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与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报告
庄浪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0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国土资籍发[201*]3号)及《平凉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平国土资发[201*]31号)精神,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进展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制定了《庄浪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庄浪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
2、201*年2月18日,由李三卫副局长和汪志伟队长组织并召开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宣传动员会,要求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要在辖区各村张贴各种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宣传材料,确保本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局领导决定本次外业地籍调查由天水三和数码测绘院负责,各国土资源所(分局)抽调人员配合完成。近期已经在韩店国土资源所辖区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为全县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好的经验和方法。
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于4月13号进入工地,投入作业小组8组,共17人。截止5月6日共调查宗地数为1054宗地,签字完成868宗地。西门村完成,现在剩上洼村和东门村的一小部分,估计在本周完成韩店镇政府所在地范围内的居民点调查工作。
4、天水三和数码测绘院负责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方案及细则,通过我县局审议,上报市局并执行。
5、为尽快开展工作,已做出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预算报告,并上报县政府。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基础资料缺乏,资金无法落实。由于缺乏完整的农村村
庄地籍信息资料,农户住宅登记发证大部分采用手工绘制的宗地图,精度难以得到保证。
2.土地登记人员水平偏低。随着土地登记的规范化、制度化要求,土地登记人员的业务水平还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各国土所土地登记退件多,土地登记资料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存在着“土地登记表格内容填写不规范、经办人栏表述过于简单、内容填写漏缺、复印件不盖章、宗地图要素
不全,四至过于简单、发证资料装订不整洁”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陪训。
3.农村宅基地登记工作进展缓慢,今年完成30%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任务大,难以完成。由于受人员、经费的限制,1990年至今,庄浪县20多年间农村私人新建、原拆原建近80000多户,有的乡镇农户建房土地证书工本费已收取,但因乡镇财政困难,早已移作他用,有的乡镇已几经撤、并,造成目前发证经费无法落实。
4.建房用地存在问题多,发证难度大。由于农村私人建房存在着少批多建、批东建西、一户多宅等问题,虽经宅基地清理整顿,对新土管法实施前少批多建等违法用地进行了查处,补办了用地手续,但对新土管法实施后发生的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只能查处和处罚、不能补办用地审批手续,致使这部分农户建房登记发证操作难度较大,农户难以接受。
5.数据库建设难,市局应要求全市统一的建库软件,使我们能够对接各类数据。
庄浪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五月八日
扩展阅读: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汇报
**县国土资源局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进展情况
工作汇报
按照豫国土资办明电[201*]21号文件要求,**县国土资源局提前谋划,认真筹备,精心组织,稳妥操作,开展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现就该项工作目前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我县已于201*年12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意见的通知》(淮政[201*]57号文,以下简称《通知》),对工作机构的建立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
按照《通知》要求,**县国土资源局组建了以局长李俭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的**县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方案
201*年12月,我县已经制定了“**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就宣传发动、组织保障、队伍建设、经费保证、任务落实、时间安排、政策把握诸方面予以明确界定。该工作方案已于201*年3月6日经县政府淮政[201*]9号文件批复。
三、预算经费
按照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县级经费测算标准及说明预算,**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共****万元,已经列入**县201*年度财政预算,预算报告已报县长批准。
项目招标投标、政府召开动员会、责任目标签订等工作正在积极筹备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
1、群众认识不到位。很多群众及少数基层干部对土地登记发证的意义和作用思想认识不足,不能充分认识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建议召开乡镇动员会和村组动员会,充分调动村组干部和土地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的作用。
2、权属争议多。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历了不同时期,造成村与村、户与户、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的土地权属主体不明,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多,给确权登记工作带来影响。建议不能因确权发证使原有的争议矛盾进一步激化,成为现阶段确权发证工作的阻力,影响确权发证工作进度。对确有争议,一时无法调处解决的,划出争议区,待会后条件成熟再一一化解。3、历史遗留问题多。由于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存在多年空缺,因此很多已建成的住宅缺少完整的权属资料,且还有很多住宅难以界定实际建成时间,给依法发证带来困难。很多宅基地占用面积超过规定标准。怎样核减,如何确权,在实际工作中都存在很多困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绝大多数没有合法的用地批准手续,确权缺少法律依据。此外,因超面积、一户多宅现象较多,政策把握不准。“一户一宅”分户的依据不明确,其标准把握起来也有相当的难度。建议上级部门尽快出台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中便于实际操作的指导意见。
4、资金问题是约束本次工作进展的重要因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豫发[201*]1号)两文件中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的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豫发[201*]1号文件的要求,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不得增加农民负担。”都没指明工作经费在那一块支出,只有在《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组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到“工作经费将从土地出让收入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没有财政部门的正式文件,财政部门很难从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
使用费中支出。建议由省财政下文指明资金出处。
五、建议
1、按照《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县级
经费测算标准及说明》,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预算资金为****万元,这与附近县市的预算基本一致。但是从县领导到财政部门一致认为资金太多,另《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县级经费测算标准及说明》没有以正式文件下发,财政部门在评审预算资金时会对测算标准提出异议。建议与二次土地调查一样由省厅下发正式文件。
2、此项工作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设及财政、农业、民政、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单靠国土部门很难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此项工作省、市都没有召开由县领导参与的专题会议,导致了此项工作没有顺利开展。建议召开由县主管县长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开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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