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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时间:2019-05-29 03:51:20 网站:公文素材库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病人安全是医疗的基本原则,是质量管理的核心。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事故隐患或潜在风险,通过管理人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缺陷,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为此,我院特制定了无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并在院内网上设置了不良事件上报程序,鼓励全院职工积极参与不良事件上报。一、不良事件的定义

所谓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不良事件可分为2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医疗过程中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

二、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

2、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

3、不良事件报告后的信息共享,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三、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分类

根据报告系统的主体和适用范围可分为外部报告系统和内部报告系统两类;根据所报告不良事件的种类可分为强制报告系统和自愿报告系统两类。外部报告系统和内部报告系统中都包含强制报告系统和自愿报告系统。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差错属于强制报告系统。

四、不良事件的范围不良事件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医疗事件;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5)因工务人员或陪护人员的原因给患者带来的损害;(6)严重院内感染;

(7)门急诊、保卫、信息等其他相关不良事件。五、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坚持非惩罚性、主动报告的原则。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包括报告本人的或本科室的,也可以报告他人的或其他科室的,可以实名报告也可以匿名报告。对主动报告的科室和个人的有关信息,医院将严格保密。六、不良事件报告的时限

建议早发现早报告,一般不良事件报告时间为:

24~48小时以内;严重不良事件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口头上报相关部门,事后在

24~48小时内补填《不良事件报告表》。七、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院内OA医院公共文件库上有“不良事件上报”文档,进入后点击下载《不良事件报告表》,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根据事件内容选择发送至相应职能部门即可。

八、不良事件报告的奖惩措施

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或奖励处理;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但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建立不以惩罚为手段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是建立安全医疗体系的第一步。很多国家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我国与发达国家比较相对滞后,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因多种原因尚未真正落实。我院已建立较全面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并制定了方便全院职工上报的流程与无惩罚措施。相信只要全院职工积极主动的参与不良事件上报,形成良好的医疗安全文化氛围,我们就能真正推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切实保障病人医疗安全。

扩展阅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太原市中心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于发现不良因素、防范医疗事故、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是非常有利的,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对各级医疗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因此,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的基础和今后的必然趋势。根据卫生部医政司指导下,由中国医院协会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和《山西省三级医院评价标准和细则》的具体要求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可有效避免缺陷

2、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是医院进行医疗责任保险的前提3、医疗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医疗管理部门对医院内医疗纠纷、事故和隐患有宏观的认识,便于分析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二、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1、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处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5、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

1、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

2、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3、它是收集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

4、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四、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发生在医疗结构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医源性损害,包括医疗意外、并发症等。

其分为:潜在不良事件、无伤案、轻度伤案、中度伤案、重度伤案、极重度伤案。

五、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处理程序1、医院个人或科室

具名或匿名报告不良事件院感、药剂

职能科室(医务、护理、后勤、保卫、设备、监察室、)汇报分管领导

提出一般实施意见组织相关委员会讨论提出重大实施意见院领导、党委会

六、奖励机制

每年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办公会通过。

1、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

2、对提供不良报告较多的科室给予奖励。

3、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并给予不具名的公开表彰,在评优晋升时给予优先和扣分。

4、定期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七、医疗不良报告制度的组织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

决定实施意见副组长:成员:报告系统网络

科室、个人(医、护、医技、后勤设备人员)质

量管院领导理委员会

能科室

科个人(医、护、医技、后勤设备人员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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