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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民警事迹材料

时间:2019-05-29 04:54:24 网站:公文素材库

法制民警事迹材料

正文开始>>一、以“三基”工程建设为主线,做到“四法”,为全局法制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们把执法规范化作为“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把规范执法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使民警“重执法、会执法、敢执法、严执法”,为全局法制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宣传引导,使民警在思想认识上做到“重执法”。为了使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懂得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如何才能执好法的问题,他们坚持不懈地在民警队伍中大力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深化执法质量年活动,引导民警正确认识和把握“三种关系”,提高对执法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一是明确执法与履职的关系。把执法作为履行公安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把执法水平和效果作为体现自身素质水平和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准,使民警树立“有作为才有地位”,“不执法”就是“不作为”,就是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的理念,增强执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认清执法与为民的关系。使民警切实认识到严格执法就是打击惩治犯罪,就是保护旅客群众合法权益,就是最大的爱民,把执法融入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中,从思想上消除民警对执法工作的距离和偏差。三是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通过宣传教育,纠正部分民警片面追求服务而放松甚至放弃管理的思想和表现,增强民警主动管理、依法管理的意识。(二)强化教育教训,使民警在自身素质上做到“会执法”。不断引深深苦练基本功活动,将法制教育与大练兵活动紧密结合,作为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基础性任务来抓,通过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教育培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能力水平。一是学习制度经常化。建立和完善了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制度,通过组织开展法律讲座、现场咨询、案例点评、网上法律解答、编发购置法规资料、举办法律培训班、建立法律资料库等形式,将学法、用法贯穿到日常公安工作中,全面强化执法能力培训。二是学习对象重点化。将身处执法办案第一线的基层所队领导干部和民警特别是“窗口”单位重点岗位的民警作为执法培训的主要对象,做到“两必训”:即“首任必训”和“岗位(警种)调整必训”。对刚入警参加工作的新民警和岗位变动的民警,结合工作环境和特点进行专门培训。特别是对于警种变化,执法培训工作及时跟进,使执法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三是学习内容全面化。坚持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培训,在培训执法基本功如法律条款的运用、文书、案卷等制作的同时,拓展培训思路,强化对民警执法语言、行为的规范和养成,强化对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锻炼和学习,使民警真正能办案、会办案,办铁案。

(三)强化干部带头,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敢执法”。基层所队领导干部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中坚力量,也应该成为执法工作的有生力量,所队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会执法、敢执法、严执法,执好法,为广大民警树好榜样,做好示范。因此,要求基层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四会”。一是会法律条款。在法律法规及办案程序规定等学习上,领导干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做到民警会的,领导会,民警不会的,领导也会,民警咨询的,领导能解释出来,成为学法用法的“行家里手”。二是会实际办案。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实际办案能力,带领民警亲自办案,亲自参与到执法环节中,杜绝“甩手掌柜”、“纸上谈兵”的现象,不仅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而且使民警产生强烈的依靠感,更能放开手脚,大胆执法,严格办案。三是会审核把关。在执法问题上,所队领导主动当好“显微镜”,严格执行办理案件审核把关制度规定,认真检查审核每一起案件,及时发现问题,跟进补强措施,将问题解决在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会调解矛盾。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诸如行为人不予配合,以及由于民警语言、态度等不好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为避免矛盾产生,各级领导干部杜绝了“求稳怕乱”、“敷衍塞责”的思想,坚持正理,敢于主持公道,站在法律的角度,大局的角度,民警关系和谐的角度去处理问题,调解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四)强化制度建设,使民警在执法成效上达到“严执法”。我们坚持多管齐下,齐抓共管,把执法质量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战略性的任务体系,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考核考评等方面予以规范和加强,狠抓日常管理,通过严管理,提高了执法质量和水平。一是规范执法工作领导责任制。从市局到分县局确立了执法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把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工作同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责任挂钩,层层鉴定了执法责任状,对执法工作出了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把关不严的责任,对个案中发现的问题逐案加以纠正,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限期予以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一制度作保证,堵塞执法漏洞。二是推行执法工作目标管理。对接报案受案确定主办民警办理结案自查审核归档等流程进行了统一规范,各级法制部门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推行案件承办责任制,建立民警执法档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严把执法质量基础关。三是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将民警办案质量纳入民警日常业绩考核范畴,将执法检查情况作为民警执法档案的重要内容,严格错案追究制,实行错案一票否决;定期评选样板案卷,对优质案卷主办民警给予必要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作为推荐立功嘉奖的优先条件。

二、强化考评监督,做到“三个注重”,将考评监督的触角在延伸至全部执法领域

坚持实行平时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实现了执法质量考评监督工作的动态化、常态化。

(一)注重考评方式,落实监督主体。法制部门改变了以往“例行公事”式的考评方式,做到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基层单位完善了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机制,改变了过去仅靠案后执法质量检查的现状,突出办案部门自我监督,实行主办民警办案自我评判、监督,基层领导结案归档前的审核监督,基层法制部门月考评、月通报的检查监督体制。同时,大力实行警务公开,推行“阳光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注重考评内容,实现全程监督。从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出,案件中的不作为、违反法定程序、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法问题大多出现在案件的办理初期,如不依法受理、立案,受理、立案后不依法开展调(侦)查活动,应当及时提取的证据不及时提取、不依法告知当事人法定的权利义务、插手经济纠纷、挪用扣押物品、降格处理等。这些案件如果没有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诉、控告的话,极少会进入考评范围,类似问题在抽查的案件中也是很难发现的。为有效地提前发现和制止执法问题的发生,市局法制部门、督察部门、统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到被考评单位,直接在《接处警登记表》中对接处警案件进行抽查或普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按照既定的标准进行扣分,并按一定的比例计入年终考评。同时,对基层执法单位呈报审核裁决的案件,采取“一案一评”的方法,加大对各类案件的监督和整改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各单位的执法活动纳入考评范围,压缩集中考评时的随机空间,从而使考评结果更加客观真实可信,减少了执法问题的发生,实现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定化。

(三)注重考评方法,堵塞监督死角。一是加强对执法基础台帐的考评。在执法台帐考评方面,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顺查与倒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评相结合等方法,努力做到五个对应:刑事、行政案件与执法基础台帐相对应;立案监督与检察机关提供的情况相对应;复议案件与复议机关的案件登记相对应;行政诉讼案件与法院判决裁定相对应;民警执法违法案件和纪检监察与检察机关的办案情况相对应。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合考评机制。由法制部门牵头,建立了与政工、纪检、监察、督察、控申、统计等监督部门联系机制,将各部门查处的执法问题及时纳入考评范围,形成监督合力。三是扩大监督范围。将一些容易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纳入监督范围,包括对明显不涉嫌犯罪的人实施的传唤、未经审批实施的传唤、违反案件管辖分工规定所办理的案件、超过办案时限办理的案件等。

扩展阅读:毕拉河森林公安局法制大队典型事迹材料

公安局法制大队典型事迹材料

毕拉河森林公安局法制大队现有民警2名,其中大队长、副大队长各1名。近几年来,法制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贯彻“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的主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案件质量为根本,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执法管理,不断强化案件日常审核、监督,确保了全局执法水平的稳步提高。创下了连续十年无复议案件被撤销,连续六年无诉讼案件败诉的记录。公安局的法制工作获得了多项荣誉,201*年至今均被评为内大林公安系统优秀执法单位,其中,201*年被评为自治区级优秀执法单位,法制大队也因此被评为201*年至201*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系统先进集体。

自1996年公安局正式组建法制部门以来,共审核各类案件3806起,打击处理了3886人。其中:审核刑事拘留167人,取保候审176人,执行逮捕51人,移送起诉176人,治安拘留45人,罚款3354人。所审核的3886起案件当中无一起错审案件,做到了不枉不纵,切实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一、整章建制,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法制大队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强化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明确和细化了执法活动的具体操作标准和要求,把警务活动特别是执法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先后制定出台了《毕拉河森林公安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毕拉河森林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毕拉河森林公安局民警晋升、轮岗、上岗执法培训制度》、《毕拉河森林公安局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制度》、《毕拉河森林公安局法制监督员管理实施细则》、《毕拉河森林公安局兼职法制员审核责任制》、等三十余项规章制度,使执法工作逐渐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加大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一是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民警学习兴趣。及时将上级公安机关的一些精神和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摘录复印、局域网等方式,发给民警,使民警在工作之余也能够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制动态。二是建立健全业务学习制度。结合“岗位大练兵”活动,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不同民警的不同需求,坚持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对学习时间、内容、目的都作了详细规定。公安局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培训,以讲解常用法律法规、解决常见的执法问题为重点,分批轮训执法民警,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公务员考核范畴。三是重点开展了《执法细则》的培训工作。首先由法制部门的负责同志和业务尖子到内大林进行培训,然后有针对性的对全局民警进行系统的培训工作,在培训中,参加培训的公安局民警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将《执法细则》真正入及入心,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二、强化意识,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把民警执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大奖惩力度,与年终的评优、评先、入党、晋级挂钩,实行执法过错“一票否决”制,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法制大队在日常对办案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外,每月都要深入各办案单位进行业务指导,面对面地与办案民警交流执法问题,并适时邀请办案单位的民警到法制大队参与案件审核及有关业务工作,从审核把关的角度增强办案民警的法制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

三、强化审核,严格案件审核程序。在对各类案件的审核监督上,严格执行案件“五级”审核制度,即案件主办民警、法制监督员、部门负责人、法制大队、局领导五级审核把关。即全局各执法部门办理的各类案件,必须先由各业务部门的案件主办民警、兼职法制员签署初审意见,部门领导审核后送交法制部门进行审核。法制部门首先查阅全部案件材料,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最后签署意见,呈报主管领导审批。确保案件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做到相互制约,各负其责,真正把问题解决在案件处理之前,杜绝了执法过程中的漏洞。坚持年度、季度、月执法检查和平时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对全局各类案件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不规范的地方,立即纠正,确保了执法民警在执法环节、执法程序、处理结果上做到严格、公正、公平,有力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强化审核管理,公安局选派优秀民警到法制监督员岗位,通过对法制监督员进行具体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各执法部门的法制监督员充分发挥出在执法监督、执法考评、执法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同时法制大队加强对法制监督员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其建立了考核档案,考核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中。

四、强化监督,加强执法档案工作。严格执行执法档案建档制度,把执法监督落实到办理每起案件上,时刻提醒办案民警严格办案程序。《民警个人执法档案》的推行,一是记录每位办案民警的执法过程,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严、办案不公、监督不力等问题,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民警执法公正。二是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内容包括案件承办人、案件受理时间、立案调查、结案时间、处理情况、执法质量、存在问题等。三是实行每位民警建立一个执法档案,档案记录情况作为年度民警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核实工作绩效、调整执法岗位的重要依据。在执法办案中严格按照大林局下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执行,切实保障公安行政处罚明确处罚依据、处罚标准、裁量标准,有效防止了民警执法处罚时发生轻重失衡、宽严失度、滥用执法权等现象。

五、加大投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公安局在法制建设方面,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以提高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先后为各部门配备了电脑、数码照相机、扫描仪、打印机等科

技含量高的设备,用于执法工作,各部门在装订卷宗、制作法律文书、填写执法档案等方面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20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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