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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暖节能细则及规划

时间:2019-05-29 05:11:10 网站:公文素材库

水暖节能细则及规划

呼和浩特市锦绣园住宅小区12#、13#楼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水暖工程)

编制:审核:批准:

监理单位:内蒙古利源监理公司

201*年8月

呼和浩特市锦绣园住宅小区12#、13#楼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暖工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呼和浩特市锦绣园住宅小区12#、13#楼工程地点:呼市机场路北辅路

建设单位:呼市双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内蒙古智汇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巴盟一建

监理单位:内蒙古利源监理公司监督单位:呼和浩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水暖工程施工质量及节能要求

(一)事前节能监理

1、设计文件、图纸复核及优化

水暖监理人员禅机施工设计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熟悉水暖施工设计图纸的说明及节能要求,全面了解设计和使用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节能需要。(1)设计文件的组成及节能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2)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设备、元器件及主要材料是否具备节能作用,且十分与本工

程施工相符,设计图纸文件是否有错误或遗漏。

(3)施工过程中是否出现不可能或困难的问题。(4)室内外的布置和线路是否符合节能规定和现场实际。

(5)采用新产品是否指明产品来源,加工非定型产品是否有生产图纸及必要的节能说明

资料。

2、对水暖企业的建筑节能审查

(1)审查水暖施工单位的建筑节能资质(建筑节能施工资质证水、建筑节能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建筑节能作业人员上岗证、主要是个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等),其资质和能力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和节能技术要求相适应。

呼和浩特市锦绣园住宅小区12#、13#楼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规划

(水暖工程)

编制:审核:批准:

监理单位:内蒙古利源监理公司

201*年8月

呼和浩特市锦绣园住宅小区12#、13#楼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规划

(水暖工程)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呼和浩特市锦绣园住宅小区12#、13#楼工程地点:呼市机场路北辅路建筑层数:主体六层

结构类型:片石基础,砖混结构

建设单位:呼市双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内蒙古智汇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勘察单位:内蒙古城镇建设水文中心施工单位:巴盟一建

监理单位:内蒙古利源监理公司监督单位:呼和浩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建筑节能监理工作范围

本住宅工程中水暖施工阶段的节能监理

三、建筑节能监理机构

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征,设置以下节能监理机构,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整好补充。

总监理工程师崔月林土建节能董跃飞孙志元水暖节能田边界电气节能张焱

扩展阅读:水暖工程节能施工方案

水暖工程节能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水暖工程施工时间计划三、编制依据四、编制依据五、施工机具准备六、节能措施七、质量控制目标八、验收监督

1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建筑占地面积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类别框剪结构十六层818.7m28度二类预计竣工时间施工许可证号

二、水暖工程施工时间计划

分部工程名称水暖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1*年4月15计划竣工时间201*年5月鼎丰〃丽景天下住宅小区A6#楼建筑类别建筑高度建筑总面积耐火等级结构使用年限居住47.45m210009.58m2二级50年

三、编制依据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B50411-201*)及内蒙古地区建筑节能施工规范及有关资料进行编制。

四、编制依据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及内

蒙古地区建筑节能施工规范及有关资料进行编制。五、施工机具准备

切割机、套丝机、管钳、冲击钻、热融器、电焊机、剪刀等。六、节能措施1、给水

(1)采用合理的供水系统,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2)建筑给水系统分区: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大于0.45Mpa;水压大于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设减压或调压设施。

(3)采用支管减压作为节能节水的主要措施。(4)给水竖向分区采用比例式减压阀或可调式减压阀。(5)入户管或配水支管减压时,采用可调式减压阀。

(6)用于支管减压的减压阀,选用阀前阀后压差要求小的可调式减压阀。

(7)减压阀的设置:给水分获用减压阀两组并联设置,不设旁通管,减压阀前设控制阀、过滤器、压力表、阀后设压力表、控制阀;入户管上的分支减压阀宜设在控制阀门之后,水表之前,阀后设压力表。

2、热水

(1)供水水温:集中供水供应系统的水加热设备在满足配水点处最低水温要求的条件下,根据热水供水管线长短,管道保温情况等采用低的供水温度,以缩小管内外温差减少热损失,节约能源。一般集中热水供应系统水加热设各的供水温度可为50~60℃。

(2)同一供水区的冷、热水管道相同布置并采用上行下给的布置方式。

(3)采用被加热水侧阻力损失小的水加热设备,直接供给生活热水的水加热设备的被加热水侧阻力损失小于0.01Mpa。

(4)集中热水供应系统设热水回水管道,并设循环泵,采取机械循环。(5)水加热设备、热水供回水管道及阀门均做保温处理,保温绝热层外还做保护层;暗装的管道因为难做保温处理,又因管径小,散快,其管道长度控制在7m以内。

(6)热水管道保温材料采用导热系数低、容重轻、机械强度大、防水性能好的聚氨酶保温材料。

3、室内采暖

(1)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的调节。在采暖系统入口加装热计量装置,室内采暖系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计量形式及温度调节方

式,改造后具备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条件,达到用户可以自行调节室内温度的目的。

(2)根据《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节能建筑耗热量为20-23瓦/平方米,按该标准建筑的居住建筑与非节能居住建筑耗热量为40-50瓦/平方米相比,每个采暖期节约50%热量,采取供暖分户计量,可以实现采暖节能20%以上。

(3)室内散热器采用钢制复合散热器。其余采用地暖。

(4)采暖管道保温材料采用导热系数低、容重轻、机械强度大、防水性能好的管壳岩棉。在地面暗敷的采暖管道采用保温材料进行保温。七、质量控制目标

1、节能工程采用的设备、管材、仪表、保温材料等产品进场时,

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2、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3、管道安装要求有一定的坡度是热水采暖系统排除空气的重要措

施,安装时应符合设计和节能规程的要求。

4、保温材料按设计要求选用,其产品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定,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验报告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规定的检测周期检测后出具。保温层接缝质量、绑扎质量相应对保温效果、防止保温层松动、脱落有直接影响,应予以重视。

5、严格控制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质量,尤其是节能参数等需经试验复核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过程的各细部施工措施需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控制目标是使用建筑物的节能工程各检验批满足《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等规范规程的验收要求。

6、采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热器、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按照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更换和减少。

(2)温度调节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安装后,采暖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热量分摊的功能。7、节能工程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施工完成后,必须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有关要求,对各分项、分部进行验收。

七、验收监督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顺序进行,参加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2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见下表序号子分部工程12345墙体幕墙单元式幕墙板块;遮阳设施。门窗屋面地面层。散热器;设备、阀门与仪表;保温材料;热力入口6采暖装置;调试。门;窗;玻璃;遮阳设施。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基层;保温隔热层;隔离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分项工程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幕墙玻璃;

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和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7附属设备及其管网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8配电与照明功能;调试。3、建筑节能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按照下列规定划分和验收:(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一致。

(2)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已划分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对有关节能的项目独立验收,做出节能项目验收记录并单独组卷。

(3)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未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建筑节能分部进行验收。

(4)建筑节能工程的各检验批,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各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热、保温材料;调试。

b、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c、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d、各检验批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5)、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b、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符具备以下条件:(6)、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a、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b、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器、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复报告;c、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d、设备、管道系统检验记录;

e、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f、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g、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h、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的围护结构节能性能检验和系统功能检验报告。(7)、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8)、应对主要材料、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以及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和系统功能的建筑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另外,主要材料和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见证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对建筑节能性能中围护结构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建筑设备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系统或部位,应对建筑节能性能中系统功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9)、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1)验收程序

进场验收一进场复验一见证取样送检-现场实体检验一验收

(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统一标准》GB5030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

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

2)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同时,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3)验收合格标准

1)检验批

A、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B、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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