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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9 06:42:35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阆中市司法局

201*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社会内部矛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创建平安阆中的必备条件。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具体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职能,回顾一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全方位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年初,我局就制定了201*年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和各司法所签定了相关内容的目标协议书。同时对全市58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和充实,并登记造册,全面达到“六有”“四落实”要求。5月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而调整充实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接着又根据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统一部署,成立了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更加科学有效地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在大调解格局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特殊作用。

二、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努力站在综治工作第一线

矛盾纠纷“大调解”,人民调解是基础,是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具体实施化解矛盾纠纷最基础性的一项工作。我局根据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纵向覆盖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横向覆盖各领域、各行业及社会管理各方面的调解组织网络。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了维稳“第一道防线”的独特作用,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站在了综合治理的最前线,及时化解了各种纠纷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深入开展,大力排查,努力打造了一方平安

从今年1月到今年10月期间,我局指导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949件,调处6945件,调解成功6813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阆中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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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度三灶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年,三灶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在金湾区司法局、三灶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建“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三灶司法所通过健全人民调解网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为三灶镇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较大贡献。

一、强化人员管理,健全机制,调解工作成绩显著。首先,三灶司法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人员素质。201*年初,三灶司法所对全镇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进行了调整,各调委会及调解室充实了一批事业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到调解队伍中来,并且落实了工作责任。目前,全镇共建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8个,其中村民调委会4个、居民调委会3个、镇调委会1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共92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8人,基本形成完善的调解网络。

其次,充分发挥镇调处中心在调解纠纷中的龙头作用,提高调解人员服务意识。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确保国庆、中秋双节社会和谐稳定,三灶司法所实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国庆值班制度。国庆期间及时化解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43起,为三灶镇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双节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由镇调处中心带头,在调解工作中做到“有受必有理、有理必有果”,全镇调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再次,在全镇调解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1*年调解工作成绩显著。201*年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41宗,(比201*年同期上升36.62%,比201*年同期上升87.85%),调处率100%,成功调处530起,成功率高达97.97%。其中,司法所专职调解员调处纠纷460件(与去年同比上升49.35%),成功调处457件,成功率达99.3%,涉及人数达2153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93万元人民币,为创建平安和谐三灶做了大量工作;村居兼职调解员共调处81宗,成功73宗,成功率为90.12%。截止今日,参与解决疑难重大复杂矛盾纠纷35宗涉及人数5000多人,防止自杀3宗3人,防止群体性上访8宗涉及人数150多人。纵观全镇1至12月纠纷分类情况,赔偿类纠纷(主要是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居首共232件,占纠纷总数的42.88%;其次是其它类纠纷(主要是感情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共100件占纠纷总数的18.48%;第三是劳动类纠纷(主要是劳务纠纷和劳资纠纷等)共53件占纠纷总数的9.8%。

二、坚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矛盾排查与人民调解接轨,加强部门间联系。

司法所在201*年五月份开始,重点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实行专职调解员包干负责,每人承担一个村居的排查责任,落实每月一排查一上报,重大活动期间及主要节日进行专项排查调处,切实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早排查、早控制、早化解。201*年7月,司法所起草了《三灶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实施意见》,得到了镇党委的高度重视,并以党委的名义下发了文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把活动办公室设在司法所,专门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且坚持排查出的矛盾第一时间介入调解,以最快的速度在基层化解社会矛盾。

人民调解工作室进驻镇内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公安派出所,实行了公调对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全镇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的“三不”工作目标。201*年共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械斗事件1起(涉案人数12人),化解了6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2起因村居管理、人身伤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劝止群体性上访3起(涉案人数人)。

三、注重创新方法,切实完善措施,构建工作新机制1、三灶司法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建立了村(居)每半月一次、镇乡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在经常性排查的同时,还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排查,确保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如201*年1012月,为确保“珠海航展”及“广州亚运会”期间全镇社会稳定,针对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的专项重点排查,共排查出我镇重点管控对象5人,去向不明7人,为镇有关部门制定温控方案提供有力的依据。

2、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帐,落实了牵头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第一时间介入调解,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加大对特殊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专题调处力度,围绕全镇中心工作,确定开展专题调处,防止因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发生。

3、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注重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多方参与、互相配合、协同作战的方法,对纠纷进行综合治理,形成社会化联动“大调解”格局。构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公安、劳动、民政、国土、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重视、建立网络、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4、建立调解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建立调解员学习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经验演讲、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分批分级培训两次,重点学习《珠海市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和调解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现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调解水平。

四、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所全体政法干警、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广大兼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个别问题。一是部分调解人员的素质还不能适应矛盾发展的需要;二是人民调解的效力和社会公信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识还十分有限,没有将它纳入视线,纳入日常处理矛盾纠纷的主要渠道,百姓还没有掌握正确选择化解矛盾纠纷渠道的技巧;人民调解的服务水平与质量还跟不上工作发展的要求,尤其在依法调解方面还有较大的差距,直接影响到调解的效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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