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转载自第一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转载自第一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扩展阅读:司法局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沁阳市司法局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焦作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争当中原经济区排头兵的总体目标,坚持“求实、创新、团结、提高”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在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促进和谐上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积极做好我局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工作
我局司法业务用房项目规模为2625平方米,总投资55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76万元,已到位138万元。今年拟申请第二批中央预算内资金138万元,相关申请材料已提交焦作市发改委。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效果图设计等前期手续,并已和太行办事处、清平村签订了土地补偿协议。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抓紧落实招投标及开工前其他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
二、强化法制宣传职能,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制度化。市“五大班子”和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部门坚持把学法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坚持把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对干部考核、考察、晋升、任职的重要条件和内容。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活动规范化。治市办与政府法制办紧密配合,相互协作,认真执行了各类行政执法人
员、执法监督员岗前培训制度和年度执法证照审验制度。三是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化。治市办与教育局结合对全市114所成建制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进行了重新选聘,并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规划,健全、规范了教师学法制度。在学校开展了“上一堂法制课、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参观一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写一篇观后感”的“四个一”活动。上半年以来,共组织法制副校长到校举办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119场。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活动实效化。我局与工信局、工商局、地税局等部门,相互配合,紧密协作,积极采取专题培训、专题讲座和“法律进企业”等有效方式,开展了以《税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农民和农民工学法用法活动多样化。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普法读物、普法挂图、法律咨询、法制培训、法制文艺进乡村活动,各专业法律法规实施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宣传主渠道作用,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上半年以来,全市以“法律八进”和综治宣传月活动为载体,依托已建成的20个特色法制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赠送法律书籍5000余册,悬挂宣传图片、标语300余副,直接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
(二)基层依法治理不断深入,法治沁阳创建稳步推进。今年,我们继续在全市开展法治沁阳创建工作,并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和“人民满意基层单位”为载体,开展部门、行业治理,切实强化各类行政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法治化。并先
后对市地税局、柏香国税所、沁园派出所、市电业局、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王召司法所等25个创建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三)积极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前期准备工作。为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局主要领导带领治市办同志多次深入基层考察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多方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沁阳市201*-201*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草案》。现正在征求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规划草案通过后适时召开“六五”普法启动大会,并对“五五”普法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今年1月1日颁布以后,为了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法》的知晓率,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宣传。1、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2、制作横幅50条,悬挂在在城区显要位置和主要路口;3、组织专职民调员分区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50余场次;4、结合“大走访、大调解”活动发放宣传页5000余份。通过这些宣传活动让社会关注、学习、重视《人民调解法》,努力营造知法、用法、依法调解的良好氛围。
二是继续深化“大调解”格局下的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把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一是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坚持既相
互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探索建立专业调委会。今年我们积极筹建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资纠纷三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组织召开相关单位的研讨会、外出考察学习,结合我市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经过几个月的筹备,使配套文件、场地、办公设施、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工作顺利完成,目前三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建立,并全面展开工作。
三是认真筹备焦作市人民调解工作沁阳现场会。本次现场会共选择7个现场点,分别是王召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覃怀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灯塔社区调委会、水南关村调委会、劳资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医患纠纷调委会。各个调委会在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硬件设施大大加强,办公环境焕然一新,软件资料也进一步规范、完善和提高。目前,各个调委会的软硬件建设已全部到位。
四是以“大走访、大调解”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今年以来,我们继续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开展包村工作,依托各村专职人民调解员,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深入进行法律宣传、深入排查重点人员、深入化解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全市司法所和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共排查纠纷798起,分转30起,调处768起,调成730起。
五是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我们严把人员审查关,落实一人一档,坚持每天登陆信息核查系统,使信息
核查无误,对于新接收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与辖区司法所长联系,妥善安置并帮教,避免出现脱管漏管现象。据统计,上半年共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5人,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到100%,无1人重新违法犯罪。
另外,我们积极做好社区矫正试行前的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四、服务大局,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一是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二是大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三是继续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队伍的规范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法律服务市场,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四是积极拓展公证领域。在做好传统公证、信贷公证的基础上,今年将公证服务领域拓展至农行小额农户贷款公证。并与采购办结合,将公证触角延伸至政府采购,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正。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5家,为企业和公民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办理各类法律事务95件,其中:刑事辩护及代理31件,民事诉讼代理64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790件,其中:经济公证116件,民事公证90件,信贷公证2584件。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进一步降低受援门槛。不再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的参考依据,凡是我市公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700元的均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使更多的群众能够进入法律援助保障体系。
二是进一步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工作,除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外,专门从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抽调人员到法律援助中心轮流值班,为全社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三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延伸工作,巩固乡村1小时、城镇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依托已经建立的市、乡、村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为补充,方便基层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四是进一步简化受理程序。案件受理方式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案件,改为统一受理与授权受理、先行受理相结合的方式。部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受理点可以直接受理承办。对群体性案件实行特事特办,先办理后补手续。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一律实行上门服务,对群体性案件、农民工案件、农村计划生育户及双女户一律实行免证受理。
五是开展法律援助扶残助残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广场宣传《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我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上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课,送去法律常识漫画书及书包、本、笔等学习用品。
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6件,代写法律文书58份,接待法律咨询620人(次)。有力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受到了群众的
赞誉。
六、抓队伍、促党建,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上半年,我们在司法行政队伍中相继开展了创先争优、学习“何平九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并把这些活动与与创新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相结合、与公开承诺办实事工作相结合、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着力增强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自身建设,班子成员自觉维护团结,把团结作为加强自身战斗力、凝聚力的基础和首要任务,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顾全大局,互相支持。坚持每周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工作,加强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局主要领导能坚持民主集中原则,注意听取班子成员的不同意见,和班子成员坦诚相待,在工作中,敢于放手放权,支持分管副职大胆开展工作,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各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通过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强化团结意识,有效地凝聚了全局干部队伍力量,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学习教育活动,及时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党员干部廉
洁从政。
七、法制新闻宣传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外宣工作,在外宣队伍建设上,专门选拔写作尖子作为专职通讯员,并抽调机关科室3名同志任兼职通讯员,稳定了外宣队伍。在宣传设备上,我们配备了照相机、摄像机等器材,便于随时随地采编新闻。在宣传内容上,我们重点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着重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和民调典型案例、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和重要法宣节活动等,在中央、省、市级报刊和网站上发稿39篇,其中国家级8篇,省级16篇,市级15篇,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总之,上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各项工作运转正常,上级交给的任务圆满完成。但与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进展较慢,土地问题仍是制约瓶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仍需规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亟待深入,法律服务工作须进一步加强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懈努力,力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201*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总体目标,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工作
要着力解决制约司法业务用房进度的土地问题,积极做好
所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事宜,抓紧落实地质勘探、招投标及开工前其他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
二、围绕“六五”普法启动,全面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做到高起点规划、高规格启动、高标准推进。二是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方式,今年要在总结水南关、西向四街等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把沁园办事处袁屯村建成法治村创建新亮点。三是创新普法载体,探索更加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普法方式,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三、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沁阳的目标,巩固和完善以乡镇调委会为主导,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专业调委会为触角,多层次、宽领域的调解组织网络。二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分期对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探索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新方法。四是积极配合焦作市司法局召开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打造人民调解工作亮点。
四、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全面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在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管控帮教和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帮教政策,与企业单位联系,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并积极借鉴外地社区矫
正工作经验,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五、围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全市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他们围绕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拓展业务,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政府依法行政和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服务,为我市重点工程建设保平安。二是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主动介入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法律事务,积极服务“三农”。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及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关注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六、围绕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继续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活动。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展现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七、围绕扩大社会影响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不断完善新闻宣传工作机制,突出宣传重点,创新思路方法,要进一步增强宣传能力,刊播稿件的总量和质量要持续提高,将主要精力放在上大报、上大稿、上头条上。要注重在策划上下功夫,在选题上做文章,精心组织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的主题宣传活动,全方位宣传司法行政工作,
大力度报道先进典型,大幅度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确保宣传走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前列。
沁阳市司法局
20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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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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