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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1*)

时间:2019-05-29 08:03:00 网站:公文素材库

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1*)

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传达、贯彻通知精神,组织开展了输电线路通道保护区内危及电网安全的建设工程等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对所辖的110-220kV线路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按照事前控制,严加防范,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输电线路和电缆设施防外破整治工作,综合采取电力设施防外破宣传、走访线路保护区施工单位、协助办理作业许可,进行施工安全交底,签订安全作业协议书、安全告知书、设置警示标识及限高标志、起吊作业现场监督等综合防控措施,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缓解了外部运行环境对保障输电网安全、可靠运行造成的威胁,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1、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电力设施专项整治是在当前电力安全运行面临严峻外部环境和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的背景下出台的,目的是解决长期困扰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问题,厦门局各级人员十分珍惜这难得的机遇,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监督和落实专项整治任务的进展情况,送电部每周召开一次班组长碰头会,汇报每周的专项整治任务计划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布置下周专项整治任务。几个月以来,部门全体员工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专项整治任务时间短、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按期完成各阶段的专项整治任务。

2、违章建筑清理方面。在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下,我部

积极利用有利时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输电线路通道违章建筑威胁电网安全运行,请求予以协助消除电力设备和人身的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送电部与各区政府、区经贸局、安监局积极协作、通力配合,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此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220kV东半Ⅱ路通道内大片的违章铁皮屋以及违章建筑物得到拆除,总计拆除违章建筑约1000m2。

3、针对已经存在的通道保护区内的施工隐患点进行认真输理(现在控的46个隐患点),对隐患区分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巡查,一对一地落实防控责任人,严防外力破坏。根据隐患情况确立防控措施,多次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告知,在隐患点增设安全警示标志,要求高压线附近的起吊作业都要通知送电部人员到场监督,对于可能危及高压线路安全运行的作业,派人员现场蹲守,督促安全施工;

4、走进建设工地宣传安全,采取综合防范措施,针对沿线路福厦铁路、市政快速路等施工对厦门电网的安全运行将带来重大影响的问题。局安监部、保卫部及送电部的相关领导和专责、班组长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到项目部为各标段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监人员及监理人员举办电力设施保护和防外破的讲座。为省市重点工程施工期间的电网安全和施工安全奠定了基础。

5、安装了7套在线视频监控装置和14套图像监测装置,利用远程视频和图像监视线路现场的情况,监控可能发生外力破坏的施工工地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沟通、协调处理,避免了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现场巡视。为了提醒施工人员、市民协助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我局在高压

电力通道保护区、违章建筑多发区等设立警告牌共计1000多块、限高标志150多套,起到了宣传和警示的作用。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几点经验:

1、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要有效的制止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对送电线路安全运行的威胁,必须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违章建筑涉及到个别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建筑物建成之后将产生诱人的利益。很多的违章户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违章建筑的原因之一是对《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有关条款不熟悉、不了解,但一旦投入资金,电力部门制止后其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便采取一拖二赖的方法,拒绝配合整改,处理难度大。

2、重点施工工地由于工期紧,施工人员大多关心施工进度,急于赶工期,往往盲目施工,忽略了对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没有采取足够的保护措施或安全措施,还有很多的工地对于电力部门提出的施工过程中应安全措施仅停留在管理人员层面,没有把要求落实到施工班组,况且对于临时请来协助施工的人员均没有进行足够的安全交底就开始作业,尤其没有针对施工人员变动或临时雇用的吊车司机时进行交底,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做好防外破安全措施的落实,我局召集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公司、施工标段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交底或现场会的形式,发放宣传材料,使安全措施能得到有效的落实。

3、对于屡禁不止或拒绝配合进行整改的违章建筑“钉子户”,唯一的办法是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报告,请求予以协助解决,防止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违章建筑整治工作能得以顺利

进行并取得实效,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助和支持分不开。

厦门电业局送电部201*-9-14

扩展阅读: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201*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保障供用电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的任务,历年来都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团堡镇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成效显著。特别是通过持续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专项行动和宣传教育,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猖獗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了以技防、物防、人防和其他有效防范保护措施组成的内部安全防范网络。下面我就201*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201*年电力设施保护回顾。(一)主要成绩

1、建立健全三级电力设施保护,群防群护的体系。电力设施的安全,事关社会发展和稳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团堡镇党委、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对村实行“一票否决”。按年初与57村签订《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责任书》,经常性检查督办,在责任书中确定了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定补干部为责任人的管理体系,实行镇包片、村包段、户包杆的连环责任,切实做到了组织、人员、责任、制度,措施五落实。一年来按照供电所技术指导,部门具体实施的原则,对团堡镇管辖范围内的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树木进行了清理,砍伐电力线路下的树木共7540棵,整改房障共5处,破坏电力设施、窃电案件为“零”。确保了全镇人民的正常生产活用电。

2、强化宣传,切实增强了全民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电力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与人民的利益密切相连,电力设施保护最具广泛性和群众性,只有不断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深入持久的搞好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才能保障电力设施的健全为营造良好的全社会关注电力安全的意识,而如今因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的普及,家里老人和孩子用电常识的缺乏,隐藏着不少安全用电隐患。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用电意识,有效预防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一是团堡镇联合相关部门充分利用镇电视广播和标语、宣传车等形式,送法律、法规进校园、进村组,广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既掌握安全用电的技能,对破坏电力设施所造成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一年来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张贴了电力设施保护公告150份,悬挂标志牌、警示牌共120块,通过宣传,人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明显提高,参与保护电力设施的能力逐渐提高,供电所均接到群众打来的有关电力设备、线路隐患的电话,扩大了安全生产管理面,为保障电力设施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二是联合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积极学习宣贯201*年新《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充分利用团堡镇赶集的日子,搭建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条例》宣传资料500份,供电所职工还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细致地的讲解,提供法律咨询,并现场征求客户意见和建议,以使广大市民了解刚刚开始实施的《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的内容,增强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的意识。同时还出动了宣传车1台,在团堡、箐口、长庆等集镇广泛深入宣传《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切实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送到村、组。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电力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知识的高度认识和深入了解,切实增强全民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自觉性,让《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家喻户晓,提高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3、建立和完善公安、土管、林业等部门和电力企业紧密合作的长效机制。团堡镇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了协作配合的作用,土管所在农村建房审批程序上,严格按照“先批后建”原则,由电力公司现场选址和勘察定界,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批准建房,特殊情况必须得到电力部门许可后发放建房许可证,从源头堵住线下建房的安全隐患;林业部门对已形成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从政策上支持电力通道树障砍伐到位;公安派出所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及时制止,依法实施处罚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查处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实施群防群治。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201*来,团堡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电网发展规模、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力度不相适应的矛盾还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不完善,难以适应电力设施保护的需要。二是相关部门与电力企业的联动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电力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电力设施保护措施难以到位,危害电力设施行为屡禁不止。三是部分边远地区法制环境不完善,盗窃电力设施的团伙犯罪猖獗。四是工程建设项目多,施工组织不严密,野蛮施工,吊车碰线、车辆撞杆、挖断电缆等事件频繁发生。五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在电力设施周边和保护区内私拉乱接、违章施工、线下种树,对电力设施保护人员或漫天要价,或无理阻挠,甚至进行围攻、非法扣留,执法部门处理的难度很大。六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安全意识淡薄,擅自在电力设施周边和保护区内焚烧物品、开山放炮、放风筝、钓鱼等现象屡有发生。

三、201*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打算。

(一)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四落实”。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各级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强化电力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做到组织领导。二是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职到位,做到责任落实。三是制定切实有效的经济防范管理措施,推进“平安电网”的创建工作,做到措施落实。四是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做到考核落实。

(二)深化“四位一体”管理模式。完善“三包”管理责任制和“三级综合治理网络和三方预警联动机制”。全面落实“三包”管理责任制,有效建立起“群防群治”、全民参与”的长效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护线队伍,建立起群众护线运转机制,实行义务护线和有奖护线相结合。坚持不懈抓好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及时发现隐患,主动举报、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协助破案,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真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群防群治,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良好氛围。

(三)严格履行行政许可审批制度。一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是规划主管部门在批准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按照电力规划,凡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内两侧兴建建筑物时,应经供电部门审查同意后批准。三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申请旧房改建、扩建时,申请要与供电所签定安全协议,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出具供电所的审查意见。

(四)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生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切断销赃渠道。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

急处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

(五)建立健全以技防、物防、人防和其他有效防范保护措施组成的内部安全防范网络,普及和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护水平。

(六)深入开展“打外破、防外损、清障碍”专项行动,按照电力通道清理的标准,对所管辖内的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树木进行清理,对建筑特、构筑物及爆破、打石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登记、清理的统计,依照法律法规下发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隐患通知书,属于严重安全隐患的,做好整改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同志们,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是事关全镇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大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负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在座的各位要充分认识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团堡镇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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