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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监督研究

时间:2019-05-29 04:01:13 网站:公文素材库

网络舆论监督研究

网络舆论监督与我国政府监督机制的问题研究

摘要:实现依法治国、廉洁、高效的行政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府监督机制,但我国现行政府监督机制由于种种原因却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因此必须对现行政府监督机制进行改革和创新。本文分析了现行政府监督机制的几个主要的监督主体,重点分析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现状和问题,并深入分析网络舆论新形式微博的发展趋势和缺陷,进一步研究网络舆论监督的完善举措。通过网络舆论监督机制的完善来影响我国政府监督机制问题。关键词:政府监督机制,网络舆论监督,完善

一我国的政府监督机制

当前,我国政府监督机制主要由下列几部分组成:政党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自身的行政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一)政党监督

政党监督包括执政党即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和各民主党派的监督,后者鲜明地体现在政协监督上。监督是领导的重要职责之一,领导活动的实现主要靠有效的监督来保证。因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实质上也就是政治监督、思想监督和组织监督,这些监督是保证党领导地位得以确立和党领导作用得以实现的根本,也是保证中国社会主义性质保持不变的根本。(二)人大监督

现代政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主权在民”,社会主义国家则采取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在我国其形式即为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具有根本性地位。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查院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三)行政系统自身的监督

行政监督具体而言包括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工作监督、各专业部门的职能监督、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机关的政纪监督。行政监察是指国家行政监察机关运用国家赋予的职权,对各级人民政府贯彻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令的公务活动情况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四)人民群众的监督

人民群众的监督是社会主义国家本质的体现,也是国家整个监督制度的基础。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强调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五)新闻舆论监督

新闻舆论监督是指人民群众通过新闻舆论媒介如报刊、电视、广播等表达公意,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务活动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社会事务进行监察和督导。新闻舆论监督具有公开性、及时性、广泛性和公正性等特点,因而是一种重要的监督途径,在反腐倡廉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过程中能够起到重要作用。西方国家普遍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并给予新闻机构充分自由的监督权,这是值得我国学习的。当前,新闻舆论监督在我国政府监督机制中的地位正逐步上升,一些重要的舆论工具如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等在反腐倡廉、揭露社会阴暗面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讲,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力度还有待加强,多数舆论工具在反腐倡廉中处于疲软状态,报喜不报忧现象严重。(六)司法监督

司法监督包括人民检查院的法律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当前,党的纪检机关、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机关和人民检查院是我国反腐败斗争中的三支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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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

网络舆论监督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的舆论监督方式。它是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发帖博客、论坛等形式,网民对一定的社会事件或是权力行使者的行为和言行进行监督,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追求真理和真相的过程,切实保障人们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结果。

网络社会的到来不仅改变了人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方式,而且对公共权力的运作方式带来了重大影响。执政者越来越重视广大网民的呼声,在满足网民参政议政愿望的同时,政府的决策也更加贴民心、顺民意,大大增强了公共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基础和政策执行效果。201*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来到人民网强国论坛和网民在线交流,回答了网民们关注的各种问题,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执政理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1*年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做客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与全球网民在线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交流,再一次用行动证明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来自广大网民的原生态民意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说明网络舆论正在成为推动我国行政生态环境发生变化的重要力量。(一)网络舆论监督的现状分析

网络舆论监督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言论自由和对国家机关的工作实行监督是宪法赋予人民的民主权利,人民有权利采取最便利的方式和手段,保障人民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

网络舆论监督是人民实现民主权利的便捷的有效手段,网络舆论监督为民意的表达开辟了新的道路。在过去,人民主要通过传统媒体反映民意,形成新闻舆论监督。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年初发布的数据显:我国网民已达2.98亿人,博客1.62亿人。这一数据表明,网络媒体已经成为大众传播的一个重要力量,而且将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网络为中国的民意表达开创了极其宽广的天地,它对于及时迅达地反映民间疾苦政策时效,特别是官员的优劣起着积极的作用。我国众多的新闻网站和有名的网上论坛,如人民网的强国论坛、新华网的发展论坛、新浪网的新浪论坛等,以其开放形式为参与者提供了一个自由参与的虚拟公共领域。网络的出现对我国舆论监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网络媒体因其报道的自由度和时效性,凭借得天独厚于传统媒体的优势,形成强大的舆论环境它所代表的民意相对自由快捷,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使得民意得到真实充分的表达。

当今,随着传媒技术的迅速发展,我国网络媒体已经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新兴的“第四媒体”。在我国,网络舆论监督事实上已经成为重要的监督形式,而且有着不同于传统媒体监督的特有优势。首先,网络信息传播具有即时性的特点,从而使网络舆情可以迅速便捷地传递。“众意”和“民声”的迅速集聚会使被监督者在瞬间感受到舆论的压力,其时效性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其次,网络具有交互性和强大的信息整合能力,从而赢得了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传统媒体是一种单向传播,受众往往只能被动接受,信息反馈渠道不畅。而开放的网络平台则使得任何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实现跨越时空的“面对面”在线交流。执政者借助网络平台可以迅速直观地掌握“原汁原味的社情民意”,并依此作为决策参考。再次,网络的开放性决定了公共权力行使者必须增强其行为透明度,有利于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因为网络舆论监督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的重要途径,获取信息资料是行使这一权利的基础条件。不仅如此,网络信息传播形式使舆论监督更加具有多样化和渲染力,融合文字、声音、图片、动画和视频等多媒体的复合运用,集中了报刊、广播和电视新闻的优势,从而使网络媒体具有其他单一媒体不具备的丰富性和感染力。正是上述优势凸现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强大功能。(二)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

和传统媒体监督相比,网络监督的优势和强烈的时代特征不言而喻,从各大论坛、博客,到各新闻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相关频道,甚至是专门舆论监督网站的出现,都使得网络成为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网络监督的意义和重要性愈来愈突显。但是,我国现在还处于网络监督的初级阶段,暴露的问题也不少:个人认知能力的参差不齐和法律意识缺失使得网络新闻的权威性、真实性无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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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网络的匿名性则便于一些网民在网络上散布偏激甚至是虚假言论,严重影响他人的价值取向;网络言论的信息杂乱和不受控制性也阻碍了网络监督的顺利进行。因此,政府应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积极培养高素质的传播者,更重要的是网民应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提高自己的媒介素养,把网络监督这把“双刃剑”用到好处,用到实处。

三网络舆论监督新形式微博

(一)微博监督初见成效的案例

201*年7月23日晚上20点30分左右,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动车组列车运行至甬温线上海铁路局管内永嘉站至温州南站间双屿路段,与前行的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动车组列车发生追尾事故,后车四节车厢从高架桥上坠下。这次事故造成40人死亡,约200人受伤。

网络ID为“袁小芫”的微博网友是D301次列车上的乘客,在事故发生四分钟后她发出了第一条微博,比国内媒体在互联网上的第一条关于“列车脱轨”报道早了两个多小时。当晚,身在事故现场的一些微博用户不断更新关于现场的图片、文字信息、有助于救援的现场状况。还有草根摄影人和周围市民,大家担起了第一时间事故现场的报道任务。短时间内,我们再次看到网络力量的集体爆发,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迅速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在全国民众面前得以全透明展现,许多媒体在事故发生后几小时内都直接从微博上收集信息。微博在关键时刻救助生命,博友羊圈圈羊7月23日20时47分发出微博求救,获得救助的他还不忘继续发布了获救及感谢的微博。网民从事故现场、寻人、遇难名单、献血现场等多角度展示这次突发事件,一条微博上告诉了大家献血的地点,很快就报出献血量完全够用的信息。连众多演艺明星都通过官方微博表达了自己关注,呼吁珍惜生命。在这个特殊的时刻,微博分分秒秒传递着事故信息,牵挂着亿万网民的心。

从这次温州动车追尾的报道过程看,也许微博正成为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即时媒体,甚至是第一大信息来源。好几位知名人士表态,追踪动车追尾我们不看别的,就看微博。的确,微博的价值就是简单,传播性快,一个简单的消息可以迅速地被传播,即时性呈现。很明显,这一交流平台已经成为温州动车追尾事故信息聚集点,普通网民正客串“公民报道者”。在对类似这种突发事件的传播中,微博不仅成为舆论传播的中心和渠道,同时也参与舆论的形成、发展与引导的过程。

微博已经渐渐地成为人们表达思想,宣泄感情包括发泄心中的一种愤懑的场所。微博“开放式讨论”的独特优势,是追尾事故发生后讨论事故原因、思考经验教训的好场所。“微博在充当突发事件公开的助推器、突发事件的社会监督者和突发事件的救援平台的同时,由于缺乏引导和监管,又容易成为谣言滋生的工具和不满情绪导火索。”目前,国内各微博网站上关于“动车追尾”事件起因有质疑,这也是难免的。在当今的中国,微博神通越来越广大,它不仅在此次温州追尾事故中发挥得淋漓尽致,还在其他许多事情上表现过去任何媒体不曾有的作用,它的即时、透明、公开、公正,已经成为大家有目共睹的。(二)微博发展现状分析

201*年被称之为中国的“微博元年”。参与微博的人数迅猛增加。201*中国网络舆情指数年度报告显示:微博去年一跃成为继新闻,论坛之后的中国互联网第三大舆情源。微博虽然产生较晚,但其发展速度和社会影响力却超出了论坛或者博客等网络舆论平台。它之所以更加受到网民们的亲睐,成为重要的舆论工具,主要源于以下原因。

1.微博具有无与伦比的草根性

相对于博客而言,微博最多140个字符的限制,成为了广大草根群体可以轻松拿来畅所欲言的交流平台。博文的创作需要严谨的逻辑,需要组织语言、谋篇布局为一篇完整的文章,而微博的内容组成只需要只言片语,用户进入的门槛极低。有人形象地说,微博140个字符的限制将平民和莎士比亚拉到了同一水平线上,因而,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相比于过去,想要监督舆论、伸张正义、引起媒体的关注是不容易的。而微博的出现,使得只要会用手机发短信的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言论。

2.微博具有更加快速便捷的传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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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与手机的结合,使得在没有电脑网络的地方,微博客们也可以及时更新内容。特别是在一些大的突发事件的现场,如果有微博客在场,利用手机,就可以实时地将消息以最为快捷的方式发表出来。在这一点上,微博超过了所有媒体。可以说,利用手机发表微博这种方式大大提高了传播的速度。随着微博的普及,其影响力也将大大增强。

3.微博具有更为轻松广泛的交互方式

微博的交互方式相比于其他方式更为便捷、新颖,你可以有很多自己的粉丝,如果粉丝达到一定数量,那么微博也就不再是那么简单了,你就变成了一个小型媒体的发言人,成为意见领袖。相比于QQ这种面对面、点对点的交流方式,微博是一种面对背、点对面的方式,只要想关注就可以去关注。

当然,就目前微博的发展来看,在许多方面它的发展还存在着缺陷。首先,微博的信息容易被湮没在海量的信息中。由于微博制作上的便捷,使得微博的更新速度太快,以至于很多信息也许还没有被关注到就已经被忽略掉了。而想要引起别人的注意,拉拢更多的粉丝,有些博主不惜制造假消息,微博的真实性就很难保障。其次,现在网络上被关注多的人往往是一些名人,而草根群体想要被关注不是那么容易。很多人一味追逐明星,对草根群体的言论不屑一顾,因此如果没有大量的粉丝群就很难达到一定的传播效果。再次,微博140个字符的容量。虽然使得草根们能够自由随心地发表言论,但140个字符的限制使得即便将一件复杂的事情条分缕析地叙述清楚都不可能,何况在舆论监督方面建言献策更是难上加难。博客碎片化的信息存在方式也很难将一个人推至“意见领袖”的地位。

总之,微博在舆论监督方面发挥了较为关键的作用,无论是从传播的速度上还是对社会的影响力上都超越了网络舆论平台的其他方式。但是微博的发展在舆论监督方面还存在相当大的瓶颈,要改变这些缺陷还需要运营商或者专家学者们进一步去思索和探讨。我们期盼着微博这种“草根”平台能够日趋成熟和规范,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加速器。

四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途径

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网络舆论监督越来越凸显了其巨大的优势和影响力。而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监督机制,对于我国政府监督机制的完善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为此,我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一)建立健全监管网络舆论的法律法规。

加强网络法制管理,增强网民的理性分析和法律观念。让网友们知道,网络虽是虚拟世界,但是网络法律并不虚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讲座上,中宣部副部长王晨建议尽快制定颁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实施细则》,抓紧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为促进网络舆论监督的健康有序开展,大力加强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建设就显得非常迫切。网络监督不是风闻言事,不是捕风捉影,更不是建立在不良动机下的诽谤和宣泄。网络监督同样必须遵循传统舆论监督的规则,现实的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同样也应在网络中得以延伸和遵守。随着形势的发展,为创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网络社会,必需进一步修正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才能促进网络媒体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对网络从业人员和网民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观教育。

加强对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特别是网络媒体的负责人,技术骨干的思想政治素质培训和业务培训,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大力宣传和弘扬主旋律,从自身做起,向大众提供真实、快速、全面的信息同时,网民自律和网络素养教育是正常开展网络舆论监督的关键。因此要加强对网民的网络素养教育这个重要环节,网络舆论问题的消除,关键在于广大网民要提高自身素养,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侵犯他人权利。

(三)政府部门大力支持和引导网络舆论监督。

网络舆论监督往往是自发的、盲目的,缺乏政府的正确引导。如果政府各个部门能够加强与普通大众的沟通,建立相关网站,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决策进展情况及时向群众通报。如201*年江西省委书记苏荣为江西的建设问计于民,就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广大网民积极参与,为江西的建设献计献策。这种有目的性的政府引导,老百姓有方向性的参与,就会大大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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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络舆论监督应加强与传统舆论监督的互动。

网络的确具有传统媒体无法企及的传播优势,但大量事实表明,在强化网络监督的同时,也不能否定或轻视传统媒体在监督中的作用。当前我国网络媒体专业报道的能力毕竟有限,而相比之下,报纸、电台、电视等传统媒体在事件的调查报道、原因分析、经验总结等方面更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更能形成高质量的舆论监督。因此,网络舆论监督力量的充分发挥,依然有赖于传统媒体的声援和跟进,在对共同关注的事件的监督过程中,为了促使监督效果的最大化,二者也应当在监督过程中相互配合加强合作,取长补短,形成舆论监督的合力,才能使我国的舆论监督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结束语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舆论监督,特别是网络舆论监督对于我国政府的监督会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完善网络舆论监督机制对于我国政府监督机制的发展有着深刻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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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网络传播与舆论监督研究

网络传播与舆论监督研究中外网络舆论监督力度比较研究

摘要:近年来,由网络舆论引发的“铜须门”事件、“虐猫”事件、“华南虎”事件备受关注,人们在惊叹于网络舆论监督产生的巨大影响力的同时,也认识到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对舆论监督力度的削弱。所以本文以网络舆论监督为主要研究对象,着重探讨中国和外国在网络舆论监督力度上的差异,从国家体制、媒介素养、网民自身素质、法律意识几方面,反映中外网络舆论监督各自存在的优势与不足。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外成功经验和中国实际情况,提出强化中国网络舆论监督力度的具体措施,使其能更好的引导社会舆论,促进中国网络舆论的健康发展。

Abstract:Inrecentyears,triggeredbythenetwork"ofcoppertobethedoor"incident,"childcat"incident,"SouthChina"greatlyconcernedabouttheincident,peoplemarvelatthehugenetworkofpublicopinionhaveinfluence,butalsorecognizedthattheresultantthenegativeeffectofweakeningthestrengthofpublicopinion.Therefore,thispaperstudiesthenetworkasthemaintargetsofsupervisionbypublicopinion,focusingontheChineseandforeignpublicopinioninthenetworkintensitydifferences,fromthenationalsystem,andmedialiteracy,Internetuserstheirownquality,severalaspectsoflegalawareness,reflectingpublicopinionandforeignnetworkoftheirrespectiveadvantagesandshortcomings.Onthisbasis,thecombinationofthesuccessfulexperienceofforeigncountriesandChina"sactualconditions,theeffortstostrengthensupervisionofChina"snetworkofspecificmeasurestoenablethemtobetterguidepublicopinion,publicopiniontopromotethehealthofChina"sInternetdevelopment.关键词:网络舆论监督;中西对比;加强措施

Keywords:webopinionsupervision;ChineseandForeigncomparative;strengthenmeasures

前言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一项重要功能,它是新闻媒体代表社会公众对社会权力机构、公共政策等一切事关公共利益问题进行披露、建议、批评的传播活动。舆论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体制的重要方面,它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是保障社会公正,加强社会管理,调节社会情绪、化解社会矛盾的一大有力手段;另一方面,它也是国家政治文明的显著体现,其广度和深度直接反映了公民主体意识、权利意识、自治意识的发展程度和他们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和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民主法制的逐步健全,舆论监督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但是传统的舆论监督是由报纸媒体为主体,其“话语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导致监督结果的不彻底性,很难达到理想的监督效果。

然而互联网的迅速崛起,结束了“一言堂”的时代,给予大众一个“公共领域”,网络舆论监督也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的。如今网络媒体的触角已经探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对于社会舆论的形成产生着复杂而深刻的影响。在这种大环境下,网络舆论监督如同一把“双刃剑”,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同时,也夹杂着危害社会稳定的谣言和不满情绪的渲泻。因此,我们对网络舆论应该加强监管,使其扬长避短,消除舆论的消极影响,成为人民发表意见、新闻宣传的有力工具。国家主席胡锦涛就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提出了五项要求,其中第三项就是“要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提高网上引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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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究引导艺术,积极运用新技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

目前,环视中国网络传媒,相当一批按照新闻媒体传播流程运作的网站初具规模,并在各自的受众领域内形成一定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各种新闻事件的报道中能够迅速制造出强大的网络社会舆论。互联网的崛起,引发了传播沟通方式的革命。网络传播无需第三者,可以实现网上的无中介传播。网络传媒使具备相应条件的人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向任何同样具备相应条件的人提供和获取信息真正成为可能,并且在近几年的中国引爆了人民舆论监督的热潮。但由于网络媒介自身“泛媒体”的传播特性、网络舆论监督中法律地位的缺失以及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逐渐成为当今中国网络舆论监督的难题。

与此同时,早在中国之前就进行网络实践的其他国家已将公民新闻实践作为媒体舆论监督的主阵地。从早期美国“德拉吉报道”一类凤毛麟角的个人实践,发展到今天诞生了数以万计的“公民新闻”网站。在201*年,由网民提供的原创新闻网站Nowpublic在加拿大的温哥华诞生,该网站有望发展成世界最大的通讯社;从201*年开始起步、倡导“每个公民都是记者”的韩国网站“OhMyNews”也被认为是公民新闻网站中做得最成功的典范。但外国的网络舆论监督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

本文以舆论监督为出发点,探讨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并以中国和西方国家的网络监督为主体,从网络舆论监督的概况、发展进程、强化监督力度的表现等其他方面入手,详细阐述中外网络舆论监督。并以“人肉搜索”为例进行比较,具体分析中国在网络舆论监督力度与西方国家相比所存在于不同的国家体制、社会背景、以及文化等方面的差异。通过比较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如果不对网络舆论监督加以正确的引导和规范,就会扰乱网络公共领域秩序,导致“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从而严重削弱网络舆论监督力度,影响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的健康发展。所以为防止“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就要依靠网络大众、媒体组织、政府机关的层层把关,共同努力。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清楚地认识到,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现状决定了我们不能完全照搬国外有关网络舆论监督的现成模式,注定将以更为本土化的形式来展开,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中国网络舆论监督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一、舆论监督的概念及功能

舆论监督是我国现行监督体系中一种特殊的社会监督形式,一般指新闻舆论监督,指社会公众利用各种舆论表达方式,通过新闻媒介对国家事务、社会现象以及公务人员和一切社会成员的行为所实施的检查、评定和督促,是一种软性的社会监督。

任何国家摆脱“政怠宦成”、“人亡政息”的唯一出路就是让人民监督政府,大力倡导政策监督和工作监督。从而使政府首脑和国家机构推行的各项决策符合人民利益,为政府部门提供可靠的民意参数,促进各项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同时,监督也给一些违法犯忌之人以巨大心理惩治的威力,是对见不得光的勾当的曝光。早在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就明确提出:“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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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从此,“舆论监督”就成为此后历次党代会政治报告以及其他中央文件的一个重要内容。经过多年的建设,舆论监督已经与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一起,构成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监督体系。

舆论监督的功能是多方面的:监视社会环境、调整社会心态与社会意见、对社会进行控制、制衡等等。在中国,舆论监督是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党委和政府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锐利武器,也是提高新闻宣传的战斗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手段。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为民喉舌。舆论监督的实质就是人民是否有权利充分反映自己的意见,是否有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不同看法。进而言之,就是表明人民是否充分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这也是民主政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具体表现为人民群众是舆论监督的主体,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单位和新闻记者是舆论监督的代言人;在实施舆论监督过程中,新闻媒体要责无旁贷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发挥人民群众代言人的作用,等等。2、公共平台。

舆论监督的最大特点就是公开性和开放性,也是其力量所在。以公众参与为基础的舆论监督使得每个舆论监督者地位平等,意见自由,相互之间的意见和建议相互交融。因此,舆论监督是在占有大量信息和不同意见或建议的基础之上进行的,人们乐于进行这种监督,积极参与其中。同时,舆论监督的对象和内容是开放性的,不是某一小部分人掌握的秘密内容,因此,舆论监督有较多的可分析、可评论的空间。当然,舆论监督的评判功能发挥的好坏,取决于民众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和政府的正确引导。3、人人有责。

监督主体存在于各社会阶层、群体、组织乃至全体公民之中。同样,监督客体包括国家的一切政务、一切有关公共利益的事务,乃至整个社会思想、风尚等。舆论监督不受地域、行业限制。监督对象和内容的广泛性使得舆论监督具有广泛的选择性,受限制少,监督面最广。

二、网络舆论监督及其特点

所谓“网络舆论监督”,就是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广泛、充分地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对国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行政等活动进行褒贬与评价。

在网络还未出现之前,舆论监督受到时空的限制仅仅是发生在一定范围之内,所以其监督者的数量是较少的,进而舆论产生的力度也比较薄弱,在这种情况下,舆论监督只能发挥其一时之效,要处理的问题依然存在,得不到根本解决。现在,通过网络进行舆论监督已成为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尤其网络政治更是备受关注。从“孙志刚事件”相关人员受到惩处到“华南虎假照片”当事人被调查,再到湖南郴州群蛀案的暴露、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酒后失控”事件的曝光、抽天价香烟的南京市江宁区原房管局局长周久耕涉嫌违纪网络监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进入公众视野。以至于201*年被称为“网络监督年”,网络监督似乎在一夜之间成了为人们伸张正义,揭露阴暗的武器。著名网络传播专家闵大洪认为:“今天,网友言论之活跃规模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不论是国内重大事件,还是国际大事,均能马上形成网上舆论,甚至进而产生巨大的舆论压力,达到任何部门、机构甚至公众人物无法忽视的地步,这种状况是在前几年无法想象的。以往只有权势阶层和知识精英拥有话语权,而网络论坛这类互联网功能,则使普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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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包括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也拥有话语权。”

从目前的状况来看,网络监督的快速和互动已经成为最有利于舆论监督活动的特点。快速主要表现在:能够保证文字上的实时传播和能够保证重大事件的不间断连续新闻发布;互动则更加明显,首先是受众强大的选择性,其次是受众强大的参与性,而这一特性就使得网络传播主体多元化,传统媒介中的舆论被分流了,网络颠覆了“舆论一律”的传统传播格局,网络已如哈贝马斯所期望的“公共领域”一样,“作为公众的私人聚集在一起,就公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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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进行讨论,最后形成意志,达成共识”。人们可以自由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其个性,态度,立场无不呈现其中,但不同的是网络传播不再是小部分公众对公共事务进行讨论,在千里之外的人也注视着网络世界里发生的每一件事,在网络世界里拥有着相对多的自由,在这个现实与虚拟交织的世界里,自由被释放,眼睛获得了网络世界范围内的通行证。而且网络媒体中每个网友都可以把自己对于新闻事件的了解和猜测发表在网络上,形成巨大的信息流,冲击网络世界。

但是由于网络舆论监督发展时间较短,所以公信力差、权威度低、观点难免偏激、用语过于尖刻。因此,这些信息流到底能对公众形成怎样的信息冲击和心理冲击还有待证实。而传统媒体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的积累过程,形成了无以伦比的品牌效应,具有较高的权威度和可信性,但是由于传播空间的限制,传统媒体只能挑选非常重要的事实和细节进行传播,而这种挑选又体现出鲜明的个别性,可能会漏掉某些重大情节,所以传统媒体的传播存在着无法大量传递有关事件过多细节的缺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认识到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的相比所具有的新特点。

1、话语权的分享。

传统媒体在发布新闻、引导舆论、监督社会时很难得到受众的直接反馈,即使得到直接的反馈在时效性上也是比较差的。简单地说,话语权是主要由一方控制的,而另一方非常被动,难于充分享有话语权;同时,控制话语权的一方也很难确切了解新闻发布后受众的反应及其舆论效果。但是网络传播的快捷,使得传播者与受众像面对面坐在一起讨论问题,双方都有平等对话的权利,不存在话语权偏向一方的情况。这样就使发布信息方可比较直接地获取这些反馈信息,及时了解受众的心理状态,为政策等的改进与制定提供了依据,从一定程度上说,更有利于社会控制。

2、连续、深入、广泛的监督。

传统的监督方式由于其监督者在接触被监督的人或事时,会受到周围环境及自身情况的影响,而存在监督过程的阶段性,监督结果的不彻底性,很难达到理想的监督效果。而网络的交互性特征,即:包含“一人对一人、一人对多人、多人对一人、多人对多人”的传播方式和时空开放性,实现了“此时与彼时、此地与彼地、此人与彼人”的共时或异时、同地或异地传播,时空的开放赋予网络监督的连续、深入与广泛。

3、同步的监督。

在以往的监督过程中,监督者往往与被监督者有着地缘关联,监督者通常是离监督对象较近的人或组织,其监督成了简单的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但事实上,被监督者与其他未参与监督的人也有一定的关系。比如“结石宝宝”事件的发生,三鹿不仅与监督者受害宝宝的家长有利害关系,同时也会引起国外对中国乳业的关注。网络监督,将媒介事件搬上台面,让它接受世界中不同眼睛的同步监督,一起关注事件的发展,使监督更加透明,力度更大,影响更广。

此外,网络媒体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另一个特征就是空间无限。传统媒体在表达空间上存在着局限,版面、时长往往都是编辑们最为头疼的事情,而网络传播却可以跳过这一限制,所以它又给网络新闻传播提出了新的方向报道全面、深入、透彻、完整,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甚至包括集团性受众的需要。如果把这些优势都发挥出来,那么网络媒体就可以完全占据一个空间,充分展示新媒体的生命魅力。

三、中国网络舆论的效力

中国网络监督起步较慢,可随着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发展,公共舆论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都在急剧地扩张,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由此获得了巨大的动力,公共舆论监督成为了现代社会健康运行的保障机制,基于人性的关注已悄悄根植于国人心中,人文关怀的阳光逐渐照到每个人身上。

(一)中国网络舆论监督的进程

201*201*中国网络舆论监督监督的进程

时间201*年4月25日舆论事件《南方都市报》发表《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同年4至6月:孙志刚的悲剧引起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通过互联网及报刊杂志各媒体,民众呼吁严惩凶手、要求违宪审查。监督结果同年6月20日,国务院出台了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最终导致了最高法院对刘涌案件的再审。重庆市万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被处以“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留党察看两年”的纪律处分。这可称为是我国最早的网络举报反腐成功的案例。国家级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华夏物证鉴定中心,民间最权威的中国摄影家协会,享誉国际的刑事鉴定专家李昌钰等,分别对陕西华南虎照做出研判,得出假老虎的结论。红十字会承诺:全国红十字系统接收的“512”地震灾害捐赠款物将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各级红十字会不得提取管理费。接受的捐赠款物及调拨、分发、使用情况将定期向社会公告,接受政府部门的审计及社会监督。201*年8月沈阳刘涌涉黑犯罪团伙案件在审判过程中一波三折,引起了一场轰动全国的网上大讨论。201*年6月上任仅半个多月的贾在云落马,缘于不同寻常的举报有知情者建立了专门的网站,“曝光”了其涉嫌的经济问题及相关证据,万州区纪委据此介入调查。201*年10月“华南虎”事件,这个由网民组成的人肉搜索引擎,发挥其浩大的集体力量,弃而不舍的探询真相,使对“华南虎”真伪的调查有了突破性的进展。201*年5月成都当地的网友自发组织了一个名为“抓鬼团”的活动,针对救灾帐篷挪为他用进行了跟踪调查并企图寻找帐篷来源,名为“安心”的网友在成都“全搜索”网也发表了题为《现场直播:全搜索捉鬼行动,谁在住救灾专用帐篷?》的帖子,对这次活动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贴出了大量救灾专用帐篷可能被挪用的图片,此帖发出后随即被转至各大论坛。201*年9月在一家医院有十几个患儿同时因为泌尿系统疾病住院,经检查都有不同程度的结石,患儿家长在一起议论时,发现这些患儿都服用过“三鹿”奶粉,这一事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大网站都争相报道有关食品安全法有望在201*年出台,届时监管部门全程监管,人们将获得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而违法者将得到更高的违法成本。此事的详细情况,网名也积极参与其中,曝光不合格的奶粉制品。201*年10月《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在其博客上发表的举报信《致山西省代省长王君一封信》,指出娄烦事故中真实的死亡人数衡阳市委、市政府在市政府会议中心召开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大会,有6名干部在会议期间打瞌睡,先后被新华网、红网、搜狐网、凤凰网、中新网等多家媒体刊载报道。总理温家宝批示要求对事故进行核查。10月6日,国务院组成了山西娄烦尖山铁矿“81”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调查组。湖南衡阳市委作出决定,对市轻工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刘梓恒等6名“瞌睡干部”免去其党内和行政职务,并取消这6名干部个人及所在单位当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南京市江宁区委调查发现,周久耕存在用公款购置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江宁区委研究决定免去周久耕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国家预防腐败局每天安排专人进行汇总和归纳,对网友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及时处理。201*年12月18日201*年年末网民贴出南京江宁区房产局长周久耕在会上抽1,500元人民币一条的天价烟、戴10万元的名,周久耕的公务员身份与其消费能力,引起网友的广泛兴趣。网友甚至发起了一场“看看当官的戴的是什么表”的“人肉搜索”。201*年2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并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

从201*年到201*年,六年里中国网络监督硕果累累,对于中国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来说更是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使全社会的舆论通道更加多元丰富,语言环境成了真正“观点的市场”,信息传递的速度更加快捷,信息传播的范围也更加广阔和富有针对性,再加上传播主体的“分散性”和“异质性”,信息的来源变得更加多元,人们的媒介素养也不断提高,人们的参于意识也进一步加强。网络舆论的出现,在技术上实现了监督的主体权的“公共性”回归:网络的海量存储,打破了传统媒体因版面或时间的容量局限,可以无限量的容纳各种意见:它的低准入条件,使普通受众,包括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声音都有了传播的可能。

(二)中国网络舆论监督力度强化的表现1、网络监督主体力量的扩大

从最初的“孙志刚案件”到“华南虎事件”;从网民的高声疾呼引起社会关注,到网民在网上开设论坛,集中地探讨某一问题,并不断集合更多人展开“人肉搜索”,网民的聚集程度越来越高。这种“滚雪球”式的集合方式,使得雪球越滚越大,即参与网络监督的人越来越多,产生的舆论压力就越大,进而使得舆论监督的力度得到更大的强化,中国的舆论监督才会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另外,就201*年1月1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年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以22.6%的比例首次超过21.9%的全球平均水平,网民数达到2.98亿,宽带网民数达到2.7亿,国家CN域名数达1357.2万,三项指标继续稳居世界排名第一。中国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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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再次实现飞跃,赶上并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

图1201*-201*年中国网民规模与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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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大的背景之下,将会出现更多的网络聚集现象,网络监督在这片土壤之中的生长,无疑是如鱼得水,人们将通过网络获得更多接触网络的机会,并通过网络来实施监督,交流思想,而中国互联网普及所实现的飞跃,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加速了网络监督的进程的一种可能。

2、网络监督方式的多元性

在我国,网络舆论监督的主要形式有:论坛(BBS)、新闻跟贴、舆论监督网站和网络民意调查、博客等,随着网民群众的扩大和网络功能的拓展,开拓了舆论监督的途径,使网络舆论监督的强度逐渐提高。

其中,BBS是最主要的网民常用舆论监督方式,人们通过在BBS上“设置议题”,吸引其他网民参与,由所有参与者经行多轮的辨别真伪与评论,有时还将一些“热帖”顶置论坛首位,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从而扩大影响,增加网络舆论监督的力度。

另外,QQ的使用尤为广泛,常常有“一呼百应”之势,它在信息传递,支持音频、视频上非常有优势,而且在线交流往往是“一对一”、QQ群也可以“一对多”,“多对一”,201*年12月1日,《成都商报》在社会新闻版面上打出了“每个公民都是记者,网友都来发布新闻”的口号,推出“QQ记者”公民报道专栏,标志着国内纸质媒体公民新闻实践进入实质化运作阶段。“城事e闻”QQ群每天收到约160~200条稿件,每周有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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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条投稿。

除此之外,博客用户规模也持续快速发展,截至201*年12月底,在中国2.98亿网民中,拥有博客的网民比例达到54.3%,用户规模为1.62亿人。在用户规模增长的同时,中国博客的活跃度有所提高,半年内更新过博客的比重较201*年底提高了11.7%。博客数量的增长带来了用户聚集的规模效应。博客频道在各类型网站中成为标准配置,其中SNS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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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加入对博客用户的增长起到了推动作用使博客的影响力进一步得到加强。

综上所述,网络监督形式的多样化打破了传统舆论监督的单一的监督模式,网络的使用者,通过选择自己熟悉的交互方式来与他人一起进行网络监督。这种多元化的监督行为,由于没有外在强制性,反而使更多人自觉地进行网络舆论监督,在无形当中更有利于增长人们实施监督的热情,深化了舆论监督的力度。

3、网络舆论监督责任被分担

⑴监督主体由网络大众扩大到网络媒体。近几年网络监督事件中的主角都是由网络大众来担当,但随着中国政府提出建设“和谐社会”这一重要思想,加之突出强调注重民生,网络监督的责任也被网络媒体所分担。201*年2月份网上热炒“虐猫”事件,网民们通过“人肉搜索”将“虐猫事件”的主事者拖到所有人面前,对其进行口诛笔伐,与此同时《南方周末》也及时给与关注,于3月2日和3月9日对这一事件作了两次报道,并在网上予以公布,向受众充分解释了“虐猫”的心理因素,清除了受众的疑问,引导有此心理疾病的患者合理就医,并呼吁相关法律的起草和拟定。在“虐猫事件”当中,监督主体的变更,这种状况也可以看成是监督任务的交接仪式,网络媒体承接了网民们对于某些不良社会现象的关注,但与网民们所不同的是,网络媒体在关注事件的同时还在行动,通过客观、真实的调查来解释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而得出解决问题的答案。同时,使得网络监督活动更加规范化,避免了侵犯个人隐私,故意毁坏他人名誉,以及娱乐炒作等不良的社会行为。产生了积极地监督效果,大大增加了网络监督的力度。

⑵监督主体由网络大众扩大到党政机关。随着社会利益的分化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新时期民主政治建设更加重视民意,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重视民意,倾听来自民众的声音,要求在决策中要体现民心、民意、民愿。可以说,民意在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中开始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目前,网络中参与监督活动的网民数量虽然规模巨大,但是最终产生的效果还是有局限性,许多监督活动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并且产生了不良的社会效果,这对网络监督的力度无疑是一种削弱。但随着社会各界对于网络舆论监督投入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家政府机关也参与到网络监督当中,发挥其监督作用。

201*年8月市纪委、市监察局依托红网株洲站建立《株洲廉政》网页,在网页上设立举报信箱;以单位实名参与红网论坛株洲版互动,开辟“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设立“纪检监察信访”实名ID。201*年温家宝总理与网友在线交流并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通过这些手段了解民情,化解民怨,解决当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社会问题。

政府和国家领导人参与到网络监督之中的这种现象,说明了承担网络监督责任的群体更加广泛,体现出了国家对于民意的重视,也表现了政府参与网络舆论监督的行为能有效地提高了监督和监管的力度,并能形成的上下联动的强大舆论监督力度。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强化网络舆论监督力度是由三部分共同承担的,即普通百姓,媒体组织以及政府的参与。其中,网络大众由于具有人数多,分布范围广的特征,在实施监督时发挥了强大的舆论影响力,并提供了很多宝贵的线索,但是他们在舆论监督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为实施“人肉搜索”而盲目挖掘他人隐私,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然而,媒体的参与正是对网络大众进行舆论监督时的引导和规范,通过客观反应事实,来引起社会的关注,加大监督力度。政府机关的加入则是对网络大众和媒体的支持,并且起到将网络舆论监督引导到合乎法律规定的范围的作用,使其能在客观,公正,有序的环境中运行。

总体而言,网络监督主体力量的扩大、网络监督方式的多元性、网络舆论监督责任的分担,成为现在中国网络舆论监督力度得到强化的最主要表现,通过这三方面所呈现出的趋势和状态我们可以对中国网络舆论监督有一个更加系统的了解,以便能够更加充分的运用中国网络舆论监督的特点去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最大潜力。

四、国外的网络舆论监督力量

新闻传媒的传播活动因其同舆论监督的联系以及通过舆论对政府决策的影响和舆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服务于民主政治。而网络提供了民意上传的现代化工具,公民成员以及公民团体可以通过网络帮助民众公开发出呼声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等,以此影响舆论从而使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参考各方的呼声。所以在各国的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网络发挥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一)西方各国的网络舆论监督概况美国

早在报纸杂志大行其道时,美国舆论监督的力度就早已经是有目共睹的,其舆论监督的影响力不但可以让一般公司破产,更有威力将总统拉下水,“水门事件”就是传媒舆论监督的经典事例,虽然时过境迁但其对美国本国历史以及整个国际新闻界都有着长远的影响。

现在随着网络的发展,媒体监督的行为更多转嫁到网络之上,接受世界的监督。网络论坛,博客等都成为大众的传声筒,由于普通人开始享有话语权,原来的话语权控制者在统一声音方面就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以1998年克林顿的性丑闻案为例,美国《新闻周刊》的编辑部在这篇消息即将发稿的时候把它撤了下来,而由一个年轻人开设的一个人网站德拉吉博客网,率先向全世界传播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性丑闻内幕。报道公之于世后,在当时引起的巨大的轰动,足以见证网络舆论监督的威力。

近来,在比特网论坛中有一篇题为《美国网站推“奥巴马承诺表”监督兑现进度》,文中写到“《圣彼得斯堡时报》便收集了约500个奥巴马在竞选期间许下的承诺,在网上设立‘奥巴马承诺表’,监察他兑现承诺的进度。截至201*年1月25日,即奥巴马宣誓就任后第3日,‘奥巴马计表’显示他兑现了7项承诺,包括公布总统纪录、任命至少一名共和党阁员,以及颁布法令禁止政治说客向政界人士送礼。其中14项承诺列为“进展中”,包括关闭关塔那摩监狱和让女儿在白宫养狗,1项承诺列为‘停滞’,另有488项列为‘没有行动’。”

如此严密的监督表,其中囊括的大到“公布总统纪录、任命至少一名共和党阁员,以及颁布法令禁止政治说客向政界人士送礼”,小到“让女儿在白宫养狗”,美国的媒体监督似乎将美国现任总统置于“监控室中”,其种种行为都在受到大众的监督,哪怕连一只狗都没有被忽视。

可见,美国媒体在实施监督时,在得益于对新闻自由的制度保障的前提下,从实践的各个方面探究事情的真相,由此做出的结论,对于群众监督的自发性,法律监督的事后性来说,其舆论监督更具规范性,能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英国

英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一段政治腐败横行的时期。19世纪,英国政府对公务员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收效显著。

其中,舆论监督发挥了巨大作用,这要归功于在英国舆论和新闻媒体有对政府进行监督和批评的权利,是对政府滥用职权的一种有效制约。很多腐败丑闻都是先由新闻媒体披露的,因而对腐败行为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因此,真正的腐败行为要承受的舆论风险可想而知。但是仅凭传统媒体报纸来进行曝光和监督,毕竟还会受到报纸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接触腐败丑闻的渠道、发布新闻的速度、读者反馈信息,提供线索速度慢等因素的制约。

英国工党发言人曾说过“电子革命向普通民众提供了不断获取信息和表达意见的渠道,从而大大提高了英国民主的效率。”网络的出现使所有问题迎刃而解,许多“市民记者”通过传送视屏,或者博客、BBS在网上展开舆论监督活动,很多腐败案件都是首先由网络监督予以披露的,大到政府对外政策,小到购衣买物之类的生活细节都会被网络监督曝光。

201*年7月7日,伦敦地铁站发生爆炸案。爆炸发生后的数小时,在博客检索网站Technorati(跟踪1300万个网站和130万个链接)上,已经出现了几千条日志。英国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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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公司(BBC)网站转贴了目击者拍摄的照片和视频,《卫报》也登出了目击者提交到博客上的现场回忆,其信息之丰富,速度之快,使得新闻博客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事后,Grassroots媒体网的创始人DanGillmor发表评论:“以往的历史由新闻记者撰写,但现在的历史由人民大众书写,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改变。”德国

在德国舆论媒体监督是防止腐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德国的舆论监督力量非常大,被称为“第四种权力”。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发现有腐败方面的报道,有义务进行调查。德国实行新闻自由,报刊、电台、电视台可以报道政府、政党内部的情况,只要内容属实,不泄露国家机密,即属合法,而消息来源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对消息来源进行调查,这种舆论监督是行之有效的。

德国作为一个信息社会,有100多个电台、25个电视台、27家通讯社、380多种报纸和9000多种期刊。德国的舆论媒体不是掌握在政府手里,而是独资和合资的股份制企业,都以盈利为目的,依法享有高度的自由,为了占有读者,一般都雇有耳目,专门收集政府要员和公务员的政治丑闻和绯闻。政府官员和公务员一旦腐败丑闻和绯闻曝光,就得引咎辞职。与此同时,执政党与在野党之间的政党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司法监督和上司对部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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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也是相当完备的,形成了全社会多视角监督的网络。

但是,德国对于网络舆论却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它是西方民主国家中第一个对网络危害性言论进行专门立法规制的国家,也是西方民主国家中第一个因允许违法网络言论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行政归罪的。与此同时,德国在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范保护方面,体现为“宪法的直接保护和特别立法的保护、限制相结合”的方式。而且为了阻止激进的网上宣传,德国立法者通过了《信息和传播服务法》又称《多元媒体法》)。作为欧洲第一个全面规制网络内容的立法,《多元媒体法》在三个主要方面对德国的互联网控制产生影响。由于对网络危害性言论采取了积极立法规制的态度,许多评论家将德国称为“在全球传播界对于网络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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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友好的国家”。

但是,德国社民党针对不同兴趣的非党员,在网上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党外群众组织,如青年网络管理之家以及科技、文化等单一问题的常设组织,尤其是根据年轻人对入党兴趣不大但对一些具体的社会问题却颇为关注的特性,专门设计了网上讨论的方式,吸引他们关注社会问题及政党的政策主张。

加拿大

加拿大在网络舆论监督方面比起其他欧洲国家有所超越,201*年,由网民提供原创新闻网站Nowpublic在加拿大的温哥华诞生。在此后短短12个月中,Nowpublic注册成为“平民记者”的人数每月以35%的增长率扩展。目前,该网站在140多个国家的近4000个城市拥有约12万名“投稿记者”,俨然成为“公民新闻”领域内最具影响力的网络媒体。过去,新闻记者们通过热线爆料,获取信息。现在,“我们就是新闻预警系统。”布罗迪说,“像Nowpublic这样的机构将占领突发新闻领域,新闻分析则留给法新社他们。这就是我们制造的大变局。”

可以说,加拿大的Nowpublic,为大众提供了一个规范的新闻发布与舆论监督的平台,“公民新闻”的概念被付诸于实践,新闻记者通过热线爆料的舆论监督方式退居二线,大众成为了舆论监督的先行者,占据了突发事件的第一现场。

(二)西方网络舆论监督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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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现代西方国家,网络舆论监督对制约权力、抑制腐败所起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因此,对于新闻媒体的力量,人们常常引用法国文学家巴尔扎克早年说过的一句话,“在法国,报刊是国家的第四权力。”形容大众传媒的地位和作用。

西方国家实施网络舆论监督时,所使用的基本武器是西方社会成员拥有的言论自由和新闻出版自由的权利。言论自由是资产阶级宪法所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早在1644年英国人密尔顿在向国会所作的《论出版自由》的演说中,最早提出了关于言论出版自由的著名论点。1789年法国大革命中通过的《人权宣言》明确提出:“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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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和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的自由的法律。

而网络舆论监督就是建立在新闻出版自由的基础之上,把社会授予新闻媒体的“第四权力”转移到网络之上,使人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网络舆论监督这个无形的力量,虽然其本身并不对人的行为有直接的支配性,但是,舆论的评价倾向,社会成员的褒贬,形成了社会的舆论法庭。任何腐败犯罪者都想对公众隐瞒自己的丑行,然而,一旦腐败者的丑行被媒体曝光,就会变为公众知晓的丑闻,被置于道德和舆论法庭的被告席上,成为被舆论指责的对象。在舆论的压力下,有关部门对所披露的丑闻不得不进行调查,启动纪律或司法程序予以追究。因此,网络舆论监督对腐败丑闻的揭发和抨击对公共权力机构和公职人员的权力活动起着极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作用,特别是在揭露滥用权力、腐败渎职方面,新闻工具更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三)西方国家拥有较强网络舆论监督力度的基础1、广泛的参与,较高的媒介素养

在西方国家,网络舆论监督力度之强,很大程度来源于各阶层的广泛参与以及较高的媒介素养。

首先,西方国家较高的互联网普及率为人们参与网络舆论监督提供了前提条件,各行各业的人通过网络对一些有争议的社会问题进行交流,不同的知识背景和行业经验给网络舆论监督带来了更加丰富和有效的揭露社会危害的资源。

201*年,一群“穿着睡衣的半吊子写手”通过博客终于使美国CBS电视台和CNN的老牌新闻主持丹拉瑟被迫承认在CBS公映的关于布什总统在德州国民警卫队服役履历的真实性“经不住推敲”。在这群“写手”中就包括了律师、海军退役军官、前IBM技术工程师以及其他“民间独立研究人员”,充分体现了各个阶层的网络监督参与人员之多,范围之广。此外,西方国家公民较高的媒介素养,使更多网民拥有对媒介的认知能力,对媒介及信息的理性批判能力,以及运用媒介以实现自身发展的能力。在这种条件下所实施的网络监督,大大深化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力度。

2、较强的法律意识。

西方国家公众有着强烈的权利意识,保护公民权利,现实生活中,大多数西方公民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维护自身权利。美国就将更多的注意力投入到了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护,而德国更注重对公共利益的保证。所以,在美国网络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广泛,而在德国网络言论自由的保护则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之内。正如一个立法者所说的那样:“即使在民主国家中美国的地位也是独特的,宪法对于表达和新闻自由给予了可以说是异常广泛的保护”虽然德国和加拿大的宪法对于表达自由都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宪法保护,但是都没有同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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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所获得的保护那样,可以说是绝对的保护。

而且美国各州对于侵犯隐私、侵犯版权、诽谤等都有相关法律规定。美国在处理网络世界中侵犯隐私等纠纷时有一点比较特殊,即如果有人以匿名或写上真实姓名的方式通过某网站论坛或聊天室等发布了侵犯隐私或引发其他纠纷的言论,受害者就能起诉言论发布者,但不能起诉网站等网络服务提供商。即便人们大多在网上匿名发表言论,一旦遭起诉,调查人员通过查找IP地址等技术手段查明匿名者的真实身份并非难事。不过美国法院对于披露网络匿名者的身份有“很高标准”,这体现了美国在较高的法律意识下处理匿名言论时的审慎态度。

3、科学的网络管理

西方国家在网络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是立法保障和行业自律,并辅之以政府指导。这样看似不严,但在博客、BBS等网络空间尽情畅游的网民如果利用网络干违法的事情,一定会受到查处。

英国的网络管理工作主要由一个名为“网络观察基金会”的组织负责。这个由英国网络服务提供商于1996年9月自发成立的半官方组织,在英国贸易和工业部、内政部和英国城市警察署的支持下开展日常工作。这家基金会为鼓励从业者自律,与由50家网络服务提供商组成的联盟组织、英国城市警察署和内政部等共同签署了《“安全网络:分级、检举、责任”协议》。“网络观察基金会”以此为基础,制定了从业人员行为守则,主要精神包括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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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者有责任确保内容的合法性等。

法国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防毒”保护作为网络管理的重点。免费提供“防毒”软件根据法国议会201*年6月通过的有关信息社会安全的法律条款,司法部门可以对网上的侵权、诈骗、黑客和制造网络病毒等行为予以刑事追究,除没收作案工具、经济制裁外,还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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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犯罪情节予以不同期限的刑事监禁。

总之,西方各国主要采取以下策略对网络进科学管理:

1、政策封堵:政府通过制定互联网网址清单,封堵进入清单的网站。从技术角度讲,过滤一般使用基于路由器的IP封堵、代理服务器以及DNS重新指向等技术。

2、网络实名制:韩国政府201*年10月起实行互联网实名制,以纠正网络不良行为猖獗,韩国人的上网活动目前已比较接近实名化了。

3、内容分级制:各国有专门的机构对内容(主要是色情)进行评估,按等级划分,以判定哪些内容可以在网络上传播,并帮助父母过滤掉对儿童不利的内容。

4、社会监督举报机制:欧盟在打击非法内容方面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市民热线,公众通过热线汇报非法内容,然后由热线网络将相关信息报告各主管部门。

五、中外网络舆论监督力度比较分析

中外的网络舆论监督在其各自的社会环境中发展,所产生的舆论效果就有所不同。我们

可以通过上文看到在各国的网络舆论监督发展过程中都有其各自的优势与不足。为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我国的网络舆论监督作用,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中外在这一问题上的差异,以寻求好的经验和方法增强网络舆论监督力度,做好我国网络舆论发展的引导工作,以下就是对中外网络舆论监督力度产生差异的分析。

(一)以“人肉搜索”为例分析中外网络舆论监督力度差异。

在网络舆论监督还未出现之前,在西方特别是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很早以前就在舆论监督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特别是在其信息的发布速度,新闻的深度报道,善于揭露黑幕等方面比中国媒体更加突出。但是随着网络的出现,一些旧有的差异已经被网络的优势所弥补,但是新的差异又凸现出来,特别是在网络舆论监督力度的差异上,中国和其他国家相比有优势与不足,在上文中笔者曾提到“人肉搜索”在网络舆论监督上产生的巨大影响,所以在次以“人肉搜索”为例,探讨中外网络舆论监督力度的差异。“人肉搜索”(ManpowerSearch),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的一种新型网络搜索引擎模式。这种新型搜索模式最早诞生于201*年的猫扑论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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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7年的不断发展与调整过程之后已经成为一种新的“中国特色”。“铜须门”事件、“虐猫”事件、“华南虎”事件中的网民集体打假,以及“金晶被打”事件中通过“人肉搜索”实现的全球通缉,都是“人肉搜索”中具有影响力的网络舆论监督事例,。其结果一方面是在监督政府官员方面已经初步显示其功效,让一些贪污腐败官员无所遁形,并对社会中有违道德准则的人施以舆论谴责,这成为中国网民一般道德感与公共责任意识的体现,对于维护社会风气来说无疑是有利无害的。另一方面,“人肉搜索”现在被广泛的认为是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很多网民为找出真正的“幕后黑手”不惜使用一切人际关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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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报道援引《洛杉矶》时报的观点认为,中国的人肉搜索“让国际刑警黯然失色”。但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由于被监督者的大量隐私被公之于众,很多网民对其进行“口诛笔伐”,从而引发了“网络暴力”,使当事人的工作和正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干扰,同时也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危害。尽管“人肉搜索”有时会介入到私人的空间,甚至侵犯他人隐私,但它却在本质上成为公民维持社会道德和行使“现实残缺”的宪法权利的替代性机制。

与中国相比,欧美的网络虽然高度发达,但传统的电视、报纸在宪法保护下发挥着言论自由和社会监督的主要功能,网络反而主要承担社会娱乐功能。事实上,在国外也有人肉搜索,但由于国外网民在个人隐私的认识上较中国网民全面。因此,很少出现将当事人的家庭状况、工作单位、电话号码等较为个人的信息发布在网络上,造成侵犯他人隐私结果,所以在这一方面,国外公民媒体的成功之道值得效仿。如维基新闻网实行“博客道德规范”,包括真诚公正、最低伤害和承担责任三项原则,规定严禁剽窃、准确展示和避免误导;韩国Ohmynews实行公民记者实名制,公民必须提供身份证件才能成为网站的记者,通过专业编辑和市民记者个人声誉担保来双重把关。

(二)产生网络舆论监督力度差异的主要原因1、各国体制的不同,造成网络舆论监督力度差异

现代西方新闻舆论监督体制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发展演变的必然产物和内在需要,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媒介对权力的监督正是资本主义社会自身发展和制度完善的客观要求。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对垄断资本的依附,使西方媒介对权力的监督具有先天的软弱性。美国《华尔街日报》的主编威廉汉密尔顿曾经说过:“报纸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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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企业,社会既然没有给它任何特权,它对于社会也没有任何义务。”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媒体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利益的舆论监督不仅是对监督力度的削弱,更使监督本身发生了某种变异。为了达到刺激、新奇的效果,原本应是严肃认真的舆论监督往往成了一场浅薄无聊的新闻炒作,本该对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的制订实施情况予以报道和评析,而现实的舆论监督却总是对高级官员的私德私事格外关注,不惜篇幅大加渲染;本应对社会各类丑恶现象及其根源进行揭露与鞭笞,结果却将镜头对准令人触目惊心的暴力、凶杀、欺诈与色情。“水门汀事件”、“克林顿和莱温斯基事件”都曾经一度成为西方媒介舆论监督的“得意之作”。

另外,公民的传媒接近权与资本主义媒介私有制之间存在矛盾,这种矛盾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由于许多中小媒介的存在表现并不突出,而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后,传媒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大资本手中,大众传媒的自由利益与公众的自由利益就会发生冲突。

而中国在网络舆论监督方面多以反腐败和反映社会不良现象为主展开舆论,不会涉及到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多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前提。

但是值得中国借鉴的是,西方国家他们更多的呼吁通过市场调节与行业自律来对网络舆论的内容进行管理。这与他们较早的走上了市场化发展的道路有着莫大的关系,以加拿大为例,该政府授权对网络舆论信息实行“自我规制”,将负面的网络舆论信息分为两类:非法信息与攻击性信息。前者以法律为依据,按法律来制裁;后者则依赖用户与行业的自律来解决。同时辅以自律性道德规范与网络知识教育,并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

2、媒介素养的不同,所产生的网络舆论监督力度差异

“媒介素养是指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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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和制作能力以及思辨的反映能力。”

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则是指导网民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具有正确选择、准确理解、合理评价的能力,并能成为有创新性的传播者的教育。在这一方面我国与其他西方国家有一定得差距,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英国学者开始倡导媒介素养教育,随后,很多国家都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内,媒介素养教育逐渐成为一种终身教育。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等国已将媒介素养教育设为全国或国内部分地区中、小学的正规教育内容。在西方国家对受众较高的传媒素养的指导中,受众会更加理性的接触和使用互联网。

相比之下,在中国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内容生产有着一套严格的把关程序和制度,受众的参与程度并不是很高。在把关人机制的作用下,传媒内容的生产受到严格限制,受众无须对新闻进行鉴别,因为媒体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声音。受众的传媒素养不高,甚至是一片空白,这导致了网络媒体兴起后受众的无所适从。

同时,我国对媒介素养教育的研究还不是很多,对媒介素养教育如何实施更少涉及,更没有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内,也就谈不上普及。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才会产生如在“虐猫”和“范跑跑”事件中网民将当事人道德上的谴责化为诅咒、谩骂的语言暴力。而《国际先驱论坛报》也曾以《以键盘为武器的中国暴民》为题,激烈抨击中国网民的“暴民现象”,质疑中国网民的做法是对个人权利的严重侵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网络舆论监督力度必定会受到发展不够完善的媒介素养得影响,尤其是在网民们的对媒介的认知能力,对媒介及信息的理性批判能力的不足的情况下,直接导致了虚假信息、诈骗信息和色情信息的泛滥,给网络媒体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侵犯隐私权和毁坏他人名誉权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

3、网民自身素质不同,所产生的网络舆论监督力度差异

如今网民素质也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网络作为一个公共平台,每天有成千上万来自世界各国的人,关注网络中的一切,包括BBS、博客、上传的视频等,并发表自己的评论,但是网民的评论也日益暴露出网民素质的问题,在“虐猫事件”、“王朔爆名人私生子事件”、“史上最毒的后妈”等事件中,网民们的口诛笔伐使得“网络暴力”愈演愈烈,甚至出现很多污秽不堪的语句,让人难以接受。

而在国外也有人在论坛和博客中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是很少人会使用带有侮辱性和攻击性的词语,多数都是从事实的对错出发,表达自己的看法且评论都趋于理性,这样更有利于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力度。

4、法律意识的差异,所造成网络舆论监督力度差异

在“铜须事件”中,网友在猫扑等拥有巨大用户群的论坛上发布“江湖追杀令”,然后有网友响应号召,动用一切现代科技手段,“人肉搜索”出“铜须门事件”的主角,调查出“铜须”的姓名、手机号、照片、住址、就读学校等真实的个人信息全部公布在网上,却没有意识到其行为严重的侵犯了他人隐私。而在外国,人们的法律意识非常强,以美国为例,个人法律意识已渗透到美国人的生活中,特别是对自身的隐私权。在美国某些州,居民每天早晨扔在门口的垃圾袋,只能由垃圾处理公司的专用卡车运走。任何人如果未经许可擅自搬运或打开垃圾袋,都有可能面临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起诉。因为垃圾袋中常常难免会有信用卡收据、电话和购物账单、药品和避孕用品空盒以及私人信件等大量的隐私信息。

由此可见,我国公民在法律意识上与外国确实存在较大差距,而正是这种淡薄的法律意识导致了“网络暴力”的出现,这不但给他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同时也是对网络舆论监督的一种曲解。

六、强化网络舆论监督力度的措施

在与外国网络舆论监督力度比较中,中国网络监督仍在一些问题。中国的公民新闻实践还有自身的独特性,尤其是公民新闻的产生和发展不能仅仅着眼于Web2.0时代的技术语境,而忽视公民新闻在西方产生的历史语境和制度语境。“中国公民新闻的发育缺乏欧美等西方国家的历史根基,中国并不存在公共媒介体制,也没有经过充分发育的另类媒体,因此,缺乏与西方国家类似的精神上和实践上的传统支点。从媒介管理制度上讲,中国的普通网站和个人不能自办新闻,“韩国的Ohmynews模式”、“美国wikinews模式”以及“德拉吉新闻博克模式”在中国无法复制,而必须在有新闻发布权的传统新闻机构上寻找生存空间,公民新闻的运作方式也不能复制国外公民新闻的现成模式,而注定了将以更为本土化的形式来展开。”

所以我们还需要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并在此基础上有所突破:

1、培养网络舆论中的“意见领袖”

在“低准入”的前提下,人们无论年龄大小,学历高低都被收入网络中的公共领域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评论。但是在网络舆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斑竹”这样的人物,他们可以对其负责的论坛进行维护和舆论的引导,效地管理网络舆论

传播学理论中有“意见领袖”传播理论。理论认为,活跃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称为“意见领袖”。所以我们可以把论坛中的版主看做是网络舆论的“意见领袖”,因为他们在大众传播效果的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中介或过滤的作用,由他们将信息扩散给受众,形成信息传递的两级传播。意见领袖的作用是巨大的,他们能够增加博客的人气和流量,形成良好的交流氛围,其意见也带有一定的引导性。

因而选择具有良好素质的版主是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力度的一个途径。通过这些熟悉网络媒体,了解网友心理的舆论领袖与网友进行多方面的交流,并就关注的热点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引发网友深入讨论,从而使网络舆论监督有效、有序的开展,进而强化监督力度。2.提高公民的媒介素养

公民新闻是媒体与公众的长期合作,其发展更需营造良好的外部生态,提高公民的媒介素养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良好的媒介素养使网民具有更多表达技能,以更好发挥公民记者的作用。只有在公众的参与意识的激发、参与技能的培育方面共同行动,才可望构建公民新闻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当新闻发生时,有意识、有素养的公民才可能提供高质量的新闻素材。在这方面我们大可借鉴西方国家在媒介素养方面开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动,着重从网民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思辨的反映等能力入手,深入的开展提高全民媒介素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23]3.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管理机制

如今人们在网络上虽然有言论自由,但是在言论自由的同时也会有一些人在网络上肆意宣泄情绪,胡乱发表评论,甚至造成“网络暴力”。所以中国发展公民新闻的核心是管理机制的建立,一方面激发公民记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又不要以某些所谓的专业性扼杀了公民新闻中天然去雕饰的草根性。

除了《成都商报》的管理经验可资借鉴之外,国外公民媒体的成功之道也值得效仿。如维基新闻网实行“博客道德规范”,包括真诚公正、最低伤害和承担责任三项原则,规定严禁剽窃、准确展示和避免误导。

OhmyNews在韩国的成功经验就值得我国借鉴,OhmyNews70%~80%的新闻稿件来自普通市民。3万多名市民记者活动在韩国乃至世界各地,通过互联网络向网站提供文字稿件、图片或影像资料。他们关注的重点是日常生活报道,也包括一些政治和社会新闻。OhmyNews强大的新闻自采能力使之成为一个真正的网络原生媒体。韩国信息通讯部信息伦理部门负责人金钟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指出,“韩国推行网络实名制的真正目的并不在于管理,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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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树立起了网民的责任和自律意识,而自律才是网络管理的核心。”

4、网络舆论监督进行改革和创新

在借鉴其他国家的网络舆论监督模式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立足于本国的国情,对我国现有的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革,避免“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和谐地运用舆论力量,化解舆论危机,加强对网络舆论平台的监管。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中国现有的网络力量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舆论监督模式。

其次,建立完善的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

此外,由于网络上的”公民记者“具有巨大作用,主流媒体因积极与公民记者建立通力合作的平台。相信公民记者与专业记者并肩作战、共同报道的情景将会成为今后新闻采访报道的新模式和新趋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对网络舆论监督进行改革还是创新,都要强调对人民意见的疏导,而不是堵塞。

小结

本文首先从阐述舆论的定义出发,引出网络舆论监督的定义和特征,从中国的网络舆论监督历程入手进行分析,阐述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的区别,以及强化网络舆论监督力度的表现,并层层分析中国网络舆论监督过程中的问题。然后,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来说明西方各国在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存在的基础、优势与不足,再以中外都存在的网络现象“人肉搜索”为例,对中外各国的网络舆论监督力度加以比较和系统分析,使其成为本文的核心的。论文的最后为强化中国的网络舆论监督力度提出相关的策略,使其能更好的引导社会舆论,从而取得最佳传播效果和最强的网络舆论监督力度。

致谢

在李娟老师的指导下,论文终于定稿了!饮其流者怀其源,我的论文从选题、拟稿、反复地修改,到最终定稿无不包涵着李娟老师的智慧和辛劳。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谦逊扎实的工作作风、将永远伴随我,激励我。在此,向老师致以由衷地感谢!

注释:

[1]政治局第38次学习.胡锦涛强调:以创新的精神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人民网.,201*-01-24.[2]刘建明.舆论传播.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李凌凌.网络传播理论与实务.郑州大学出版社,201*.

[4]石义彬.单向度超真实内爆.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日期:201*.[5]崔保国.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崔保国: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张娜,韩鸿.QQ记者运作模式.青年记者,201*(15)[8]崔保国.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

[9]美国网站推“奥巴马承诺表”监督兑现进度.中国新闻网.

,201*-01-25.

[10][英]达雅屠苏著,董关鹏译.国际传播:延续与变革.新华出版社201*

[11]杨琳桦.博客时代的“公众新闻”打破“沉默的螺旋”.人民网.

,201*-07-15.

[12]遏制腐败关键在于机制来自德国廉政建设的考察报告来源:北京党建,201*-5-18.[13]德国网络言论自由保护与立法规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德国研究.201*(3)[14]新闻网站Nowpublic称可成最大通讯社.东方早报.

201*-08-01.

[15]舆论监督西方国家反腐治贪的利剑.云淡风清的BLOG.

201*-05-06.[16]德国网络言论自由保护与立法规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德国研究.201*(3)[17]国外网络管理方法:英国力争疏而不漏.新华网.

,201*-01-04.

[18]国外“网络管理”面面观英日新三国比较.扬子晚报.

201*-01-06.[19]“人肉搜索”.百度知道.

[20]洛杉矶时报:中国人肉搜索让FBI黯然失色.广州日报.

,201*-02-18.

[21]张艳华,张贺泽.浅析中西方舆论监督之异同.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

,201*-23-5.

[22]冷冶夫,刘新传.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网络媒介素养研究初探.人民网.

-09/22/content_2485506_2.htm,201*-09-22.

[23]石磊.从公民新闻看传媒接近权的实现路径.传播学论坛.

,201*-04-29.

[24]李拯宇,干玉兰.国外网络管理:韩通过实名制培养网民自律意识.新华网.,20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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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崔保国.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9)陈卫星.网络传播与社会发展[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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