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基层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处理问题探讨
关于当前乡镇山林土地权属纠纷
处理问题几点思考
区法制办龚龙华
山林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权属纠纷的职责履行好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基层稳定大局。近几年来,随着农村林权、房屋产权发证的深入推进,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履行职责,化解了大量纠纷,但笔者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权属纠纷工作仍然有待进一步提高的地方。
一、当前乡镇人民政府权属纠纷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201*年来,区人民政府共审理乡镇政府权属纠纷行政复议案件23件,其中维持7件,撤销7件,被诉政府自行撤销处理决定终于审理9件,维持率仅34.3%,撤销率高达66.7%,办案质量不理想。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案人员相对不明确。权属纠纷的处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的工作,需要办案人员具有一定的综合适用法律政策的能力,但乡镇人民政府干部中这类干部不多。区山纠办、区法制办于去年召集分管领导、办案人员举办了培训班,印发资料,但收效甚微。目前,权属纠纷处理乡镇政府、司法所、林业站、国土所均有职责,易相互推诿,而负主要责任的乡镇人民政府,其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又经常因工作需要发生调整,造成办案人员相对不稳定,无法吃透权属纠纷政
策。
(二)重实体轻程序。程序公正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对行政执法人员来说,程序公正在某种意义上尤重于实体公正。但部分乡镇办案人员往往重视处理结果,对法定程序不太注重,如《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纠纷处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调解程序,虽进行调解,但没有制作调解笔录;第十八条规定的记载四至与面积并附位置图,但处理决定书中或未载四至和面积,或未制作山林树木位置图。
(三)工作不重视。201*年至今年2月底,区政府行政复议撤销3件,均是因受诉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区人民政府提交证据材料的原因所致,复议办案人员也曾多次提醒,但受诉乡镇政府有关领导及办案人员不重视,听之任之。某镇一起权属纠纷案件,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并责令限期处理,之后当事人多次上访,区法制办、区信访局多次责其办理,现已逾8、9年之久,仍未处理。
二、改进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强化乡镇政府职权、便利人民群众,本着执法重心下移原则,区人民政府在去年对乡镇权属纠纷处理体制作出重大改革,将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山林权属纠纷以委托方式、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以下移方式,确定由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按照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重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工作,确保农村和谐稳定。
(一)理顺机制,强化培训,建立激励机制。
权属纠纷处理需要相对专业的机构及人员。考虑到目前大部分乡镇司法助理员纳入乡镇管理现状,乡镇权属纠纷处理机制理顺方案建议为:乡镇政府负总责,司法所负责办案(包括调解和拟制处理决定书等),林管站或国土所负责配合(绘制位置图等)。上述方案,充分考虑到司法所相对的法律和调解特长,发挥林管站及国土所专业职能,使乡镇人民政府能够较为超脱,更利于宏观管理,同时也是有利于集中培训的需要。
以往,区政府组织的集中培训,由于乡镇分管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收效甚微。司法所明确为承办机构后,可发挥区司法局办案的统一领导和指导功能。区司法局可会同区山纠办每年组织一期以上集中培训,使之充分掌握法规和办案技能。
另外,对司法工作人员办理权属纠纷还可实行适当的激励制度:一是增加重用、提拔机会。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司法队伍建设,从中选拔了一批人才到乡镇政府和区直单位任职。对于司法队伍中素质好、业务精、作风硬的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司法局可以向组织部门大力推荐,进一步树立其“有为才有位”的目标和信心;二是实行办案补贴。目前,区司法局实行办案补贴制度,规定司法所办理民间纠纷案件案卷整理规范,符合统一格式的,每案补贴100元。司法所承办的权属纠纷处理案件,其作出处理决定并生效(未提起复议可诉讼,或经复议诉讼最终维持),可按照绩效管理考核有关规定,适当增加100-200元,作为年终奖
励兑现。同时,乡镇政府也可以适当解决待遇;三是依据湖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林业厅联合下发的湘林森〔1989〕23号文件收取山林纠纷调处费。
(二)把握办案时限,以调为主,调处结合。目前,乡镇办案时限在相关权属纠纷处理的法律法规有不同规定。关于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可参照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办案机构应在受理案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案件复杂的,可以申请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延长。至于延长时限,虽为作出规定,参考行政法相关规定,以最长时间不超过60日为宜。关于政府收到处理意见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法条虽未规定,原则上应及时作出,但为了调解等需要,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应超过60日。
至于山林权属纠纷处理时限,则较为复杂。由于森林法、湖南省和林业部权属纠纷处理办法未作出规定,应适用《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之规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不能办结的,可经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延长30日。适用上述规定,相比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时间较短,致调解成功机率降低,可参考土地权属纠纷处理的规定,分为两个执法程序,将司法所提交处理意见和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时间可分别适用《规定》八十一条规定。
我国自古以来就追求“和为贵”、“内睦者家道昌,外睦者人事济”的良好社会和谐风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和谐社会建设。权属纠纷是的人民内部矛盾,通过适当方
式,调解结案,使纠纷双方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防止矛盾激化,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促进安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权属纠纷的处理,务必坚持以调为主的原则。具体是:在法定办案时限内,只要有一线机会,就要全力调解,只要时限未到,一般不轻易作处处理决定。否则,处理决定一旦作出,一方当事人不服,必然引起复议诉讼,带来很多后续难题。当然,以调为主并不意味久调不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到位且没有调解可能的,应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作好充分复议应诉准备。
(三)重程序、重证据、重复议应诉。
当代法治理念,程序比实体更重要。实体正确但程序不当的,在复议应诉中被撤销机率大。反过来,程序正当,实体有一定瑕疵的,只要不是明显失当,一般均予以维持。权属纠纷处理,一定要树立重程序观念。如山林权属纠纷处理,基本程序就是当事人申请、调解、作出处理决定三个基本程序。按照“不诉不理”原则,首先可以严把入口关,在受理时,可以依据《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要求当事人“必须分别提交申请书,并附送有争议林木、林地的位置和其他有关证据。”其次是调解要规范,调解达不成协议应作出处理决定的,一定要制作调解笔录。最后是作出处理决定阶段,要勾绘位置图、明确四至和面积,遵循区里下发的格式文书制作处理决定书。
权属纠纷处理要重证据。依据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
争议处理办法》第五条至第九条,林业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有合法权属凭证的,以权属凭证为准,没有权属凭证的,经调查核实切实无法查清的,乡镇人民政府可按双方各半原则并结合具体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处理意见。实践中,办案人员往往忽视到林业部门、档案部门查询权属凭证原始证据,仅凭调取的证人证言即行作出处理决定。证人证言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不一定能反映客观事实,办案机关不能轻信证人证言。如果所调取的证人证言不能取得一致且双方均无合法权属凭证,办案机关可依据前述规定,参照法官“自由心证”和“公平、合理”原则,确定权属归属。
行政复议应诉阶段,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办案机关,要主动与办案机关工作人员沟通情况、阐明理由。同时,一定要树立法定时限观念,注意应诉提交证据材料时限,否则,一旦超出时间,就会面临败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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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
文书格式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一)
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书
(供申请人为自然人使用)申请人:(姓名,年龄,住所)。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被申请人:(姓名,年龄,住所)。第三人:(姓名,年龄,住所)。
权属纠纷区域的四至范围及面积:
权属纠纷时间: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十八条第()项、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第()项的规定,申请调处权属纠纷。
权属纠纷调处请求:事实与理由:此致大樟乡人民政府
申请人: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二)
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书
(供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
申请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第三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权属纠纷标的名称:。权属纠纷区域的四至范围及面积:。权属纠纷时间:。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十八条第()项、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第()项的规定,申请调处权属纠纷。
权属纠纷调处请求:事实与理由:此致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权属纠纷调处主管部门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申请受理通知书
[]号:
你(你单位)因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于年月日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本机关于年月日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权属纠纷调处申请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且属于本级人民政府调处权限范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权属纠纷调处过程中,你(你单位)有权行使《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遵守权属纠纷调处秩序,履行该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如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权属纠纷调处活动的,应向本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规定委托的事项和权限,代理人代为放弃或者变更权属请求、撤回权属纠纷调处申请的,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三、你(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对你(你单位)提出的权属请求向本机关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特此通知。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四)
提出答辩通知书
[]号
(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因与你(你单位)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书副本(权属纠纷调处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给你(你单位),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书副本(权属纠纷调处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本机关提出答辩意见,并提供权属纠纷的证据材料。逾期不提出答辩意见、不提供权属纠纷证据材料的,不影响调处程序的进行。
特此通知。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五)
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你单位)因与(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于年月日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本机关于年月日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你单位)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依法应不予以受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不予受理你(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你(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六)
权属纠纷调处告知书(供告知申请人使用)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你单位)因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于年月日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本机关于年月日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你单位)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虽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但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调处权限范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已将你(你单位)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转送有权调处的受理。请你接到本告知书后直接与联系。
特此告知。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七)
关于转送《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书》的函
(有权调处的主管部门)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因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于年月日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本机关于年月日收悉。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权属纠纷调处申请虽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但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调处权限范围,而属于人民政府调处权限范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现将该权属纠纷调处申请转送你机关依法受理。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八)
权属纠纷调处告知书(供告知第三人使用)
(第三人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因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于年月日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因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的纠纷案调处结果与你(你单位)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你(你单位)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权属纠纷调处。现将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书副本(权属纠纷调处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给你(你单位),如你(你单位)申请参加权属纠纷调处,请你(你单位)在收到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书副本(权属纠纷调处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你(你单位)对该权属纠纷调处申请的意见及有关证据材料;你(你单位)不申请参加权属纠纷调处或者提交对该权属纠纷调处申请的意见及有关证据材料的,不影响调处程序的进行。
特此告知。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九)
权属纠纷调处告知书
(供告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使用)
[]号
(被告知人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因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在(权属纠纷标的名称)的权属纠纷未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争议范围的土地、山林、水利的利用现状,不得破坏地上农作物、附着物或者砍伐有争议的林木。违反规定的,将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特此告知。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十)
授权委托书
(供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使用)
委托人:(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受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此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权属纠纷案调处的代理人。
代理人(受委托人姓名)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十一)
回避申请书(一)
(供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申请回避时使用)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被申请回避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对(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你单位依法已给予受理,并指派(被申请回避人姓名)从事权属纠纷调处申请工作。因(被申请回避人姓名)与权属纠纷的标的或者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有利害关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申请(被申请回避人姓名)回避。
此致
调处部门(机构)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十二)
回避申请书(二)
(供调处部门、机构工作人员申请回避时使用)
(调处部门、机构名称):
对(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申请权属纠纷调处一案,我局(办)指派本人进行调处。经调查了解,本人与有利害关系,依法需要回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人申请回避,请批准。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十三)
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一)
(供答复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人、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申请回避时使用)(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姓名或者名称):
对(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申请权属纠纷调处一案,我局(办)指派(被申请回避人姓名)同志从事权属纠纷调处工作。你(你单位)以(被申请回避人姓名)同志与有利害关系为由,要求其进行回避。经审查,我局(办)认为,你(你单位)申请回避的理由成立(不成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办)决定:
准许(不准许)你(你单位)提出的回避申请。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十四)
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二)
(供答复调处工作人员申请回避时使用)
申请人:,男(女),岁,为单位工作人员。
我局(办)在办理(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申请权属纠纷调处一案中,申请人以为由,提出回避申请。经审查,我局(办)认为,申请人申请回避的理由成立(不成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办)决定:
准许(不准许)提出的回避申请。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十五)
权属争议现场勘验笔录
勘验主持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勘验记录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现场记录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勘验起始时间:。
勘验情况:
勘验结果:
(勘验人、当事人和基层组织代表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权属争议区域图》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十六)
调查笔录
时间:年月日
地点:调查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记录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被调查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在场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调查事由:
(被调查人和被调查单位、个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十七)
权属纠纷调解协议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因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对(权属纠纷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于年月日向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XXX机关于年月依法受理其申请。经(调处机关名称)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权属纠纷的名称)的权属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如下:
一、
二、
三、
本调解协议书经依法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本调解协议书制作(权属纠纷的名称)权属界线图与本调解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被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调处机关:(盖章)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十八)
关于延期作出权属纠纷处理决定(提出权属纠纷处理意见)的请示
〔〕号
XXX人民政府:
申请人(申请人名称或者姓名)因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本机关依法于年月日决定受理。经本机关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能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的机属达成调解协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第款的规定,本机关应于年月日前对该权属作出处理决定(提出处理意见)。因案件重大、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第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将作出处理决定(提出处理意见)的时间延期至年月日。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十九)
关于延期作出权属纠纷处理决定(提出权属纠纷处理意见)的批复
〔〕号
XXX:
你府(局)〈〈关于延期作出权属纠纷处理决定(提出权属纠纷处理意见)的请示〉〉(〔〕号)悉。现批复如下:
对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同意你府(局)延期至年月日前作出权属纠纷处理决定(提出权属纠纷处理意见)。
此复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二十)
延期作出权属纠纷处理决定通知书
(供调处机关、机构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使用)
〔〕号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因与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本机关依法于
年月日决定受理。因案件重大、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第款的规定,并经人民政府批准,权属纠纷处理决定将延期至年月日前作出。特此通知。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二十一)
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
(供当事人为自然人时使用)
〔〕号
申请人:(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业)。被申请人:(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业)。第三人:(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业)。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于年月日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申请人要求: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称:第三人称:经调查查明,。
本机关认为:
根据本机关决定:
1.2.根据本决定制作的(权属纠纷标的名称)权属界线图与本决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决定生效后,应当在年月日履行本决定;逾期不履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不服本决定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二十二)
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
(供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时使用)
〔〕号
申请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业)。被申请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业)。第三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业)。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对(权属纠纷标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于年月日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申请人请求: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称:第三人称:
经调查查明,。
本机关认为:
根据本机关决定:
1.2.根据本决定制作的(权属纠纷标的名称)权属界线图与本决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决定生效后,应当在年月日履行本决定;逾期不履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不服本决定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年月日
权属纠纷调处文书格式(二十三)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被申请人:(被申请强制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权属纠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因与(权属纠纷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对(权属纠纷的名称)发生权属纠纷提出的权属纠纷调处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后,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权属纠纷的名称)的权属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号),确定(权属纠纷标的名称)的权属。(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姓名或者名称)在法定期限内因不服[]号《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向XX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XX人民政府于年月日作出[]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书向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维持[]号《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号行政判决书已送达,但其没有在法宝期限内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致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公章)年月日
附件(共份)1、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书
2、权属纠纷调处申请受理通知书[]号3、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号4、行政复议申请书
5、行政复议决定书[]号6、行政判决书[]号7、其他有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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