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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9 04:15:26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

201*年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总结

根据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要求,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条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民健康,认真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公共场所215户,其中影剧院1家;宾馆、旅社、招待所25家;舞厅5家、酒吧、咖啡厅5家;公共浴室12家;理发、美容店89家;游泳池16家;饭店39家;足浴17家;棋牌室2家、商场5家。

二、常规工作

全年共作出当场行政处罚案件27件,其中罚款40元的11件,警告16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15份;立案1件;完成新证审核10家。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其实施细则以及《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二年复核一次和每六年换证一次。对需年检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年检工作。

(一)第一阶段:摸底告知

201*年5月18日起对年检单位发放年检通知书,共发放年检通知书90份,摸底过程中发现有17家单位已经转业或关门。

(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年检、培训阶段

1、对申请换证或复核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予以年检。今年共需年检单位数为104家,其中已年检84家、关门17家、未年检3家。2、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三)特殊事项

1、有17家农村理发店、便民理发店,并且3个座位以下(含3个座位)的理发店,不需提供检测报告。

2、有3家不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且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中型饭店以下(含中型饭店)的公共场所,不需提供检测报告。

今年的年检工作户数多,时间紧迫,在全体成员的努力和配合下,我们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201*年度的年检工作。

三、专项工作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住宿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按照沪卫监(201*)009号《关于开展本市部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遵循公开透明及统一规范的原则,对全镇范围内经营面积350m2以上的住宿场所共8家,其中1家已停止营业。

(一)监督检查情况1、存在问题

自查和公示,7家单位没有一家能很好的完成,有自查没公示,有的索性两项工作都没开展。布草间卫生管理问题,没能做到专间专用,内放杂物屡见不鲜,有些单位为了多赚钱将布草间改为客房,布草堆放没有固定场所。清洁工具的交叉使用也是一个普遍现象。此次检查的7家中只有1家单位能按照要求规范操作。2、处罚情况此次检查中对1家单位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四十元。(二)量化分级情况

根据住宿场所量化分级评分表的相关内容,涉及场所内的卫生管理、功能区卫生要求、公共用品卫生要求、集中空调、从业人员等五大项26小项进行评分。共评出B级5户、C级1户、不合格1户。

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年11月

扩展阅读:201*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年检工作计划

201*年青浦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年检工作计划

为迎接世博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其实施细则以及《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二年复核一次和每六年换证一次。接市所通知精神,我所现定于201*年5月17日起对全区需年检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年检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检日期

定于201*年5月17日起展开告知和年检工作,至7月底结束。二、年检对象

1、换证:持有201*年申领的有效《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或个人。

2、复核:持有201*年、201*年和201*年申领的有效《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或个人。

三、年检资料(详见年检通知书)四、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工作

1、整理全区各镇街道于201*年至201*年申领的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名单,包括许可证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

2、备齐年检应需的资料:换证和复核申请书、承诺书、年检通知书、摘录件、培训通知书(各镇自行组织)、现场审查文书、责令整改单、年检登记表等。

3、召开各镇街道公共场所条线负责人会议,传达年检工作要求,安排工作日程等。

五、第二阶段:具体工作布置

1、201*年5月17日起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科校对年检名单并发放年检通知书、现场监测告知书和换证、复核申请书,开展年检验证工作。

2、201*年7月底前完成年检工作。六、工作实施要求

1、根据现有情况,各镇街道社区卫生监督科在各自的辖区内自行进行年检工作,对于重点场所或规模较大的场所可与我所及时沟通。

2、对申请换证或复核的经营单位和个人,都应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核,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予以年检。(1)资料审核要求: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卫生许可证上的名称等与营业执照一致;提供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2)现场审核要求:在现场审核中,发现经营单位条件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一律责令改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不予换证或复核,过期的注销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社区卫生监督科对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4、对注销的卫生许可证,及时收缴,做好登记,书面上报我所转抄告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予以公告。

七、特殊事项

1、对农村理发店、便民理发店、4050就业人员开设的理发店,并且3个座位以下(含3个座位)的理发店,监督员要严格按照理发店卫生标准要求开展现场指导,确保卫生设施符合相应要求的条件下,可不需提供检测报告,并在申请书上注明。

2、对不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且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中型饭店以下(含中型饭店)的公共场所,确认其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可不需提供检测报告。

3、对其他各类公共场所,在资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经现场审核符合卫生要求后,发放检测告知书,当事人凭合格的检测报告给予换证和验证。

4、本年度继续对年检资料(包括身份证、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等)采取摘录登记方式进行资料汇总,不再要求提供复印资料。

今年的年检工作户数多,时间紧迫,我区将根据市所的工作要求,在区卫生局领导的关心和监督所领导的支持下,我们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1*年度的年检工作,并切实做好科室的日常工作。

青浦区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

201*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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