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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排查”工作制度

时间:2019-05-29 08:41:20 网站:公文素材库

“三个排查”工作制度

耿马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队“三个排查”工作制度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综治维稳委及《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责任书》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大队实际情况,特制订了以下“三个排查”工作制度。一、排查的主要内容

(1)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2)排查治安混乱地方及突出治安问题(3)排查影响支队稳定的矛盾纠纷(3)其他有必要排查的问题二、排查及报告的方式

l、定期排查。每个月分析排查一次,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形成相关书面材料,制成报表;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问题随时排查和分析。

2、按月上报。于每月底前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表报支队政工科,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书面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3、及时交办。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部门职责分工,逐个落实到具体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并明确办理要求、办结时间。

4、归口办理。凡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比较严重、紧急,在认真调处的同时,要按照条管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归口办理,争取地方支持。三、排查的工作要求1、矛盾纠纷的排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如实上报。

2、排查工作必须深入实际,做到范围广、情况明、内容实。要把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结合起来,全面掌握本支队的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高度重视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

3、在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中,要科学分析矛盾纠纷的成因、性质、规模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制定可行性的对策措施,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政策,晓之以理,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4、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重大矛盾纠纷时,支队党政主要领导应亲临现场处置。要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有效地化解各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5、坚持综治工作例会制度,集中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工作,明确矛盾纠纷的解决办法,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问题随时开会研究对策措施。

6、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的内容,实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考核和工作机制。

扩展阅读:“三排查”工作机制

乡镇“三排查”活动

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对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决定从201*年4月至11月,在辖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排查安全隐患,为使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此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全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无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群体上访等非正常访案件,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二)建立健全各地各单位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基层治安防范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管理等工作机制,确保全镇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排查工作要在深摸细查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问题和突出治安问题、治安混乱地区下功夫;在建立完善预警机制,提早发现消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下功夫。(二)化解和整治工作要从关注民生、保障民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切实提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成功率;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整治治安混乱地区;要从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利益出发,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自201*年4月至11月结束,共计4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5月)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1、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组织;2、召开动员部署会;3、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造势,营造氛围。宣传内容主要围绕两个重点:一是“三个排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二是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摸排黑恶线索、检举犯罪人员、揭发违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防范漏洞。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10月)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1、深入细排各类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问题和治安突出问题、治安混乱地区。对摸排出来的上述问题进行登记造册,逐一明确包保领导、具办单位(个人)、解决期限和主要措施。2、充分利用各种调解力量,集中化解矛盾和信访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短时期内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答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同时,要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积累和激化,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发生。3、对排查出来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一列表造册,按照问题性质和管理权限,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必要时进行挂牌督办或组织工作组驻点整治。特别是对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单位)和长期没有解决的突出治安问题,涉及到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包点督办,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实现由乱到治。4、切实加强基层治安防范和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已建成的警务室的作用,积极开展“十户联防”技防设施进农家活动;加强对小集贸市场、完小及周边地区的管理控制。加强对旅店、网吧、游戏厅等重点场所和型释解教人员、涉毒人员、监外执行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尽力减少稳定隐患。5、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努力形成长效机制。通过专项行动,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使严打整治等工作长效机制真正建立和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

此阶段的主要工作是:1、对专项行动期间摸排登记的矛盾纠纷、社会问题化解情况和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整治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2、对未能实现化解或整改目标的,进行补差补缺、整改完善。3、对短时期内暂时无法彻底解决的,做好防止矛盾和问题激化的善后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镇综治委决定成立全镇“三个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曾建同志担任,镇综治办主任索朗边久同志任副组长,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治办主任索朗边久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镇直有关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

(二)扎实开展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单位和部门责任,深入排查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安定的突出问题。排查工作要实现全覆盖,纵到底,横到边,不留盲点和死角。要通过“三个排查”,真正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摸全摸实、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问题找准。要建立并落实排查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制,确保排查工人深入扎实。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社会问题,要逐一落实化解责任;对摸排出来的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要逐一落实责任确保化解和整治工作的扎实有效。各村、镇直单位要建立“三个排查”专项行动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工作信息和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地委、县综治委要求,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镇委镇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格检查考评。镇委镇政府将开展的“三项排查”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并将各单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治安混乱地区的数量、质量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有力的工作措施,认真抓好所部署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难点,抓出成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中共乡镇人民政府二0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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