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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总结

时间:2019-05-29 05:22:41 网站:公文素材库

2、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总结

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

联合执法的总结

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年以来,在旗委、旗政府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保障药品药品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旗政府制定的“敖汉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尽职尽责,依法行政,开拓进取,勤奋工作,进一步净化了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有效控制了假冒伪劣药品流入我旗,依法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全旗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将联合执法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规范整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集中行动开展情况。

针对我旗人多地广、监管对象多,工作难度大的特点,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按照明确责任、条块结合、区域管理的工作思路,抓住全旗人民用药安全不放松这个目标,加大对涉药单位日常监管工作力度。我们将全体执法人员划分成二个执法组,明确管辖范围和职权责任。把药械经营企业、乡镇以上医疗机构按不同性质划分三个类型,并将15个乡镇划分二个区域,分别由二个执法组监管。确保执法到位,监管到位,处罚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我们在集中整治行动中,明确了任务目标,逐企业逐品种拉网式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防范了假劣药品流入我旗市场,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依法办案,重拳出击,抓大案要案。每年我局共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87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28家、农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537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重点监管对象检查率达200%.查处违法案件264起,查处假药1个品种,劣药18个品种,

按照《全旗药械生产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结合本系统开展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药品安全整治行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GMP》、《GSP》等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成绩,现总结如下:

二、切实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了特殊储藏药品专项检查。以抗生素、疫苗和生物制品等要求冷处、阴凉保存药品为重点,开展了对全旗药品经营企业和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查处因仓储条件不合格的劣药案件,对无冷藏设施的医疗机构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

2、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治理活动。在全旗城乡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中药材市场、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经营个体户3个,没收销毁虫蛀、霉烂、劣质中药材数公斤;查出无品名、产地、调出单位中药饮片100余公斤;对擅自生产、加工、分装和销售中药饮片的个别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处罚。

3、按照新的《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药品购销发票和药品清单的监管。专门召开了全旗药品经营企业、乡镇卫生院、旗直医疗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税票管理工作会,下发了新的《药品流通管理办法》,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4、认真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治理。我局会同计生部门以零售药房和个体门诊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为止还未发现有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案件。

5、搞好GSP认证企业跟踪和专项检查,对不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的两家经营企业,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给于了处罚。加大对可疑药品的抽验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车辆120余台次,执法人员360余人次,共监督检查各类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含村级卫生所和个体门诊)700余家,共抽检药品120批次。查处假劣药品18余批次。

6、监测并移送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罚的违法虚假广告七件,销毁违法文字广告数种,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三、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为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通过集体认真研究、分析、讨论,制定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机制》。1、健全了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各职能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的落实、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对已有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进行了完善,完善后的联席会议包括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全体会议、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专题工作会议、联络员工作会议三种形式,会议内容主要有:研究部署全旗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全旗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药品源头污染治理和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整治重大药品安全隐患、应急处理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等。同时,联席会的组织分工、会议的工作要求也在制度中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2、制定了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局制定了《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该制度对药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的内容、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督查内容、督查责任部门及工作职责、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督查结果的运用以及督查工作要求六个方面,为扎实开展好药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起到了有力的督促作用。

3、制定了《案件协查制度》。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执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准确、有效,我局根据国家药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案件协助调查管理规定》和我局实际,制定了《案件协查制度》,对我局作为药品、医疗器械提出协助调查机关和承办协助调查机关,在提出案件协助调查请求和承办案件协助调查时分别应遵循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的办事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提出案件协查的方式、制作《协助调查函》的具体要求、特殊原因和紧急协查的办法、案件协查资料的保密要求、承办案件协助调查的要求以及对案件协查的失职、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具体、全面、切合实际,是稽查人员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执法案件协查工作的指南。该制度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开展好药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创造性地抓好日常行政执法工作

开展了“创建规范药房”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和检查标准,力争实现全旗所有的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行为更加规范。

在已为所有的药品经营企业在建立基础档案的基础上,建立了《诚信档案》,增加了企业不良反应行为的记录和日常监督检查记录,以及GSP跟踪检查记录等内容。

敖汉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0年四月十日

扩展阅读:201*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江卫食药监药[201*]65号)

江卫食药监药[201*]65号

201*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自201*年11月以来,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地区食药监局等部门制定的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区201*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的要求,我县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县药品安全工作按照“地方政府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整治和规范药品销售和使用行为,不断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顿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努力提高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力度,使我县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在将我县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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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认识,狠抓专项整治行动思想发动和组织领导。

自《江口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以后,作为江口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并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了文件精神,对干部职工进行思想发动,把加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传达贯彻到全局每位干部职工,为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打好了思想基础。

(二)周密部署,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行动方案。根据铜仁地区局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顿的总体要求,作为江口县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前的过度阶段,二0一一年元月十六日率先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两位副局长担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食品药品研究制定了《江口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江口县政府在征求县食药监、卫生、公安、工商、经济、发改、广电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江口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年2月8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江口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部署了201*年全县药品整治工作重点。明确了各部门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

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召开了多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阶段性。在会议上总结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成果,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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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工作合力建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强化联合打假办案机制,严厉查处重大药品违法案件。

201*年4月18日,印发了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联合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建立了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联合专项整治,齐抓共管、形成了整治合力。

201*年3月,建立了江口县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大联合办案力度,确保全县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年12月27日印发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口县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了药品、医疗器械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整顿和规范了全县药品市场经营秩序。

201*年2月21日,印发了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县医药系统关于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并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检查。

三、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违法行为,强化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一)强化药品经营环节监管

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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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异地经营、出租柜台以及购销渠道和票据不合法为重点的整顿行动。在检查中,始终把药品安全有效放在第一位,充分利用《特别规定》、《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严惩。

201*年,药品经营企业的换证工作是一项重点性工作,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标准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认真细致做好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分七个检查组对所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企业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共受理换证申请药品经营企业21家,已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12份。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42家,受理变更事项93项,重新建立企业档案38份。目前我县共有药品零售企业14家,其余《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当中。

以GSP重新认证和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为契机,加强零售药店的药品分类管理,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并分类标识醒目。对在检查中发现经营非药品欠管理规范者,均书面通知责令整改到位。

(二)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监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保持着对医疗机构拉网式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全面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二年来,我局全覆盖、拉网式对辖区内8家大型医疗机构、9家乡镇卫生院(所)、4家社区医院、148家村卫生所、其他12家卫生室(诊所)共181家进行常规检查,并梳理出一些违法违规单位,在近期的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对这些院、室进行跟踪,着重检查其药品购进渠道、购销凭证、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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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储存条件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使用和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予以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卫生部门。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条款,研究安排部署我县整治工作,并把有关文件印发给各药品经营企业。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各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行为分门别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案件移送,对于属于局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一律按照法律条款顶格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凡是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者明示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化妆品、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

在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分析辖区内药品市场经营非药品动态,201*年和201*年分别两次制定并印发了《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了两次阶段性专项行动。经过两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杜绝了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

在后续的市场检查中,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四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非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共查处违法案件2起,现已全部结案,罚没款金额为0.5万元。

(二)、开展了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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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销售药品专项检查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年1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在全县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开展了严厉打击通过寄递方式销售假药专项行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邮寄、物流运输业等服务行业进行销售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切实取得实效,采取三项措施:1、加大检查力度,联合公安、邮政等部门对邮政局、物流公司进行巡回检查,检查内容为以上行业受理的邮寄药品,查看邮寄药品单据,并根据单据调查邮寄药品单位(个人)合法资质。2、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一是药监局对近期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违法邮寄药品品种名单及时通报邮政部门,二是邮政部门发现有人邮寄或者收取的物品是药品时,立刻电话通报药监部门。3、建立了打击非法邮寄渠道销售药品合作机制。一旦发现有人邮寄药品有违法嫌疑时,立即暂时扣押,并及时通报我局,我局执法人员在一个小时内前往检查处理。4、安排专人严密监测本地区互联网网站,有效杜绝了发布虚假广告及网上销售药品行为。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县没有发现通过邮寄渠道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但是通过建立部门联合机制,对通过邮寄方式向我县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起到了遏制作用。

(三)、开展了发布违法广告药品专项整治

在发布违法广告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采取了以下措施严厉整顿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

一是建立广告检查员制度。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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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广告检查员1名,每周定期对我县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规药品广告及时上报局分管领导,进一步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后进行移交、提请工商部门查处。

二是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在原有装备基础上,投入8000余元添了电脑、收录机、摄像机、照相机等监测设备,并安装有线电视和电视精灵,全程监督媒体广告,初步实现了对视听主流媒体药品广告的24小时不同频道的同步监控和同步录制,提高了取证效率,为案件的移送和处理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二是强化部门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食药监、工商、广电等部门召开药品广告管理联席会议,积极研究广告管理工作重点与管理措施,加强信息沟通,严密监管广播电视和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把药品广告监测工作纳入了日常化、长期化、规范化轨道。

201*年3月30日,由县工商部门牵头,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召开了户外广告整顿暨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广告市场整治工作会议。全县各大药店及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到会。拉开了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广告整治的序幕。

(四)、开展了中成药违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检查针对目前出现的中药制剂违法添加化学药成分情形,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用互联网和报刊获取相关信息,加强对中成药抽验比例力度,努力提高抽验靶向性和对违法案件的贡献率。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高对这类药品在日常监督抽验中的抽取比例,对收到地区药品检验所检验不合格报告单均进行处理。同时我们开展了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讲座、义诊等方式销售药械以及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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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阻止了通过义诊和讲座方式向群众销售药品、非药品的违法行为。

(五)、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剂类复方制剂

自201*年元月以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向各药品经营企业转发了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613号),并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登记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执法人员不断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相关药品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弊发生。

201*年印发了《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特殊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专项检查,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提高经营使用单位的守法意识,促进公众形成科学、合理、安全的用药意识,预防不合理用药和滥用药品。

(六)、规范了药品购销渠道管理

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年和201*年分别印发了《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整治药品购进渠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违法购销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以提高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药品责任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为重点,从药品购进渠道、到货验收、销售管理制度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基本解决了药品购进渠道不清、票据不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有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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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了县药品市场流通、使用秩序。

(七)、建立了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制定了《201*年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健全了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根据《201*年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中标并生产使用的品种抽验,保证品种抽验覆盖率达到100%。制定了对基层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督查指导方案,并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八)、积极开展了其它各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的力度,截止目前,先后开展了农村用药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疫苗流通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中药监督检查、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医疗器械免费体验店监督检查、抗菌药物整治专项检查、打击违法购销药品等专项检查,有效地规范了药品市场。

201*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至今,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6家,检查医疗机构16家,检查覆盖率100%,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立案查处2起,结案2起。涉案金额0.5万元,没收物品货值1.2万元。

五、加强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一)、应急处工作。201*年12月11日,制定了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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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和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了应急培训工作。

(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为全面掌握药品质量,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有效杜绝药害事故发生,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制作相关展版、发放宣传单、开通网上发布平台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会同卫生部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用户注册工作,强化报告主体的法律责任,增大报告单位覆盖面,对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实行硬性规定,要求大的药品经营每企业每年至少上报一篇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从201*年年初到201*年12月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上报不良反应报告42份,使我县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顺利起步。

(三)、开展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安全指导监督工作根据关于转发延铜仁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铜仁地区卫生局“关于加强《贵州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加强县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方案》,全面实施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卫生部门。

制定了药店、医院合理用药指导培训方案,县卫生局聘请铜仁地区护理学院老师分两次对县所属60多家村卫生所和21家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了合理用药培训,并得到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对所属各医疗机构发放合理用药培训电子课卷,要求各单位自行进行合理用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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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响应省卫生厅合理用药检测和评估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县医院已经安装合理用药检测评估网,县医院是二甲医院(三甲医院启动检测评估二甲暂时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将开展合理用药检测评估工作。

六、加强宣传发动,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加大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适时组织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采访,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措施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此外还利用媒体宣传安全用药科普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和广大监督员、协管员及信息员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宣传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警示人民群众游医药贩惯用的行骗伎俩,并敬告他们到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药品,并且再次提供举报和投诉电话,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通过正规渠道合理维权能力。

七、注重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为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每年年初层层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保障各部门独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为劣专项行动中,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专门安排6000元专项资金投入到宣传及专项检查中,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八、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水平,为药品专项整治提供有力保障。

(一)、201*年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移动部门联合开发了药品监管平台“药监通”。“药监通”软件可以安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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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的所有智能手机上。“药监通”分为中心端、客户端及移动办公系统。中心端包括《药品数据传输系统》、《药品监控管理系统》等七个系统;客户端为药品经营企业使用的《药品GSP管理系统》,就是把电脑上的操作搬到手机上了。药品经营企业通过数据传输系统,把药监部门所需的有关记录和数据上报至中心端,监管人员可随时随地查看药品经营企业的全部现状和跟踪经营者所经营药品的去向;移动办公系统便于执法人员利用手机进行假劣药品等信息的查询。

“药监通”推广运用后,得到了药品经营企业的好评。有些药品经营企业还在监管部门制作的客户端基础上,将药品按照出厂日期或有效期归类,对即将过期的药品特别标注,做好事前提示,防止出售过期药品。

(二)、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药品流通监管中的作用,及时向管理相对人传达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近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构建药品零售企业QQ群信息平台。通过利用此QQ信息平台,及时将各类新颁布的药械法律法规、文件及通知发布给企业,通报最新的药品质量信息、暂停销售使用药品的紧急通知以及违法药械广告信息,便于企业及时掌握假劣药品相关信息,从源头上杜绝假劣药品的流入。同时也可以利用此QQ信息平台,解答管理相对人的业务咨询等事宜。目前,县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点多、线长、面广,分布广泛,通过创建QQ群,不仅改变了以往现场培训指导和电话交流所带来的不便,加强了企业与执法机构相互间的沟通,节约了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还有效监督、规范了医药市场的秩序,提供了信息技术支撑平台。目前,加入QQ群的药品零售企业已达到3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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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布信息12条,接受咨询50多次。

虽然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上边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药品制假售假现象时有发生,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现象仍然存在,中药饮片购进渠道和偏远地区药品购进渠道仍然比较混乱,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还很普遍等等,这些都有待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切实强化监管职能,不断创新监管手段,不断优化药品产业发展环境,做到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注重完善和规范药品管理,着眼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药品生产、经营和流通秩序,进一步增强了涉药单位的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意识,使药品市场秩序有了进一步好转,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江口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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