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招生简章
附件: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是经卫生部、中国医师协会内镜分会验收合格并批准,是全国首批妇科内镜医师培训基地之一,也是山东省妇科专业唯一的经卫生部认证的内镜医师培训基地。根据中国医师协会内镜分会有关规定,我国将在2~3年内完成近一百万名涉及临床内镜诊疗工作的医师、技师进行培训、考试评价和执证上岗的工作。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面积约300余平方米,配备中央空调、网络及有线电视,培训设备先进,功能完备,环境舒适优美,设有多种腔镜模拟训练室、动物(实验)手术室、计算机虚拟现实训练室、腹腔镜手术同步直播多媒体示教室、专用图书室、茶歇室及浴室等场所。
一、招收对象
具有一定内镜临床工作经验并拟从事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的高年临床执业医师。
二、学习内容:(一)理论授课:1.妇科内窥镜手术的策略
2.宫、腹腔镜设备、器械的性能特点,使用、清洗、消毒及保养方法
3.腹腔镜的适应症、禁忌症和并发症的防范、处理4.宫腔镜的适应症、禁忌症和并发症的防范、处理5.腔镜诊疗新进展
6.腹腔镜下子宫肌瘤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操作要领
7.腹腔镜下输卵管、卵巢手术治疗及操作要领8.宫、腹腔镜在计划生育、不孕症诊治中的应用(二)手术观摩:
1.宫腔镜手术:宫腔镜检查,宫腔镜下输卵管间质插管通液术,宫腔镜下子宫内膜息肉电切割术,宫腔镜下宫腔粘连分离术,宫腔镜子宫纵膈切除术,粘膜下子宫肌瘤宫腔镜电切除术
2.腹腔镜手术:附件手术,次全子宫切除,全子宫切除,子宫肌瘤剔除,子宫内膜异位症手术
3.宫、腹腔镜联合手术(三)模拟操作:
1.在模拟器上进行二维图像(平面视觉)适应性训练;器械定位;定向及纵深感的训练;剪刀的使用
2.在模拟器上进行技巧性操作:组织分离、电凝、腔内打结(四)实际操作
在手术室进行“手把手”宫腔镜检查和腹腔镜手术操作三、培训形式及时间
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多年的内镜医师培训经验,培训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以分阶段、分步骤的形式进行,包括理论授课、手术直播、模拟训练、动物实验等培训项目,指导学员较好的掌握扎实的内镜基本理论知识与熟练的内镜诊疗操作技术。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后换发“卫生部内镜医师证书”。时间:一周。
四、学员报名(一)报名时间
201*年3月29日~4月9日(二)报名材料
单位介绍信,粘贴好照片的《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内镜诊疗技术培训班报名表》一份,《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和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各二张。
(三)报名方式
登陆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网站()下载《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内镜诊疗技术培训班报名表》,填写完全后将电子版发送至zlf8832@163.com,并将报名表原件邮寄至规定地址(未及时寄出的报名表原件请于报到时交于联系人)。
四、其他说明
201*年首期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班定于4月11日报到,4月12日正式开班,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参加培训,当期10-12人招满后,余报名人员自动转入下一期。每期培训班录取学员名单确认后,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学习费用:3000元/人。协助安排食宿(可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邮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07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邮编:250012。
报到地址:山东大学西校区院内(教学一楼西邻)《卫生部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对面)。
联系人:张立峰0531-8216944213964035017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内镜诊疗技术培训班报名表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民族政治面貌时间(加盖医院公章)最高学历/职务/职称培训专科学位执业医师执电子邮箱业证书编号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联系座机:电话手机:任何职务照片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时间主要工作学习经历申报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培训单位审批意见(盖章)年月日注:本表须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并在贴好的照片下部加盖医院公章方有效。
扩展阅读:妇科内镜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为加强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范妇科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主要包括妇科腹腔镜和妇科宫腔镜等诊疗技术。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妇产科诊疗科目,有与开展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
(三)开展妇科内镜手术的医疗机构设备、设施基本要求:
1.能够满足妇科内镜手术临床工作要求,内镜工作室应包括内镜检查室、手术室以及门诊手术室等。内镜工作室要有各种相应的手术以及应急救治设备。
2.具备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内镜设备和手术器械。
3.有内镜消毒灭菌设施和医院感染管理系统。(四)有至少2名具备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有经过妇科内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妇科内镜手术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如:腹腔镜根治性子宫切除术、腹膜后淋巴结切除术、深部子宫内膜异位病灶切除术、盆底重建术、先天性生殖道畸形矫治术、子宫内膜癌及卵巢癌分期手术等;宫腔镜重度宫腔粘连分离术、Ⅱ型粘膜下肌瘤切除术、子宫畸形矫治术等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三级医院,开展妇科临床诊疗工作10年以上,妇科病房实际开放床位数不少于40张,5年内累计完成妇科内镜手术病例3000例以上,开展四级妇科内镜手术累计300例以上,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2.具备满足危重病人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3.开展妇科恶性肿瘤相关的四级妇科内镜手术的医疗机构,还应当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肿瘤化学治疗与放射治疗诊疗科目。
4.具备满足实施四级妇科内镜手术需求的临床辅助科室设备和技术能力。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妇科内镜诊疗医师。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2.有5年以上妇科诊疗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4.拟开展四级妇科内镜手术的妇科内镜诊疗医师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经卫生部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应当经过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妇科疾病的诊疗规范、妇科内镜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严格掌握手术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实施内镜手术必须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内镜专业设备、耗材及药品,严格执行《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三)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由具有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术者由具有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医师担任;四级妇科内镜手术由具有四级妇科内镜手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术者由具有四级妇科内镜手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医师担任。术前应当确定手术方案和预防并发症的措施,术后制订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四)实施内镜手术前,应当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加强妇科内镜诊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妇科内镜诊疗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六)医疗机构和医师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妇科内镜诊疗情况进行的技术检查,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术后病人管理、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七)医师实施妇科内镜诊疗,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并按规定及时填写、签署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八)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九)其他管理要求:
1.建立妇科内镜诊疗器材登记制度,保证器材来源可追溯。2.不得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妇科内镜诊疗器材。3.严格执行国家物价、财务政策,按照规定收费。四、培训
拟从事妇科内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接受不少于6个月的系统培训。
(一)培训基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指定本辖区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并组织开展妇科内镜诊疗医师培训工作。
卫生部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负责四级妇科内镜手术的培训,且具备下列条件:
1.三级医院。
2.具备四级妇科内镜手术临床应用能力,每年完成各类妇科腹腔镜手术1000例以上和宫腔镜手术500例以上。其中,完成四级妇科内镜手术不少于100例。
3.有至少4名具备四级妇科内镜手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指导医师,其中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指导医师不少于2名。
4.有与开展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人员、技术、设备和设施等条件。
5.举办过全国性的与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专业学术会议或承担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培训工作基本要求。1.培训教材和培训大纲经卫生部认可。
2.保证接受培训的医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
3.培训结束后,对接受培训的医师进行考试、考核,并出具是否合格的结论。
4.为每位接受培训的医师建立培训及考试、考核档案。(三)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医师培训要求。
1.拟从事四级妇科腹腔镜手术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与完成不少于50例妇科腹腔镜手术,参与四级妇科腹腔镜手术不少于15例,并经考核合格。
2.拟从事四级妇科宫腔镜手术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与完成不少于30例妇科宫腔镜手术,参与四级妇科宫腔镜手术不少于10例,并经考核合格。
3.在指导医师的指导下,学员应参与对患者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术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与其他学科共同会诊、妇科内镜诊疗操作、妇科内镜诊疗操作过程记录、围手术期处理、重症监护治疗和手术后随访等。
4.在境外接受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6个月以上,完成规定病例数的医师,有境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卫生部指定培训基地考试,考核合格后,可以认定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五、其他管理要求本规范实施前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需经过培训和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而开展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工作。
(一)职业道德高尚,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2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二)拟从事四级妇科腹腔镜手术工作的医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三级医院从事妇科腹腔镜手术工作10年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近5年累计完成妇科腹腔镜手术病例1000例以上,其中每年独立完成四级妇科腹腔镜手术不少于100例。
(三)拟从事四级妇科宫腔镜手术工作的医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三级医院从事妇科宫腔镜诊疗工作10年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近5年累计完成妇科宫腔镜诊疗病例500例以上,其中每年独立完成四级妇科宫腔镜手术不少于50例。(四)手术适应证、手术成功率、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和手术死亡率等手术质量相关指标符合卫生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有关要求,近5年内未发生过二级以上与开展妇科内镜手术相关的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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