事故与赔偿、人事调整等重大事项;4、预警评级系统发出风险预警信号;5、上级行或监管部门要求对特定客户(包括首次列入不良信用客户内部控制名单的客户)组织重点检查。

风险分类

银行机构按期组织信贷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分类准备及初分、信贷讨论、分类认定、分类认定结果审批、提出改进意见等五个主要环节。在执行核心定义的前提下,参照主要参考特征,结合贷款的重要参考因素,以债务人正常的营业收入作为主要偿还来源,以担保作为第二偿还来源,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债务的可能性。

贷款回收

正常回收贷款:贷款到期前,信贷人员应向借款人发送《贷款到期通知书》,督促借款人主动归还贷款。贷款到期时,信贷经营部门应通知会计部门办理还款手续。贷款归还后,信贷经营部门应将有关还款凭证归档;及时在借款人和保证人贷款卡(证)上将贷款回收、担保撤销信息登记、录入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及时进行台帐登记。贷款全部本息收回后,信贷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借款人退还抵押物权利凭证(他项权利凭证)、质物,并协助客户办理解除担保的有关手续。提前归还贷款:对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贷款,借款人应提前向经办行递交《提前归还借款申请书》;对银行机构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由信贷人员提出提前还款意见,报信贷主管批准,同时通知信贷经营主责任人。经批准同意后,信贷人员填写《提前归还贷款通知书》一式四份,签章后一份送借款人、一份送担保人,一份送会计柜台作为办理会计记账手续的依据,一份留信贷经营部门归档。

贷款展期

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日前,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展期申请书》。贷款展期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程序仍依照前述基本流程操作。信贷人员调查后,填写《贷款展期调查评价报告》一式两份,并附原客户信用评级报告、担保评价报告、信贷资产检查报告。原贷款是担保贷款的,须取得原保证人或抵押人、出质人的同意,或重新落实担保。经审批同意贷款展期的,及时与借款人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和担保合同,原担保合同约定自动展期的,可不再签。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贷款

2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

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借新还旧

借新还旧业务应按照非固定资产类借新还旧的6种类型及条件办理,贷款借新还旧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程序和有关要求仍依照前述基本流程操作。贷款借新还旧额度应控制在对客户的一般授信额度内,且不应大于原贷款余额。借新还旧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除压缩退出、清收利息或保全资产的借新还旧外,对于其他3种类型的借新还旧,原则上应按照“先评级、后额度授信、再单笔支用”的原则予以办理。

不良管理

贷款逾期、欠息或表外业务垫款发生后,信贷人员应向借款人、担保人发送加盖信贷业务公章的《逾期贷款(垫款)催收通知书》,及时进行催收,并取得送达回执。信贷资产转为不良后,每笔不良信贷资产的诉讼时效到期日前,应完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并按规定进行反馈和登记。对不良贷款应通过法律手段追索、贷款重组、收取抵债资产、呆帐资产核销等对不良信贷资产进行专门的催收、处置和盘活。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立卷完成后,对于信贷业务从发放至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期间形成的后续归档材料,信贷人员应随时进行补充归档。对因特殊情况不能补齐归档的,信贷人员应对缺件原因做出书面说明。部门信贷档案移交时,部门信贷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案卷排列顺序填写《信贷档案案卷目录》一式二份及《信贷档案移交表》一式两份。《信贷档案移交表》经移交部门负责人、经手人和档案部门接收人签字后,由移交部门和档案部门各执一份。《信贷档案案卷目录》一份留本部门备查,另一份代替移交清单随信贷档案一同移交给档案部门。

现场检查流程

1.检查方法:

①获取贷款电子数据,运行非现场审计模型或适当的抽样方法,确定贷款检查样本;

②调阅贷款档案,查看贷后检查材料;

③查阅与贷款相关的会计报表总账、分户账、台账;

④查阅相关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领用登记薄,查实库存。2.风险提示:

①未建立和执行贷后跟踪检查制度,或未按银行规定时间进行贷后检查,并撰写检查报告,贷后检查报告不符合监管部门和该行内部规定;

②贷款期间,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办行应停止支付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拒绝接受贷后检查;提供虚假或隐瞒实情的财务资料,拒不改正情节严重;不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和担保情况;挤占挪用贷款拒不改正的;用贷款从事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投机经营的;未取得房地产经营资格,用贷款经营房地产;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借款人或担保人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经营风险;出现合同约定提前还贷的情况;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③贷款到期时,未及时向借款人发出还本付息通知单或催收通知单;

④贷款展期应符合以下条件:由于国家政策影响,使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不能按期还贷;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无法按期还贷;受国家及银行信贷政策影响,未按期放贷,到期不能按期还贷;贷款原定期限过短,不适应借款人正常生产周期需要;贷款展期的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程序和有关要求未依照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进行;贷款展期应填写《贷款展期评价报告》,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

2表内授信──企业贷款

⑤未对贷款逾期、挤占挪用贷款的企业进行加罚息处理,逾期贷款不及时转入逾期账户管理或人为故意漏收、不加罚息;未建立贷款的质量监管制度,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登记、考核和催收;对不良贷款未及时采取债务重组、补办抵押、依法催收等资产保全措施,化解贷款风险;对经各种措施催收确属无法收回的贷款,未及时申报呆账核销,核销材料,未严格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并保留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追索权;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呆账准备金,并按照呆账冲销的条件和程序冲销呆账贷款;

⑥未按规定办理停息、减息、缓息、免息或越权办理停息、减息、缓息、免息;⑦“借新还旧”的应同时满足四项条件:生产经营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重新办理贷款手续;贷款担保有效;属于周转性贷款。

⑧未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全行统一会计核算,存在账外放款、账外经营情况,总账、分户账、台账与库存没有定期核对,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⑨未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方法,正确计算利息收入;对贷款的利息收入入账不及时、不足额,核算不准确,存在多计或少计问题;贷款利息收入、应收利息和表外应收利息的核算和记账方法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不相符,对应列入表外核算的利息未及时进行帐务处理;贷款收回不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⑩业务管理部门未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业务管理部门检查频率、范围、深度不够充分;业务管理部门对查出问题没有适当处理;业务部门对稽核提出的问题、建议没有积极整改。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1*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5〕50号)4.《贷款通则》(人民银行令〔1996〕2号)5.《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201*〕33号)6.《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1*〕49号)7.《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会令〔201*〕6号)8.《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1*〕54号)9.《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6〕403号)10.《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银发〔1999〕31号)11.《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会令〔201*〕12号)12.《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3号)13.《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计外资〔1997〕612号)14.《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监会令〔201*〕7号)15.《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1*〕51号)16.《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银监发〔201*〕69号)17.《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42号)1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银监会令〔201*〕5号)

2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

业务流程图

信贷经营管理部门按期收回利息贷后常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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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类有权人审批上级行审批贷款到期收后贷款逾期贷款展期借新还旧贷款形成不良资产保全措施处理抵债资产贷款结清注销形成贷款档案

表内授信──企业贷款

风险管理是否到位后管理是否合规银行控制资金安全贷管、施记措否期回进登全是业查物用到收企检保押理金时产资挪金及对期)资款被资贷否否定质贷信是是行(抵工告分位细细票报岗度账明明传改与制台样案户入务整置理务抽档账收业及设管业款业息关告构贷贷贷企利相报审机信信内户分薄款记薄存否贷登记库是额与账账票登证取足账对户传用凭收、总账贷分务领白息时、信关业证空利及表、相关凭看报计相白查计会空会图程是是否性一账计账否对是是规)统算查流账符会位合审入核、相、期务实理定业真管到与内纳计理、否会检表否贷管计账信否贷空信重是险会风(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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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银行信贷证明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中间业务──担保承诺银行信贷证明

业务说明

银行信贷证明业务是指银行机构应申请人(投标人)、招标人或项目业主要求,在项目投标人资格预审阶段以出具《银行信贷证明书》的形式,向招标人承诺,当申请人(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满足申请人(投标人)在《银行信贷证明书》项下承诺限额内用于该项目正常、合理的信贷需求的一种表外信贷业务。与其他承诺类、意向类金融产品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银行信贷证明表示对招标人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2.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的金额一般为项目总标的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

业务操作流程

银行信贷证明业务按照客户申请、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出具信贷证明书、会计核算、档案整理、后期管理的顺序进行操作。

客户申请

申请人或投标人向银行机构申请出具银行信贷证明,客户部门按照法人客户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条件审核客户资格(参见流动资金贷款章节),客户拟投标项目须符合业务受理银行机构对项目规格的要求。在要求客户提供法人客户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全部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2.如使用招标方《银行信贷证明书》文本格式的,须同时提供招标方的《银行信贷证明书》文本格式。

调查

营销或客户部门接到客户申请书后,除了按照流动资金贷款调查要求进行调查外(参见流动资金贷款章节),还需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详实调查:1.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是否规定需提供《银行信贷证明书》;

2.拟投标项目基本状况,对拟投标项目中标后的自有资金安排预算。营销或客户部门调查结束后出具调查报告,移送信贷管理部门。审查、审议、审批:

信贷管理部门和有权审批人除了按照流动资金贷款要求审查、审议、审批外(参见流动资金贷款章节),还需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详实审查:

1.申请人合法资格和资质及投标项目是否符合条件;

2.调查报告对申请人的有关交易、项目风险效益分析结论是否合理。出具信贷证明书

11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银行信贷证明审批后,银行机构要根据银行信贷管理制度、项目的具体情况、担保要求及有权审批行贷审会决议和有权审批人审批意见等相关内容起草银行信贷证明书,在签定银行信贷证明补充协议后对外出具。

银行信贷证明书包括的基本内容:

1.接受信贷证明方客户;2.投标项目名称;

3.银行信贷证明的有效期限;

4.若客户未通过投标资格预审或虽通过资格预审但最终未能中标或中标后施工超过约定期限,则本银行信贷证明即实效。

5.银行信贷证明仅供项目申请人(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使用,对外(第三人)融资、担保、转让无效;

6.应明确的其他内容。会计部门核算

会计部门凭信贷部门或客户部门开出的银行信贷证明业务通知书,按不同的业务类型,分别进行表外业务核算。

档案整理

银行信贷证明出具后,银行机构要按规定要求申请人在银行信贷证明书收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并将银行信贷证明书收妥确认书归档管理。对外出具银行信贷证明要严格把关、严格管理。做到部门专管,统一编号,逐笔登记,归档管理。《银行信贷证明书》失效后,经营行客户部门要及时注销所登记的该笔业务。

后期管理

申请人中标后,经营行客户部门应按照贷后管理有关规定对客户情况及中标项目进行跟踪检查,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是否仍然符合银行机构有关规定;

2.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3.项目施工进度是否符合招标书的规定。

《银行信贷证明书》项下的贷款需求发生时,申请人应按照银行机构相关信贷业务品种的有关规定,向经营行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及申请人与项目有关方发生业务往来出现资金短缺的信贷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对账单等)。经营行对申请材料审核后,在客户信贷需求申请已满足银行机构有关要求,客户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且客户财务状况没有发生实质性逆转,经营行可在《银行信贷证明书》承诺的金额内根据情况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如按相关规定需采用担保方式发放贷款的要签定担保合同。

发放《银行信贷证明书》项下的贷款不再履行贷款审批程序。

银行信贷证明贷后管理要执行流动资金贷后管理有关规定(参见流动资金贷款章节)。

自动失效条款和终止履行条款

发生自动失效条款或终止履行条款时,银行机构客户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和招标人。

自动失效条款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未通过投标资格预审;

11中间业务──担保承诺2.虽然通过投标资格预审但最终未能中标;3.中标后施工超过约定期限;

4.《银行信贷证明书》有效期届满或银行机构义务履行完毕。终止履行条款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所建项目投资发生重大变化,并已危及受理业务银行机构债权利益;2.重大人事调整;

3.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项目主合同项下的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法律纠纷、发生或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破产、财务状况恶化等,未能履行书面通知证明人的义务;

4.未经银行机构同意发生或实施重大经营体制改革,包括实施承包、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股权变动、资产重组等重大体制改革;5.所承接的项目发生重大方案调整或项目业主发生重大经营变故以及国家有关行业政策变化导致项目无法进行;

6.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对有关交易、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可能产生重大影响;7.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

8.银行信贷证明的申请人、招标人未事先征得业务办理银行机构书面同意就变更《银行信贷证明书》承诺项下招标项目有关内容。

现场检查流程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内部控制制度

1.检查方法:

①查阅现有银行信贷证明业务各项规章制度;

②查阅岗位责任制,查看各岗位分工情况;

③将现有的各项银行信贷证明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与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当局的要求进行比较。

2.风险提示:

①未建立银行信贷证明业务会计核算制度;②未建立银行信贷证明业务的授权、转授权制度;③未建立银行信贷证明业务检查制度;④未建立银行信贷证明账务核对制度;

⑤未建立银行信贷证明业务操作实施细则和规程;

⑥未建立规范的银行信贷证明业务操作和审批监督约束机制;⑦未建立健全银行信贷证明业务岗位责任制;

⑧岗位分工不合理;

⑨现有的各项银行信贷证明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与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和监管当局的要求不相符;

⑩未及时修改和完善银行信贷证明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授权管理

1.检查方法:

①查阅银行机构各级授权和转授权书;

11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②查阅银行信贷证明业务的审批单,与授权转授权书对照。2.风险提示:

①未核对分支机构的银行信贷证明业务权限;

②未对分支机构、业务部门或有关人员进行授权、转授权;③对分支机构、业务部门或有关人员授权不全面、不完整;④超范围转授权;

⑤未适时调整授权权限;

⑥超权限办理银行信贷证明业务;⑦未经授权办理银行信贷证明业务。授信管理

1.检查方法:查阅授信文件中客户授信清单的授信额度,与客户包括银行信贷证明业务的全部实际用信额度比较。

2.风险提示:

①未对授信额度进行动态监控和调整;②未授信办理银行信贷证明业务;③超授信办理银行信贷证明业务。业务操作

1.检查方法:

①查阅银行信贷证明业务操作程序的相关规定,与办理该业务的客户申请、调查表、审查表、审批表、证明书、补充协议比较;

②查阅会计部门对办理的银行信贷证明业务账务核算情况;

③查阅银行信贷证明的有效期限与招标书确定的招标项目施工期限比较;④查阅银行信贷证明书收妥确认、注销情况。2.风险提示:

①客户申请、调查表、审查表、审批表、证明书、补充协议完成的时间顺序与规定的顺序不符,逆程序办理银行信贷证明业务;

②会计部门没有记录已经办理的银行信贷证明业务或记录不合规;③银行信贷证明的有效期限超过招标书确定的招标项目施工期限;④银行信贷证明书收妥确认、注销情况记录不符合要求。基础工作

1.检查方法:查阅银行信贷证明业务档案资料。2.风险提示:

①银行信贷证明书的额度超过规定比例;②客户申请时提交的资料不全面;③未经调查或调查不真实;④未经审查或审查不严格;⑤未经审批或违规审批;⑥档案资料不全、填写不规范。

风险管理

风险识别

11中间业务──担保承诺1.检查方法:查阅银行信贷证明业务档案资料、客户的其他信贷资料以及相关的企业资料,与有关业务人员座谈。

2.风险提示:

①同一客户在其他金融机构也办理了类似的表外信贷业务,业务办理银行机构对此情况没有掌握;

②同一客户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资料与该机构存在明显的差异;

③客户提供的财务资料各年度或年度中间变化较大或不衔接,银行机构不知道或不掌握变动的原因;

④信贷证明的金额比例高出规定比例。风险控制1.检查方法:

①与员工座谈、查阅内部管理制度;

②查阅部门职责及员工岗位责任制;

③查阅职工休假登记表,了解职工休假情况;

④查阅上级银行机构主管部门、内审部门对业务开展的监管、检查情况;⑤查阅客户部门对客户的风险预警情况。2.风险提示:

①未建立银行信贷证明风险预警和处理机制;

②未建立风险责任制、未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责任;③重要岗位人员未实行定期、不定期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风险评估1.检查方法:

①调阅客户的银行信贷证明业务档案资料及对应的贷款资料;

②对上述调阅资料进行认真分析,现场检查实际风险及损失情况;③通过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对风险的认识。2.风险提示:

①未对已经发放的银行信贷证明贷款的风险进行预测;②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③未对贷款损失原因进行分析和预测。

合规性

客户资格审查

1.检查方法:调阅银行信贷证明业务档案,审查客户申请资料和企业资质证明的相关材料。

2.风险提示:

①向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出具银行信贷证明书;②建设项目或贸易背景不真实;

③招标文件未规定提供《银行信贷证明书》。银行信贷证明书和补充协议内容审查

1.检查方法:对已经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书和补充协议内容进行全面审查。2.风险提示:

11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①银行信贷证明书的基本内容不全面,缺少投标项目名称、有效期限、不得担保、融资、转让等内容;

②无补充协议或补充协议没有明确银行机构终止履行和自动失效条款,或终止履行和自动失效条款不全面。

贷后管理1.检查方法:

①查阅银行信贷证明出具、申请人中标后对中标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的规定;②自动失效和终止履行条款发生后是否及时通知客户;③查阅银行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后管理的有关规定。

2.风险提示:

①自动失效和终止履行条款发生后未及时得知或得知后未及时通知客户,导致与客户产生纠纷;

②未及时跟踪掌握申请人资质、财务发生重大变化情况,项目实施进度不符合招标书的规定;

③未执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后管理的有关规定。

监督检查

1.检查方法:

查阅各类检查报告及有关整改报告。

2.风险提示:

①未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②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频率及深度不充分;

③业务主管部门检查频率、深度不够,或检查流于形式,没有揭示业务操作的风险点;

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意见整改的不认真、不及时;⑤对查出的问题及责任人没有处理或处理不适当。

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1*年10月31日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5.《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2号)6.《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7.《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8.《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银发〔1996〕403号)9.《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10.《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银发〔201*〕253号)11.《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

12.《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13.《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22号)

11中间业务──担保承诺14.《关于印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发〔1999〕178号)

15.《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发〔201*〕344号)16.《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1*〕第5号)1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9号)

11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业务操作流程图

1

136客户申请材料不同意业务受理同意客户部门调查信贷部门审查、审议不同意审批同意客户签定银行信贷证明补充协议会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出具银行信贷证明书跟踪检查发生自动失效条款或终止履行条款客户提交贷款申请银行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材料和招标人不同意客户审核贷款申请银行信贷证明失效同意落实担保、签定合同信贷和会计部门作相应登记和账务处理发放贷款中间业务──担保承诺

性性否规否效是合)是合规有理位与贷格规符合控管到理信资合否件否内贷管(户是条是信险客目容风项内料充制材补、全理理理作明料和系健管管管操证资书体否权信础务质目明议控是授基业资项证协内度授人标贷请投信申行银工账分制台告位理务档报岗管业务与明明样业改置证度证抽明整及设贷贷证案告构信信贷报机行行信银银行银审内账目薄科记查位外登检到表账督否与对监是表贷部改况信内整状、务计业会性是否规)账账合审账符是计对与内、相会期理、图表否贷定管计账信险会程风(查流检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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