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素材库 首页

区教育局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总结报告

时间:2019-05-29 08:44:53 网站:公文素材库

区教育局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总结报告

区教育局减轻农民负担情况汇报

我局在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后,立即行动,对教育系统收费情况、治理乱收费况进行了认真地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局领导高度重视学校收费工作,工作会后立即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学收费检查工作,各校随后展开行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检查结果

(一)允许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保留了一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即作业本费(小学每生每学期1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0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包括:按规定收取教材费(不含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代收作业本费,标准与农村小学和初中相同;寄宿生的住宿费。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皖价电[201*]26号”文件执行。即,(1)学费: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50元;市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700元;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850元;

(2)教材费和作业本费:按所选用的教材(物价部门核定的教材价格)据实收取;(3)寄宿学生的住宿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4)普通高中学生印制作业每生可以选用12套。普通高中招收的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电[201*]34号)规定执行。即: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1000元;市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201*元;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3000元;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二)治理乱收费情况

教育局始终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规定,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确保了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与区纪委、区物价局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并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牵头抓总。各校也分别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治理乱收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区治理工作,并将治理中小学乱收

费分解到7个包片领导和股室,实现了“日常管理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的良性运行机制,与各学校校长签订了责任状,明确学校一把手为治理乱收费第一责任人。二是重点突出,扎实工作。教育局要求各校把治理乱收费与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结合起来,全区所有学校都设置了校务公开栏、公示栏,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

按照国家和我省的部署,201*年在全省继续调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此项工作继续列入省政府的民生工程。普通高中从201*年起已取消了借读费,同时坚决制止同城范围内借读等变相择校行为。省教育厅严申: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面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双休日、节假日),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收取学籍管理费、转学费、不足龄费、建校费、课桌凳费、试卷费、补课(教师加班)费、教师阅卷费、早晚自习费、电影费、水电费、饮水费、班费、扫帚费、代课教师补偿费等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收取“择校费”,不得以

所谓“赞助”等方式变相收取择校费;普通高中不得收取“借读费”。

三是深入检查,效果明显。9月份,我们组织人员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学校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资金使用等内容都进行了公开、公示,确实做到了“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除允许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在经费使用上,主要用于教学仪器的购置、校舍维修、办公等日常开支。普通高中也能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无违规乱收费问题。

(三)“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

“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政策性非常强,教育局加强领导,各校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把贫困生资格认定关,并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关键环节实行公示,建立了完善的档案,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检查结果表明,我去各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基本无乱收费现象发生,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二○一○年九月九日

扩展阅读:教育局201*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高青县教育局

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县教育局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教育收费的各项规定,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们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

为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班人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年初,在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上,要求各镇教育办公室和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局与各镇教办、各镇教办与所属中小学签订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明确学校一把手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第一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另外,我们将学校收费工作纳入了县教育局年终考核内容,实行学校违规收费“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地杜绝了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抓住了寒、暑假开学初学校收费的有利时机,于201*年3月份和9月份,两次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首先召开了教办主任和学校校长会议,要求各中小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动员,积极展开自查。同时,对规范教育收费提出了严格要求,强调不准超范围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利用各种名义搞募捐、赞助、摊派等活动加重家长负担,对出现乱收费的学校视情节给予学校主要领导批评教育、全县通报、取消评先树优资格等处理,对问题严重的给予记过、撤职处分,决不姑息迁就。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教育局由纪委牵头,组织计财审计科、基础教育科、勤管站、服务中心等科室站负责人对各学校开学后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查看有关资料等,各校严格执行了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教育收费“一费制”的规定,收费标准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未发现乱收费、搭车收费现象。

另外,县教育局和各学校通过新闻媒体或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监督,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

三、今后工作措施

(一)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对教育收费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学校自查与物价、财政、审计、教育行政等部门抽查相结合;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案件,对教育乱收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乱收费的学校,除清退或收缴违反规定所得外,将依法追究校长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不断强化和完善预防制约机制。各中小学收费必须认真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经批准调整教育收费项目或标准的,要及时更新教育收费公示内容。

(三)加强信访工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各镇教办和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教育收费问题的信访快速督办和定期通报机制,层层公布受理群众反映教育收费问题的专线电话,安排熟悉教育收费政策的专职人员接听群众举报,及时把群众举报的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切实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

高青县教育局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区教育局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总结报告》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区教育局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总结报告: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区教育局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总结报告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680476.html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