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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9-05-29 04:28:21 网站:公文素材库

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思考

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思考

前不久吴官正书记在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要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因此,我们必须加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以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当前乡镇纪委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认识上有偏差,力量上不适应。近年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基层案件查办的要求越来越高,目标越来越明确,而基层一些党政机关领导对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查案工作仍认识不到位,在配备和使用纪检干部上不能适应新时期纪检工作的要求。乡镇纪委干部存在新手多、兼职多、调动多的现象。有的出于照顾,为解决职级待遇而安排在纪检监察岗位上;有的纪检干部素质不理想,工作上打不开局面;有的兼职过多,未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缺乏职责意识,目前我县19个乡镇的纪委书记中有17位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党委副书记分管工作繁重,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来,另外,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少,乡镇纪委委员一般由站所干部兼任,影响办案工作的开展。有的新手政治上不成熟,担当不起纪检工作这个位等。同时有些乡镇纪检干部本身认识也较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的如何无所谓,做好其他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同志甚至还存在着查案会影响经济发展的顾虑,认为“经济要上,纪律要让”,对案件工作不重视、不支持,影响了乡镇纪委查案积极性。2、思想作风不过硬。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字当头,不愿叫真,缺乏严格执纪的态度,不敢坚持原则。虽然自己能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但乡镇范围小,有各种关系和工作对象,甚至每天都要见面,存在着开展查案工作必定要得罪人甚至是一批人的思想顾虑,造成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直等到上级督办,可以把责任推到上级,出现“专抓死老鼠”的现象,工作上很被动。一些基层单位的负责人怕有了案件会影响本单位争先创优和年度考核工作,担心自己管辖的部门违法违纪案件曝光后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追究,影响政绩,耽误仕途升迁,因而对违法违纪行为不查不报,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搞“内部消化”。3、主动性不足,深究不够。信访工作和开展专项清理工作都是发现违纪线索的重要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有些纪检干部立案意识不强,深究不够,跑掉了一些案子。一是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举报,很少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村级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查找违纪线索,不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法违纪的实质。二是有的基层组织存在为完成上级目标考评而“凑案子”的思想,如果上级纪委没有下达指导性办案任务,干脆不办案。4、办案业务不熟悉。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可以说面临着三多:一是新任务多,二是新问题多,三是新知识多。随着新的犯罪形式和手段的不断出现,一些腐败分子为了实现其罪恶目的,在犯罪过程中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不断变换作案形式和手法,呈现智能型犯罪,在作案之初就考虑到日后问题暴露了怎么办,这些犯罪形式和手段极具隐蔽性,欺骗性和破坏性,为案件的查办带来了深度和难度。然而,就目前乡镇纪检干部素质状况而言,在新时期反腐败斗争中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基层纪检干部平时查办的案件比较少,缺乏实践锻炼,业务不精,对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信心不足,办法不多,对违法违纪出现的新形式和手段把握不住,影响了基层案件的查处。另一方面,现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变动频繁,新同志多,尽管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够熟悉,查案的基本功不扎实,造成办案程序不清,对案件线索不敏感,抓不住要害,以至于大案查成小案,小案查成“信访结案”。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所致:一是机构改革后,编制体制和工作机制发生了变化,有些关系还不够顺,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乡镇党政领导包括纪委书记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跟不上飞速发展的形势,适应不了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有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部平时学习不够,业务素质不强。二、强化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几点意见1、加强队伍建设,解决办案力量问题。针对目前有的乡镇纪委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应重点抓好对乡镇纪委书记的培养、管理和使用,由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共同把关,对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交流应征求纪委的意见,把不适应纪检工作的同志或多年从事纪检工作的老同志逐步交流出去,安排好,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充实进来,对办案出色的同志及时予以提拔任用,同时要求乡镇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在配强乡镇纪委书记的同时,还要配备好专职纪检干部,及时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并且有法律、财经、计算机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基层办案一线,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对有兼职纪检书记的乡镇,要配备专职纪检副书记。在全县形成系统的纪检工作网络,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为进一步做好乡镇查办案件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解决办案规范问题。一是实行责任目标,完善考核制度。每年县纪委要制定和完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目标责任制,年终进行考核,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办案较差者向县纪委说明原因,有案不办而出现空白者,县纪委建议组织部门和县委对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当年查办案件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所在单位年终不能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纪委不能评为先进纪检监察组织,所在单位应提出改进措施,对工作不称职或不适合做纪检工作的同志要及时的向组织部门提出调整意见。二是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县纪委对各乡镇查办案件情况逐月通报,定期召开乡镇办案工作会议,分析办案形势,交流办案经验,对不办案或办案不得力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三是创优环境,做好服务。针对乡镇纪委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县纪委领导要及时与乡镇党委沟通、协调,争取党委的支持和配合。同时,县纪委要派专人指导乡镇纪委办案工作。3、加强业务建设,解决办案能力的问题。一是抓好业务培训。由上级纪检部门举办培训班或采取“以会代训”,“跟班培训”“乡案县审”的办法,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县纪委的办案工作或到县纪委的案件检查和审理等岗位进行跟踪培训。二是搞好分类指导。对无案件的着重指导他们排查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较多的帮助他们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三是建立乡镇办案会商制度。凡是重要线索的初核和重要案件的调查,都要由上级相关业务室与乡镇纪委共同商讨对策。4、创新思维办案,解决查案思路拓宽问题。首先,要增强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意识,克服惰性。探索需要吃苦,创新必须勤奋。要发扬井冈山精神,艰苦奋斗、真抓实干,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其次,要破除思维定势,克服人的惯性。我们在办案中,要敢为人先,勇闯新路,不唯书、不唯上,不习惯于走老路,不囿于老经验、老观念,克服思维定势效应,破除旧观念的束缚,要有新方案、新方法、新创新、新点子。再次,要提高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克服人的任性。在办案中,学会多角度看问题,多方位想问题,科学地分析判断,大胆地逻辑推理,周密地部署安排,有条不紊地实施,不蛮干、盲干、呆干。5、正确处理相关关系,解决办案组织协调问题。一是正确处理好执纪办案和宣传教育的关系,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优化舆论环境。二是正确处理办案执纪部门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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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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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各项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惠农政策的直接兑付,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稳步推进,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明显下降,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但是,少数农村党员干部利用职权,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别是乡镇人际关系复杂,主要领导和纪检干部存在着怕得罪人,求稳怕乱的思想,不想办案不愿办,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好人思想,怕字当头,不愿叫真,缺乏严格执纪的态度,不敢坚持原则。一些基层单位的负责人怕有了案件会案影响了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就禹州市而言,多数乡镇纪委查案工作一直在低水平上徘徊,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查处。为了认清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分析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滞后的原因,我们进行了调研和总结

一、当前乡镇纪委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认识上有偏差。近几年,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尤其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而基层一些党政机关领导对反腐败工作本身重视程度不够,求稳怕乱,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些乡镇纪检干部本身认识也较片面,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干的如何无所谓,做好经济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同志存在着查案会影响经济发展的顾虑,认为“经济要上,纪律要让”;有的还认为农村案件,出现上访问题有上级纪委查处,乡镇纪委无非是帮助做好协调、沟通和服务工作,对案件工作不重视、不支持、推着干,干着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力量严重不足。乡镇纪委干部存在兼职多、调动多、新手多的“三多现象”。有的纪检干部素质不高,能力平平,工作上打不开局面;有的兼职过多,未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缺乏职责意识,担心影响本单位争先创优和年度考核工作,担心自己管辖的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后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追究,影响政绩,耽误仕途升迁,因而对违法违纪行为不查不报,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搞“内部消化”。

3、业务不熟,办案程序不清。就目前乡镇纪检干部素质状况而言,一方面存在查办案件上业务不精,查案较少,信心不足,缺乏实战经验,对违法违纪出现的新形式和手段把握不住,影响了基层案件的查处。另一方面,现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新同志多,尽管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够熟悉,缺少查案的基本功,造成办案程序不清,或不会办案。

4、主动性不强,工作开展缓慢。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通过来信来访以及各种专项检查等渠道,是发现违纪线索的重要来源,但在实践中,由于乡镇纪检干部主动性不强,深究力度不够查找违纪线索,也不注重透过现象,发现违纪违法实质,即使开展了,也是蜻蜓点水,一带而过,而且开展得相当缓慢。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虽然很多,但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所致:一是机构改革后,编制体制和工作机制发生了变化,有些关系还不够理顺,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乡镇党政领导包括纪委书记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有偏差,主动意识不强,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有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部不注意学习,思想业务素质不高。四是有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部不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业务上,对查办案件工作敷衍了事。五是纪检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小。

二、强化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乡镇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1、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乡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一是抓好业务培训。由市纪委举办培训班,或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培训”的办法,也可分批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市纪委的办案组或到市纪委的案件检查和审理等岗位进行跟踪培训,重点掌握查办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2、搞好分类指导。对无案件的乡镇着重指导他们排查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较多的帮助他们总结经验,研究规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对新上岗的同志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把握办案的基本要求争取全面提高。

3、建立商讨和跟踪学习制。凡是重要线索的初核和重要案件的调查,都要由市纪委相关业务室与乡镇纪委共同商讨对策。对有关典型案件,乡镇纪委要集中精力保证时间,跟踪学习。

4、强化干部管理,建设高素质的乡镇纪检干部队伍。针对目前乡镇纪委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应重点抓好对乡镇纪委书记的培养、管理和使用,由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共同把关,对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交流应征求市纪委意见,把不适应纪检工作的同志逐步交流出去,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充实进来,对办案出色的同志及时予以提拔重用。

5、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乡镇规范办案。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每年由市纪委制定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目标责任制,年终进行考核,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签定责任状。把完成目标任务情况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对工作完成不好的纪检干部要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调整意见。二是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市纪委要对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情况采取月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乡镇办案工作会议,分析办案形势,交流办案经验,对不办案或办案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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