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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更供电所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时间:2019-05-29 03:53:48 网站:公文素材库

北更供电所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北更供电所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地控制和排查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部发(1995)332号《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本所一把手对本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

二、安全隐患排查及报告程序;

每月召开由技术负责人主持,行政一把手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会。会议落实以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进行相应考核。对所排查收集到的安全隐患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隐患分级,制定整改措施。

每季度召开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会,对排查会排查收集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按隐患分级责任范围制定编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负责单位负责人,落实督促检查单位。难以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分级责任制订防范、监控措施。

三、重大隐患排查及报告主要内容

1、应设而未设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如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辐射、喷淋冲洗、防寒保暖、防熟降温、空气净化等设施。

第八条系统装中未实施劳动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防护装、保险装、联锁装、报警装、切断装、泄压防爆装、限位自动装、灭火装、防雷击、防静电、防触电设施等。

2、系统装中未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如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回收装等。

3、机电设备、电气运行与检修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4、锅、容、管、特设备不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等相关规定。

5、物资存储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仓库管理、储罐区管理、气(液)瓶储存管理等。

6、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废弃过程不符合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7、防火与防爆、动火与用火、消防管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

8、生产、工艺操作不符合相关规程、规定、标准,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9、特殊作业未达到相关规程要求。如焊接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空作业、起重吊装、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等。

10、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对重大危险源未做到检查、辨识、登记建档,对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实施有效监控。

11、未编制本单位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

12、其它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潜在问题和情况。

四、隐患的整改

1、负责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并负责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制定监控运行和应急防范措施(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2、对查处的安全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准”(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给部门;凡职能部门能整改的不准推给公司)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

3、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必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安全隐患由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签署后发出,其它安全隐患由部门负责人签

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或隐患整改负责单位负责人签收并按期按要求整改后反馈。

4、对因物资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5、对各级安全隐患的治理实行跟踪管理,要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详细记录隐患整改治理进度。

6、安全隐患治理完毕后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逐级上报销号。

7、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8、对因存在事故隐患应排查而未排查、应治理而未治理、应制定监控运行措施和应急预案而未制定、已制定监控运行措施而未认真执行,对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因此而造成事故的按照隐患排查有关规定和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年01月10日

扩展阅读:深圳供电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深圳供电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深圳电网整体运行态势平稳,电网负荷持续攀升,8月2日10时06分,深圳电网最高负荷为1018.8万千瓦,成为南方电网系统第一个最高负荷突破1000万千瓦的城市,也是继北京、上海和苏州之后全国第四个最高负荷突破1000万千瓦的城市。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至11月14日全局连续安全生产901天。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组织情况根据政府和上级公司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总体部署,我局制定印发了《深圳供电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与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定期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发现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同时,安全监督部每月将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市政府及广东电网公司。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彻底消除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11月6日我局发出《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继续在系统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巩固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整治成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1、为及时、有计划的处理设备存在的缺陷,并通过对设备运行情况的跟踪统计分析,从设备运行的角度引导基建、改造的设备选型,同时也为制定通用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大修技改计划,提高处理设备缺陷的水平作好有关技术准备,我局制定了《深圳供电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建立了制度化的电力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治理及考核机制和缺陷标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缺陷处理时限(特别规定:紧急缺陷的消除时间或立即采取限制其继续发展的临时措施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重大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半个月),规范缺陷处理流程,并通过缺陷管理系统实现闭环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经济、优质运行。同时,实行设备状态检修制度,制定了《深圳供电局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通过日常工作收集设备的巡视记录及缺陷处理等各种运行及检修数据,并综合设备参数、试验报告、在线监测数据与对应的分析结论,以1年为周期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估,评定设备的运行状态等级并制定出合理的设备检修方案,从而有针对、有计划地实施设备检修工作。

2、根据广东电网公司《关于开展重大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按照LEC法(即:风险=后果×暴露×可能性)对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作业活动和场所进行具体分析,列出了《深圳供电局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危险因素清单》,并针对每一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作业活动和场所制定了《深圳供电局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危险因素风险控制措施》,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所涉及的作业活动和场所,严格执行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相应作业活动和场所的重大危险因素,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3、为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的监控,我局在生产MIS系统中建立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模块,对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安全隐患基本情况、整改措施、责任人、目前处理情况及下一步计划进行记录,通过系统实现闭环管理。(二)基本情况

安全管理得到加强。年初制定并层层分解落实201*年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加强跟踪和督促检查,将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重点工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颁布《供电企业基层安全基础评价》,对班组所涉及的操作、检修、试验、巡视维护、故障处理、施工监管等方面进行查评,从日常管理、现场作业、完成要求等方面规定详细的评价标准,通过常态化的评价,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制定《深圳供电局20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综合治理、保障安全”为主题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从单位领导层面、安全监察层面、部门管理层面、班组员工层面共4方面进行查找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并认真落实整改。继续发挥安全督查大队的作用,加大现场监察力度,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1-10月,共对908处生产和施工现场进行督查,其中驻点督查57处。督查发现并及时纠正现场违章及安全隐患共48起(次),违章率为0.053起/处,违章整改率和安全隐患整改率均为100%,有效遏制违章行为。加强进网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开展技能比武竞赛,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我局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适应电力体制改革新形势和电力安全工作新要求的电力现代安全管理体系,突破现有安全管理的瓶颈,铺设一条持续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道路,我局稳步推进基于风险与安全行为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试点工作,颁布了《深圳供电局安健环管理手册》和《深圳供电局员工安健环手册》,建立起清晰、实用的管理标准和制度,搭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框架。目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理念已在我局传播,体系先进的操作方法逐步在我局运用。为抓好安健环管理体系与现行有效管理方法和手段的结合和现场应用工作,我局确定了8个重点应用班、站、所,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首先建立起标杆,通过研究和总结,逐步推广至全局,实现以点带面,全面规范。7月16日至20日,IGH国际风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对我局进行体系第一次外审,取得6945.56分(总分为9810分),得分率为71%,根据钻石安健环综合风险管理体系等级标准授为三钻。与201*年3月份基准审查结果相比,得分率增加21个百分点,等级从一钻增加到三钻,得分率和升分幅度上均位居试点单位第一。

防止电气误操作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梳理并修编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印发《深圳供电局防止电气误操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深圳供电局防止电气误操作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部门。设立“五防”装置及系统组织管理体系和“五防”装置及系统管理责任人。修订《深圳供电局微机五防装置维护协议(范本)》。以此为参考与各五防厂家洽谈签订201*年新的维护协议,提高我局微机五防闭锁装置的运行和维护水平。重新修订并颁布了《深圳供电局“两票”管理实施标准》、《深圳供电局“两票”现场实施标准》等配套管理制度,强化“两票三制一卡”的执行,规范现场作业。整理近年来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发生的误操作事故,组织开展事故案例的学习和专题讨论活动。强化现场标识管理,严格按照南方电网《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完成了所有500kV变电站、部分220kV和110kV变电站安健环的标志、标识改造,对现场集中布置的操作按钮和压板等进行了分隔标识。

努力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今年以来,根据我局机构和人员的调整,修编了各种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应急准备、响应等级划分、响应程序、信息传递等,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编制了《201*年度夏深圳电网运行存在的七大风险及应对措施》和《201*年深圳电网事故处理预案》,预案包括了500千伏网络、220千伏网络、110千伏网络、SCADA系统异常等十大部分内容,共219个(其中方式预案25个,输网预案156个,配网预案34个,通信预案4个)。进一步完善了《深圳电网重特大电网事故应急预案》、《深圳供电局重特大输变电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深圳供电局重特大人身事故应急预案》、《深圳供电局防风防汛应急预案》、《深圳供电局危机应对预案》等。同时,制定合理的部门演练计划,分批开展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应变能力。今年6月26日,成功举行了深圳电网夏季高峰负荷反事故演习。这次演习利用调度自动化高级应用软件系统平台,根据201*年深圳电网在夏季最高负荷时刻的负载情况预测,对各变电站的负荷进行人工设置,使之在EMS/DTS系统上形成一个稳定的、数据可信的深圳电网夏季高峰负荷(10080MW)情况下的潮流,在此潮流下设置典型的电网事故,由演习调度指挥变电、输电、信息等部门演习人员进行模拟事故处理。通过模拟一个接近真实的平台,使参与演习的人员能有现场感与真实感,起到真实模拟的效果,达到事故演习的目的。

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积极配合深圳市公安局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专项行动,专门抽出人成立“打击行动队”,配合市贸工局积极组建深圳市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行为管理办公室,使其尽快发挥实效。长期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普查、统计上报及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期限,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积极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全面开展了继电保护定值和保护压板核对工作,完成了500kV变电站继电保护死区检查工作,对变电站的二次设备连接片进行了一次专项排查;按照《广东省电力系统污区分布图(201*版)》重新对我局变电站和线路设备的外绝缘爬距进行了复核,根据爬距复核情况制定防污调爬的反措计划,切实防止污闪事故;针对防雷害工作,加强了对新建线路和变电站、改造线路坐标的基础数据统计和复核工作,并及时将复核情况上报广东电网公司和电科院,保证雷电定位系统的逐步完善;针对深圳地区自然气候和电网运行的特点,扎实开展防风防汛检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防止雨水倒灌、防止山体滑坡等可能危及变电站和线路电力设备的汛期隐患检查,对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排水设施的运行情况、重点对易涝点的排水情况进行了摸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各生产运行单位严格按照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并根据重要设备表、现场设备的特点和负荷状况及季节特点,开展设备特巡、夜巡工作,缩短设备巡视周期,确保输变配电设备安全运行。切实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了《深圳供电局对外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深圳供电局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准入管理标准》,重点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和人员的控制,包括资质、进入手续等问题。在建重要电力设施的立项审批手续完备,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监理和施工均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严格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切实加强重要电力设施建设在环境、安全、职业病危害等方面的危险性分析评价及辨识工作,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同时所有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承包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在建工程实施阶段安全榆查,及时发出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并督促落实整改。工程竣工后,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环境,遵守法律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下次招、投标的依据。(三)隐患治理情况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一次综合性的整治行动,我局严格按照制定方案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列入计划,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加强监控。同时,按规定将重大安全隐患及相应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广东电网公司备案。本次检查部门共17个,累计发现隐患总数为30条(其中重大隐患为9条),累计已整改隐患23条(其中重大隐患整改6条)。目前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均是输电线路受外力影响未能及时整改,目前我局相关运行单位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落实了相关责任人,切实加强巡视维护并采取了监控措施,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解决中。其中尚未整改完成的3项重大隐患是:400kV核深线、500kV岭深甲乙线大康村段线行下外单位违章填土施工;220kV水贝变电站北侧220kV梅水线等9回电缆线路上方建有洗车场;220kV妈龙甲乙线、妈平甲乙线、欢西甲乙线二线边防区内建有大量废品收购站。对此我局已落实责任人,指定相关应急预案,并采取了监控措施,确保在整改期间供电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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