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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安云林业站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9 05:54:28 网站:公文素材库

达县安云林业站工作总结

达县安云林业站

二0一二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的工作已经结束,安云林业站在县林业局和青宁、安云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准则,以争先创优为奋斗目标,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实施科教兴林和依法治林,坚持服务于林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于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切实做好天保工程二期、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于后:

一、造林与管护

1、认真开展春季造林工作:在春季造林期间,安云片区各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乡镇领导亲临造林现场指挥,全身心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共完成造林面积130.8亩,四旁植树2.85万株,义务植树12.3万株

2、认真做好管护工作:结合去年的管护经验,在划分片区后仍将新造林进行承包给集体或个人管理,并签订了管护合同,有效保证了苗木的正常生长。

3、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天保工程不合格地块的补植工作:今年以来,我站以省级对201*年度天保工程人工造林、201*年财政补贴示点造林的检查验收为契机,加大对历年各项工程造林的自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201*年度、201*年度退耕还林(500亩)、201*年度人工造林(896亩)切实加强整改,并将存在问题的村社、小班及面积经政府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各村,按村社、小班落实到林业站职工和各驻村干部人头,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同时加大对去年各验收不合格的退耕还林户的宣传力度,进行说服教育,今年共完成退耕还林补植面积500亩造林、人工造林补植补造面积896亩。经过整改,我片区201*年度人工造林在4月份顺利通过了省级组织的检查验收,201*、201*年度退耕还林经县林调队验收合格并理了合格证并兑现201*年度退耕还林补助。二、育苗工作

今年春季我站共出育苗2亩,其中新育苗2亩。三、森林病虫害防治

认真做好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在今年3月初,我站设立了22处测报点进行了有效测报,预测我片区蜀柏毒蛾预计发生面积1500亩,实际发生1150亩,防治1150亩。监测准确率达到了94%,防治率和防治效果都达到了100%。四、护林防火

1.加大护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力度

今年以来我站认真开展护林防火宣传工作。共刷写宣传标语400幅、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201*余份,宣传车宣传次,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4次,到青宁乡、安云乡中心学校举行森林防火知识讲座2次。与片区各单位、村社、林区坟主签定了护林防火责任书,并成立了护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森林防火消防中队2个60人,应急分队22个440人,划分了责任区,签定了管护责任书,制订了工作制度,为这项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今年上半年我片区无一例森林火灾发生。

2.加强对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的管理力度

今年初,我站在召开的第一次森林防火专题会议上与各重点林区村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签定了责任书,要求护林员要当好“宣传员”、“巡山员”、“协查员”,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政治修养;二要熟悉“三情”,在“勤”字下功夫;三要积极开展创新性工作;四要注意自身安全。并制定了对森林防火专职护林员的考核办法,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巡山护林人员,发放全部巡山补助经费;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巡山护林人员,按得分比例发放补助经费;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补助经费,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进行整改或二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巡山护林资格。各乡镇年终综合考核评定得分在80分以下者,停止补助兑现,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3.加强火源管理,遏制森林火灾

五、资源林政

1、认真做好采伐调查工作:在今年农户申请采伐林木后,我站工作人员到达需采伐林木现场进行认真调查,填写调查表并上报。并在采伐时做好监督工作和伐后督促工作。2、认真做好四旁树采伐的建档工作:对于需要采伐的四旁树,农户申请并由我站开出证明后,我站工作人员亲临采伐地进行监督采伐,落实采伐株数。

3、认真做好林政案件处理工作:今年我站加大了对林政案件的查处力度,凡是有破坏林木的现象发生,我站根据情节轻重,及时上报县局进行查处。六、站内建设

1、安云林业站办公住宿综合楼于201*年洪灾变成危房,但因资金及其它原因一直无法维修,今年2-4月份我站对办公综合楼进行了维修,现在职工已经搬进了经维修后装饰一新的宿舍和办公室。

2、苗圃地今年留床育苗2亩,新育苗2亩,在本站职工的管理下长势喜人。

七、存在问题

上半年的工作已基本结束,虽然我站在许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工作不够主动、积极。2.管理方式不灵活。3.工作缺少汇报。

八、下半年工作打算

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站定会弥补不足并加以改正。全体工作人员将继续本着为林业建设保驾护航和服务的宗旨,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为林业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工作!

扩展阅读:达县人民政府林改汇报

达县人民政府

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情况汇报

尊敬的省林改检查验收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谨代表中共达县县委、达县人民政府对你们莅临达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你们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达县建设与发展特别是林业工作的开展表示衷心的感谢!按照要求,我就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一、基本情况

达县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大巴山南麓,东临通川区、宣汉县、开江县,南接大竹、梁平县,西与渠县交界,北与平昌接壤,是一个典型的丘陵农业大县。全县幅员面积2695平方公里,辖64个乡(镇)、759个行政村,684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3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11.80万人。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15.149万亩,森林覆盖率为29%,活立木总蓄积量385万立方米。

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从201*年12月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们按照“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总体要求,采“取均山、均股、均利”的办法,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

革。到去年十二月底,全面完成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改革任务,并通过了市级验收,验收得分98分,综合评定为优秀。先后有大竹、射洪、平昌、巴中、江油等县来我县指导、学习、交流林改经验。

这次林改,全县共划定生态公益林42.4356万亩,占36.85%;商品林面积72.7222万亩,占61.15%;确认工业原料林192600亩,占商品林26.48%。其中:应明晰产权面积109.1309万亩,占94.8%;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面积0.3397万亩(有林权争议),占0.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109.4706万亩(除国有林场),占95.1%;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628个。截至201*年11月30日,全县共完成集体林产权明晰面积109.1309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100%;完成申请登记78.4485万宗,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100%;绘制小班地形图4116份、打印乡镇林权基本图64份,签订林地承包合同24.6万份、公益林协议书25.04万份;完成电脑录入面积109.1309万亩(其中自留山面积6.263万亩,占5.7%;均山到户面积50.5183万亩,占46.3%;联户承包面积0.6523万亩,占0.6%;大户承包0.32万亩,占0.3%;股份经营面积26.47万亩,占24.3%;集体统一经营面积23.577万亩,占21.6%;其它经营面积1.3303万亩,占1.2%),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100%;共核(换)发林权证21.724万本,整理林权专业档案7817盒(一式三份:乡镇政府、县林业局、县档案局各一份)、文书档案843盒,全县64个乡镇林权档案整理结束并按规定移交县档

案局归档。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惠民工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投入,整体推进,确保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县政府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了四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林改日常工作;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二是制订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三是及时召开了全县林改动员大会,对全县林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四是县政府、县林业局分别出台了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实行双线目标考核。五是县林业局成立了政策法规宣传、林权纠分调处、林界勘验、资料审查打证、检查督导五个专业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六是64个乡镇按要求全部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林改领导小组,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组建了乡、村林改机构5048个,落实专兼职人员11400余人负责林改工作。七是省、市、县财政投入林改资金249.88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38.17万元,市级2万元,县级109.7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千家

万户的切身利益,只有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林改目的,掌握林改政策,才能使他们真正关心林改、支持林改、积极参与林改。据统计,林改期间,全县共书写标语3275条,印发文件汇编资料500册,专题宣传报道60期,下发“致全县林农的一封公开信”12万份,出动宣传车80余台次。县林业局与县电视台联办林改专题节目4期,在省级报刊刊发林改文章12篇,国家级刊发4篇,在互联网开辟了“达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信息”专题网页和QQ群,解答林改政策上万人次,接待群众政策咨询528人次。同时,县林业局对林改宣传实行了奖励制度。对采编林改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凡被县以上的各类媒体采用的林改信息、报道,都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广泛宣传林改政策及各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了全社会都关心改革、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培训,夯实基础。林改工作量大、政策性强,为使林改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政策、掌握方法、统一标准、规范操作,我县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省级以上的业务培训达7人次;组织开展全县业务骨干培训6次420人,县林改办下乡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共计121次;开展乡级业务培训共225次、村组2264次,全县培训林改工作人员达91366人次。通过培训,使每个具体工作人员都能够准确地掌握林改的法规政策和具体的操作办法,独立地开展工作。同时,县上先后12次召开林改专题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省、市林改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了林改工作的

顺利开展。

(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林改前,我县提前半年率先在陈家、青宁两乡进行试点,县林改办抽调力量,驻点培训和指导试点乡林改工作,狠抓林改方案规范化、村级公示样板化、村组会议记录格式化等基础工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法,为全县林改积累了工作经验。同时,及时召开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积极推广试点乡镇的林改经验,有力地推进了全县林改工作的全面有序开展。

(五)细化方案,规范操作。一是各乡镇按照《达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达府发〔201*〕140号)和县林改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乡镇林改方案并报县政府审批。各村、组的理事会和社员代表按照“群众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制订林改方案,交本集体经济组织会议讨论,经2/3以上人数通过报乡镇政府审批才能实施。二是在勘界过程中,做到了程序、内容、方法、结果“四公开”,采取了“12345”程序操作:一丈量(水平丈量),二明确(自留山,承包山),三公示(分配到户人口,林权划分宗地界线,实地勘察勾图),四勘界(确定四至界限),五签字(申请人,勾图人员,林地接界人,其他踏查人,林地权利人)。三是在审查资料过程中,采取了县、乡联合审查的方法。乡镇对林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再电子录入,合格的林权登记资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县林业局审查;审查修改无误的文档资料加盖县政府、县林业局专用章返回

乡镇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返回县林业局打印林权证书,并由乡镇政府进行档案整理,经县档案局验收后交县档案馆保管。

(六)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县档案局自林改开始,就高度重视,积极指导乡镇认真搞好林改档案的资料收集、归档与移交。对县、乡镇有关确权发证的政策文件和乡镇政府、村、村民小组林改实施方案,村民会议记录以及开会通知书,委托书,《林权证登记台帐》、《林权证发证登记表》和有关统计报表等资料纳入文书档案管理。对经批准生效的《林权登记申请表》及附件、附图和对林权有异议的反映材料以及林权纠纷调处材料纳入专门档案,要求一户一袋,一社一盒进行管理。县林业局、县档案局分别建起林业GIS地理信息系统、林权证信息管理系统及科逸档案管理软件,达到林权动态管理,形成了良性互动机制,便于档案查阅、有效档案的利用率,从而实现了全县林改档案集中管理和微机化管理。

(七)以人为本,化解矛盾。林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调整,出现一些纠纷在所难免,特别是出现了部分村组与国有林场争林权问题,严重影响到国有林场的稳定。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不仅出台了关于稳定国有林场权属的通知,而且主要领导还深入林区解决具体问题。同时要求县、乡齐抓共管,采取“属地管理”原则,并将该工作纳入乡镇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层层落实调解责任。做到户间纠纷不出组,组间纠纷不出村,村间纠纷不出乡,乡间纠纷不出

县。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妥善协调群众利益。县林业局先后深入景市、百节、安云、大树等地解决林权纠纷数十起。林改期间,共接待上访群众32起、回复群众来信6件,有效化解林权纠纷171件、面积达1.2853万亩,调处率达98.8%,基本维护了林区社会秩序的稳定。

(八)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林改工作,先后多次深入陈家、龙会、大风等乡镇检查、指导、督促林改工作。县人大、县政协先后四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林改工作。县纪委、县监察局印发了《关于严肃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达纪发〔201*〕40号),并对全县林改实行全程监控,确保了林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县林业局班子成员分片区负责林改督查、指导工作,业务科室干部负责乡镇林改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并将林改进度实行一月一报、当月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各乡镇实行分管领导挂片、干部包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县委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组织林业、档案局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对林改进展、规范操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限期整改。

(九)严格考核,逗硬奖惩。按照省《林改实施方案》和《林改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我县本着“查实、查细,既要肯定成绩,又要发现问题”的原则,制订了《达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

革检查验收评分标准》。201*年6月1日至20日,县林改领导小组在组织各乡镇进行自查完善的基础上,组织了5个检查组对全县64个乡镇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逐村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县政府对各乡镇进行了量化考核,综合评定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19名、三等奖35名,一等奖各奖1.0万元、二等奖各奖0.8万元、三等奖0.5万元,全县共兑现发放以奖代补资金38.7万元。

(十)巩固成果,狠抓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成之后,为了巩固林改成果,从今年1月起,我县积极开展了“回头看”活动,切实做到了“四个确保”,即: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林改任务,确保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有序,确保发到林权权利人手中的林权证合法有效,确保我县林改成果的合法性。

三、积极完善各项配套改革

我县在完成林改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县人大于今年3月上旬进行了为期两周的林改调研,根据全县林改工作情况,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站在生态立县的高度,及早谋划、落实配套改革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了相关机构。为适应林改后林业管理工作的需要,着力建立以林权管理服务为基础的林业管理长效机制,县编委批准同意成立了“达县林权管理交易中心”机构,其主要职责为林权的初始登记及流转和评估管理、林权档案管理、林权纠纷调解指导、林业信贷和投融资、森林资源资产保险等工作。

二是实行了分类经营。即对全县已划定的42万亩生态公益林,

严格禁止流转和进行商品性采伐,主要发挥其生态效益;对全县73万亩商品林特别是近20万亩的工业原料林,主要实行集约经营和专业管理,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促进全县森林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同步发展。

三是建立了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主要是落实达州市中心城市规划区69420.1亩(达县境内)的重点公益林,按10元/亩的标准从今年开始由市、县财政进行补贴,市、县各承担5元/亩;全县落实森林管护人员480名,由县财政每年按人平1200元的标准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管护人员工资;每年县级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森林防火经费用于购置防火设备和20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对重点林区公路、水、电也纳入了相关部门的规划,在项目中予以解决。

四是畅通了资产融资渠道,加大林业信贷投放。目前,全县已流转集体山林195宗,面积7.2655万亩,金额达1675.86万元。为规范全县林木林地流转,切实防止“三过”(面积过大、时间过长、价格过低)现象,我县出台了《关于贯彻〈四川省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达府函〔201*〕202号)。全县已办理抵押贷款登记7起,林地面积11056亩,抵押贷款金额达1370余万元。

五是完善了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商品材特别是工业原料林的采伐限额管理,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和程序,对非林业用地的零星林木采伐逐步将退出限额采伐管理,切实提高林农保护森

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六是加强了林业社会化服务。扶持发展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培育林业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尽管我县林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及相关配套改革,但也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林权纠纷增多,调处困难。林改之后,集体所有的山林分到千家万户,形成了点多、面广、线长,山林权属矛盾将呈现多发趋势。随着国家惠林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林地收益逐年显现,林农对林权意识逐步增强。特别是国有林场绝大部分是国社合作造林,群众要求收回土地,已经给几个国有林场带来不稳定因素。

二是林改之前流转的山林,在森林分类区划时根据生态需求,划为了生态公益林,山林购买者对此有很大的意见。

三是森林管护难度增大。林权下户后,过去集体管理的森林分到了家家户户,森林管护、防火、防病虫均由各家各户负责,经费统筹十分困难。特别是生态公益林,由于只有投入没有收入,防火防虫更加困难。

四是生态补偿没完全到位,群众意见很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我县划定了生态公益林40多万亩,大部份既没有补偿,又不允许采伐,群众意见很大,建议尽快落实补偿或国家将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的集体和个人山林的林权一次性收购,充分发挥生态效益功能。

五是积极探索林农小额贷款扶持机制。一要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针对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开发梯度不同的信贷产品,加大小额贷款扶持力度,降低林农小额贷款的准入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扩大覆盖面,实行林权证直接抵押,完善森林资源评估、登记手续,尽量降低评估费用;二要制定最低放贷标准,免于评估,直接贷款,来解决林农弱势群体评估费用高、贷款难的问题。三要协调保险机构,积极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加快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

六是建议尽快修改有关法律法规,以适应林改后林业工作的新要求,特别是《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四川省林权调处办法》等相关的技术规程,已严重制约林业的发展和纠纷的调处工作,建议尽快修改。

各位领导,尽管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了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检查指导为契机,认真落实检查组提出的要求,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抓好各项配套改革,把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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